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转走化,接手遏势:杨式太极拳的实战技术,强调把对方阻遏在身体前面,然后引化 或发劲。它用沉、转的方式与对方接手,在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把自己的力量传递到对方的 脚跟;在遏制对方进攻的同时,还能迫使对方出力反抗。(2)回手钩带,引其拔跟:上一步成功后,随之吸气后弓I,用抽丝劲引导对方拔跟。杨式太 极拳的沾劲,犹如身体长出倒钩一样,能够自然地将对方钩带出来,引导对方的身体在不知不 觉中向前冲出。(3)凌空壁立,势如临渊:较好的引劲,不仅要使对方脚跟浮起,支撑不稳定;更要迫使对 方手上也无所依托,找不到支点。这种上下皆空的状态,犹如坠入深渊一般。此时,如果用身 体堵截住对方的路线,犹如一堵墙壁挡在前面,令对方更加恐惧。(4)躯干冲撞,如脱弹丸:发劲时,要充分利用身体的冲撞力与躯干的弹性力,并要注意发 力的平整。这样,能够发放出使对方如弹丸一样腾空飞出的力量。此法在实际运用时,会产生 强大的穿透力,应点到为止,避免给对方造成较大的身体伤害。三、剑术概述剑术的历史沿革 剑的运用方法和运动形式统称为剑术。现代武术运动还将剑的各 种套路运动泛称为“剑术”。〔1〕因此,要了解剑术的历史沿革,先要了解“剑”的发展概况。从 剑的形制演变及其应用价值的变迁进行探索,才能理清在“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剑术的发 展脉络。剑是一种平直、细长、带尖、两面有刃的短兵器。剑由矛头和匕首演进而成,随着历史的发 展,剑的形制也逐步发生着变化。考古发掘中见到的西周青铜短剑,呈扁平双刃形或矛头形。茎极短,茎端有孔,用以穿绳, 剑长仅24〜40厘米。春秋时,剑身逐渐加长,中央凸出为“脊”。战国后,普遍使用长剑,最长 的达1.4米(图645)。汉代以后,剑的格、柄、首的外部都以木片或铜片夹持加大、加宽。此 后,刀逐渐代替了剑在军阵中的格杀作用,剑的军事价值逐渐衰退,剑身又逐渐变短了些。41.3 cm青铜古剑(战国)剑在古代,除了作为格杀的兵器、锻炼武艺的器械外,还有多种用途。其一,剑被作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例如,皇帝授给亲信大臣的“尚方剑”,具有“先斩后 奏”的生杀大权。其二,剑被僧、道作为法器,认为剑能“隐身”、“降妖”、“杀魔”、“于千里外取人首级”。其三,剑被作为礼仪中显示地位等级的标志。古籍中记有严格的佩剑制度,如佩剑人的年 龄不同,地位不同,装饰剑的金属或玉石等也不同。其四,剑被作为一种风雅配饰,文人学士佩之以示高雅。在车战时代,剑是一种短兵相接时才运用的防身兵器。车战衰退后,剑曾一度作为军阵格 斗的利器。当刀取代剑的格杀作用后,剑受到了民间武艺家们的青睐,迅速发展出多种演练形 式。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剑术形成了“斗剑”和“舞剑”两类。“斗剑”是指两人持剑相搏,互较胜负的格斗运动。在战国时,斗剑之风很盛。古籍记载, “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剑瘢”(《后汉书・马援列传》),“赵文王喜剑,剑土夹门而客三千余人, 日夜相击于前”(《庄子-说剑》)。三国时,魏文帝曹丕与将军邓展曾在一次宫殿宴饮时,以甘 蔗当剑,比较剑技(《典论・自序》)。从持剑而斗,百姓多剑瘢,到出现“以甘蔗代剑相较”,标 志着古代“斗剑”是沿着注重体育性和娱乐性方向发展的,乃至演进成了近现代的短兵格斗 运动。