私学作为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与官学有着不同的办学理念和 办学风格,从诸子百家争鸣到秦灭私学,从汉代私学的复兴到西 晋、北魏的再度禁毁,从魏晋南北朝的相对兴盛到唐宋书院的鼎 盛时期,从明清家庭式的私学及至解放前后的私立学校,在补充 历代官方培养人才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优于官学诸 方面的突出业绩,其独特的办学形式,富有实用性的教学内容, 名师硕儒主教,高业弟子次相传授的教学方式以及丰富的教学管 理经验所带来的高质量的培养效果,不断引发着人们对当今民办 教育的渴求。特别是古代私学所推崇的人文精神,如实事求是追 求学术真理的科学精神,倡导公正平等、尊师重道的理性精神, 注重自由、尊严、道义良知的人道精神,肯定自我创造、自我完 善的主体精神和展现生存意义与崇高价值的理想精神等,还深深 扎根于民众的信任理念中。
中华武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多元 功能,其教理颇有见地、富有哲理,与现代社会对人的要求存在 很大程度的契合。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文化内涵丰富,是中华传 统文化之精华,具有包括和统筹多种活动内容和形式为一体的文 化整合力,具有把相同文化背景的全体国民团结起来的文化凝聚 力。中华武术理论的哲理化,使之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攻防搏击之 术和强身健体之法,而成为一种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 下的做人之本和处世之道,也是现代人塑造自我的法宝。现代人 试图利用长期修炼武术所赋予的人格力量和道德精神追求来实现 现代社会竞争的目标,达到完善自我的目的。中华武术十分强调爱国(精忠报国)、正义、有礼、重信的武德,从习武一开始,道德修养就被视为通向高深武功境界的精 神航船。谚语日“习武先修德”,“德薄艺难高”,就是这一心理 的展露;万籁声先生曾说“是以武功之道,非有坚韧不拔之志 者,难得有大成功;非忠义纯笃者,难得有大造就,非谦和恭敬 者,难得有善终”(《武术汇编》中篇)。“坚韧不拔”、“忠义纯 笃”、“廉和恭敬”正是对习武者道德要求标准和培养过程的基本 概括,反映出传统武术活动中道德伦理价值的不可替代性;至于 尚精神、重感情的教学关系,尊师重道,重亲孝长、仁爱同行的 日常道德标准和狭义精神等等,都成为民众实现人生价值并加以 推崇的道德标准,这种标准一直影响着民众的理性思维。民办武 术学校独特的办学理念、封闭式管理、军事化操练、文武兼修、 学有专长的办学模式,对民众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J
五、我国民办武术学校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可持续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更是我 国现阶段各项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观 察我国民办武术学校的发展,是保证其正常运作和长远发展的基 本保证条件。
(1)提高认识,改善民办武术学校的生存发展环境
办学体制的改革作为教育路线上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革,其 成功与否,认识的转变至关重要。当前,尽管民办武术学校沐浴 教育改革的春风,在近十多年的发展中已展示了其无限的生机,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 和决策者观念还较落后,认识还欠深化,存在着种种不切实际的注:该文刊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合作者:黄治 武) 偏见。诸如“多余论”,认为公办学校已能基本满足现有儿童、 青少年入学的需要,民办武术教育没有必要存在;二是“冲击 论”,认为民办武术学校冲击和影响了公办学校的发展;三是 “营利论”,认为支持鼓励私人创办学校是为某些人打开了营利之 门;四是“产业论”,认为基础教育也是产业,这种产业只能由 政府部门来操办,私人办会搞乱基础教育的市场;其五是“质量 低劣论,”认为民办武术学校因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及师资较差, 教学质量不能保证,会误人子弟,如此等等。这些片面认识及对 实践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十六字方针”的贯彻。 因此,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舆论宣传, 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民办武 术学校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多一点关心,少一些冷漠, 多一点指导,少一些责难,急民办武术学校之所急,为民办武术 学校的发展制造良好氛围。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 应结合现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民办武术学校的生存 发展环境。
- 正确处理民办武术学校与公办教育的关系,形成和睦互 动、平等竞争的局面
近些年来,尽管民办武术学校教育在社会上逐渐受到普遍的 关注,但从实践和政府政策上来看,它的地位跟公办教育相比还 是较低的,在办学政策、管理体系、人才流动、师生地位等方面 都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有的公办学校携国有资源进入选择性 教育消费市场,没有沉重的成本负担,而民办武术学校则不然。 再如小到学生车票,大到土地征用,公办和民办教育都待遇悬 殊;在民办武术学校的发展过程中,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多头 管理的现象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民办武术学校管理者的精 力往往耗费在与各个政府管理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之中,使得 那些有思想、有热情的民办教育实业家无法专注于办学的效率和 教育的质量。正是由于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待遇的不平等现象,导致了我 国民办武术学校教育管理者在一个很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下投资的 现实。而从国外民办教司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给民办教育 和公办教育创设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民办教育乃至整个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要因。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尽力改善。