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边患频仍,国家急 需人才。可宋真宗的原则是,这样的人才宁可不用,也不能树立尚武的榜样, 宋高宗也说:“武人少知义理。”帝王的做法给朝野上下带来的影响是可以想 象的。总之,宋代统治阶级重文轻武的做法造就了社会上以“武”为耻和以 做“武人”为耻的风气盛行。宋真宗时,出身书香门第的文臣陈尧咨善射, “尝以钱为的,一发贯其中”。宋真宗欲晋升其为节度使,但陈尧咨由于母亲 怕武职会玷污以诗书传家的陈氏家族而拒绝。陈尧咨拒绝“以文换武”的现 象说明了当时社会风气的反常。
元、清两朝是以铁骑劲弓得天下的,皇帝都很重视讲习武艺,时时强调 “文武并重”,力图保持蒙、满两族劲悍尚武的传统。但是,由于受到汉文化 的不断浸润和持续执行“右文”政策,朝野上下重文轻武之风日益浓烈,到 了清朝到达了一个顶点。因此,清代社会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武人社会地位 大不如清代前期。著名学者赵翼有一段记述,最能反映武举内场考试的实情, 也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武人的轻蔑。
“武闱但以弓马技艺为主,内场文策不论工拙也。顺天乙酉科武乡试,其 策有极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 盖缘夹带小本字画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誊讹错耳。又如‘国家’字应抬高 一字,则凡泛论古今处,如‘国家四郊多垒’‘社稷危亡’之类,亦无不抬 写。武生自称‘生’,则应于行内稍偏,乃又将‘生人’‘生物’ ‘生机杀机’ 之生字,一概偏在侧边。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场已挑入‘双好’字号,则 不得不取中。幸武闱无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1]
在这种风气的浸染下,武科地位远远低于文科。文科殿试揭晓后,新科进 士的姓名、籍贯及名次都要郑重地刻在“进士题名碑”上,这些碑至今还完 好无损地保存在北京国子监旧址。此外,官私刊印的《馆选录》《鼎甲录》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一类书籍很多,随处可见。武科就大不相同了,既没有 “题名碑”制度,也很少有专载其事的书籍,对整个清代武科情况,包括武科 鼎甲情况,不要说后代,就是当时的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详。
武人地位的逐渐降低直接影响了武术在这一时期的发展,使武术开始走向 底层社会,这也直接影响了武术教育的历史走向。
二、崇文风气下的武术教育
(一)宋辽金元的武术教育
在唐朝以前,武术与武艺混为一谈,武艺教育更多的是一种军事武艺教 育。即使是民间习武,也是注重“临敌实战”的。宋代战场上开始出现了用 火药制造的火箭、火球等兵器,这些兵器在战场上发挥了一定作用,这对武艺 传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宋朝到鸦片战争之前这段时期内,尽管战场上出现 了热兵器,但是从整体而言,这一时期仍然处于冷兵器时代。军队是国家的暴 力机关,对外的职能是抵御外敌的入侵,对内的职能是维护国内的和平与社会 的安定。而武艺仍然是军队的主要作战手段。因此,统治阶级仍然很注重军队 武艺教育。
宋太祖赵匡胤就很注重在禁军中进行射、刀、枪等军事武艺教育。“至于 执兵用刃(或作技)又有法焉。凡教刀者,先使执持便惯,乃以形制轻重折 (或作能)代猛劣而为之等”;“若枪者,先使把捉有方,盘旋、进退,乃以干 之长短、大小,插刺深、浅而为之等”;“教弓者,先使张弓架矢、威仪容止,
- 上海书店.清朝野史大观(五):清代述异[M].上海书店,1981: 26. 乃以弓之硬弱,箭之迟速,远近弓之亲疏,穿甲重数而为之等”;“教弩者, 先使之系缚张弛,轻利捷敏,乃准弓矢而为之等。此为教器械之略也”。[1]
宋代武艺教育的完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教法格”的颁布 实施,对军事武艺教育内容、教育方法都做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军事武艺教 育。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九月颁布的《教法格并图像》中,“步射,执 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能马射,马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 皆有法像。凡千余言,使军士涌士(按:诵习)焉”工]。除此之外,“教法 格”还为武艺考核制定了标准。宋神宗熙宁元年( 1068),“诏颁河北诸军教 阅法:凡弓分三等,九斗为第一,八斗为第二,七斗为第三;弩分三等,二石 七斗为第一,二石四斗为第二,二石一斗为第三”W]。《宋史•兵志九》规 定:“枪刀手胜三人者,立为武艺出众格。”[4]这些措施,促使士兵们“日夜 按习武艺”,提高了军事武艺教育水平。总之,宋代“教法格”的颁布实施, 使军事武艺教育有了统一的训练和考核标准,促进了军事武艺发展。因此,沈 括在《梦溪笔谈》中称宋代“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3]
其次,武学的创立和武举制的实行。宋代于宋仁宗庆历三年( 1043)五 月创立武学这一单科学校,但是只办学三个月就停了。宋神宗熙宁五年 (1072)于武成王庙,又恢复武学。“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分别上、内、外 舍三个等级。等级之间通过考试可以实现递升。考试标准依等级而定,如熙宁 五年(1072)规定:“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矢五发中 的;或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并为优等,补上舍生,毋 过三十人。试马射以六斗,步射以九斗,策一道,《孙》《吴》《六韬》义十 道,五通补内舍生。”3] “其中上舍又分为三年等级。在一般情况下,上舍上 等人可直接授官,上舍中等人免省试,上舍下等人免解试。”"]
关于武学中老师的情况,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称谓与安排。高宗绍兴二十 六年(1156)规定,“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内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曾预高 选人充任,其学谕差武举人”,“置学正一员兼学录,掌仪一员兼司书,直学 一员兼司计”,“置六斋,每斋差置斋谕各一人”。
另外,宋代在前朝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武举制选拔人才。武举考试的内容 以军事理论和武艺并重。“凡武举,始试义、策问于秘阁,武艺则试于殿前 司,及殿试,则又试骑射及策于庭。”[1]
最后,各种民间武术结社组织的出现。宋朝北方少数民族先后建立辽、金 等国政权,不断侵犯和骚扰宋朝。对此,宋朝统治阶级基本上采取守势,而对 农民起义则积极镇压,严禁民间私藏兵器。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百姓相互团 结,成立各种“社”,如弓箭社、锦标社、英略社、角抵社等,学习武艺。据 记载,熙宁三年(1070),“河北州县近山谷处,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 习惯便利,与夷人无异”技]。“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 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带弓而 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敌国同。私立赏罚,严于官府。”[3] 当时百姓习武内容以军事武艺为主。其主要目的是,防御外族入侵,反抗封建 压迫剥削。这些社的组织是民间进行武艺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促进民间武艺教 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宋朝军事武艺和武术开始分途。军事武艺主要存在于军队中,注重士兵军 事技能的培养;而武术主要存在于民间,在注重技击性教育的同时,也开始成 为一种娱乐活动,出现了以表演武术为生的武艺人,如南宋使棒的朱来儿、女 武艺人韩春春等。宋代的瓦舍勾栏就是这些武艺人谋生的主要场所。“瓦舍 者,谓其‘来时瓦舍,去时瓦解’,易聚易散也。”[4]勾栏就是在瓦舍之中, 用带有花纹图案的围栏或绳网,围成一个圈子。两宋时期在这些瓦舍勾栏中表 演的武术主要是使拳、使棒、舞剑、舞刀枪等。宋代武术的娱乐化发展,标志 着武艺教育随着武艺的分化而开始分化,出现以表演、娱乐为手段,以谋生为 目的的武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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