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 为,大多属于边缘群体的武人之性,总体倾向于顺天循性、出自本真、师心使 气、率性任情的“当为则为”,较之直通庙堂的文人集团戴上面具那“克己复礼” 拘泥执着的自我压抑和自我萎缩,有着较多的血性、纯真和担当,由此开辟修 行实践中张扬个性之途,其意义并不弱于一般的文人。从现代观点看,“性” 的内涵更多指向人的社会性和主体性的规定,而“命”的内涵则更多指向其自 然性和规律性的规定;有道是“性无命不立,命无性不存”,性之造化系之于 心,命之造化系之于身,由此德艺双馨、身心并完。整个中国文化就是一种“身 心性命之学”,讲究践形尽性、葆真去蔽而进入“天地境界”,并不简单停留 在“好死不如赖活”的苟延残喘。然而,它又不把这些生命的意义绝对化起来,通 过返璞归真、返本还原而寻找新的发展可能。
(本文族是笔者待发表藩作《极率入兔文化论》书稿笫三 辛的部小内提要,其中主梁论玄曾经编人《奉以各道》一书;原 文稿只与大杈家收入本市时按本书依例要柬作了若十殳与尽是 护人为诙以,太权奉为代表的整卜中国传兑武术。)
《论语•述而篇》有云:“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这就是说,孔夫子的学术思想是以道为志向,以德为根据,以仁为凭借,活动 于六艺之中(这跟老子所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即“一切都 是’道'的产物,万物在'道'中获得自己的基本属性和形状,并在环境演化 中呈规律性地成熟起来”,恰成明显对照。在这里,老子说的是“拟对象化” 的物的生成,孔子说的则是“类主体性”的事的操作;但二者谈的其实又是不 同方面的同一个过程)。中国文化中所谓“立己立人”的行为原则,都是以这四 句作为纲领的。在这里,“道”是操作的方向、目标和基本途径,“德”与“仁” 则是操作主体由“道”发生出来的内、外规范和状态,而“艺”则是其活动的范围、场 所和载体、手段。或者说,前两句的“道”与“德”是属于精神层面的超越性追求,后 两句的“仁”与“艺”则是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实际操作层面。这四句话中,最 重要的是开头的“志于道”和结尾的“游于艺”。“志于道”是超越性的着 眼点;“德者得也”,“德”是从“道”而“得”来的社会规定。“游于艺” 则是现实性的着手点;“仁从二人”,所有的“艺”都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 现实操作中具体展开,“艺”跟社会关系互为载体。作为一种实用性的身体技艺,中 华武术的身体训练和具体应用均着眼于人的“自我运作”和“自身发展”或曰由“自 我保护”进入“自我实现”,完全可以借用孔子以上的学术命题作为其参照框架。在 这里,“道”具有“客观规律”和“价值目标”的双重意义,“艺”也有“物 质操作”和“精神超越”的双重含义。“志道游艺”的前提是“顺天循性”,而 “顺天循性”的发挥则是“志道游艺”;用现代语言来说,则有某种“合规律 性和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意蕴。
(一)价值取向:“志于道”
传统武术是一种“由技 命应对之综合实用技术,其基 我维护、自我发展和自我实取所需”的实际含义,也完全可以归结为自我运作和自我实现。在这里,其着 眼点是“志于道”。我们知道,任何人类行为都需要有一个主体性的价值取向 和心理驱动,而并不只是限于行为主义那简单化的“刺激一反应”,或者只限 于心理主义的“欲求一表现”。人并不能像动物那样“为活着而活着”,而是 要在自己的操作过程中服从客观规律并体现一定的价值和意义。武术技术由此 也必须要反映武术技击规律并为这一定的价值和意义服务(它本身并不就是这 个客观规律以及这一定价值和意义,而只是实现这些东西的中介)。
