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场则考试兵法,金人重视军事知识修养,“凡不知 书者,虽上等为中、中则为下”,要降格计成绩。武举考试 的合格者,则量材任职。除武举制外,金朝还注意对武艺 人才的举荐,金章宗完颜璟曾指示:“有方略出众,武艺绝 伦,才干办事,工巧过人者,其招选之。”①金、元等民族政权为巩固其统治,强化民族压迫,在 朝廷重视习武练兵的同时,又采用禁止民间习武的做法, 并制有禁律,有“民习角抵、枪棒罪”之规定②;还制定了 禁止民间习练摔跤、武术,对违犯者加以治罪的办法。元 代自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四年至元顺帝至正五年(公元 1263 —1345年)的八十余年间,统治者多次制定严禁汉 族民间私藏武器及习武的禁令,多次收缴民间武器。如至 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分汉地及江南所收弓箭武器 为三等,下等毁之,中等赐近居蒙人,上等贮于库”。发现 民间私藏铁甲及弓矢等即处死,更禁止民间围猎、练武等 活动。更载:诸民间子弟“习练角抵之戏,学攻刺之术者, 师、弟子并杖七十七”③。这些禁令意图用镇压的手段来 处理民族矛盾,对民间习武自然起了阻碍作用。但民族矛盾并非镇压所能解决,而练习武术除了军事意义外,还有 着丰富的健身、娱乐作用,因而民间武术活动是不可能禁 绝的,暗地仍有开展。北方诸族均精于骑射。杰出的骑射武艺在征战中发 挥了极重要的作用。史家称金、元以“骑射”立国。 “元起朔方,俗善骑射,因为弓马之利取天下”①。诸族统 治首领中多精于射艺。金太祖阿骨打成童即善射。儿时, 辽使来朝,使射群鸟,连三发皆中,辽使赞曰:“奇男子也。”太祖亦善远射,蹒三百二十步,众所不及,其精良射术在战场上屡建奇功。金康宗长子宗雄,九岁能射逸兔, 年十一,射中奔鹿,世祖以银酒杯作奖品。有一次射猎,宗 雄正逐兔,挞懒也从后放矢,挞懒大呼:“矢来了!”宗雄反手接矢,即引弓射中奔兔,可见其射艺之高超。元军更精骑射,成吉思汗即以骑射、摔跤武艺出众。 元军凭骑射远征欧、亚,所向无敌。据意大利《马可学罗游记》所记,元代铁木耳远征印度,凭精良射术战胜印军大 象队。当时印军有大象二千头,身负战台,每台有战士十余人;又骑兵、步兵六万余。蒙骑兵一见大象,马即惊溃, 蒙军乃下马伏于林中,待大象队近前,万箭齐发,矢如雨 下,象或死或伤,掉头奔逃,印军大败。可见蒙兵射术之威 力。辽、金、元诸族精习骑射,除举行赛射等活动外,更常 以射猎为练习骑射的重要手段。辽、金均定出四季狩猎的 制度与办法,在射猎活动中,训练战士骑射、奔驰、跳跃、 搏击、刺杀等多种本领,还通过大型捕猎活动,考查选拔 精通武艺的人才,精良的射术在狩猎中得到充分的表现。 如金章宗(公元1190—1208年)年间的一次狩猎中,曾一 箭贯穿两只鹿,可见其弓力之强大及矢镶之锋利。在辽、金、元时期盛行多种骑射活动,主要有“射柳”“射木兔”及“射草狗”等。“射柳”亦称“新柳”,或“蹦柳”, 为古鲜卑、匈奴等民族的祭祀活动发展而来。南北朝时, 鲜卑族所建北周时期“射柳”即十分流行。辽国契丹源于 鲜卑,他们承继并发展了这一古老的射箭活动。不仅辽、 金、元盛行,并且还流传至明、清。射柳虽源于古代宗教祭祀,但它与习武练射紧密结 合,并成为一项较射娱乐活动,故这一项目,包含有宗教、 尚武及礼仪、娱乐等多重文化内涵。它不仅流行少数民 族,而且成为汉族中原地区的一项重要文体活动。射柳与 击球,常常同时举行,成为古代体育史上重要的军体项 目。辽、金时期,“射柳”是含有祭祀求雨内容的重要活 动,发展成为一种程式化、制度化的礼仪。“射柳仪”,亦称 “瑟瑟礼”。“瑟瑟礼,祈雨射柳之仪”②。“行瑟瑟之礼,大 行射柳”③。史籍所记“射柳”与祈雨多有联系。如《辽史• 穆宗纪》:“丙子,射柳祈雨。”