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意志
意志一般理解为运动员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或达到某个目标,支配自己的行动,并在行动中自觉克服困难的心理活动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运动员所体现出来的人们通常所说的“意志力”,如勇敢、顽强、坚韧、自制、果断、独立、自觉等,则是一名高水平柔道运动员必备的良好意志品质。与之相反,懦弱、冒失、冲动、优柔寡断等则是不良的意志品质。
良好的意志品质对柔道运动员来说至关重要,例如人们常说“两强相斗勇者胜”,面对实力相当,甚至更强的对手,首先不要怕他,要在心理上先胜一筹,所以勇敢顽强、敢于拼搏的意志品质是高水平柔道运动员比赛获胜的首要心理条件之一。其次,运动员要在瞬息万变的比赛中抓住时机,迅速使出自己的“得意技”或灵活地运用其他战术,这就需要运动员的果断性。果断性强的运动员具有敏锐的分析问题的智慧和当机立断的品质。紧要关头来不得半点儿犹豫,该出手时就出手,当断不断反被其乱,抓不住稍纵即逝的战机,就可能功败垂成。此外,运动员的自制力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以情感代替理智”往往会出现“越规”行为。在对手使用激将法时,易于冲动的胆汁质气质类型的运动员常会中计。
4.注意
注意是一种心理状态,是指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与集中。通常人们所说的注意,是指个人在进行某种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注意的稳定性、注意的广度、注意的分配和注意的转移等方面的个性品质。
柔道比赛中运动员的注意力应集中指向哪里?是指向外部事物,如裁判员、观众、教练员、对手,还是指向自己内心的活动,如以往的比赛成绩、对对手实力的估计、本场比赛的可能结果,或者自己的技术动作适用的过程?选择哪些事物作为注意的目标,直接影响到比赛过程心理活动的方向和结果。一般认为,比赛中运动员注意力指向集中于自己及对手的技术动作运用的过程,则感知、思维情感、情绪等心理活动都可能处于良好状态;反之,注意力指向于其他外部事物,或过分关注比赛的结果,则可使心理活动处于不佳状态,有害于比赛最终结果。
二、运动员具赛前的心理故态,心理准备
(一)运动员赛前心理状态分析
我国运动心理学开创之初曾受苏联学者很大影响。按照当时苏联运动心理学家鲁吉克的划分,运动员赛前心理状态可分为过分激动状态、盲目自信状态、赛前淡漠状态、战斗准备状态四种。此种分法显得概念混乱,标准不统一,但此分法影响广泛,至今不少教科书上仍在介绍。
赛前心理状态这一概念具有十分复杂和丰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认识状态。包含运动员的感觉、记忆、思维等心理活动状态。
2.注意状态。包含运动员注意的指向(心理活动的方向性)、注意的集中或分散、注意的稳定或漂移、注意的分配程度等。
3.情绪状态。包含运动员情绪激活水平的高低、心理压力的大小等。
4.意识以及意志状态。包含运动员赛前活动的目的性、方向性、自觉性,对未来比赛目标的期望、自信心等。
此外,还有运动员的动机状态等。
总之,运动员赛前心理状态应从上述几个方面着眼,依据每个人的情况作具体的分析。须知每位运动员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作为人,既有其生物属性又有其社会属性,对运动员心理状态的分析,既要从微观上看,又要从宏观上看,既有分析,又需综合,而且应从整体论上予以把握。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有机地构成一个整体,各个部分或方面都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的。了解这些我们才有可能了解人的真正的“心理”。
(二)赛前的心理准备
1.心理准备的意义
赛前准备是一个总体概念,它包括为夺取优异成绩所做的各种准备,如思想准备、专项技术准备、身体机能准备、道德准备和心理准备等。