建立开放的教育人才市场和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是民办武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之一, 师资队伍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办武术学校的质量。目前 在许多地区民办武术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壁垒森严,缺乏双向流 动的渠道,在建立教育人才市场方面缺乏切实可行并得以落实的 措施,到民办武术学校工作的教师心存后顾之忧。在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方面,许多地区的民办武术学校的教 师在人员编制、工龄、职称评定和评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 公积金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待遇。由于长期以来民办 武术学校遭遇的不平等地位,使得民办武术学校可供选择的人才 库难以建立。没有一批优秀的既懂教育又懂市场的人才加入到民 办武术学校教育行列,教育人才市场问题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我国民办教育公司的营运和发展将难成气候,民办武术学校的教 育质量也就很难改变面貌。建立健全民办武术学校的教育人才市 场和社会保障机制看来刻不容缓。
- 对民办武术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重新认识、辩 证的分析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总则第六条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兴办 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教育属公益性事业看,在条 例总则中对营利性问题规定下来是对的,民办武术学校不同于私 营企业,学校是民办而非民有,为社会所属而非私人专属。因 此,民办武术学校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决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 以营利为目的与学校不得营利不能划等号,二者非同义语,其涵 盖也绝非相同。如举办者或公民个人出资形成的校产,产权应归出资者个人所有;学校收取的学费或经营一些校办产业的收入其 营利部分用于完善教学设施、设备,用于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 件和生活待遇(也包括举办投资者本人),用于其他教育事业的 开拓和研究工作,就不能说是以营利为目的。鉴于民办武术学校 在类型、性质、承担的任务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其中包括学历 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公益性教育与非公益性教育,股份制学校与 非股份制学校的区别,即使同级别、类型的学校之间也有不同的 情况,再加上国家对民办武术学校并无任何补贴,举办者必须领 先投入自身的财力进行各种建设,并要承担在运行过程中的再投 入资金的筹集风险(有些可能是现有产权的抵押贷款的投入,还 须按期偿还等),这些投入的收回、盈余、补偿、奖励等问题亟 待有关优惠政策出台,以激励现在和未来的投资者更执著的搞好 民办武术教育的各项工作,使民办武术学校教育越办越兴旺。私学作为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与官学有着不同的办学理念和 办学风格,从诸子百家争鸣到秦灭私学,从汉代私学的复兴到西 晋、北魏的再度禁毁,从魏晋南北朝的相对兴盛到唐宋书院的鼎 盛时期,从明清家庭式的私学及至解放前后的私立学校,在补充 历代官方培养人才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优于官学诸 方面的突出业绩,其独特的办学形式,富有实用性的教学内容, 名师硕儒主教,高业弟子次相传授的教学方式以及丰富的教学管 理经验所带来的高质量的培养效果,不断引发着人们对当今民办 教育的渴求。特别是古代私学所推崇的人文精神,如实事求是追 求学术真理的科学精神,倡导公正平等、尊师重道的理性精神, 注重自由、尊严、道义良知的人道精神,肯定自我创造、自我完 善的主体精神和展现生存意义与崇高价值的理想精神等,还深深 扎根于民众的信任理念中。
中华武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多元 功能,其教理颇有见地、富有哲理,与现代社会对人的要求存在 很大程度的契合。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文化内涵丰富,是中华传 统文化之精华,具有包括和统筹多种活动内容和形式为一体的文 化整合力,具有把相同文化背景的全体国民团结起来的文化凝聚 力。中华武术理论的哲理化,使之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攻防搏击之 术和强身健体之法,而成为一种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 下的做人之本和处世之道,也是现代人塑造自我的法宝。现代人 试图利用长期修炼武术所赋予的人格力量和道德精神追求来实现 现代社会竞争的目标,达到完善自我的目的。中华武术十分强调爱国(精忠报国)、正义、有礼、重信的武德,从习武一开始,道德修养就被视为通向高深武功境界的精 神航船。谚语日“习武先修德”,“德薄艺难高”,就是这一心理 的展露;万籁声先生曾说“是以武功之道,非有坚韧不拔之志 者,难得有大成功;非忠义纯笃者,难得有大造就,非谦和恭敬 者,难得有善终”(《武术汇编》中篇)。“坚韧不拔”、“忠义纯 笃”、“廉和恭敬”正是对习武者道德要求标准和培养过程的基本 概括,反映出传统武术活动中道德伦理价值的不可替代性;至于 尚精神、重感情的教学关系,尊师重道,重亲孝长、仁爱同行的 日常道德标准和狭义精神等等,都成为民众实现人生价值并加以 推崇的道德标准,这种标准一直影响着民众的理性思维。民办武 术学校独特的办学理念、封闭式管理、军事化操练、文武兼修、 学有专长的办学模式,对民众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J
五、我国民办武术学校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可持续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更是我 国现阶段各项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观 察我国民办武术学校的发展,是保证其正常运作和长远发展的基 本保证条件。
(1)提高认识,改善民办武术学校的生存发展环境