“斗剑”的技术方法战国时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庄子・说剑》述云:“夫为剑者,示之以 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吴越春秋(卷九)》记有越女论剑云:“凡手战之道,内实(1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剑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侯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 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这些论述不仅阐明了剑技中的 虚实、先后、内外、弱强、形神等矛盾的处理方法,还述及了有关动作速度、路线、呼吸等方面的 要求。“舞剑”是指以单练形式为主的剑术运动,周秦时已有记载。《孔子家语》记载:“子路戎服 见孔子,仗剑而舞。”《太平御览(卷四十三)》引晋代傅玄在《短兵篇》描述当时的集体剑舞说: “剑为短兵,其势势险危。疾逾飞电,回旋应规。武节齐身,或合或离。电发星鹫,若景若差。 兵法攸象,军容是仪。”这也可看作是对剑术单练形式的描述。舞演形式的剑术运动沿着健身 和娱乐的需要,在剑舞等武舞的影响下,逐步发展形成了明清后蔚为大观的剑术套路运动。剑术套路的名目很多,如七星佥、昆吾剑、青萍佥、太极佥、八卦剑、达摩剑等,不下数百种就其体势,可分为行剑、站剑;就其穗长,可分为长穗剑、短穗剑;就其持握法,可分为正把剑、反 手剑、双手剑以及正把的单剑和双剑;就其运动形式,可分为单练剑、对练剑。剑术的基本技法 剑术的基本技法,主要是通过持械首的支配和身法、步法的配合,发 挥出剑的攻防效用,展现出身剑合一的特点。据此,可以把剑术的基本技法归纳为4句话、32 个字:尖锋刃把,配手合法;护中直刺,巧闪旁扼;疾步紧逼,持短人长;轻捷顺畅,示虚蕴实 。第十、十一届全运会男子剑术冠军(上海韦剑)1)尖锋刃把,配手合法:这是指剑术的技法要素包括用于攻防的剑尖、剑锋、剑刃,支配 剑动的把法,协调动作的配手(非持剑手)和一定的击法。明此六法,且六法相合,动作才算合 规中距。分而言之,剑尖锐利,主于扎刺;两剑锋分呈斜形,主于点啄;两剑刃轻薄,主于劈、斩、 削、撩。在运动时,要以剑的击法要求,作为规范剑身的运动路线、攻防目标(运动方向)、器械 着力点、姿势规格等的标准;以适宜的把法,使剑尖、剑锋、剑刃,配手按照击法要求配合运动。 例如,刺剑J,应以螺把我柄,使剑直线出击,力达剑尖;配手以“合击”或“反向对称”法配合,同 时要分清剑身是呈剑刃分朝上下的“立剑”状,还是呈剑刃分朝左右的“平剑”状。此外,由于 剑两面有刃,不能做贴身抽泣和缠头裹脑类动作。2)护中直刺,巧闪旁扼:这是依剑之形制,发挥其攻防特点的重点技法。剑以尖锋最利, 用其尖应以护中直刺为主,使其锋应以巧闪旁扼为要。护中直刺,是指剑沿体前正中方向向前 直刺。这样刺,既是进攻对手的捷径,也保护住了自己的正中。此为持剑击人的主要方法,是 剑术的主要进攻类动作。巧闪旁扼,是指以剑防守时,应尽量不用剑去格架对方兵械,要以闪 让避开对方攻势,并趁闪势,以剑锋崩、点对方手腕,扼制其进攻。这样闪躲防守,既使对方进 攻落空,又能避免轻薄的剑器被重硬兵械击残。“护中直刺,巧闪旁扼”,使剑术动作形成了姿 势严谨、闪展敏捷,攻中有防、防中有攻的运动特点。3)疾步紧逼,持短人长:这是剑术“短兵长用”的技法规律。剑为短兵,欲胜长兵,必须拼 命进逼,死中求生,其关键是“足如黄兔身如风”。通过步快、身快,逼近对手,以加长剑的攻击 距离,此即“短兵长用”之法。在剑术套路中,剑随步动,一步一剑,甚至行数步只一剑的行步 撩剑、穿剑等动作,都是这一技法规律的体现。4)轻捷顺畅,示虚蕴实:这是指以轻快、敏捷、活顺、流畅的轻虚形态,蕴藏变化莫测的技 击招法和坚忍的制敌意志。剑器轻利小巧,易于变化。练佥时,要顺应此特点,一要做到“只 手独运捷于电,手眼清快身脚轻”(吴殳《手臂录》),使剑与手、眼、身、步密切配合,通体轻快敏 捷;二要做到动作与动作间衔接活顺,使整套动作纵横逆顺、流畅不滞;三要做到在圆活中伏下 随时可直线出击的招法,而一旦直线出击又可迅速转归圆活;四要做到在柔顺中伏下随处皆可 发劲制敌的气势,而一旦发劲又迅速转入柔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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