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传承场域、传承内容、师生关系,还是教授方法、传承活动亮拳表演、习武目的,武术都遭遇到了严重的传承困境。然而,这些困境又反映了一个怎样的实质问题呢?这需要从武术传承困境的主要特征去分析、提取和总结。文化心理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文化的本质,而对文化心理的分析必须从文化心理结构人手。文化心理结构是以现在时间为切点,对文化横剖面进行研究的,它是文化精神的最基本表现。这文化心理结构的最深层是文化的精神实质层面,它包括文化主体的精神面貌和人生态度,是文化心理的内核,既有对现实世界的终极关怀,也有对生命的理解和认识,我们把这一层称为信仰层。信仰层是文化心理的无意识层次,在信仰层的基础之上生长出人们的价值观,它包括文化主体对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 对与错、顺与逆的不同看法和价值标准,包含的主要是经济、政治、道德、艺术、 宗教、哲学诸方面的观念因素,是文化心理中的理性积淀的层面。这一层我们称之 为文化心理结构的价值层。价值层又衍生出行为层,属于价值层的外在表现,是在价值标准和观念影响下的具体行为,感性色彩较为浓烈,体现出非理性的特征。它包括人们的情感、意志、风俗习惯、道德风尚和审美情趣等要素,并与时代紧密相随。 制度层是文化心理结构的最外层,是“文化成员的行为或活动的一般规范、模式或方式,它直接制约或规定着人对刺激的反应方式和对刺激意义的理解或解读”。对于一 个民族的文化整体来说,制度层主要包括特定的社会和国家机构及其各种规范,而对于一种特定的文化来讲,制度层包括用于约束、制约个体和群体行为的各种规范和准则。从文化心理各个层次的结构关系来看,信仰层是内核,并由内向外依次生长和衍生出价值层、行为层和制度层。巴登尼玛教授认为,制度层是文化心理的保护层,它通过规范、约束文化主体的行为使之与文化所包含的信仰与价值相一致,从而保证文化的正常运转与延续。下面将从行为、价值、信仰以及制度四个层面逐步分析当今武术传承困境的主要特征。

一、行为层面

习武者行为的变化是百余年来中国武术发生巨变的外在特征。主要体现在乡村拳场的衰落、城市“拜师不习武”现象的兴起以及学校武术的竞技化取向三个方面。 前者与后两者相比,在行为的内容和行为的动机方面存在根本的区别。从行为的内容来看,传统时期习武融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拳场练武、拜师入门、门内学艺、亮拳表演、祭拜祖师等这些武术活动,成为习武者日常,重要的一部分。如今,乡村拳场几近消失,在整个邢台地区,仅存的有名拳场,就是平乡后马庄村和广宗,基 本都没有了平日的习武活动,只是在春节期间,偶尔举办亮拳表演。在城市的公园及体育场练习武术的人,中老年占据了绝大多数,青少年寥寥无几,可见邢台城区有关体育场的练拳情况也少见。而对于城市中那些拜师不习武的人来说,本门的武术技能与知识根本不重要,那些门规戒律对他们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至于武术学校中的学生,他们则是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重复着单一的学习、训练、比赛。从行为的动机来看,在师徒式教育中,徒弟想成为一个像师父和祖师爷那样拥有美德的人。每一个习武者很清楚个人在整个师门中的位置,并且通过积极地参与 各种武术活动和师父及师兄弟互动,个体根据自己在群体中的角色而行事,如师父 在场的时候不能乱说话、师兄应当关照刚入门的师弟、师父应当为发扬光大本拳派 而付出努力等。习武者往往在行动中关注他人的利益,常常将群体的利益置于个人 的利益之上。习武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师徒式的教育中人的角色是带活力的,,即个人的定义是群体性的,个人与群体之间相互包含,正如整体也包含于部分之中, 部分展开便是整体。根据角色的活力本质在一个人所处的共同体中,特权和义务甚 至有可能超越生命周期。一个人作为孩子的义务与他后来做父母的特权相平衡。一 个人在中年作为施予者的角色,到老时便退居为受惠者的角色。一个关系的活力场域,过一段时期就会在被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源泉中,即在一个所处的人际关系中, 产生出某种程度的对等。同样,在武术群体中,徒弟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有可能成为师父,前提就是他要积极地进行那些有利于他人和群体利益的行动。在传统的师徒式教育中,武德最为重要,习武者依据道德规范而行为,他们视习武为完善自我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在“拜师不习武”的现象中,虽然角色依然带有活力,徒弟在未来也可以成为师父, 但是个体行为的动机却脱离了原来道德的约束,是出于利己而非利他、利群体的, 人际关系变得最为重要,人在物质和权力欲望的驱使下而行事,并视武术群体中的人际关系为获取更多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的工具、手段和捷径。在现代的学校教育 中,武术技能与知识最为重要,学生在骄横、狂妄、自以为是的心态以及物质欲望 的引诱下与同学交往、训练和参加比赛,武术成为他们获得奖牌、炫耀和找到一个 高收入的工作的途径、选择与出路而老师也把学生当作取得获取奖牌的机器,学生 则把自己的身体当作训练与参与比赛的机器,同学之间都是竞争者而非合作者。

