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内涵称为“技击”。在中国文字中,技,巧也,从手支声;而击,原 作“擎”,指车相碰撞,后引申为肢体行为上的敲打、击打等意。二字合成的“技击” 概念是偏正结构复合词,其中技为手段、击为目的,合起来用以表示借助于身 体技能、技巧之暴力性肢体 的“技击”一词,最早见于《荀 击”,再见于《汉书•刑法志》
中国伸象武术文化论稿 一般被理解为“兵家之技巧”。时下也有人把它称之为“击技”(击打之“技”),落 脚点是“术”即操作体系,突出狭义武术那专门用以搏击打斗的技术方法(这与“武 术”一词为同义反复)。不过笔者这里却仍然称它为“技击”(以技行“击”),落 脚点为“击”即冲突事件的具体操作,更多的却是强调其肢体碰撞时基于并高 于本能的自发性“随机应变”,着眼于广义武术的普遍性肢体应对功能(突出 其技术展开的客观依据和活动领域),并以此来定义“技”的内涵和属性。“击技” 是个描述技术属性的结论,它需要有指称操作行为的“技击”活动来加以论证。
由此凡是根据技击观念进行并且带技击目的的技术操作活动(包括技术训 练、技术应用和技术反思),都可称之为武术活动;凡是不按照技击观念进行 并不带技击目的的技术操作活动,都不可称之为武术活动。这里所谓的技击,即 指以技行击那肢体打斗的对抗性暴力行为,亦即指借助身体技术而进行的厮打 搏击活动。它是对“武”字即肢体暴力之技术内涵的具体界定,是指一种习得 性的肢体冲突应对技术体系(而不是一般性的肢体运动技术体系),而并不停留 在纯粹本能性的击打防卫反应,也没有演化为“表现和再现技击”的形体艺术。其 操作上踢、打、摔、拿,点、刺、砍、劈和格、挡、拦、截,避、让、走、化 等一系列招式动作技术元素,都是围绕技击打斗中的攻守进退之实际需要和应 对情景而形成的。在这些肢体形态背后支撑的操作结构,有进位取势那身形姿 态的“着法”,力量运行变化那操作控制的“劲法”,意念弓I领那总体把握的“心法” 这样三大层面,协同整合起来用以完成“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基本任务,解 决面临那生死博弈的“敌我关系”问题。武术操作尽管也有其深邃的理论学术 基础和强大的审美怡情功能,但核心却始终也没有变成认知性的理论学术或鉴 赏性的艺术表演。
防身自卫、应急避险跟营养获取、繁殖后代一样,同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 需要,武术本身就是为满足人类这种需要而产生的。笔者以为,“技击”的基 本内涵可以较为宽泛地理解为个人(或小群体)应对环境(首先是应对外来肢 体冲突碰撞的打斗,而并非是个人炫耀“自我优越”的表演活动,也不是单纯 接受身体训练的体操活动)的实用性操作活动(不是非实用的艺术鉴赏或逻辑 推演),其核心部分就是肢体 一 一 冲突碰撞时的身体应对打斗 技术。这种技术的根源是人的 077 攻击自卫本能,护体保命是 包括人在内所有动物之最基本 的生存需要。它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是“保护自己、制服以至消灭敌手”(借用清代学者杨京的说法,就 是“以勇力击斩敌者,号为技击”),由此,其“合法性依据”便主要在于肢 体碰撞冲突以至环境突变应对时防身自保的“自家受用”(即现代法律所说的 “自我维权”)的身体反应,而不是什么哗众取宠(并借以赚钱)的表演技巧,也 不是夺取锦标(同样可以赚钱)的技能竞赛。推广去说,武术是建立在中国社 会和中国文化基础上的以技击技术为核心并具有强身健体、袪病延年、防身护 体、制人取胜、修心养性、会友切磋、悟道怡情等多种社会功能的肢体应对环 境之综合实用技术(它集中体现了中国人的生命智慧);收拢来说,它则是中 国古代特有并突出内外兼修、用智使巧而不是好勇斗狼、恃力逞强的个人防身 护体的传统技击打斗技术(这只是一种处理肢体冲突的专门技术),其基本功 能在于肢体冲突时防身护体之实际应对,而并不是那些借此在其他领域引申和 派生出来的各种形态表现或艺术象征。
