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文化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武术文化是中国文化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又自成完整体系,集中反映了中华民族文 化的基本精神。反映了刚健有为、入世进取的民族精神武术在以血缘为纽带、以家庭为本位基础上形成的“夙夜在公”、“天下兴亡,匹 夫有责”等中华民族精神的熏陶下提倡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勉,要求 练武者奋发有为,积极进取,要有“舍生取义”、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道德情操。除暴安良、扶弱济贫。专以惩恶扬善为己任、以高超武功作手段的侠客是中国人推崇的 对象并成为古代中国社会的特殊社会角色。忧国忧民、匡扶正义始终是武林中人的座右铭, 并蔚为爱国主义的传统。“爱国”历来被看做是一种“大节”。这种精神是我们民族文明和觉 悟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这种把国家、民族利益放在首位的文化价值取向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产生了强大的、 催人奋进的精神动力。纵观武术的发展史,无论是军旅还是民间,武林爱国英雄代不乏 人。如人们熟知的岳飞、戚继光等,他们既是战将、技艺超群的武术家,又是精忠报国 的民族英雄;民间的则有抗倭驱贼的少林僧人、抵御外侮的义和团等。他们为中国武术增 添了一份荣光。反映了民族伦理型文化特色中国文化是典型的东方伦理型文化,这种文化反对把人从社会人际关系中孤立抽象出 来,强调人是社会的人,重视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和睦。武德观念正是在这种伦理思想的哺育 与规范下产生的。“文以泽心,武以观德。”武术在中国几千年绵延发展的历史中一向重视礼 仪,讲究道德,即所谓“文有文德,武有武德”。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主要遵循儒家人伦的基本 要求,以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为基本内容提倡中庸之道和谦虚恭敬,强调和睦。由这种武德思想出发,武术技术、武术方法也有了不少限制。例如在“不得已而为之” 时,常采用“擒拿”、“点穴术”,既可迅速解除对手的战斗力制服对方,而又不过分伤残或致 死对手。中国武术中各式各样的以展示功力等的间接比武方法可以说都与遵循人际关系和谐 的宗旨、限制武术的暴力程度有关。反映了 "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精神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视“天人合一”,认为天人本来合一,而人生最高理想就是自 觉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所谓天人合一就是指人与自然和人自我身心内外的高度和谐统一。 传统武术练功往往注重选择天时、地形、气候、季节、方向,这些都是在人与自然同构 并可以与自然相通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许多拳种和练功方法模仿自然界动物的形象就在于 人们认为这些生命生灵为自然之精华,通过象其形、取其意就能获得自然的精华,接近自 然的本质。反映了重血缘关系的传统宗法思想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重大特点就是宗法。宗法制是从氏族制下的血缘关系与崇拜祖先发 展起来的。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以农立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完全被束缚和依赖于土地。 虽然社会不断变化发展,但传统宗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则几乎被完整地留存了下来。儒家“家 国一体”的观念是宗法制的反映,宗法的网络伸展到了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武术自然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宗法的印迹。如武术宗派、门派的形成就与宗法传统思想有 着密切的关系。社会上极其讲究的所谓“正宗”、“名门"、“流派"、“嫡传”等无疑也是宗法 习俗的一个表现形式,与宗法传统背景有关。武术的道德礼仪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武德就是在中华民族伦理思想的哺育与规范下,经过 习武者长期的社会实践改造、承接和积淀逐步形成的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道德准则。它熏 陶了成千上万的习武者,已成为中华民族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拳以德立,德为艺先武术既重武功,更重武德。重武德是中国武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所谓武德即武术 道德,就是指在从事武术活动群体中形成的对习武者的行为规范要求的总和。它贯穿于习 武者群体生活的各个方面,伴随着习武、用武、从武的整个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 了习武者群体内部以及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正常交往。它是当习武者处理个人利益和其他社会 利益关系时对习武者个人行为所提出的特殊规范要求与约束。当武术作为一种激烈的斗争手 段而又可以相对自由地使用时,如果社会力量和习武者自身对其不能给予一定的约束,就 有可能出现滥用武力的情况,造成人们不必要的流血伤亡,甚至导致社会的动荡。先民们 在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之后,在武术活动中形成了特有的武德规范。“未曾习武先习 德”已成为武术界的共识。武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道德建设占着十分突出的地位。中国传统武术中有关道德教育的思想和 方法,其内涵十分丰富,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武德虽然带有强烈的农耕文明社会的道德色彩,但它并不是完全消极的东西,它的许 多基本道德规范具有生物学和社会进化论的基础,在本质上也与社会主义道德思想存在许多 共通之处。武德在价值目标上推崇仁爱,追求“和谐”的人生境界和“内圣外王”的理想武德 人格,重视道德义务与社会道义的融合,在价值取向上提倡“重义轻利”、“以义导 利”。中国武术界倡导的“习武即修身”,即把培养正确的人生目标、高尚道德情操与 武功锻炼结合起来,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提高人的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 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武术中的忧国忧民、匡扶正义的侠义精神和英 雄主义体现了中华民族重气节、尚武崇义的品质。追求社会和谐、稳定是中华民族传统武德的一个基本精神。在中国传统武德思想中, “仁者爱人”、“爱人者人恒爱之”的道德精神对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保持 和谐的人际关系,传统武德特别强调“待人以宽,责己以严”的思想,要求习武者在武 艺活动中,“举动间要平心气和,善气迎人”、“须和顺温良”,“不可妄论他人之短 长”。在与人交手切磋武技时强调以武会友,出手相交,点到为止。在与人发生矛盾时 强调以德服人,不可轻显其技,更不准好勇斗狠和恃强凌弱。在路遇不平、主持正义、 惩暴制恶时也主张以止暴为主,适可而止。它体现了习武者的朴素人道主义精神和宽容大 度。这一美德对协调从家庭到社会的人际关系有着积极作用。而传统武德提倡的尊师重 道、勤修苦练、诚信谦逊、勇武刚强、自强不息等品质更能够激发中华民族奋发向上、 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创新精神。总之,为了适应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我们应充分挖掘、整理、吸取中国传统武德 中合理、有益的成分,并依据时代的要求加以重新诠释、改造、丰富与创新,赋予武德 新的内涵,使之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传统武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武德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与习武者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社会生活伦理规范要求。 它是习武者个体的社会化,“修己以敬”,从而保障正常的社会自律秩序。二是与择徒、 授武、习武过程相适应的道德品质要求。这是习武者和传武者在习授武术过程中的实践磨 砺,也是武术人格培养的过程。三是与用武、施武相适应的社会伦理规范。它是为习武 者群体所设计的人生理想价值尺度,以便每一个体在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秩序与规范的道义重 任中获得自由,“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生活、处世之德所谓习武者生活处世之武德,是指与习武者公民身份相适应的社会生活伦理道德的规范 要求,即日常生活言行规范,如待人处世、生活态度等。它是构成传统武德的重要基础。 民间谚语中常说的“德不贤,不可传”,就是指这方面的内容。传统武德的生活处世之道德规范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生活道德规范要求基本上是一致 的,是对一般社会日常伦理道德的继承。它要求各门各派习武者在日常生活和立身行事时 要遵守社会之伦常,具体表现为待人要宽厚谦逊、诚实守诺、敬老爱幼、团结互助、遵 守礼仪、谦虚好学、尊敬师长,决不可以身怀高超武功绝技而自骄,反对骄傲自炫,处 世要薄名轻利,不求闻达,生活要俭朴素淡,重友轻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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