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春秋战国武术体系的初步形成
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为我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时代。其特点为:一、生产力极大提高,经济空前发展;二、文化学术繁荣,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三、战争频繁,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尚武之风。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中华文化巨系统组成之一的武术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我们将中国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来审视,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已初步形成,或者说有了雏形。此一时期,中国武术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武术社会功能句多面性发展:二、武术技术(器械与徒手)向多样化发展:三、武术意识向自觉性、理论性发展。上述三方面,使中国武术开始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
一、武术功能的多样化
武术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其社会功能的多样化。春秋战国时期运用于阵战的军事武艺,伴随作战方式的变化固然有很大的演变,但更重要的是武术表演性、竞技性、娱乐性及健身性等社会功能的出现。武术社会功能的多样化使其性质发生了变异,突破了单一的军事武艺的局限,从技术到组织、从形式到思想,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发展,使它从较为质朴单纯的军事武艺演变成色彩绚丽、丰富多姿的武术文化。
战争的发展,促进了尚武之风及军事武艺的演进。此一时期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春秋时,作战兵力不过数万、十数万;至战国,各国兵员多达数十万至百万。兵员的征集、选拔及训练极大地促进了习武之风及军事武艺的提高。另一变化是作战方式的改变。从殷周以来的车战,至春秋演变为车、步并用,战国时则变为步骑为主了。各国诸侯,均十分重视武力,以求兼并别人而不被人兼并。正如《孙子》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特别是以步战为主之后,战争胜负很大程度决定于士卒的选择与训练。各国统治者制定各种鼓励练武习射的法令,以求国力强盛。《管子•小匡》记:齐王命令地方吏“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告谓之弊才,其罪五”。广泛重视、推荐武艺出众的人才,推动了武术的开展。“政而寓军令”,全国组编成军事组织,寓兵于政,兵政结合。《国语•晋语》载,当时把 “射御足力”列为“五贤”之一,备受尊重。《墨子•尚贤》提出各国对“善射御之事者,必将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用富贵荣誉来鼓励习武。魏国李俚为提倡民众习射,下令日:“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以人之善射也。《战国策•燕策》说赵国“其民皆习于兵,不可与战”。上述史实表明,由于战争的需要促进了军事武艺的普遍发展。
此一时期,武术功能的多样化发展,最为突出的表纫是武术具有了表演性、竞赛性与娱乐性。练武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战场上的运用,也是为了赛场上的竞争。较武的刺杀搏击,不再是战场敌我的拼杀,而是赛场上的表演与争雄。这时最典型的史实,便是盛行的斗剑之风。剑之为器,短小轻便,可刺可劈,诚古代之优良短兵也。它在车战为主的战场上,只能作防身备用的武器,远不及戈、矛等长兵的重要。至春秋战国,随冶炼制剑技术进步,宝剑小巧锋利,精美绝伦,成为人们广泛喜爱的武器。而击剑之术,亦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民间武术颇具代表的项目。贵族诸侯多喜剑,《史记》记魏丞相好武,下令文武百官均应佩剑。《孟子》滕文公为世子,“好驰马试剑”。 孔子弟子子路精于剑术,他曾在孔子面前自豪地“拔剑而舞之,日:“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 连爱国诗人屈原,也喜欢佩带长剑。《楚辞•涉江》载“带长铁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铁者,一日“剑”也。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们喜爱宝剑,并非为了征战的使用,而是把剑作为一种文体娱乐的爱好,作为表现武勇英姿的器具,体现豪迈精神的表征。
