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隋、唐、五代十国时期武术
隋朝年代虽短,但它结束了数百年分裂割据,统一了全中国,建立了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是一个承先启后的重要时期。随后,唐朝承隋制而加以完备。在立国289年中,大部分时间国家统一,经济繁荣。隋、唐、五代,尤其是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大发展、大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隋、唐、五代特别是唐代的文化,是中国封建社会文化中辉煌灿烂的一部分。武术文化形态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大发展。唐代的文化是一种开放的文化,中外文化交流相当普遍。外来文化,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容,唐代的舞、弓射、摔跤活动,乃至于整个唐代的重武风习中,都有外来文化作用的痕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武举制的创立,是这一时期武术上最重要的事件。
第一节府兵制度
西魏、北周已建立了府兵制,隋朝进一步完善了这个制度。隋文帝杨坚在诏书中告诫:“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隋代又沿“魏、周十二大将军之遗制”设置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 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侯卫等十兰卫。卫置大将军。各卫所统兵府,即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至炀帝杨广时,统兵府又改称鹰杨府。
唐太宗时,又对府兵组织及名号加以改定。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 诸府总名为折冲府。全国共置六百三十四府,分统于中央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此外还有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共为十六卫。每卫统兵府多者六十府,少者五十或四十府。每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
折冲府是府兵制的基层组织,“凡府:以卫士一千二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 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三十人为火,有长府兵兵士要自备某些武器、用具与粮饷。府兵兵士从农民中征点,即自居易诗所云:“户有三丁点一丁征点的标准是:“财均者 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朝非常重视府兵的训练。折冲府平时的主要任务是训练士兵,“居常则皆习射”。府兵集中训练的时间是在冬季,由折冲都尉率领兵土在府者进行。赴京值日,也仃专门教习。唐太宗甚至对值日的部分卫士 “引于殿廷,亲自教射”中多者赏以弓、刀、帛等,其将帅也“加上考绩二轮到值日的所谓“番集之日”,要进行课试,“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至罪及刺史”。
由以上资料分析可知,隋、唐实行府兵制度,“寓之于农”、“兵农合一”。府兵由一般民户中简选,不再像以前只限于世袭军户等,实际上将兵源、武器装备、习武活 动扩展到了整个国家的基层。另外,士兵的训练和考核制度,必然加强整个社会对习武活动和武艺的重视。隋唐的兵制度,对武术的进步、发展无疑是起了推动作用的。
第二节武举制的创立
先秦的“土”最早为武土,武士是最低的一级贵族,身份为世袭。战国开始,“土” 开始转变为文土,社会其他阶层人士,亦能因为自己的才能被统治者赏识而入仕。两汉有所谓“察举”、“聘召”及“举贤良方正”等拣选人材的方法。魏、晋、南北朝则以“九品官人法”取土。隋、唐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武勇之材皆应时需召拔而无定规。
一般都认为武举制始于唐朝。事实上,非正式的武举制,从隋朝便开始了。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8年)四月曾下诏日:“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义可称,或操履清洁,所以激贪励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并为廊庙之用,实乃瑚琏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御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显然,这十科中,想必有关于武举 的一科甚至数科。只是隋朝科举选土,或按二科,或按四科,或按十科,科目都是临时规定,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形成为定制。唐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年),“始置左右屯 营于玄武门,领以诸卫将军,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骑。”显然,在武则天 正式开武举之前,已有了某些课试拣拔武勇人才的做法。
武举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则天时。《通典•选举三•历代制下》云:“(武则天) 长安二年(公元702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 于兵部。”《通典》注云:“(唐玄宗)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土同行乡饮酒礼”;“天宝六载(公元747年)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并用;宗敬之仪,不可独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冠捷,亦宜告庙工 武举之制,从此确立下来。
武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长垛。“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 “规”即“院”,如今之环靶。“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入外院为次。
二是马射。“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J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
三是马枪。“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马枪” 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四是筒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为售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骰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 所谓筒射也二
五是步射。《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六是穿割。《通典》中有“穿割”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 力。
七是翘关。《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八是负重。《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 “负重”是二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
九是材貌。“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十是言语。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文献通考•选举七》载:唐永隆元年(公元680年),“右补阙薛谦光言:今武能制敌之科,只今弯弧。夫赵云虽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萧何之任,必失指纵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之效。是知谋将不取于弓马,良相不资十射策。愿降明制,循名责实。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二薛谦光所言表明他对武举考试忽视军阵谋略的现象有看法,但却正好反映了武举考试 对武艺的重视。
隋、唐创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武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广。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对武举的记载极少。《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 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但《新唐书》作者的看法无疑是错误的,这一点早就有人提出过批评。《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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