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一词,是指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过程。“商业”不 同于“产业”。“产业”解释有二:一是土地、房屋、工厂等财产;二 是指关于工业生产的(用于定语),如产业部门、产业革命等。“商 业”也不同于“经济”,“经济”者,经济学上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 产的活动。从商业、产业、经济的概念出发,“武术商业”较之“武术 产业”、“武术经济”更切合实际。在现实中,借助武术所开展的经 济活动均可归为“武术商业传播”活动。
武术商业传播的典型代表是“竞技武术散打”。竞技武术散打 中的成功案例就是“散打王”。“散打王”停办之后,“武林风”异军 突起,成为继“散打王”之后又一借助电视媒体进行的武术商业传 播活动。
把此类活动归为“商业”性活动,源自举办武术活动的起始就 是希望通过武术文化的传播获得经济利益。为此,该类活动的主 办者会把武术当成所谓的商品,认为把“武术商品”推向市场,就可 以获得经济效益。一切活动围绕吸引人们的关注,通过广告等赞 助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往往对武术文化的社会效益置之不顾。 以经济利益为重的“生意”活动,只会有两个结果:一是赚钱,二是 亏本。无论哪种状况,都不应牺牲武术的社会效应。因此,从总体 上,主办者在追求商业价值时,应充分考虑武术的社会效益与文化 效益。所以,武术传播者的“把关人”的责任感就很重要,是否从武 术的文化功能、教育功能等正面着手,找到与经济功能的契合点是 武术商业传播的关键。
一、"散打王"赛事与武术传播
武术商业化传播的代表赛事是“散打王”。中国武术“散打王” 是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与北京国武公司联合打造的 武术商业赛事。2000年3月25日,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在 国家奥林匹克中心武术散打馆正式开赛。它借鉴了国外相关搏击 类项目赛事的成功经验,在比赛中引进了娱乐化的概念,强调灯 光、音响、舞美等元素,把武术散打竞技的惊险刺激与视听欣赏融 合起来,增强了比赛的欣赏性和娱乐性。按照初衷,“散打王”赛 事,是把“中国传统文化加现代竞技体育规则+商业化的运作手段加现代舞台包装”等诸多元素融合起来。然而,其所谓的“传统 文化”只是流于表层。追求经济利益,是商人们的终极价值目标。由 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曾经辉煌的“散打王”赛事于2004年 终结。
作为武术商业化传播“散打王”赛事有以下特点:
第一,“散打王”属于具有完全官方传播性质的武术传播活动。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尽管只是以“技术入股20%” 而成为股东之一,但事实上,“散打王”的影响是完全由官方的权威 性辅射开来的。“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这一机构,同 时还挂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两块牌 子。与之合作的“北京国武公司”员工的对外名片中一致使用“国 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武术协会”的“帽子”,因 此,在外界看来,“散打王”就是“中国武术协会”办的,“散打王”的 传播者就是国家。
第二,“散打王”借助了“中国武术”的文化魅力。用“借助”一 词,说明散打运动本身与中国武术之间具有很大的距离。从传承 上,散打属于体育项目,无需传承。而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中 国具有广泛的传播与认可,是中国人的符号与象征。“散打王”所 说的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在“散打王”之前冠以“中国武术”,拿武 术的影响为自己“鸣锣开道”。
第三,“散打王”借助了电视的传播作用。在当前中国,整个社 会的文化知识水平并不是很高,尤其在农村。“散打王”在举办之 初,就不以门票收入为主,而是通过电视转播获得广告费用。电视 转播借助了当前电视的传播效果,使人们在认可电视的同时,也接 受了 “散打王”。
第四,“散打王”由于其浓郁的“血腥”与“暴力”,在获得经济 效益的同时,也失去了中国武术的学练“受众”。通观“散打王”比 赛,人们从中看到的只是厮打与恶斗,血腥与暴力贯穿了比赛的始 终。人们在获得感官刺激的同时对“中国武术”之“散打王”有了一 个切身的认识——武术太野蛮,不能让孩子学习武术。所以,“散 打王”缀在“中国武术”的名称后,对武术文化造成了客观上的破 坏。在中国武术与韩国跆拳道在传播较量失败后,“散打王”的传 播对整个武术事业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可以确定地说,“散打 王”看的人越多,练的人就越少。
