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确实是一种具有教化意义的身体训练,然 而并不是所有具备教化意义的身体训练都是体育。武术当然要有科学理论的指 导并且可以作出科学的解释,但它本身只是肢体技术而不是阐释理论。武术事 实上也是一种广义综合的操作性物质文化现象,但却并不是孤立单向的鉴赏性 精神文化活动。它的核心内涵和本质属性,就是一种身体碰撞冲突时的肢体 应对之技击技术和技巧; 而其社会文化特性,则主要是沿着物质性的“武备” 而不是精神性的“文事”活动来展开的。时下有不少’ '主流权威的武术理论家用小国传说武术义化论机“高、难、美、新、真”五个字去概括和规范武术技术的基本要求,以为这就 是武术本身属性的独特内涵和基本规定,这恐怕更是有点文不对题和言不及 义。“高”是对体操的要求,“难”是对杂技的要求,“美”是对舞蹈的要求,“新” 是对影视的要求,“真”是对认知的要求;但却恰恰没有对武术技击应对技术本 身的操作要求,由此只能落下“误以他乡作故乡”之感叹。技术的基本要求是 相对于操作目的之实际效用,武术技术的基本要求则是相对于肢体冲突的应对 效用。传统武术是个边界模糊但核心稳定、功能多样但取向清晰,并且还可以 从不同方面整合起来的多层次个体性的庞大技术操作系统,它在不同条件下完 全可以在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角度展开,呈现出不同的功能态。但这一切又始 终都围绕肢体应对以解决“敌我矛盾”这个中心环节进行,其中引申和附着那 繁多的相关功能并不表现为独立的性质存在。

这些人还特别质疑“技击是武术的本质”这个命题,认为“中国武术的本 质并非是技击,世界上的其他民族的搏杀术都具有技击性,又如何自圆其说具 有技击性的格斗就是中国武术呢”,中国武术只不过是“带有技击性的特色” 而已。这种把概念之“种”与“属”混为一谈的论证方法,确实难以让人理解。我 们说“技击是中国武术的本质”,并不等于说“凡具有技击格斗属性的都是中 国武术”。例如我们说“中医是一种医术”,并不等于说“凡医术都属于中医”; 或者说“人是一种动物”,也不等于说“凡是动物都叫做人” o俗语有云:“缺啥 补啥”、“哪壶不开提哪壶”;世界上任何操作诉求,都是以稀缺而不是以满足为 前提的。那种用“文化特性施以'不打'的约束”和“武德是'不打'的道德戒律” 去论证所谓“中国武术是不追求'打'的技艺”、"'打'是武术习练过程中的假 象意义”,显然是无力的;因为这些约束和戒律恰好都是以“打”为前提的,其内 涵不在“打不打”而在“怎样打”。它所追求的“不战而胜”,则必须要服从于解 决肢体冲突之总体目的。所谓“兵者凶器,备而不用”,作为身体暴力技术的武术 技击确有太多的暴戾之气,必须要有文化和道德来约束和化解,但这又恰好证 明了武术技术属性那“性命相搏”之暴力性质,否则武德约束便成了无的放矢。

尽管人们应该善意对待周围的各种人和事,但事实上又无法回避各种激烈 残酷的生存竞争,所谓除暴安 - 良和自我防卫的前提则恰好是各种暴力的客观存在。依托肢体技术的打斗博弈是武术的内在特质(起始缘由和运行 | 根据)而不是外在特色(自我标榜和包装文饰)。在这里,“打”是中外所有武技的共同特质,而“怎样打” 即文化特色则是其不同个性,任何个性都无法消解其共性(例如用餐具是人类 吃饭的共性,但用筷子还是刀叉则是不同民族吃饭的个性,不能说用筷子而不 用刀叉就不属于吃饭)。作为一种个人肢体性的“用武”击打之术,其不同条 件下防身护体、紧急避险、自卫求生的个性化应对,确实无法等同于运动场上 竞技比赛的规范性身体技术,也无法等同于演艺舞台上那象征性的程序化表演 艺术。武术本来就是“用武”的技击技术,这技术始终都是用来应对和解决肢 体冲突的基本手段。用武术的异化形态去界定武术的原初本真,这很难说就是 科学的。