办学体制的改革作为教育路线上一场深刻而广泛的变革,其 成功与否,认识的转变至关重要。当前,尽管民办武术学校沐浴 教育改革的春风,在近十多年的发展中已展示了其无限的生机,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 和决策者观念还较落后,认识还欠深化,存在着种种不切实际的注:该文刊于《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合作者:黄治 武) 偏见。诸如“多余论”,认为公办学校已能基本满足现有儿童、 青少年入学的需要,民办武术教育没有必要存在;二是“冲击 论”,认为民办武术学校冲击和影响了公办学校的发展;三是 “营利论”,认为支持鼓励私人创办学校是为某些人打开了营利之 门;四是“产业论”,认为基础教育也是产业,这种产业只能由 政府部门来操办,私人办会搞乱基础教育的市场;其五是“质量 低劣论,”认为民办武术学校因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及师资较差, 教学质量不能保证,会误人子弟,如此等等。这些片面认识及对 实践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十六字方针”的贯彻。 因此,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舆论宣传, 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民办武 术学校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多一点关心,少一些冷漠, 多一点指导,少一些责难,急民办武术学校之所急,为民办武术 学校的发展制造良好氛围。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 应结合现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民办武术学校的生存 发展环境。
- 正确处理民办武术学校与公办教育的关系,形成和睦互 动、平等竞争的局面
近些年来,尽管民办武术学校教育在社会上逐渐受到普遍的 关注,但从实践和政府政策上来看,它的地位跟公办教育相比还 是较低的,在办学政策、管理体系、人才流动、师生地位等方面 都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有的公办学校携国有资源进入选择性 教育消费市场,没有沉重的成本负担,而民办武术学校则不然。 再如小到学生车票,大到土地征用,公办和民办教育都待遇悬 殊;在民办武术学校的发展过程中,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多头 管理的现象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民办武术学校管理者的精 力往往耗费在与各个政府管理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之中,使得 那些有思想、有热情的民办教育实业家无法专注于办学的效率和 教育的质量。正是由于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待遇的不平等现象,导致了我 国民办武术学校教育管理者在一个很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下投资的 现实。而从国外民办教育公司的发展经验可以发现,给民办教育 和公办教育创设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民办教育乃至整个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要因。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尽力改善。
人才队伍建设是民办武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之一, 师资队伍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民办武术学校的质量。目前 在许多地区民办武术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壁垒森严,缺乏双向流 动的渠道,在建立教育人才市场方面缺乏切实可行并得以落实的 措施,到民办武术学校工作的教师心存后顾之忧。在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方面,许多地区的民办武术学校的教 师在人员编制、工龄、职称评定和评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 公积金等方面都受到一定度的不公平待遇。由于长期以来民办 武术学校遭遇的不平等地位,使得民办武术学校可供选择的人才 库难以建立。没有一批优秀的既懂教育又懂市场的人才加入到民 办武术学校教育行列,教育人才市场问题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我国民办教育公司的营运和发展将难成气候,民办武术学校的教 育质量也就很难改变面貌。建立健全民办武术学校的教育人才市 场和社会保障机制看来刻不容缓。
- 对民办武术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重新认识、辩 证的分析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总则第六条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兴办 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教育属公益性事业看,在条 例总则中对营利性问题规定下来是对的,民办武术学校不同于私 营企业,学校是民办而非民有,为社会所属而非私人专属。因 此,民办武术学校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决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 以营利为目的与学校不得营利不能划等号,二者非同义语,其涵 盖也绝非相同。如举办者或公民个人出资形成的校产,产权应归出资者个人所有;学校收取的学费或经营一些校办产业的收入其 营利部分用于完善教学设施、设备,用于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 件和生活待遇(也包括举办投资者本人),用于其他教育事业的 开拓和研究工作,就不能说是以营利为目的。鉴于民办武术学校 在类型、性质、承担的任务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其中包括学历 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公益性教育与非公益性教育,股份制学校与 非股份制学校的区别,即使同级别、类型的学校之间也有不同的 情况,再加上国家对民办武术学校并无任何补贴,举办者必须领 先投入自身的财力进行各种建设,并要承担在运行过程中的再投 入资金的筹集风险(有些可能是现有产权的抵押贷款的投入,还 须按期偿还等),这些投入的收回、盈余、补偿、奖励等问题亟 待有关优惠政策出台,以激励现在和未来的投资者更执著的搞好 民办武术教育的各项工作,使民办武术学校教育越办越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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