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历史的发展,吉祥装饰的审 美意义越来越重要并独立出来,并展现在绘画、刺绣、剪纸、陶瓷、风筝、木雕、 石刻、砖雕、刺绣、皮影、印染、塑作等民间艺术形式中。
- 真、善、美一体的创造
(1)民间艺术的审美观念。民间艺术渗透了强烈的文化观念和民间审美观念, 从而使民间艺术审美创造具有鲜明的特征,这种特征是在民间艺术文化生态背景 的基础上形成的,与中国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一脉相承。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认为,“美”的含义最早是与善、祥、大相联系的。许 慎《说文解字》释“美”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 善同意。”又释“甘”曰:“甘,美也。”徐铉作注说:“羊大则美,故从大。”清代 段玉裁作注说:“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申之凡好皆谓之美。从 羊大。羊大则肥美。”虽然这里还是字面上的训诂,但解释了古代美的起源。“美” 首先是与吉祥、和善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国人的传统审美观念中,美与好、祥、 善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对美的认识最初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 的某种事物和善如意,使人产生愉悦的美好感受。中国古代“羊”与“祥”相通, “羊大为美”,羊与美相联系,也将“祥”与“美”联系起来。《国语•楚语》:“夫 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也就是说,一切与人相 关的事物,只要无害就是美的,无害也就是吉祥、和善。在人类早期的意识中, “美”与“甘祥” “善”是混沌未分的,在先秦典籍中,“美”与“善”两字在 不少情况下是同义词。善还承载了社会伦理道德的意义,美与善是统一的,善是 更根本的东西,并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成复旺先生曾就中国传统审美意识中天人合一美学思想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认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 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不是美的基本规律,“功利先于审美,审美源于功 利。审美的超功利在于它是实现了的功利。人通过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实现了自 己的功利目的,就会在合于自己功利目的的对象上产生超功利的精神快感,即美 感。……因此,审美所关注的主要是目的的实现,是合目的性,而不是合规律性 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至于实现了的目的自然包含着或多或少的合规律性,但那完 全可以是美感以外的事情”。对于民间艺术审美观念而言,审美是合目的性的、功利性的。吕品田先生对 此也有论述,他说:“在民间文化观念中,善的观念也就是美的观念,合目的性的 事物也就是美的对象。审美意识与功利意识是交织融合、混沌统一的。”无论从历史的传承还是审美发展的规律来看,民间艺术的审美观念并不曾脱 离功利意识去做超功利的审美判断。另外,民间艺术在实现了实用生活功能的基础上,也在以民间固有的审美尺 度,按照美的规律进行造物活动。在民间艺术的创造活动中,审美创造心态和审美因素大部分是与其他功能、 目的结合在一起的,但对造物实用功能和目的的关注并不是绝对和纯粹意义上的。 无论这种关注的程度有多大,常常受到审美创造心态和审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可见,民间艺术的审美创造不但实际存在,而且共存于民间艺术的其他功能目的 中,有时更是一种主要的创造心态和创造目的,使审美功能从其他功能中独立出 来。庶民百姓在致力实用功能实现的创造过程中或以外的时间里,获得了某种闲 暇和心绪,从而使他们能够进行与实用目的若即若离或完全分离的审美创造活动。 许多建筑木雕、石雕、砖雕及大量服装饰品是人们将主体的审美情感灌注其中, 并不断扩充的结果,它使某些造物的实用意义在特定的情境中转化为审美功能或 审美形式。而且,在这种审美心态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审美因素和审美意识也在 不断地丰富和加强,如民众对形式规律的把握、技巧的总结运用、审美经验的传 播等,这一切都使民间艺术审美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民间艺术的审美功能也日 渐突出。
