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法十一:色法包括五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根的作用主要在于能够 在触境中引起识的认识作用。五境,即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五境的作用主要在 于为五根所缘。无表色,无法为肉眼所见,主要有依身、口而引发的善业与恶业,乃遭感 苦、乐果的业因,具有防非止恶或防善止恶之功能。色法是依根境和无表色所体现的有漏 色,此色法十一唯通修所断。从五根上修习易筋洗髓功五根包括:眼根:眼根为眼识之所依,能看取色境。从外相上说,眼根指眼球。《大毗婆沙论》把眼根 分为扶尘根和胜义根二种:谓可见而由筋肉所组成者,扶尘根;不可见而有能见之作用者为眼,称为胜 义根。扶尘根以地水火分四尘为体,称为可见有对。胜义根以清净的四大种所造的色法为 体,称为不可见有对。《大毗婆沙论》中世友主张根见的说法:谓眼根观照色境之力用,称为见,眼识则仅能了别眼根所观照之境。有部认为识无法隔障单独见色,而眼根能够观照色境,所以成立眼根见色眼识不见色 的说法。《易筋洗髓经》总义篇中说到:抵暮见明星,燃灯照暗室。眼根在暗室中是无法见色的,只有在灯光的显示下,才可以看见种种有质碍的色法。 眼根的体唯是有漏法,眼根通欲、色二界,在无色界的时候不起作用,眼根属于修所断口。
耳根:耳根为耳识之所依,由耳根而取声境。从外相上说,耳根并不是指身体上可以被看得 到的耳朵,而是指听觉神经。耳根的极微在耳穴内旋环而住,恰如卷成筒状的桦皮,能够 听闻远处的声响。耳根和眼根都要有点距离才会生起使用,如果距离太近就无法发生作 用。《大毗婆沙论》云:耳根于四处增上。为识等依者,耳识及相应法依此而生。作不共事者,唯耳 根闻声,非余根。耳根的功能作用主要有庄严自身、导养自身、为识等依、作不共事这四个方面。《易筋 洗髓经》“行住坐卧篇”第五中说到:耳目随心静,止水与明镜。想要获得耳根清净明锐,需要借助心的观照,耳根的觉知由心王来决定,依耳识来分 别;在净心的状态下能够如明镜般的听取外声耳根的体唯有漏,在欲色二界有耳根的作 用,到了无色界不起作用,耳根唯修所断。
鼻根:《集论》云:为四大种所造,鼻识所依清净色从外相上说,鼻根指鼻识所依的无见有对的感觉器官,即嗅觉器官。鼻根是生起鼻识 的所依根,具有能嗅义,体用兼之。色界二禅以上五识皆无,所以鼻根在二禅以上不起作 用,只是作为庄严身色身来用。《广五蕴论》云:谓以香为境,净色为性。谓于鼻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鼻识得生。无即 不生。《易筋洗髓经》“洗髓还原篇”第六说到:闭眼常观鼻,合口任鼻息。在修习禅定的过程中,主要依靠内观或调节呼吸的方法来断除外在的所缘和烦恼境, 从而在使用气息中生起四大皆空的种种因缘条件。鼻根的体唯有漏,鼻根通欲色二界,二 禅以上不起作用,唯是修所断。
舌根:《广五蕴论》云:为以味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舌上,周遍净色。有说:此于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识得生。无即不生。从外相上说,舌根指味觉神经,并不是指舌头。《大毗婆沙论》云:作不共事者,唯舌能尝。《集论》云:舌根是四大种所造,舌识所依清净色。《法蕴足论》云:谓四大种所造净色,或地狱乃至中有,非修所成,所有名号异语增语想等想施设言说口《易筋洗髓经》“洗髓还原篇”第六说到:右膝包左膝,调息舌抵腭。在修习禅定中,舌头要抵住上腭,依靠吞精顺气的方法来调节内在的四大不调,从而 在禅定中断除饮食而达到自我调节的最佳状态。舍根是修所断,舌根通欲色二界,体唯 有漏。
身根:即指身识所依,取触境无见有对之净色。《集论》云:身根为四大种所造,身识所依清净色。从外相上说,身根指身体之内的净色根,而并不是肉体所显的扶尘根。身根是其它眼 根等大种积集所造色,为眼等五根所依止。通常所谓之身,皆总指肉团而言,与身根不同。 《大毗婆沙论》认为:筋肉等称为扶尘根,对于有能触作用之身根,则称之为胜义根。又身根唯欲 色二界存有,无色界则无。《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中指出:地狱身根不同于人等身根,谓地狱中解诸肢节,乃至糜烂,亦有身根。《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一朝神气散,油尽而灯灭。身尸埋扩野,惊魂一梦摄。身体和神识是相互依赖存活的一个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如果神识灭亡,则身体也将无 法存活,犹如梦幻般不可实得。身根是修所断,身根通欲色二界,体唯有漏。
从五境上看易筋洗髓境五境:五根所取、五识所缘的五种对境,指为五根所取之五种客观对境,亦为五识所缘 之五种境界,即: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等五境°若加上意根对象之法境,则为六境。 五境使人起烦恼,污染心性如同尘埃,故称五尘;又因贪心而起执著之故,误为净妙之境, 故亦称五妙欲境。其中,眼、耳二根之体必须与境相离,始能发生作用,故又称此二根为不 至境、离中知;鼻、舌、身三根之体必须与境密接,始能产生作用,故又称至境、合中知。一、 色境:即眼根所见、眼识所分别的对境,包含显色(即颜色)和形色(即形状)两类。二、声 境:即耳根所闻、耳识所分别的声音。三、香境:即鼻根所嗅、鼻识所分别的对境。四、味 境:即舌根所取、舌识所分别的对境。五、触境:即身根所触、身识所分别的对境。其中,前 二境眼、耳二根之体必须与境相离,始能发生作用,故又称为不至境、离中知。后三境鼻、 舌、身三根之体必须与境密接,方能产生作用,故又称至境或合中知。此五境,以能垢染人 心,故又称五尘。又因贪欲烦恼执之为净妙之境,故又名五妙欲境,体唯有漏。
