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打的起源与或展
散打的发展,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散打在历代有 着不同的称谓,如角力、相搏、手搏、角抵、卞、白打、拆 手、拍张、散手、技击等。
古代散打的历变
散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我国先民的生产活 动。在当时工具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人类为了生存,经常与 野兽进行赤手空拳的搏斗,并逐步形成了拳打、脚踢、躲闪、 跳跃、摔跌等动作,用以“手格猛兽”。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 部落间战争的频繁发生,人与人之间的格斗技术也得到了发 展,这可以说是最早的一种散打雏形。
商周时期,武术“徒手搏击”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周礼•夏官•环人》记载:“环人搏谍贼。” “搏”在这里是 拘捕的意思。《礼记•月令》记载:“孟秋之月……禁止奸罪 邪,务搏执。”这是西周奴隶主贵族为防止奴隶的反抗暴动, 让司法人员重视搏执的练习。又据西周金文史料记载:“夫有 文无武,不足以威天下,有武无文,民畏不亲;文武俱行,威 德乃成。”此记载足以表现出当时所倡导的“文武皆备”之教育理念。
到了春秋战国,相搏已较为普遍,在相搏攻防技术中, 除击法外,摔法、拿法也有发展。如《公羊传》记载:“万怒, 搏闵公,绝其阪。”绝其阪就是擒拿中的锁喉法。又如《荀 子•议兵篇》记载:“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 之与先惊而后击之。”从中可以看出,此时已有了惊上取下、 佯攻巧打的战术。
秦汉时期,相搏叫手搏,比赛已比较正规。1975年在湖 北江陵凤凰山出土的秦墓中发现了一个木邃,在其弧形背面 就有彩绘的手搏比赛场面。画面上有3个男子,均着短裤,腰 间束带,足登翘头鞋,其中2人正在进行手搏比赛,第3个 人双手前伸,作出裁判的姿势。台上挂有帷幕飘带,表示比 赛是在台上的帷幕中进行的。整个画面热烈紧张,所描绘的 人物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汉书•本纪》记载:“元封三年 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足见角抵在民间受喜爱的程 度。
隋唐五代时,手搏、角抵受到重视,比赛几乎形成了制 度,尤其是唐代武举制的实行,更使得这个项目得到了发展。 手搏、角抵在社会上开展得很普遍,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 民百姓都很喜欢这个项目。隋唐五代时的手搏、角抵比赛已 大体形成规则,不分体重级别,没有护具,赤身短裤,多在 方形的台子上进行,虽犯规处罚不明显,但获胜者都要给予重奖。
宋代,手搏在民间更为流行,每年都要举行“擂台争 交”的比赛。尽管在当时这种擂台争交还不是很完备,但它 已是中国古老的武术对抗竞赛形式,而且我国较早记载角 抵、手搏的武术专著《角力记》也是在这一时期问世的。
至元代,民间武艺受到了较大的摧残。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严禁百姓练武,制定“民习角抵,枪棒罪”。连民 间私藏武器也要治罪,那时人们多是冒着生命危险,以秘密 家传的方式在暗中传承着武艺。
明代,手搏多称为白打或打擂台。这一时期是武技集大 成的发展时期,民间的打擂台比武之风盛行。赛前,先设擂 主,由擂主安排好高手准备应战。为避免纠纷,凡来较量高 低的人,临场立好“生死文书”,然后上“献台”攻擂。擂 台两侧的楹联为:“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以渲染 比赛气氛。比赛由“部署”主持,并规定“不许暗算”,先 败下台者为输,胜者可获得银杯、彩缎、马匹等奖品。
到了清代,伴随着农民运动及秘密结社组织,出现了不 少练武的“社”、“馆”,尤其是“白莲教”、“义和团”、“太平 天国”等农民组织,对武技的发展和影响巨大。特别是清代 设立了专门挑选摔跤搏斗高手的习武机构一一“善扑营”,促 使搏斗武技日见成熟。
民国初年,习武开禁,拳技之风蓬勃一时,当时以霍元 甲及其创办的精武体育会最为著名,对武术的发展起了很大 的推动作用。
1927年,南京成立了中央国术馆。此后在国内相继建立 的国术馆多达300个,一些军队和大学都开设了国术课,许 多武术家受聘任教,培养出了一大批的武术人才。
1928年10月28日,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办第一届国术 国考,为期10天。国考对抗项目设有散手、短兵、长兵、摔 跤等,比赛采取单败淘汰制,三局两胜,在长方形的场地上 进行,打法不讲流派,不以体重分级,临时抽签分组比赛,其 规则是:不戴任何护具,凡用手、肘、脚、膝击中对方任何 部位得1点,击中对方眼部、喉部、裆部为犯规,犯规3次 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者1次即取消资格。
1929年初,为展示当时武林各门派的真功夫,由中央国 术馆副馆长李景林倡导并发起第一次全国性的国术表演及比 赛大会。在征得武林界的一致赞同后,在浙江杭州的省国术 馆举办了 “国术游艺大会”,从12个省和4个特别市筛选出 345人参加了大会,其中参加散手比赛的有125人。评判委 员会26人,监察委员会37人。散手比赛分4组,参加比赛 者均着大会统一要求的灰色布短装,扎腰带,分为红白两色, 擂台高1.3米,长20米,宽18.6米。比赛双方在擂台中央 划定的线内相对而立,等裁判长鸣第一声笛后,双方各上前 行一鞠躬礼,鸣第二声笛后即开始比赛。从这以后,比赛规 则先后作了几次变更,一次比一次简单,如规则规定有不准 挖眼睛、掐扼喉咙、打太阳穴和取阴部等。
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办了第二届国术国考,比 赛项目有男女短兵、男女散手、中国式摔跤、国际拳击等。散 手以点到为止,没有时间限制,凡用手或脚击中对手任何部 位得1点,有的参赛者只用脚尖踢中对手或用手指摸到对手 头发也算得1点,故双方均不敢轻易进攻,只是躲躲闪闪,蹦 来跳去,被当时的报纸评论为“国术场成了斗鸡场”。
1933年,在南京举办的“全国运动大会”仍设有散手项 目,比赛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并用打棒球的护胸和踢 足球的护腿作为护具,头和裆部是禁区。击中禁区者算作犯 规,将对方击倒为胜一局,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没有时间 限制。队员为了将对手打倒取胜,比赛近似于摔跤,一对选 手比赛有的竟达1小时以上,被当时的报纸评论为“国术场 成了斗牛场”。
二、现代散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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