二、价值层面

行为层是在价值层的基础之上衍生出来的,即主体的行为是替主体价值标准和 观念影响下表现出来的。那么当今习武者的价值标准和观念在现代化进程中又发生 了怎样的变化呢?真善美与假恶丑是人们用作判断的观念,是价值层的核心部分, 习武者真善美的观念变化反映了他们的价值判断与价值取向。师徒式教育中真善美的观念体现在习武者对武术技能、高尚的道德与和谐状态的追求之中,而在“拜师 不习武”现象及现代学校教育中,原有真善美的观念已经不见踪影,人们追求的是财富和权力,并且将它们凌驾于武术技能、美德与群体的和谐之上。真善美是人类哲学的传统命题,东西方哲学家们一直在探讨什么是真善美以及真善美之间的关系。 有学者在《再论中国传统哲学的真善美问题》一文中探讨了康德、黑格尔、孔子、 老子、庄子等对真善美的态度。他认为孔子的终极理想总是和道德的价值判断联系在一起,在“知真”“得美”之后,追求“至善”的圆满境界,康德的价值取向与此比较一致,老子把真作为最高之境界追求,“善”比较“真”低了一个层次,虽在真善美的终极追求上有所侧重,但在真善美的统一上却是相通的。根据马克思主义 “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观点认为,通过符合客观规律的主体实践,一体化 了的“真”客观必然性与对象化了的“善”社会普遍性统一起来,成为美。中国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也是基于实践的,但这种实践就是人们的日常生活, 换句话说,即人们把精神文化生活融于日常生活,用更高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意义丰富充实日常平凡的生活,真善美统一于日常的生活。但这样的文化精神传统在当今武术的传承中却断裂了。在师徒式的教育中,习武者通过“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 实践活动力求把握武术本身具有的客观规律。在这个求“真”的过程中,遵循武术群体的道德规范,把他人和群体的利益置于个人的利益之上,并承担个体在武术群体中 所扮演角色应有的责任,即实现“善”进而感受、体验在身与心、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状态,即享受“美而在“拜师不习武”现象中,不习武即说明对武术本身客 观规律的把握这一求“真”的过程没有了,原有的道德规范失去了效力,人们遵循的 只是具体的法律条款,他们在法律的缝隙中利用武术群体外在以及内在的人际关系, 满足对财富和权力的欲望,在这里善被恶阻碍了,个人的利益是行为的出发点,并置于集体利益之上,他们体验到的仅仅是伪善、愚弄和欺骗等人性丑陋的一面。在学校教育中,学生虽然习武,但他们是按照竞技比赛和老师的要求而进行的实践,不是主动的求“真”,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代替了原有的道德规范,他们降低了 “善”的 标准,在这里不做恶即是“善”,学生感受到的只有冷漠、狂妄以及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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