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第二届全国运动会,武术被列为表演项目,于9月20—24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17个代表队的78名男、女运动员进行了260多项表演。这次表演不受 已往规则的限制,形式多样,充分展示了武术丰富多彩的内容。但对初步形成的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的继续贯彻执行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文化大革命时期,对武术运动实行的错误做法,使已经形成的武术竞赛制度遭到了破坏,武术竞赛活动也被迫停止。直至6年以后。
1972年11月1—15日在济南举行了由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体育学院代表队,共36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表演大会。这次大会表演规模较大,技术也有了新的发展。自选套路在结构、难度、腾空和跳跃上有了较大的突破,出现了旋风脚接各种步型的新颖动作,突出了速度和节奏,并第一次出现了集体基本功表演。
1974年8月23—30日在西安举行了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体育学院代表队,共300余名男、女运员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大会。这次赛会选手比赛的拳术、刀术、剑术、棍术等,无论在套路编排,还是动作难度上都比已往有了较大的提高。
1975年9月13—25日在北京举行了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80名 男、女运动员参加的第三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大会设规定拳、规定枪、自选拳、 自选器械、自选表演项目等5项。分别录取团体、全能、单项和集体表演等名次。这 次大会技术出现了舞蹈动作的倾向,对突出武术的特点有一定影响。
1976年8月27 日-9月7日在哈尔滨举行了有25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的全国武术汇报表演大会。在大会上120名黑龙江省运动员进行了集体太极拳表演;并第一次出现了三人三节棍对练项目。
1977年8月8—12日在内蒙古临河举行了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78 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这次比赛分甲、乙两组进行,分别录取团体、单项、集体项目等名次。运动员共表演了 1485个项目,其中不同种类、不同特点的拳术和器械就有60多个。这次大会的人数之多,项目之丰富,在历次武术比赛中都是空前的。
1978年10月15—29日在湖南湘潭举行了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体 育学院等29个代表队,共30余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大会还规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邀两名民间老拳师参加表演,其目的是挖掘传统项目,开展民间武术活动。参加这次比赛的运动员,绝大部分是青、少年。
1979年9月17—28日在石家庄举行了由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336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第四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进行了甲组拳、自选拳、自选长器械、自选短器械、其它拳术或器械、对练等单项和个人全能共1916项的比赛。还有40名 特邀代表进行了民间传统的散手、短兵表演。
这次比赛正式实行了修改后的《武术竞赛规则》,强调了对武术动作规格、基本功和突出攻防意识及技击特点等要求,对一些非武术动作作了明确的限制。对提高武术技击训练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经过26年的反复实践,全国武术表演赛逐步走上了以优秀运动队为主的套路比 赛,表演项目逐渐减少。1980年10月12-23日在昆明举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21个代表队参加的全国武术表演赛。1981年10月18—29日在福州举行的由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体育学院代表队参加的全国武术表演赛。在大会规程中,对表演项目进行了限制,“各队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当地流行较广、风格特点较突出 的传统项目(限拳术、器械),挖掘、整理一套在大会上介绍”。表演项目已被列入新设置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的内容。
1982年10月18—28日、1983年6月15—16日分别在杭州、郑州举行了全国武术表演赛。
1983年9月19—27日,在上海举行了第五届全国运动会。在这次会上武术被定为表演赛项目。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火车头体协、水电体协等29个代表队共189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武术表演赛。这也是以全国武术表演赛命名的武术赛会的最后一次比赛。
1984年,国家体委将全国武术表演赛改为全国武术赛,使武术的竞赛又前进了一步。同年10月27日—11月5日在武汉举行了全国武术比赛大会。有27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代表队共296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角逐。
1985年1月国家体委颁布、实行了武术运动员等级试行标准。这是我国武术史上的一个新的举措。它的实行提高了武术运动员的地位,激励和鼓舞了广大武术运动员勤学苦练、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热情。其等级分为武英级、一级武士、二级武土、三级武士和武童级五个级别,相当于其它竞技运动项目的健将级、一级、二级、 三级和少年级。
同年,5月21—30日在银川举行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体育学院等28个代表队共305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这次大会上有赵长军、李志洲、 徐向东、原文庆等15名男运动员和李霞、张玉萍、戈春艳、楚凤莲、回旭娜等15名 女运动员首获武英级称号,成为我国第一批武英级运动员。此后,每年的全国武术比赛中都有一批优秀运动员达标通级。截至1994年,已有450名运动员获得此称号。
1986年6月20・25日在济南举行了由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队共327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又于9月22—25日在南京举行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19个代表队共124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精英赛。
这两次赛会为今后的分级赛——团体赛和个人赛分开进行了尝试。
在1987年在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武术被正式列为运会比赛项目,设金牌16块。金牌、分数直接记入本地区总成绩。这一决定确定了武术竞赛的地位,有力地调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积极性,推动了武术运动的向前发展。
同年6月3—10日在杭州由全国35个代表队共376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第六 届全运会武术预赛。11月20-24日在广东东莞举行了第六届全运会武术决赛。由于 武术第一次作为全运会正式比赛项目,金牌、分数都与本地区的成绩息息相关,因此, 赛会紧张、热烈,扣人心弦,大部分运动员都超常地发挥了水平,裁判员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这是一次高水平的竞赛。
1988年6月3—10日在长沙举行了由全国31个代表队,共330名男、女运动员 参加的全国武术比赛。这次比赛大部分老运动员纷纷“挂靴”深造,许多新秀则脱颖 而出。
为适应武术运动的发展和竞赛工作的需要,1989年国家体委将全国武术比赛改 为全国武术锦标赛,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把武术套路团体赛和个人赛分开进行,套路团体赛又采取分级赛和升、降级制,即甲级队比赛和乙级队比赛分开进行,乙级队比赛的前4名可以升入甲级队,甲级队比赛的后4名降到乙级队。套路个人赛中,甲级队比赛获各单项前8名和乙级队比赛获各单项前4名者均可参加全国武术套 路锦标赛个人赛。这样既为运动员提供了较多的竞争机会,也强化了公平竞争的机制, 促进了武术套路训练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武术竞赛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年6月4—7日、6月11-14日先后在成都举行了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甲级队的团体赛及乙级队的团体赛。9月21—24日又在山东淄博举行了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个人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体育学院等27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1990年第十一届、1994年第十二届亚运会分别在北京和日本广岛举行,武术均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1991年,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武术竞赛规则》。其内容更加完备、周详,必将使武术竞赛制度更加完善、规范、科学化。
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武术比赛项目有套路和散手,共设金牌7块。分别在丹东(套路)、咸阳(散手)和成都举行了预赛和决赛。
1997年第八届全国运动会所设28个比赛项目中,武术是惟一的非奥运会项目, 并设金牌15块。充分说明国家对武术的重视。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武术不但是全国动会的竞赛项目,而且进入亚洲综合运动会竞赛项目的行列。它标志着武术套路的竞赛已跨出国门,走向世界,为将成为奥运会竞赛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8月22日上午,在北京国家奥林匹克中心体育馆,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观看了北京2008武术比赛,并为获奖运动员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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