《庄子》中有专叙斗剑的《说剑》。该篇虽以斗剑为寓言来论述治天下之大道,但所述故事较真实地反映了战国时代斗剑的风气与体制,为研究武术的竞技性、娱乐性提供了重要史料。《说剑》写道:“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为了劝说赵文王 停止斗剑,请来了庄子。庄子穿上了剑服,打扮成剑土,见了赵王说:我的剑术非凡, 十步之内杀一人,历千里而不停留。还讲了一段精辟的击剑理论。赵王为选拔剑土与庄子斗剑,举行了七天选拔赛,死伤六十多人,选出了五、六人。庄子在正式斗剑之前,以剑比喻政治,向赵王讲了 “天子剑”、“诸侯剑”及剑士们斗剑互相残杀的“庶人剑”,使赵王体会到了治理国家应有的正确态度与作法,于是停止了斗剑的爱好。 剑客们受到了怠慢,十分生气,都自杀了。
学术界一般认为《说剑》可能为庄子后学所作。它是借讲寓言,说明治国之道。 但这个故事则是战国社会生活的反映。《说剑》让我们能具体了解战国的武术发展:
第一,斗剑的目的,不是为了练兵备战,而是为了娱乐,为了满足统治者对剑士相斗的观赏。这就生动表明武术具有了竞技性、表演性与娱乐性。
其次,反映出当时斗剑已具有较完备的体制:有专门的剑服;有选拔制度;有比赛方法与奖励。
第三,当时已出现以斗剑为业的剑士。虽然《庄子》书中并非以肯定的语言来描述这些剑士,但从书中可以看到这些剑士身穿短衣,头发蓬乱,鬓毛突出,直瞪双眼, 声大气粗。相斗时,“上斩颈项,下决肝肺”。而且性情刚烈,受到怠慢,便自杀而死, 表现出英勇无畏的气概。这对当时的职业剑士是相当真实的写照。
第四,《说剑》:“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通过庄子这段剑术理论,反映出当时斗剑技术已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常以较武为乐,蔚成风气。《列子》记晋国贵族范子华门下众多武士,时常较力比武,“虽伤破于前不用介意,终日夜以此为戏乐,国殆成俗”。 这种较武竞技的娱乐活动,到秦汉时发展成为角抵百戏。《汉书•刑法志》:“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说明以武为戏,来源于春秋战国重视武力的时代风尚,使练武与娱乐相结合,既增加了习武的机会,又提高了武术竞技的兴趣,促进武术向着多功能的社会效应发展。
二、武术技艺的多样化
为了适应武术社会功能的多面性需要,武术技艺必然向多样化发展。至战国时代, 中国武术技艺不但达到多样化,而且更趋成熟了。
武术技艺的多样化,首先体现在日常武艺的发展上。阵战武艺与日常武艺的分流, 是武术发展的重要标志之。自商周至战国,虽然战斗的方式有了巨大演变,从以车战为主发展到以步骑为主,但阵战的根本特点即集体性、单一性与实用性并没发生根本改变。与阵战武艺相区别,日常武艺则呈现出以个体性为基本特征,并由此产生出技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古代战争最重视战斗集体的编制与作战的阵法,即将战士、战车等排列成一定队形,正如《司马法•严位》所称,凡战之道“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据《尚书•牧誓》记周武王以“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的大军伐商纣之前,训练士卒,谆谆告诫战士们应严格保持阵形的整齐,每前进六、七步,每击刺四至七次,便停下,以整齐队伍行列,保持阵形的稳定。为了保持阵形定,十分强调战士行动的集体性与一致性。《孙子•军事》:“夫鼓金旌旗者,所以一(统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 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说明用击鼓鸣金及旗帜等指挥作战, 主要是强调行动的高度一致,形成牢固集体,个人只是集体的从属,以达到“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之目的。每个战士,都在一定的位置上行动。因此,这种集体作战方式,虽然也有多种长短兵器的配合,如弓矢、戈、戟、矛等,但对技击技术的要求,只能是简单实用,以高度统一战士的动作,发挥杀伤力。因而民间武术所发展出来的种种进退开合、闪展腾挪及套路花法等等,在战场上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明代名将戚继光对军阵战的特点有极精辟的分析。《纪效新书•或问篇》说:明了阵战武艺的集体性及简易实用的特点,中肯地阐明阵战武艺与日常武艺的显著差别。
