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本来究竟是什么
一§一
明确武术发展的前提,首先便是搞清作为发展主体之武术本身到底是什 么。把握武术就像认识人一样,当要考其因缘、察其究竟、明其相关、辨其同 异而验明正身、知其归属、用其所长;而这方面工作,首先体现在武术概念的 界定上。当前武术研究普遍存在概念混淆的问题。有人说名字只不过是一种符 号,一种对事物的称呼,所以称呼你什么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你 自己;但现在问题在于作为考察对象的“武术”却并不就是原来的它自己。当 年孔夫子曾郑重其事并大声呼吁:“必也正名乎。”他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 不顺则事不成”。古人取名题字非常讲究,不能随便胡来。概念是一切逻辑推 理与分析的起点,概念模糊必然导致思维混乱,分析失据,事倍功半。每个概 念都有自己特定的内涵,改变了它的基本内涵,该词语也就不再代表该事物,人 们于是也就无法据此而进行操作。所谓顾名思义,人们从事物的名称可以辨识 事物的性质,循名责实由这个名字去大概了解其基本性质,如果搞张冠李戴和 指鹿为马的名不副实,不但让人产生误解而且还出现误导,由此使所有操作和 交往都变得牛头不对马嘴。
或者说,“武术是一个永远处在变化中的动态的概念;时代的需要变了,人 们的价值期待变了,武术的概念自然也要随着改变”。不过作为历史存在的武 术其实并不依赖于当下人们的什么“价值期待”。诚然,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运 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任何事物及其相应的概念又都总是历史地演化变迁着 的,人们无需过于执着那“分别之心”;然而这些演化变迁又都被限定在一定 价值体系和运行框架范围之内,超出这个框架范围则会异化成了另一事物,因 而不应再袭用原先的名称,并且也不在原定的讨论议题之内。有道是“先有事 实、后有概念”,概念是事实的概括和总结,于是我们不但要循名以责实,而 且还要循实以求名。所以“正名”应该还是极有必要的;我们不能主客不分,把 时下某些人借助武术形式的不同操作意图,全都当作传统武术原生的本质规自己的活动环境和相关背景联系在一起,由此形成自身活动领域的边界;例如 恐龙就是跟自己的特定地质年代和相应的生活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地球环境变 迁了,恐龙也就随之灭绝。尽管恐龙中有些种类后来逐步演变进化为当代的飞 鸟,然而我们却很难把后来的这些飞鸟也直接称为恐龙,借口环境变迁而改变 原有概念内涵恐怕也是大有问题的。
现在为制定正确的武术发展战略,首先还是要明确操作主体和发展对象的 缘由根据、存在理由、运行条件及其历史变迁、当下状况(而不仅是什么当下 某些人们的“情感底线”和“价值诉求”),不但要搞清中华武术本来到底“姓 甚、名谁、为何方人士”,而且还要搞清现在到底“是谁、为什么和怎么样” 去运用和发展中华武术。离开传统武术缘由根据的本真性和完整性去讨论其在 “现代的转型和发展”,当是一种“无的放矢”。笔者以为,竞技型体操式和 拳击散打式的“现代武术”发展,其实并不就是中国传统武术本身的发展(正 如作为恐龙远亲“后代”那现代鸟类的发展,便很难说就是古代恐龙的发展)。在 这里,张冠李戴、指鹿为马的名不副实和文不对题,尽管完全可以满足部分人 所谓“借鸡生蛋”和“借船出海”那画饼充饥、南辕北辙以至“挂羊头、卖狗肉” 的功利性诉求,但这看得见、摸得着的“实践标准”,却很难说就是什么科学 研究的“本真”。
(一)武术的技术内涵为“武”
中华武术是“中国传统武术”的简称,它姓“武”名“术”并生长于“中华”; “武”字标志其肢体冲突、性命相搏(而并不停留在一般性身体训练和肢体活 动)的技术属性;作为一种操作技术,武术的基本性能更多的是应对冲突而不 是表现自我。“术”字标志其具体操作、生活实用(而不是执着于与此相关的 对象认知、理解阐释以及审美感受、艺术表现或精神升华)那手段和中介的社 会属性。作为一种操作手段,武术的社会实施更多是一种物质性活动的肢体操 作,而不仅是一种精神性活动的理论阐释或审美感受(尽管它也必须要有精神 性的武术理念支撑和相应那可以怡情的美学表现)。还有这里所说的“中华”,则 标志其指导思想和行为方式上 的中国文化属性,包含有中国人谋求自身生存和发展那极有特色的现实性需要和超越性诉求,是中国人生命智慧的 体现。