《金史•章宗纪》:“五月,不 雨。乙卯,祈于北郊及太庙”,“戊午,拜天于西苑,射柳、击 理,纵百姓观”。但射柳亦成为节令文体活动。“五月庚午 朔,避暑于近郊。甲戌,拜天射柳。故事:五月五日、七月 十五日、九月九日拜天射柳,岁以为常”久 可见一年中节 令时多举行射柳,也不一定是求雨,而更多的是习武和娱 乐。射柳有专门的服装和器材。有专用的“大射柳之服”, “遣使进射柳鞍马”⑤。射柳早先发源于柳树林中练射,发 展到后来,于广场中插柳枝为标,用“横簇箭”射。《金史•礼志》所记“无羽横簇箭”,这种箭的形制从出土文物中得 到实物。辽宁北票县辽代墓葬出土一种平头铁簇,簇身扁 平,呈等腰三角形,簇端为一略呈内弧之刃口。此扇面型 之箭簇,显然不可能用于实战或狩猎,而是射柳专用,因 柳枝圆而细柔,用普通箭矢不易射断,故用此“横簇 箭”⑥。射柳活动的比赛情况,《金史•礼志》有较详的记载: “行射柳、击球之戏,亦辽俗也。金因尚之”;“先以一人驰 马前导,后驰马以无羽横簇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手接而驰 去者为上,断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 断与不能中者,为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气”。于纵马急 驰之中,要求射断细小的柳枝,还要求“以手接而驰去”, 可见对射术及骑术均有较高的要求,没有经过专门的练 武习射,是很难参加这项赛事的。元代大都(今北京)也有 射柳活动,在端午节举行「武职者咸令锯柳工也有赏罚 之规定,实为“武将耀武之艺也工且表明射柳只有任武职 的人才能参加,是一项军体武艺竞赛。射柳,是练骑射;马球,是练马上挥杖击球。二者均要 求高超的崎术武功。射柳要求有宽广的场地,一般多利用 球场作骑射赛场。所以辽、金、元时期常常把射柳与击球 两项活动接连举行,形成一个丰富多彩的节令性的较武 娱乐活动。这个风习流传较久远,至明、清仍多举行射柳、 击球活动。这表明射柳已成为古代中国节令文体活动的 代表性项目。契丹族建立的辽国,还流行“射木兔”的节日较射活 动。辽国与北宋并存二百余年,往来密切,辽国吸收大量 汉文化,如原为汉族节令的三月三“上巳节”及九月九“重阳节”,也成为辽国节日,但节日活动内容仍保留契丹民 族特色,“上巳”射兔;“重九”射虎,便是这种节日习武活 动。《辽史•礼志》:“三月三日为上已。国俗刻木为兔,分 朋走马射之。”要求有高超的骑射本领,这是契丹狩猎生 活特色的反映。同样的生活内容亦表现在“九九”重阳节 举行大规模射猎活动上。《辽史•礼志》:“重九日,天子率 群臣、部族射虎,少者为负,罚重九宴。射毕,择高地卓帐, 蜴蕃、汉臣僚饮菊花酒。”这也是契丹族发扬民族特色,以 狩猎练骑射武功的活动。以射猎练武习射,北方诸民族均 重视、提倡。直至清代,仍保留围场习武的风俗。与民族宗教活动有更多联系的则为蒙族的“射草狗” (亦名“射天狗”、“射天狼此为宗教祈福免灾的祭祀活 动。“每岁,十二月下旬,择日,于西镇国寺内墙下,洒扫平 地,右府监供采币,中尚监供细毡针线,武备寺供弓箭环 刀,束秆草为人形一,为狗一,剪杂色彩缎为之肠胃,选达 官世家之贵重者交射之","射之糜烂,以羊、酒祭之”⑦。 此一活动,虽宗教色采较诬,不失为尚武习射之举。北方诸民族为尚武习射,流传多种较武赛射的活动。 蒙族之“那达慕军动赛会中,射箭即三项重要比赛之一。 “那达慕”即蒙语“三项比赛”之意,指射箭、赛马与摔跤。 元代建国后三项运动比赛更常举行。此“那达慕”运动会, 一直流传至今,成为蒙古民族的代表性尚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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