与阵战武艺相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因多种需要发展起来的武术,其技击技巧是以个体性即“个对个”为基础的,并在个体性前提下发展出武术技艺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春秋战国时期,流行于各地的武术,在技术上已开始形成不同的特色。《汉书•刑法志》:“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指出齐、魏、秦等国有着不同特色的武艺,特别是齐人的技击,充分表现了个体性武术的特色。对这一点,《荀子•议兵》中有具体的分析,指出齐国人重视技击之术,只要能斩敌一首,则赏金八两。但这种只重视个人技艺本领而忽略军事阵战要求的作法,如果用来对付弱小的敌人或许勉强可行,要对付强大的敌军,就会如鸟兽散,溃不成军了。从《荀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到齐人重视武艺的杀伐技巧的训练。但这种以个体性为特征的武术与阵战武艺的 要求是有着较大差别的。
春秋战国时期,以个体性为特征的武术有着极大发展,其原因是社会日常生活中对武术的需求增多的结果。商周时期,贵族子弟均受武士教育,习武是为了从军参战, 三代之士,皆武士也。至春秋时代,文土兴起,文武分途。文土凭知识谋略求仕干禄, 而社会上则出现凭武艺本领立足为生的武士。此时武士已非贵族子弟,多来自平民,亦被称为“侠土”。因春秋战国之世,诸侯争夺,各国豪贵竞相培植家族武装势力,以维护宗族利益。作为政治斗争的力量,最著名者如齐之孟尝君,赵之平原君,魏之信陵君,楚之春申君,此“战国四君子”,培养门客上千,其中,就有着许多凭武艺 勇力效忠的侠士。此一时期,对武士有多种需求,或作谈判后盾,或为谋杀刺客,或为血亲复仇,或作护卫保镖。此等侠土,重义轻生,排难解纷,视人如己,视死如归。 正如《韩非子》所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此一时期,著名的侠士如鲁国曹沫,执匕首强逼齐桓公归还侵鲁之地;吴国专诸,藏匕首鱼腹而刺杀吴王僚;聂政执剑刺杀韩相侠累;荆轲行刺秦王不中,壮烈牺牲。这些武士的动人事迹,使太史公于《史记》著《刺客列传》,以致千古流传。太史公《游侠列传》热烈赞扬侠士们言必信、行必果、扶危济困、重义轻生的精神,为先秦许多侠士事迹湮灭不闻而遗憾。先秦侠义武士精习武艺,使民间武术在技术上更为多样化并更趋成熟。以器械武艺而论,除战阵武艺多用戈、戟、矛等之外,民间武艺多喜用轻便短小之武器,且各地以不同武器之特色而著名。《周礼•考工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迁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除刀剑之短兵外,春秋战国时民间武术中还常用便于藏带的匕首、铁椎、斧斤、钩、弹弓等武器。如魏力士“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史记•魏公子列传》)。张良使力士以百二十斤铁椎击秦王车(《史记•留侯世家》)。吴王以臣金悬赏征求金钩(《吴越春秋》)。在众多武器中,剑术得到格外的重视与发展。《墨子》论剑曰:“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节用》)。为提高武艺效用,人们对武器的精良与使用武器的技艺给予同样的重视。《吕氏春秋•论威》指出,剑利而剑术差不可,但技术高而剑不利亦不可,像王子庆忌、陈年那样本领高强的武士,也还需一把锋利的好剑。当时吴越盛产名剑。《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详述:湛卢、纯钩、胜邪、鱼肠、巨阙以及龙渊、太阿、工布等名剑之特色与神异。如说“巨阙”,能穿铜釜,绝铁锹。 说“纯钩”,“扬其华,淬如芙蓉始出,观其光,浑浑如水之溢于塘二反映了当时青铜冶炼技术的高超。九十年代初,考古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历二千余年仍光华灿烂、锋利无比,是为确凿之物证。为了识别宝剑真伪,当时还出现了专门的相剑家, 如薛烛、曾从子等。
民间武术对武艺的精习与钻研,极大地促进了武术技击技巧的多样化。当时剑术已发展得相当高超,“吕氏剑技曰:“持短入长,倏忽纵横”描绘了以较短的剑与长兵较量的技艺。一些武艺高强的世家,还以传授武术而著名,如《史记》著者司马迁就追述其祖先的一支,”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表明当时剑术已积累了较丰富的技艺要领,形成了专门的学问。这些史料表明当时剑术在民间有广泛的流传与发展。此 一时期徒手拳搏的技巧,亦有较大发展。《庄子•人间世》载:“且以巧斗力者,始乎 阳,常卒乎阴,泰至则多奇巧J说明当时拳搏技术亦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二年》载有一武艺高超的例证:宋闵公臣南宫长万性情刚烈,宋闵公侮辱了他。盛怒之下,他在搏斗中扭断了阂公的脖子。臣下仇牧赶来,执剑喝叱。被长 万侧手击毙,脑袋都被打碎了。这表明以个体性为特征的民间武术在技术上已渐趋成 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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