色境:眼根所取青黄等质碍之境,称为色境。从外相上看,色境分为形色和显色二 类:形色,即指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显色,指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 明、暗。《瑜伽师地论》卷一把表色(行、住、坐、卧、取、舍、屈、伸)和形色、显色合为三类。 色境的色,不是色蕴所摄的一切色法,而是眼识所对的显色、形色、表色三种色。色境是眼 根所对之境,为眼识所缘的对象,又作色处。《易筋洗髓经》“无始钟气篇”第一中说到:宇宙有至理,难以耳目契°凡可参悟者,即属于元气宇宙中还存在着眼睛和耳朵等无法识别到的现象,那就是元气,元气是练习《易筋洗 髓经》功夫的根本要素、也是气功的主要来源。《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天地有日月,人身两目具。日月有晦明,星与灯相继。纵或星灯灭,见性终 不没。纵成瞽目人,伸手摸着鼻。通身俱是眼,触着知物倚。修行禅武者可以通过色境的自性来分辨认识色境的存在,不需要假借五根,通过意识 的了别作用,就可以认识一切宇宙万物的现象。色境的体唯是有漏,通欲色二界,无色界 因为没有色法,所以色境不存在,色境唯是修所断。声境:是耳根所对的境,耳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一切语言音声,风雷钟鼓, 可意不可意之声,这些总名为声。《百法纂释》云:声尘者,四大种所造之声,为耳根所对之境。声境是耳识所取,《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声,谓耳之境,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易筋洗髓经》“行住坐卧篇”第五中说到:耳目随心静,止水与明镜。事物任纷纷,现在皆究竟。修习禅武者对境时要心观缘起性空的道理,体悟诸法无常的一切幻像,面对不同的外 境而做到随遇而安的状态。声境的体唯有漏,声通欲色二界,唯是修所断。
香境:是鼻根所对之境,为鼻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香有六种,谓好香、恶 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变易香,好香谓顺根益情,为鼻之所乐取者,如旃檀之香。恶 香谓损根违情、非鼻之所乐取者,如粪秽之味。平等香者,鼻识缘取时无所益损,如砖石之 无香。俱生香者,此香与生俱有,如旃檀之香。和合香者,如配合香料之香。变易香者,如水果生长过程中香味之变易。《百法纂释》云:香尘者,亦四大之所造。《大乘广五蕴论》云:好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顺益。恶香者,谓与鼻合 时,于蕴相续,有所违损。平等香,谓与鼻合时,无所损益。《易筋洗髓经》“行住坐卧篇” 第五中说到:闭口深藏舌,出入息与鼻。息息归元海,气足神自裕。洗骨并洽髓,出神先 入定。修习禅武者在使用鼻根对香境的时候,应时时把鼻息归入丹田,吞精调息,使内四大 和外四大圆融和谐,从而进入甚深禅定而怡然自得。香境的体唯有漏,香境只有欲界中 有,唯是修所断。
味境:是舌根所对之境,为舌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味有苦、酸、辛、甘、咸、 淡六味。从类别上说,味境有俱生、和合、变异三类。从意乐上说,有可意、不可意、俱相违 三类。《百法纂释》日:味尘者,亦四大之所造,乃舌根之所对,可尝义。谓咸淡、甘辛、可意不可意、 和合、俱生、变易等味,为舌识之所取故。《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圣人独认真,布衣而蔬食,不贪以持己,岂为身口累°参透天与地,与我本一体。修习禅武者在饮食时要避免贪心,不然会被因饮食引起的粗重身体所负累。只有参 透天地一体、四大和谐的身心状态,才能飞行自在。味境的体唯有漏,味境只有欲界有,唯 是修所断。触境:是身根所对之境,为身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地、水、火、风四者是能 造之触,其所造的假触,细说有二十六种,即地、水、火、风四者是能造触,其所造的假触,有 轻、重、滑、涩,缓、急、冷、暖,硬、软、饥、渴、饱,力、劣,闷、痒、粘,老、病、死、瘦二十二种。 《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触一分,谓身之境,除大种,谓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百法纂释》曰:触尘者,亦四大所造,乃色尘之触,身根所对,谓轻重滑涩、冷暖饥渴等触,为身识之所缘故。《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纵成瞽目人,伸手摸着鼻。通身俱是眼,触着知物倚。此是心之灵,包罗天与地,能见不以目,能听不以耳。触的作用是即使脱离眼睛的观察,用身体就能接触物体而了知。触是在心的了别作 用下形成的,依触而生起的根境识三和合的认识是因缘和合法。触的体唯有漏,触通欲色 二界,唯是修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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