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之和谐还体现在人自身的和谐。武术练习讲求“内 外合一、形神兼备”,就是指人体自身的协调统一。长拳有“手眼身 法步,精神气力功”;太极拳讲究“以身行气,以气运身”;茯家拳要 求“内外功用”,“以其外而达于内”,“形以寓气,气以催形,形合者 气利”;南拳“以形为拳,以意为神”;少林拳讲求“内外兼修”,“而 技乃神”;打拳要求“先在心,后在身”,从而达到自身的“和谐”。
武术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还在于满足人们的文化需 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即 文化蓝皮书认为,中国居民文化需求的满足度仅仅不到1/4,文化 消费需求有待释放。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说:“社会问题起 于文化失调,所谓文化失调,就是说任何文化都有它的特殊的结构 模式,新的文化特质引入之后,不能配合原有的模式中,于是发生 失调现象。”他还说,文化本是人们生活的方法。所以文化失调就 在社会中各个人的生活上引起了相似的裂痕,反映于各个人心理 上的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烦恼和不安。这种内心的不安又促使人们 想办法解脱,于是就有所谓社会问题。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时 不能忽视文化的价值意义。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要在社会中生 活,就必须遵循社会组织为维持一定秩序而建立的各种社会规范。为此,必须建立共同的社会文化认同,使人们形成共同的社会文化价值,建立共同的愿景和协同,这样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文化基 础。我们正处在一个剧烈的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形 成、不同文化的产生、不同社区的组合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不同文化、不同群体、不同社区的和谐相处、友好相待需要 确立基本的价值取向。在这样的价值取向下,人们才能美人之美, 美美与共。中国传统武术恰能体现这样一个价值取向。
武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还在于传播武术也是人们文化 权利获得的一个重要途径。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实现 公民的文化权利已经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 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领域。1966年,第21届联合国大会第2号决议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家公约》,第一次在 世界范围内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正如享有 其公民和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 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理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 合法席位后,即于1997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2003年6月27 日,中国政府首次向联合国提交了该公约的履约报告。作为世界 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公民文化权利的高度重视和逐步实 现,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对人类文明的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 传播武术文化,是武术传播者的责任;学习武术,是中国公民的文 化权利。阮纪正先生认为,武术是中国人的存在方式。武术是数 千年来中国人的智慧结晶。不仅仅是中国人强身健体、修身养性的 手段,还应成为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强大的重要精神依托。
武术文化传播的价值和功能的理想状态可以引用恩格斯关于 民间故事的一段精辟分析:“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做完 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 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瘠薄的土地变成馥郁的花 园”,“是使一个手工业者的作坊和一个疲惫不堪的学徒的寒陵的 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而把他的脚尖的情人 形容成美丽的公主。但是民间故事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 培育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 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这话讲得多么形象、多么深 刻!武术文化传播与教育的价值就是要给武术传播对象习武的动 力和对生活的信心。武术的教育价值不同于语文、德育和历史,而 是在身体力行中达到文化的教育作用。
中国武术的整体传承是对中国和世界文化遗产的贡献
对遗产保护的观念起源于19世纪,当时主要局限于欧洲。20 世纪初,人们开始认识到,一国的文化遗产不仅属于该国,而且应 该属于全人类。1964年由“从事历史文物建筑工作的建筑师和技 术人员国际会议"通过的《威尼斯宪章》具有里程碑意 义。《宪章》肯定了历史文物建筑的重要价值和作用,把它看做是 人类“共同的遗产”,认为“为子孙后代而妥善地保护它们是我们的 责任,我们必须不走样地把它们的信息传下去”。同时,联合国教 科文组织开始了大量宣传活动,并对埃及阿布辛拜勒等31处历史 遗迹进行修复和保护。1968年,召开了 “世界遗产保护”白宫会 议,呼吁保护世界的自然风景区和文化遗产。
1972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第十七届会议, 通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并设立基金,对列入《世界 遗产名录》的遗产进行有效保护。1976年,根据公约规定成立了世 界遗产委员会,设立了专项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对被列入“世界遗 产名录”的各项自然与文化遗产有计划地实施保护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更 加全面、理性的过程,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 和拓展。具体体现在,文化遗产从单体的历史和艺术意义上的文 化遗留物,扩展到相互联系的文化遗产群体;从历史和艺术意义上 的文化遗产,扩展到非艺术创造遗产;从仅仅存在物理联系的文化 遗产,扩展到与大自然之间紧密联系的文化遗产;从普通环境下的 文化遗产,扩展到特定环境下的文化遗产;从物质文化遗产,扩展 到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总的趋势是对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认识 更加深化,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中加入了更多人文的内容。我国悠久的历史赋予了中华民族博大而丰富的文化遗产。按 照学术界的一般看法,1922年北京大学设立考古研究所,是我国最 早的文物保护相关研究机构。1985年3月,侯仁之等四位政协委 员联名提交了关于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遗 产公约》的提案,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了该提 案,12月16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总部签署了我国加入“公约”的 文件,开启了中国和国际社会保护人类共同遗产的历史。1986年, 我国开始申报世界遗产项目,至今已有31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 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 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作为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民间传统武术,一直在努力 成为中国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拳种之一的“少林功夫”率 先展开了申报世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5月 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 518项。在首批公布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中,少林功 夫、武当武术、回族重刀武术、沧州武术、太极拳、邢台梅花拳等6 种(类)武术项目位列其中。中国民间武术内容丰富、流派众多,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 的大项,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瑰宝。积极开展申报中国 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武术文化这一传统文化瑰宝的整体传承,对中国和世界文化都是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并使武术成为中 国影视的主要元素;由体育属性而形成了武术健身、养生、娱乐的 特征,并使武术进入了体育的行列。从武术的实际出发,武术文化 的整体结构应该包括武术(技术)、武学(技理与传统文化)、武道 (哲学与人生)的三个递进层次的内容,师徒传承与武德,以及传承 人之间构成的武术文化空间武术作为民族文化,它具有历史性 与现代性。在当代社会,武术文化的传播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在世界文化的交流中,它是民族文化和艺术的形象大使,其传播有 助于提升我国的软实力。同时,由于武术注重天人和谐、人际和 谐、自身和谐,其传播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武术拳种 丰富、流派众多,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项,武术文化遗产的 保护是对中国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贡献。对武术文化当代价值的认知,可以提升武术传播的高度,促进武术在国际传播中的文化 地位,为武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提供理论支撑,并使武术的文化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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