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竞争型的“陌生人社会”显然要比超稳定的“熟人社会”需要更多 而不是更少的个人应对技巧和自我防卫意识。在弱肉强食的原始市场竞争条件 下,人们普遍感到客观上的不安全、不平等、不公正、不舒适,由此提出建设 “幸福社会”的强烈诉求。其实不用多少聪明便可以看到,时下尽管被称之为 史无前例的“和谐盛世”,然而人们实际感受到的社会实际环境却越来越差。社 会到处都弥漫着一股怪异的戾气,个体恶性凶杀,群体轻易闹事,富裕“精英” 大规模移民海外,各个领域的社会关系紧张触目皆是。我们目前存在的严重社 会不公带来诸如抢劫、抢掠、仇杀、情杀、买凶、偷窃、绑架、强奸以及“无端” 泄愤、恐怖袭击等各种暴力性肢体冲突碰撞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上夜班的晚上 不敢回家,即使在自家的楼道里,也会被歹徒打昏、强奸、抢劫;青天白日里,歹 徒就敢明目张胆地抢劫银行、金店。近年出现诸如马加爵精神压抑乱杀身边同 学,杨佳申诉无门滥杀无辜警察,司机开车有意撞伤撞死以致干脆拔刀杀死无 辜行人(例如药家鑫逃责杀人案),还有频繁地出现砍杀跟自己并不相干的在 校学生等“报复社会”泄愤事件,特别地还多次出现历史少见的各种杀亲灭门 惨案等,任何个人随时都有可能遇到生命危险。虽然政府每年均投入大量警力 搞综合治理工作,学校近年还专门安排有保安、警察、武警站岗巡逻,而医院 则要设立防止“医闹”的警务室;可是面对“已经绝望但求速死的嫌疑人”,以 及“找不到具体打击对象”的“严打”操作,其治理效果始终并不理想;人们 现在根本连基本安居都达不到,甚至连正常走在斑马线上也可能会被飞驰的汽 车撞得身首异处,甚至还可能被捅上几刀或绑架致残。又如城市建设需要动迁 本来是正常的事情,可是开发商为了一己私利竟然雇用黑社会人员,殴打、杀 害那些所谓的“钉子户”;还有一些“野蛮执法”、“钓鱼执法”和“暴力拆迁”(特 别是其中那些表面光鲜的黑保安、黑恶势力、黑监狱和非法拘捕)等,由此还 经常闹出人命案子。此外再 — 加上一些工伤矿难、交通事故、灾害事件,还有一些莫 366 1名其妙的“被自杀”之类,人 们根本不知道危险究竟来自 何方,由此其肢体总是处于 一种必须自我防卫的紧张状态。因此有评论认为,为了维持稳定,国内已经陷 入某种不宣而战的“内战”状态。

特别是在“把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那“让人民各顾各”的社会碎片化过 程中,有组织的社会对抗确被暂时地压了下去,但个体性的肢体冲突却又井喷 般的冒了出来;随着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分化,警、匪两大对立统一的行当也 就同时随之恶性膨胀(20世纪70年代农村一个公社只有一个公安特派员,但 如今一个乡镇却要有个上百人的派出所),各种涉黑组织和恐怖活动重新大量 出现,人们的肢体冲突于是便无法抑制地蔓延,自我应对紧急避险的防卫需求 相当突出。据报道,目前犯罪猖獗,犯罪率是30年前的10倍以上,各类恶性 案件层出不穷。据财政部2010年向两会递交的报告显示,公共安全财政支出 在2009年增加16%的基础上,2011年再增8.9%,用于国内保安的预算高达 到5140亿元(另一说为6244亿元)人民币,其增幅超过国防开支预算,实际 金额亦与国防开支相差无几;如果再加上以其他名目列支的地方预算,还有企 业和个人的私下保安支出,则远远超过国防开支。据公安部2006年的不完全统 计,中国私人保安服务市场年产值已达400亿元人民币,好几年前就有从事安 保的保安服务企业2300多家,从业人数110多万人。根据2011年治安管理局 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没有经过公安批准的非正规保安从业人员已经超过 了 150万人。这里面对的一些冲突既不能简单地通过军事力量和先进武器进行 解决,也不能用道德说教标签或艺术美学想象来加以化解。