第五,从传播效果上,“散打”一词通过媒体扩大了社会影响, 但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散打王”赛事对武术文化的传承只有负价 值。贯穿于“散打王”赛事的“美女与英雄”完全借鉴了职业拳击的 组织模式,赛间的表演也非武术,从任何一个角度,即使是无形的 “武德”传播也未有体现。因此,“散打王”对武术文化传播无任何 积极意义。
二、“武林风”赛事与武术传播
“武林风”赛事也是武术商业传播的案例之一。“武林风”是河 南卫视打造的武术综艺娱乐节目。据该栏目总导演兼制片人吴立 新介绍,“武林风”以弘扬中华武学文化、宣传中华民族传统武术为 己任,融竞技、趣味、参与于一体,以武术艺术化、娱乐化为宗旨,采 用电视手段的行为与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中华武学的博大 精深,以偶像派的武术文化为尝试,强烈的视觉冲击、激烈勇猛的 武士精神,鲜活地展现了中国武术蕴含的强大、威猛、刚劲,成为了 解中国武术、武术文化的一个近距离平台。
事实真是如此吗? “武林风”所播内容主要为“散打”,而“散 打”本为具有西方体育、搏击性质,而冠以武术之名的西方体育项 目,如何能通过传播“散打”而传播武术文化呢?显然,这一初衷是 不能实现的。
中国武术内容丰富,流派众多。仅拳种、拳系就有129种之 多,其拳术、器械、功法练习内容更是难以胜计。“武林风”赛事既 然没有传播中国武术,又怎能为人们提供与武术文化的近距离接 触呢?武士精神是日本的文化核心,又怎么能与中国的武术相提 并论呢?中国素来是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中国武术所弘扬的尊 师重道、重仁守信、谦虚谨慎本是中国文质文化的表现,而不是该 节目所提出的激烈勇猛。所以,“武林风”节目对武术本身就存在 文化的“误读”。
“武林风”赛事与“散打王”比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在“散打王”终止之后,“武林风”转接了其已经形成的电 视受众群,从而为提高收视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武林风”赛事仍然以“武术文化”为名,通过传播搏击、 对抗来获得人们的关注。“武林风”与“散打王”不同之处在于,其 名称之中就有人们熟悉的“武林”二字,将其归入了武术传播的 范畴。
第三,“武林风”与“散打王”的传播者明显不同。如果“散打 王”属于国家武术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组织,那么,“武林风”则是非武术组织——河南卫视打造的。在这 样一个角度,如果说国家武术主管部门有责任为传播武术文化、弘 扬武术精神服务,河南卫视作为非武术组织,则无此责任,其所谓 的展现武术文化,完全是为了博取中国武术广大的传播“受众” 眼球。
第四,“武林风”与“散打王”比较,其“娱乐化”属性更加明显。 “武林风”以搏击为主线,由“争霸赛”、“百姓擂台”、“武侠梦工厂” 三大板块构成,以“武林一绝”、“武界名师”、“观众参与”、“武风武 韵”等板块作为补充和调节。其中的“百姓擂台”等同于民间的“打 野架”,与武术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为了娱乐观众。更为滑稽的 是,该节目竟然搬到了长城上面,现场直播。从这个节目上,也显 示了 “武林风”栏目的经济本质。
第五,“武林风”与“散打王”相同的是以电视为传播媒介,其传 播效果也与“散打王”类似,均未对武术文化传播贡献价值。但由 于其属于非武术组织举办的节目,武术界对此只能研究,却无法限 制其运营发展。尽管“武林风”栏目收视率一直走高,但仅凭收视 率无法对其文化价值做出评判,就如战争、灾难、疾病等节目往往 收视率高,但并非好事。中国武术历经数千年的传承,从未因为进 入电视等媒体增加了它在国人心中的分量。
三、武术节活动与武术传播
武术节是武术传播的方式之一,也具有商业武术的特性。具 有代表性的武术节是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 该武术节由中国武 术协会主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承办,是旨在通过弘扬中华武术,扩 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型国际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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