所谓“兵者凶器,备而不用”,又云“养兵千日,用在一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武术的活动领 域大量的是沿着以练保战的“武备”(就像军队的曰常工作主要也是战备训练) 而不是向歌舞升平那“文事”方向展开(它并不绝对排斥各种礼仪,军队也有仪 仗活动,但礼仪并不就是打仗),而其核心内涵和落脚点则始终是肢体冲突博弈 的生死打斗(就像军队最终还是用来打仗的一样)。离开它原先的技术、社会和 文化这无法相互替代的三大层面之基本属性,而仅就其某些异化形态的现代变 种去讨论问题,恐怕无法真正把握武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武术姓武”,当为应对肢体冲突的“用武之术”,其基本结构是敌我矛 盾,其主要任务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所谓“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 其子孙之所自分”。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家族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姓 氏是表示一个人的家族血缘关系的标志和符号,同一个祖先繁衍的后代称之为 宗族。这里借以用作指称一个事物历史由来和性质归属的标志和符号。这里所 说的“姓武”,表示武术历史由来的原始基因并不是吸引异性配偶的表演欲望,而 是生存竞争的攻击自卫本能,是应对人我关系的肢体暴力。作为一种身体活 动,其性质归属并不是一般身体训练的“育”字,而是标示肢体暴力的“武”字; 其发生依据和技术内涵,则可以归结为不对等、无规则和可致命条件下的肢体 应对,具有个体性的暴力冲突性质。它的基本任务是保存自己、制服敌人。从 汉语的构字法看,“武”字原先是个持戈而舞的象形字,后来又被进一步引申 和解释为止戈为武的会意字,其背后意蕴都属于使用武器和制止侵犯的身体活 动。有道是“非攻不禁武、知兵非好战”。“止戈”绝对不是抹煞矛盾、熄灭 斗争、放弃原则、妥协投降,而是挟技恃力、惩恶扬善、反抗压迫、制止侵犯。生 存竞争中放弃肢体应对的结果只能是这个物种的消亡。在这里,“持戈而舞” 强调守,“止戈为武”暗含攻,所谓“禁暴、戢兵”,武者当为和平而战。无 论是攻是守,都是同一肢体冲突的不同方面。
武术内涵称为“技击”。在中国文字中,技,巧也,从手支声;而击,原 作“擎”,指车相碰撞,后引申为肢体行为上的敲打、击打等意。二字合成的“技击” 概念是偏正结构复合词,其中技为手段、击为目的,合起来用以表示借助于身一般被理解为“兵家之技巧”。时下也有人把它称之为“击技”(击打之“技”),落 脚点是“术”即操作体系,突出狭义武术那专门用以搏击打斗的技术方法(这与“武 术” 一词为同义反复不过笔者这里却仍然称它为“技击”(以技行“击”),落 脚点为“击”即冲突事件的具体操作,更多的却是强调其肢体碰撞时基于并高 于本能的自发性“随机应变”,着眼于广义武术的普遍性肢体应对功能(突出 其技术展开的客观依据和活动领域),并以此来定义“技”的内涵和属性。“击技” 是个描述技术属性的结论,它需要有指称操作行为的“技击”活动来加以论证。
由此凡是根据技击观念进行并且带技击目的的技术操作活动(包括技术训 练、技术应用和技术反思),都可称之为武术活动;凡是不按照技击观念进行 并不带技击目的的技术操作活动,都不可称之为武术活动。这里所谓的技击,即 指以技行击那肢体打斗的对抗性暴力行为,亦即指借助身体技术而进行的厮打 搏击活动。它是对“武”字即肢体暴力之技术内涵的具体界定,是指一种习得 性的肢体冲突应对技术体系(而不是一般性的肢体运动技术体系),而并不停留 在纯粹本能性的击打防卫反应,也没有演化为“表现和再现技击”的形体艺术。其 操作上踢、打、摔、拿,点、刺、砍、劈和格、挡、拦、截,避、让、走、化 等一系列招式动作技术元素,都是围绕技击打斗中的攻守进退之实际需要和应 对情景而形成的。在这些肢体形态背后支撑的操作结构,有进位取势那身形姿 态的“着法”,力量运行变化那操作控制的“劲法”,意念引领那总体把握的“心法” 这样三大层面,协同整合起来用以完成“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基本任务,解 决面临那生死博弈的“敌我关系”问题。武术操作尽管也有其深邃的理论学术 基础和强大的审美怡情功能,但核心却始终也没有变成认知性的理论学术或鉴 赏性的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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