另外,民间艺术中有许多具有精神性、功利意义的创造,而随着社会的进步 和文化的发展,精神性的功利意义逐渐转化为以审美功能为目的,创造心态也开 始以审美心理为主。春节张贴的年画,最初是以祭祀祈禳的巫术性功利意义为目 的,最早的门神画——神荼、郁垒是驱邪避凶的保护神,后来又演化出文门神、 武门神、父子门神、夫妻门神等多种形式,以及象征吉祥如意、风调雨顺、五谷 丰登、多子多福和愉悦性的各种体裁。剪纸也有招魂、扶运、祝寿、祭祀、扫天
婆等形式。至于面塑礼花、面具、神像、玩具等原先大都具有某种巫术性的功利 意义,后来又有所改变,有的直接转化为以审美功能为主的创造。特别是年画、 剪纸等,有的仍然以表达民众对向往美好生活的祈愿和理想为目的,这种精神上 的追求恰恰是通过带有审美色彩的装饰环境和烘托节日气氛来实现的。也就是说, 民间艺术的精神性功用常常是通过审美功能来实现的。(2)真善美一体的审美创造。以实用为目的的原始工具和后来以审美为目的 的艺术创造虽然有着质的差别,但它孕育了人类从幼年到成年发展所具有的最初 因素,体现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这是为大家所熟知的。王朝闻在论述 原始艺术时曾说:“即使是最简陋的石器的制造,也顾及到了用起来方便、省力, 以引起主体的快感。这种属于善的快感,伴随着或相应地引起了美的快感。石斧 或石铲在造型方面均衡、对称和尽可能光洁的特点,同时具备了被当作视觉艺术 来观赏的审美性质。它已经在产生实用价值的同时,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审美价值, 已经具备了一定意义的视觉艺术的艺术美。”当艺术作用于人的意识之后,必然对 人的精神产生影响。艺术对人的精神产生的功能具有整体性,它全面作用于人的 精神的各个方面,包括感觉、知觉、想象、情感、认识以及意志等,并促使人的 精神活动的各方面协调发展。它既能提高人的感性知觉能力,又能发展人的知性 理解能力,增强人的意志能力。艺术的这些精神作用主要是以感性审美的形式出 现的,艺术的审美功能是它的主要功用,但又不是唯一的功用,其他精神功用伴 随着审美活动的展开同时进行。由于民间艺术特定的文化生态背景以及民间审美 观念的特性,民间艺术的审美功能更多地受到其他精神功能的影响,从而使民间 艺术的审美功能既整体一致,又十分多样,这种整体性和多样性可以视作以审美 为主的真善美的统一。
艺术创作是一种形象思维的过程,它先以感性形象的方式来把握世界,与客 观自然和人类发生关系,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带有感性直观的特征。民间艺术的 审美功能也具有审美直觉性的特点。民间艺术作为一种感知审美对象,对人们审 美感觉的形成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人们创造和欣赏艺术品的过程中,从感 官到全身会产生一种审美愉悦感,从而使人的审美感觉变得丰富敏锐。民间艺术 的形式特征既是这种感性直观特征的表现,又是实现审美愉悦感的反映。虽然民 间艺术的形式特征不是纯粹形式主义,它服从于特定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但 它仍然体现了民众对审美感知的关注。一架普通的民间纺车,结构的对比均衡与 和谐具有强烈的形式美感,其上还雕刻了不同的纹样;苗族的竹编背篓,造型或 饱满有力,或纤巧优雅,还编织了各种美丽的图案;南北方不同的民居屋檐,除 了适应不同的环境、气候,屋脊划出的线条或舒畅潇洒,或敦实严整,颇具美感,更不消说附着其上具有寓意象征的脊兽及砖雕、石雕、木雕装饰;剪纸、年画、 皮影、玩具等以悦目的视觉美感形式幻化出一个审美的世界;供奉的纸扎、面塑、 神像画虽然意在表达人们的心理,却仍然以缤纷绚丽的艺术形式传底了不同的审 美感受。民间各种技艺口诀,除了艺人对选材、加工技艺等的总结,以审美为内 容的记录也是人们对视觉形式规律的感性把握。“文人一根钉,武夫势如弓”,丫 鬟则“眉高眼媚,笑容可掬,咬指弄巾,掠鬓整衣”,贵妇人“眼正神怡,气静 眉舒,行止徐缓,坐如山立”,这是塑造人物的规则;设色规律有“白间黑,分 明极;红间绿,花簇簇;粉笼黄,胜增光;青间紫,不如死” “青紫不并列,黄白 不随肩”。这些视觉形式规律都表达了人们对审美愉悦感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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