当然,这在正常条件下或许可以借助法制、政策以及宣传、教育等来进行 协调,但其前提则在于整个社会关系当要有适应时代的合理化以及强势集团行 为的合法化。即使是弱势的“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人类的肢体冲突无论在什 么时候其实都是难免的。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强制,恐怕永远也难以做到“一 碗水端平”。特别是在当前这样的一个利益冲突并缺乏诚信和没有共识的社会 大变动环境中,“制度不立、纲纪废弛”,个人应对作用于是往往被推到社会 活动的前面。由此我们看到在应对外敌的正式军事力量大幅度削减的同时,标 志社会内部紧张状态的实际警察力量(武警、特警、刑警、法警、巡警、网警、交 警、辅警、便衣和反恐部队 等)正逐年攀升。据粗略的 估计,中国至少有200。万名 367 公安及100万名武警),另 外还有约400万名各类具有 准警察功能的保安公司保安员,此外更有不知其数的治安联防队员、民兵、执法城管和私人保镖等强制性 准军事力量,则是在急速地恶性膨胀。于是警察、保安、保镖以及抢险救灾、防 盗防贼、防身应对和劳动安全保护,以及较普及的防身护体、自卫保命等领域,对 中华武术中技击(即肢体碰撞的反应能力)技术的需求量也就相应地不断增大。

中华武术确实美不过舞蹈、难不过体操、巧不过杂技、新不过影视,而旦 完全退出军事,也无法取代功用更为直接的专业康复、医疗保健和覆盖更为轻 松便捷的娱乐休闲、全民健身,但却始终吸引和保留了一批极为执着的爱好者。特 别是面对当下各种“没有特定对象和看不见具体敌人”的和谐社会冲突,人们 根本弄不清一些致命的危险和威胁到底会来自哪里。所谓“法治”是以庞大警 力为前提的;社会目前在“法制化”口号下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一个“警察国家”,不 但国家的警察和保安的力量史无前例地恶性膨胀,而且几乎所有的人在自身安 全方面也都耗费了惊人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由此所谓“防身护体、捍卫生命 的肢体应对已经没有了任何实际需要”的说法,当为明显“忽悠”。所谓“军 警宪特、盗匪丐娼”,无论黄、毒、赌、黑、拐、偷、抢、劫、杀、奸,还是 反黄、毒、赌、黑、拐、偷、抢、劫、杀、奸,此外还有讨薪追债、报复寻仇、工 头显威、工友反抗等等之类,其形态大都是通过个人“肢体碰撞”来实现的(时 下我们根本不允许“有组织”的社会力量进行维权活动);在个人暴力、群体 事件、劳资纠纷、官民冲突当中,真正能起作用的好像并不是机枪、坦克、飞机、大 炮以至战舰、航母、导弹、核弹一类的正规军事武器技术,而是小型常规随身 武器、随处可见的普通工具用具以及身手灵便的肢体应对技术。有道是“知兵 非好战、非攻不弃武”,笔者并不赞同放纵个体性肢体冲突碰撞打斗的发展,认 为它除了可以乘机制造混乱外,并不能真正解决什么实质性的社会问题,但这 并不意味每个人也就必须借助艺术想象而放弃自己肢体上的环境应对能力;意 愿和事实毕竟不是一回事,我们不能只从愿望出发。人们实在很难理解,为什 么在用以解决肢体冲突的各种保安防暴器械市场爆发般扩大的同时,使用操作 这些器械的肢体应对亦即技击技术竟然会被认为是“完全没有社会需要”的呢?

在一个医院和学校都要设置警卫人员的风险社会中,竟然要禁绝所有自 所有反抗、一切只能逆来顺受,到底能否可以解决暴力犯罪问题?在这里,以 技击方法为核心的肢体应对技术到底有没有社会需要,恐怕并不是由体育管理 部门和体育工作者说了算的。即使就一般统治者立场来说,退出军用也不等于 退出警用。当代法律体系既然已经承认合理冲撞、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自我 维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社会上也有一个相当庞大的保安及其器材的火爆市场 需求,那为什么又要彻底否定与其相应的身体自我应对防卫技术呢?我们确实 应该反对并打击各种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活动,但却无法禁绝实际存在的肢体冲 突和自我防卫,更不能无视当下各种特警和特工等特需人员那客观存在的合理 性、合法性和正当性。这里应该明白,处于肢体冲突环境并面临生命危险可能 的时候,到底是允许自我防卫、紧急避险和见义勇为、扶危济困,还是只准屈 服妥协、任人摆布和熟视无睹、无所作为,这恐怕不仅涉及个人的价值取向,而 且还涉及整个社会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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