他们还进一步断言“'技击是武术的本质特征'是一个封闭的论断”,这 也实在难以服众。任何应对都是对外来刺激的反应,都是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发 生和完成的。肢体暴力是一种“你来我往”乃至你死我活的关系性行为,作为“有 感而应、因敌成形随机就势、舍己从人”和“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打得赢就打、打 不赢就走”那肢体应对的技击行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自我中心、一厢情愿、自 我封闭和主观自生的。竞技表演要顾及主旨、规则和观众,技击应对则要考虑 环境、条件和敌手,任何客观存在的事物和事象都必然有其环境和身心内外各 方面的交往互动,问题只是在于什么意义和什么范围内的交往互动。任何生命 活动其实都是无法“封闭”的,其基础则是生命体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 息不断交换的新陈代谢。着眼回应客体侵犯的技术应对,处理的就是主、客和 人、我多方的交往互动,由此绝不会比体现自我、抒发激情的艺术表演更为自 我中心。把应对环境、反抗压迫说成是“自我封闭”,把消解自我、听命他人 称之为“对外开放”,这显然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偏见和“忽悠”。

不能离开肢体应对的缘由根据、操作结构、运行条件、作用机制去谈“中 国武术技术要义”。这些人从技击属性的“原点质疑”出发,对武术的发生和 发展进行非武化处理,认为“中国武术的技击动作是对'实用'技击的遁形”,最 后将其归结为只是一种具有审美属性的“化身艺术”或“行为艺术”,这显然 是要从根本上取消武术自身的存在理由。我们不应从“套路是中国武术的唯一 载体”的前提预设(而是要 从实际应对的生存状态和操作演化)中,去把握和说明传统武术原初的本质属性。传 统武术确实具有“不打而 打、不战而胜、打得漂亮、做得潇洒”一类技艺和技巧的追求,但这更多的只是强调手段、技巧而不是目的、性 质。在这里,所有手段、技巧都是为解决肢体冲突及其背后那操作目的服务的。必 须明白,解决肢体冲突的手段并不要求否认或掩盖这种冲突(及其背后意义),而 恰好是要以把握这种冲突(及其背后意义)为操作前提的。“不仅仅是打”不 等于“绝对不能打”,世界上从来都是没有纯粹“为打斗而打斗”的。有道是“批 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必须要用物质来摧毁”,肢体冲突的 应对性打斗,是武术缘由根据那内在规定的“本质属性”,而操作上的尚智使巧 以及其他运行可能性探究,则是实现其本质属性的“技术特色” o这里可以区分 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类似“为和平而战”、“用革命战争消灭反革命战争”,“战 而胜之、取而代之”,干脆消除冲突的根源,“打”是手段“不打”是目的;另一种 是类似“用革命的两手对待反革命的两手”、宣传自己的和平诉求,在避战中引 进落空、借力打力让对手自我损耗,“不打”是手段“打”是目的。无论“打”与“不打”,同 样都是用以解决冲突而不是否认矛盾;武术是“围绕打”而可以多向展开的身体 性实用技术,而绝不是所谓“超越打”那精神性的纯粹表演艺术。

任何技术都是指向目的之手段。特别是中国文化具有极强的现实功利性追 求,事实上相当缺乏西方式宗教文化的超越性精神憧憬。所谓“'不打'是武 术技艺的终极追求”、“中国武术是一种理想化的'技击艺术'”等等说法,其 实都是从已经异化了的竞技武术即非传统武术那套路演练中推导出来的,由此 根本无法把握传统武术自身的特质。现在有人一方面不顾中国文化“内外一源、体 用不二”的意蕴,硬是把同时性存在那内在的技术根据之“本质属性”与其外 在的社会行为之“价值功能”在时空上彻底分割开来,从肢体应对的基本技能 以外去寻找武术的什么“价值功能体系”;但另一方面又把因应时变的实施手 段与价值指向之操作目的完全混为一谈,声称武术并不是工具性、过程性和功 利性的技术,而是目的性、终极性和超越性的艺术:由此认为武术只不过是跟 空气作战那表现技击性之乌托邦。这就像上面所比喻的那样,以为用手指月时 那手指就是月亮,由此极大地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认识。应该明白,尽管操作者 为隐蔽意图完全可以心口不一,但技术逻辑上的“牛体马用”结果却只能是瓦 解这种技术本身的存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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