由于肢体应对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基础,可以延伸和泛化到人类活动的所有 领域。所谓“行住坐卧不离这个”,武术操作原则完全可以引申并贯注到整个 日常生活当中,而日常生活中的很多元素也可以影响或融合进武术活动里面。必 须强调,人的所有操作都是有目的和有意识的,凡是符合或服从于“以技行击 的用武之术”这个基本观念和相应操作原则,最终要为防身护体这个目的服务 的那些肢体活动,尽管尚未直接进入解决肢体冲突阶段,但仍然可以归结为武 术活动;而凡是离开这个基本观念、操作目的和运作原则的那些肢体活动,外 形尽管跟武术招式基本以至完全一致,但事实上也不能称之为武术活动。例如 在个体性技击目的和相应技击意识支配下的挑水砍柴、铲土推车都可以纳入武 术训练,劳动工具、生活用品以至石头树枝等也都可以变成武术器械,任何的 一个举手投足在行家那里全部都可以是防身制敌的招式;然而离开这个体性“以 技行击、博弈打斗”的那些养生教化、身体训练、技术交往、竞技运动、舞蹈演出、民 俗活动等,尽管里面也有不少因素跟武术深度相通或直接相关,然而却很难干 脆归结为武术“固有”的什么“功能价值体系”。笔者以为,活动言功能、技 术讲性能,从逻辑上说,事物的技术性能可以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衍化出不同 的社会功能,但这些不同的 为原先那同一种技术性能。
尽管传统武术经常强调那反抗侵犯的“止戈为武”,然而却始终摆脱不了其落脚点上“把自己意志强 加于人”的“制人取胜”。应该明白,武术的上位属概念是操作性的“肢体应 对技术”,其基本性能在于身体反应能力和应对方式,区别其余的技术内涵在 于解决肢体冲突那无限制的打斗博弈,最后则归属于人类生命维系的物质性活 动;这是武术原生、特有以及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武术的基本功能是防身护 体、制人取胜。后来衍化出来的养生、健体、教化、娱乐、交往、谋生等一系 列的“功能价值”,既不是原生,也不是特有和起决定性作用的,它们只不过 是武术操作进入其他领域后,引申、泛化和衍生的结果。这些东西相互间也并 没有一个固定边界和必然联系,具有延伸性、多样性、变异性和不确定性、未 完成性等特点,由此不能把它们跟武术的基本性能平列起来,主观地去拼凑一 个什么武术的“功能价值体系”。另外,这里把“功能”(源于“性能”那环 境应对的多种多样发挥)和“价值”(源于“本性”那相对不变的目标需求) 两个不同层面的范畴拼凑起来的“功能价值”概念,在理论上也是个十分令人 费解的东西。为什么不去研究武术原生内在的技术结构性能和运行机理,而硬 要拼凑其外在衍生和边界不确定的什么“功能价值体系”呢?
有人觉得,把武术的性质归属追溯并定位在暴力性的“肢体应对”上,是 “绝对不正确”的,因为这既没有讲到经络气血,也没有讲到精神意念,更没 有讲到操作主体那“天人合一”的和谐诉求,由此完全不符合武术方法上“内 外双修”和目的上“止戈为武”的特点。但我以为这个责难是吹毛求疵的。肢 体应对是所有动物生命活动的基础,而且中国武术从来也都是讲究“以身为体、身 体力行”的。踉西方文化“身心分裂、灵肉对立”的前提设定不同,中国文化 认为人是“身心一体、知行合一”的,由此十分强调“得心应手、心想事成” 和“以身载道、替天行道”。有道是“人以身为本,本以心为柄”,从发生学 的角度上说,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动物的各类不同感觉、思维以至精神超越,首 先都是从身体肤觉“刺激一反应”结构派生和分化出来的,最初的思维是“手 的思维”,由此身体肤觉的训练在心理发展上的意义,确是个很值得深入研究 并极富意味的问题。而从哲学上说,较之西方哲学对象考察的视觉中心主义,中 国哲学凸显本根的基本方式既, 非视觉亦非听觉,而是种自我全身心的“体”,中国思想可以说是一种“体一触觉”性思想。“看”导向“知”,“听” ,J 导向“感”,“心”指向“悟”,而“触”则指向“会”——全身心的融摄与化用。这就是说,“本体”的明了必 须落实为“发用”的自如,“心”之“思”必须落实为“身”之“能”,“理” 之“知”必须落实为“手”之“会”一一“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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