传统武术明确地把“志”的取向确定为“道”。“道”的原意是道路,用 以描述达到目标的过程和途径。正如“自由落体”因“万有引力”而起,而并 非是真正绝对自由一样;任何人的目标和选择都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实践中形成 的,并非纯为主观自生,具有相应的客观原因和客观过程,反过来对人有着巨 大的强制作用(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也),并且还通过人的选择而 进入人的深层意识。由此“道”又被引申为操作上作为“动机之动机”的客观 规律和终极价值,具有某种“绝对命令”的意义,表现了某种“主客同一”的 意蕴,区别于西方人所理解的单纯作为手段的技、艺、术。合理的价值取向和 相应的操作原则,是基于客观条件有规律地在实践中形成的“合目的性和合规 律性的统一”;由此既不能把路径的探究当作离经叛道,更不能把面对稀缺的 诉求说成是既成的满足。作为人生目标取向和信念支撑的志向抱负,它不但奠 基于社会“客观规律”和人的“终极价值”、“理想自我”,受制于种种环境 条件,而旦还直接根植于人的“生命意志”和“行动力量”,并跟所谓“天命” 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时下所谓“把握规律性”的强大心理动力。
至于“志”的基本意义,据闻一多先生的考证有三个层面:“一、记忆,二、记 录,三、怀抱” 。这三层含义的最后落脚点,都集中为心理意向。考古代用法,所 谓“志”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心之所之”、“心之所期”、“心之所恃”以外,还 有“天之所授”、“性所自含”、“道的体现”、“人心之主”等多方面含义; 内涵偏于认识论和伦理学。孔颖达《毛诗正义》云:“诗者,人志意之所适也。虽 有所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强调心“感物而动”后,却尚未 发表而暂“蕴藏在心”的意“人生有知,知而有志,志 里说的都是记忆。后面所说而来。“发见于言,乃名为诗”;把“记忆”下来的心理意向“记录”为言,发 表出来于是也就成了 “诗”。而在这“记录”的背后,也就是古代人称之为“藏 于心而动并欲有所适者”的“怀抱”,或现代人称之为“价值取向”和“努力目标” 的“志向”、“抱负”。孔子云:“盍各言尔志”,就是问弟子们的怀抱志向如何。他 自述其志向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表述了儒家的人伦理想怀抱。由 此可见,志乃“感物体道”而生,为人心显现性体本然的指向性,是一定社会 实践的精神产物。
中国文化认为,“志”作为“道”的体现有两种情形:或者外向发散见诸 伦理实践(行),或者内向收敛获得精神寄托(知)。前者讲究居仁由义、求 其放心,持志而主乎视听言动,视听言动无不合宜;正所谓心正而无论世之清 浊,所行所事无不中规中矩。这是从人的社会性生存方面把“志”理解为人道“性 情”的负载者。它既是个体与群体亲合的心灵纽带,又是保持个体相对独立而 不同流合污的精神柱石。后者追求的是则是体悟“知之所不能知者”,这也就 是体悟言语所无以表述的“道”。这里强调“用志不分”乃是悟道的门径或与 道契合的过程;它超越耳目之官(止于感性现象),超越心智之虑(止于知性 的局部相符),因而能“听气得道”(进入最高层次的智慧)。由此具有明显 的认识论意味。
据蒙培元先生等时贤的分析,先秦时期的思孟学派特别注重于伦理实践中 所体现的“道”,庄子学派则着重于精神生活中所映现的“道”;一主“有为”,一 主“无为”;旦前者多指“人伦之道”,后者则指“天地之道”。不过这种歧 异至宋明理学已接近消解;理学家们强调至诚感通以“知道”,信以发志以“行 道”。由于“志”是“道”的体现,所以它是人生存的价值所在。真正意义上 的人以“致命遂志”。生活在群体中,“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即使只着眼于个体,也“非其志不之,非其心不为”。由此古代哲人认定,“志 为人心之主”。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中国文化中的“心”是个含义相当复杂的范畴,狭 义的心专指道义之心、仁义之心,在这种意义上,可谓志为“心之趋向”,是 “心之用”;广义的心包括 | — 意、气、情、欲、神、志等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是“道心”与“人心”的统一体,在 这个意义上,志乃是“心之肢体术:狭渤本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所谓志为“人心之主”,实际上是指既不 动(不为声色、利禄等)、又自动(自发指向道、体现道)的道义之心对广义 之心的其他各因素应居统帅、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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