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武术事业发展的急需,经国务院批准,1986年 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对国外称中国武 术研究院)。第一任院长徐才,副院长蔡龙云、张全德,秘 书长赵双进。第二任院长兼党委书记张)庭,副院长张 山,副书记方嵩山。

1987年9月,国家体委研究决定:将体委训练竞赛 四司的武术处,合并到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统一管理全 国武术工作及对外推广工作。

1990年4月28日,国等体委下发了关于中国武术 协会实体化的通知九中国莪术协会实体化以后,既是中 华全国体育总会团体会员,又是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在对 本项目的业务管理上并有部分行政职能。

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管理体制,经中央机构编 制委员会批准,1994年5月30日,国家体委下发了《关 于国家体委武术协会更名为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的通知》,实际上在保留中国武术协会的名义下,增设了 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 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能为:

(一)为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与武术研究院为一 套班子挂两块牌子);同时,又是中国武术协会的常设办 事机构,并赋予其对武术运动项目的全面管理职能。

(二)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 组织、指导全国武术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与 提高;并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运动项目的发展 积累资金。

(三)具体职责为;

1、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 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政策。

2、负责和指导本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的 培养。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 划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 规程;审定运动成绩。

4、组织本项目的科学技术研究,进行器材的研制和 开发;提高科学训练水平;组织宣传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项目的国际活 动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 事项;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武术国际比赛的审批和 有关组织工作。

6、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 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活力和后劲。

7、搞好中国武术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 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国家体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中心”事业编制59人。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训 练竞赛部、社会活动部、外事部、技术开发部、技术研究 部、理论研究部、气功研究部、资料编辑部、总务处等十一 个机构。中心”领导干部职数5人,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 职数控制在20人以内。

(五)在国家体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关训练竞赛、外 事、财务、人事等工作分别由国家体委有关职能部门实行 归口管理。中心”内部实行领导负责制。

(六)中心”所需经费实行差额补贴。要充分利用现 有的人力和设施,以及武术运动项目的有利条件,积极开 展经营创收与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保证事业发 展的需要。

二、地方武术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一)地方性武术协会的建立。

地方性武术协会系指中国武术协会以下的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等武术协会。属社团组织,受 各级体委和体育总会的领导。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 各级体委和体育总会贯彻执行国家体委、全国体总和中 国武术协会下达的有关武术的方针、政策和组织各种武 术活动。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武术工作,组织并开展群 众性武术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协会一般设名誉 主席、顾问若干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 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会下设教练、裁判、科研等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协会常务工作由主席、专 职副主席、秘书长主持,全面负责武术的组织、训练、竞 赛、科研以及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

地、市、县以下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其组 织机构基本上根据省级武术协会的形式设置,只是人数 上有所减少,其职能也是根据上级武术协会的要求结合 各自的特点而确定。’

地方武术协会的建立起自于中国武术协会之后,是 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来的。首先,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一级建立,而后发展到地、市、县(区)乡、镇以 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特别是1982年全国武术 工作会议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对武术协会的 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充实、完善了组织机构,使武术 协会的工作得到落实,出现了新的局面。

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仄事武术活动的人 越来越多,活动领域越来越广阔,这就促使了基层武术协 会的发展。除了省一级武术协会之外,地、市、县(区)、乡 (镇)、村,以及各行业、部门的武术协会也纷纷成立。据 1989年对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各地 共建有各级武术协会742个,弦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相互 衔接、密切联系的国家与民间社团相结合的一条龙武术 组织,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武术运动的健康发展。

(二)地方性武术馆(院)校、站的建立。

地方武术馆(院)校、站是传播和推广武术的基地,是 武术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五六十年代 就有一定的发展,为武术运动做过一定的贡献。

八十年代初,乘全国武术工作会议的东风,在全国武 术挖掘、整理工作的推动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 成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省级(区、市)武术馆、院 是省(区、市)体委领导下的直属事业单位,有固定的人员 编制和经费,与同级武术协会共同负责本地区的武术工 作。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河南、江西、四川、云 南、山东、湖南、广东、陕西、安徽、福建等十几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成立了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自1986 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成立后,部分省《区、市)的武术馆 为与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从名称上取得一致,将原武术 馆改成武术院。

各地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基层武术馆、校、站,更是层 出不穷,各呈异彩。在宣传武术、传授技艺、举办竞赛、开 展科研和普及、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增进群众 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起了积极 作用。

第三节学校武术教育

在民国时期的学校体育教育中就设有武术教学内 容,但那时的武术课是根据学校聘任师资状况确定的,并 没有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优秀的民族 文化遗产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一宝贵遗 产,武术被列为大、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内容和体育院 (系)的专、选课。随着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武 术教育也不断地得到加强和完善,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大、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一)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学校体育作为 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的重要方面,十分关心青少年、儿童 的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和决定。武术作为学校 体育教学内容之一也得到了重视。1956年教育部编订并 颁布的中国第一部全国通用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 中就有关于武术方面的内容。1961年,在总结经验的基 础上,对1956年的《教学大纲》作了修订,根据要继承和 发扬我国历史悠久的民族传统体育,体现出教学大纲民 族特色的精神。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被列入同年编订由版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 中。《大纲》中规定:武术在小学体育课中每学期为学 时,中学为学时;教学内容,小学从三年级起为武术基 本期、基本动作、组合动作,武术操,初级拳;中学为初级 拳二路、春年拳、青年拳对练等.使学校的武术教育机制 列入了正常的轨道。

国务委员李铁映曾多次指出:要把武术列入从小学、 中学到大学附体育课。武术是国宝,每个学生都应学会一 种拳、一种器讪。学校体育课要把现代体育的教学和民族 体育的教学联系起来。可先搞试点,也应该列入“达标”标 准里去。他的讲话给学校武术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1993年国家体委群体司汇同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和国家体委武 术研究院召开了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增 加武术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了在北京和河北石家庄 市郊一些中、小学中进行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这将会对 学校的武术教育起到深远的影响。

30多年来,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学 的武术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许多学校在完成规定 的武术教学内容外,有的还成立了武术协会、武术馆或武 术锻炼小组,一些武术基础好的学校还被体育部门确定 为传统项目学校,进行重点训练。中、小学校武术教育得 到了较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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