所谓准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准备是和日常训练结合在一起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养兵是为了用兵,训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比赛。何况比赛不止一次,一次比赛后的训练是为下次比赛做准备。狭义的准备是指面临一次具体比赛所做的准备,我们通常所说的准备往往指这一种。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二者并无严格区别,“平时”和“战时”仅有相对的意义,对于非一日之功可以奏效的心理准备和心理训练来说 更是如此。
运动员赛前心理准备的目的在于提高各种心理能力,掌握调整自己心理状态的手段和方法,增强必胜的信心和心理稳定性,特别是增强抗干扰能力,以便使自己在任何复杂的比赛情境中都能处于最佳竞技状态,充分发挥身体和技、战术水平,最后夺取胜利。
2.心理准备的内容及其理论依据
(1)端正比赛态度、调整比赛动机
态度是个体对某一客观对象较为持久的、肯定的或否定的内在心理倾向,它具有认识、情感和行为倾向三种成分:认识成分是指个人对某种事物与对象的看法、评价及带评价意义的叙述,这是态度的基础;情感成分是指人对某一事物的情感体验,如尊敬或轻视、喜欢或厌恶等,它是态度的核心;行为倾向成分是指个人对这一事物的反应倾向,即行动的准备状态及反应的意向,这是态度的最终结果。许多实验研究证明,态度对人的思想观念、心理活动以及外显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态度决定着对外界事物的判断和选择,预定着个人对事物的反应模式,影响着人的工作效率,柔道运动员对比赛的态度也是如此。首先,运动员对比赛是为集体、为祖国争得荣誉的认识是基础,从而激发起强烈的义务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则是态度的核心,这种情感就可激励运动员克服困难、积极训练及参赛的意向和行动。如果态度不是这样,意向和行为则可能指向其他方面。此外,影响态度形成的因素主要有个体的需要和愿望、个体在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信息和知识、群体的期望与规定、运动员本人的个性以及社会文化等因素,这些方面都需要教练员予以重视并加以引导。
比赛动机是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心理动因,是参加比赛的核心因素。动机可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正确动机和错误动机、近景性动机和远景性动机、社会动机和个人动机、主导动机和附属动机等。动机起源于内部,参加竞赛是为了情绪上的满足、发展技能等谓之内部动机,参赛是为了获得外部奖赏、名誉、地位、社会承认等谓之外部动机。而只有正确的社会性动机才能对运动员的参赛行为产生持久的激励作用。动机强弱也直接影响到运动成绩,它与运动成绩成“倒U”形曲线关系。
(2)明确比赛任务,确定奋斗目标
比赛任务是否明确和奋斗目标是否清楚,直接影响着运动员努力的方向。有了明确的任务和清楚的目标,就可以增强运动员的责任感,动员一切力量投入训练和比赛。反之,则缺乏责任感和自信心,比赛中就可能心神不定,手足无措,技、战术水平难以发挥。
明确比赛任务,首先应掌握有关比赛及对手的情报,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克敌制胜。
日本运动心理学家松田岩男认为,目标对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意愿和发挥身心潜力具有巨大效应。目标和任务定得过低,容易减弱动机的作用,过高也会削弱动机的作用。因此,目标和任务适宜,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才能激发比赛和训练动机。美国的克拉蒂给运动员确定了不同的目标和任务,跟踪观察其运动成绩变化,结果发现当目标任务的难度在成功率50%时,运动成绩提高最快,过高或过低的目标任务都有碍于成绩的提高。此外,还需对运动员的“向往水平”进行研究。有人认为,理想目标和最低可接受水平之间差距不宜太小,否则会造成运动员情绪焦虑而导致失误。例如一位柔道运动员比赛的理想目标是得冠军,通过努力他也可能达到此目标,但如果他的最低可接受水平只是亚军,那么就会引起焦虑,影响比赛成绩;若定在第四五名,比赛中他就可能较为放松,获得冠军的可能性反而更大些。还有人认为,教练员要给运动员多定些过程目标,少定些结果性目标;多定些冲击性目标,少定些必须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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