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关注“农村武术”

中国的武术在民间,民间的武术又在农村。相比城市而言,农村受到西方文 化的冲击较小,武术文化的生存环境好于城市,或者说,武术的文化空间主要存 在于农村。武术内容丰富、风格各异,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与经典。武术文化空 间的保护需要遵循武术整体传承的原则。“民间传统武术”是产生于农耕时代、具有传统特质的民间技艺。随着经济全 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民间武术的生 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冯骥才先生说:“我们正处在一个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 明转化的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们的文化没有载体了,这是一个很大 的问题。人们对外来东西觉得新鲜,把原来的东西都扔掉了。”具有数千年历史的民间传统武术是中华武术文化真正的根基,其传承问题至 关重要,一旦发生武术文化传承的断裂,中国武术在世界艺术、体育中的地位将 彻底消失。“武术文化空间”的提出绝不是概念的变化,而是理念的提升。文中所指的武术是指“民间传统武术”,“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概念。 “武术传承的文化空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少林功夫等与传统文化结合的武术项 目,二是民间传统武术的师徒传承制度与“口传身授”方式等体制。保护武术文 化空间的关键是整体传承武术与保护武术传承人。

第一节民间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功能

“文化自觉”源自费孝通先生的思想,意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 “自知之明”,即明白它的来历、它的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发展趋向,以加强 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的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 就世界范围而言,文化自觉还包括要理解多种多样的文化,增强在多元文化的世 界里确立自己位置的能力,然后经过自主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建立一个有共 同认可的基本秩序,从而形成联手发展的共处原则。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现象大致出现在三个时期。民国时期,武术被称为 “国术”,起到了 “强国强种”、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武术的文化价值得到了提 升。20世纪80年代,国家体委召开武术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挖掘传统武术, 抢救武术文化遗产,是当前的急迫任务。”开展了我国武术史上空前的“普查武术 家底、抢救武术文化遗产”的活动,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对武术进行了保护,认识 到武术文化遗产(传统武术)的重要性,肯定了武术文化的遗产价值,这是第二 个时期。2004年,首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的盛大举办,这可以看作是武术传播过程 中“文化自觉”的第三个时期。其实,对武术文化遗产(传统武术)的保护不是 技术层面的保存与传承,更重要的是对中华民族精神、文化血脉的传承,是民族 魂的薪火相传。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才是对武术文化(传统武术)的理性认识。 武术传播所体现的文化功能是多元的。

一、武术文化的传播是一种“软实力”

"软实力(soft power ) 一词最先由小约瑟夫,奈(Josephs.Nye jr.)教授于 1990年提出。约瑟夫•奈教授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曾在克林顿执政 期间担任国家情报委员会主席和助理国防部部长。他在1990出版的《注定领导: 美国力量本质的演变》一书和同年发表在《外交政策》上的一篇文章《软实力》 中提出了软实力概念。该概念从被提出开始,甚至在更早的时间,其所包含的内 容就被作为国家实力的表现形式,已经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的研究对象。“软实力”是相对于“硬实力”而言的。硬实力主要指军事威胁,而软实力偏 重于文化传播。蕴含丰富文化精髓的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最具特色的民族艺 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是一种“软实力”。通过传统武术的国际传播,可 以使中华文化远播海外。资料表明,与中国对外贸易“出超”相比,中国的对外 文化传播则是严重的“入超”,存在“文化赤字”。中国对外文化传播的严重赤字 和入超,并不是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问题,而是我们文化这个软实力本身的文化 对外传播能力还不够强大,或者说“软实力”不足。传统武术的传播是中国“软 实力”的一部分。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作为中国功夫(武术)首次与现 代舞、芭蕾、杂技等艺术完美结合的《功夫传奇》在国际演艺市场上演出150场, 观众11万人次,票房收入达300万美元。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说,中国文化走出 去,是时代赋予中华文明和中国新文化的历史责任。因此,传统武术一定要承担 历史责任,发挥文化传播的功能。

二、武术文化传播具有教育功能

传统武术的教育功能古已有之。“拳以德立” “未曾学艺先学礼”便是武术教 育功能的早期体现。民国时期,武术曾一度被称为“国术”,并被列入学校教育 的内容,从青少年着手抓起。1914年,著名体育家徐一冰在《整顿全国学校体育 上教育部文》中,建议将武术列为高等学校、中学和师范学校的正课。1915年4 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育研究社许禹 生提出的《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1918年,全国教育联 合会在上海召开,提出学校体育应“加授武术”,并指出“提倡武术,以发展国人 特殊之运动”。同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学校校长会议, 议决:“请荃国中学一律添习武术。” 1926年,第十一届全国教育联合会议决案中 又有《学校体育应特别重视国技案》,指出“查国技为吾国原有之武术,关系体育, 至为重要”“非惟适于成人之锻炼,实宜于儿童之学习。凡学校均应特别注重,以期保存国粹,促进体育,养成坚实之国民”,反映了民国时期体育界、教育界人 士对武术教育价值的肯定与倡导。 、1984年在美国洛杉矶举办的第23届奥运会上,中国奥委会向国际奥委会呈 上了一部《中国古代体育画册》。该书把中国传统体育分为16大类22个项目,在 这22个运动项目中,迄今唯有武术一类被列为学校体育教育的内容。2004年,中宣部、教育部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 中明确提出:“体育课中应适量增加武术等内容。”把武术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 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途径。而今,武术的教育功能越来越被人们尤其是武术学人所关注,武术教育已经 成为武术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认识武术的教育价值,是武术“文化自觉”的重 要体现。

三、 武术文化传播具有民族凝聚力功能

有学者曾撰文提出,武术是中国人的存在方式,中国人的武术情结使武术具 有很强的民族凝聚力功能。民族凝聚力功能的体现是激发人们的爱国之心和爱国 热情,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从而达到振奋民族精神的功能。武术振奋民族 精神的价值与作用在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一项对广州地区12所高校517名大 学生的调查显示,89%的大学生认为高校广泛开展武术运动能振奋大学生的民族精神。由此可见,武术文化可以传承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良好的教育价值;武术 承载着民族文化的内容和精神,可以起到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海内外中华 儿女的作用。四、 中国武术的文化自尊——进入奥运会只是中国武术国际传播的 途径之一武术的“文化自尊”也是“文化自觉”现象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武术申请进 入奥运会问题上。长期以来,人们围绕武术申奥进行了众多见仁见智的理论与实 践探索。绝大部分的观点认为,武术必须进入奥运会才会有发展,并为此付出了 不懈的努力。与之相反的一个重要观点是,举办“武术奥林匹克运动会”。其可 取之处是指出了进入奥运会并非武术的唯一出路。武术的国际传播并不一定必须 进入奥运会,这与人们批评《夜宴》《英雄》等影片冲击奥斯卡事件如出一辙。中 西文化的差异与价值观的不同,使东方的事物一旦要西方承认必然要面临重大的 “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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