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散打竞赛评轲标准
(1)倒地。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支撑了台 面。倒地在比赛中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击倒,是指遭受对方拳法、腿法的打击而失去重心 倒地。
②被摔倒,是指被对方用摔法致使失去重心倒地。
③自行倒地,是指由于进攻、防守动作不当,场地不平、 过滑等原因造成的倒地。
(2)倒地在先。倒地在先是指运动员在使用动作的过程中双方失去重心,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倒地在后;或者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压在先倒地一方的身上,先倒地者均为倒地在 先。
(3)双方同时倒地。双方同时倒地是指双方运动员在使用 动作的过程中均失重倒地,且又分不出先后时,则判为同时倒地。
(4)主动倒地。主动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其他身体部位需 要先支撑台面后才能使用方法,或使用方法后必须倒地的进攻方法。运动员使用这类动作时,台上裁判员要准确地分辨出是 否是主动倒地。主动倒地必须是自己处于正常平衡的姿势时使 用的一种进攻或防守反击的方法。如自己身体已经失去平衡,但为了躲避打击顺势倒地,而又不能衔接合理的进攻方法,则 不能视为主动倒地。主动倒地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将对方击倒,并能顺势站立者得 2分。
②用主动倒地进攻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 部位压住主动倒地方身体造成其不能迅速站立,判后倒地者 “倒地在先”,主动倒地者得1分。
③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但未能击中对方,且不能迅速 站立,互不得分。
④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对方而在3秒钟内又不 能迅速站立,判主动倒地者“消极3秒”。
⑤用“后倒蹬枝”的方法成功将对手蹬(掀)下台,则算 主动倒地方进攻成功,得2分,如果不成功使用该动作者为倒地在先。
(5)击中。击中是指运动员使用允许的方法,打到对方的 得分部位后产生相应的效果。至于如何判定"击中” 一般从以 下四个方面入手:
①看进攻,进攻动作清晰,击中点准确。
②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 动作在后。
③看位移,击中后产生的位移现象。
④听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
在评判过程中,可以从四个方面同时入手,也可以从其中 某一两个方面入手,这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方运动员在台上裁判的口令“开始”至“停”的时间段 内相互攻击对方,并能清晰有效地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应被判定相互均被有效击中,并采用累积记分的方法累加得分。
(6)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是指运动员完成动作时的质量和效果均不符合击中的要求。运 动员使用方法进攻时,因进攻时机不对或己方处于被动状态而 勉强出动作,虽然打到了对方,但是没有造成击中的效果。
(7)下台。下台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从“开始”至 “停”的口令期间),其身体的任何部位支撑了台下的保护垫 或场地,均判为下台。
(8)双方下台。双方下台是指两个运动员在比赛时(从“开始”至“停”的口令期间)都掉下了擂台。
(9)下台无效。下台无效是指双方或一方运动员在台上裁 判员喊“停”之后下台,或先倒地者顺势用力把对手掀(推)至台下,或因双方摔倒在台上后产生的惯性使某一后倒地者接 触台下地面,或一方下台时,另一方虽然在台上但没有与下台 运动员身体的某一部位脱离,均被视为无效。
(10)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是指 一方运动员抱住另一方运动员后,或者在对方互相搂抱的过程 中击打对方,尽管是有效部位但仍不予记分。
如果一方运动员使用动作被另一方运动员接住并使用允许 的方法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后随即脱手,或在“停”的口令之前挣 脱抱缠并使用方法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则应被视为有效击中。
(11)犯规的处罚
①劝告: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技术犯 规”的行为,即应受到“劝告”的处罚。
②警告: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侵人犯 规”的行为,即应受到“警告”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在使用“劝告”和“警告”处罚前可视需要 先给予“提示”,这种提示必须是在有“犯规表示”但又未造 成后果时使用,如果已造成后果,则应直接给予相应的处罚。 此外,在判定是否犯规和给予何种判罚时要注意统一尺度,坚 持始终。
③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 应受“取消比赛资格”处罚的行为,即应受“取消比赛资格” 的处罚。
(12)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是指运动员抱缠在一起,既不使用方法 也不能分离的状态,或是两个人纠缠在一起,虽有动作但没有
得分结果,并且超过2秒时没有停止的迹象。
此外,由于相互抱缠与使用摔法有关,为此,对摔法的有 效与否必须进一步说明:
①对摔法有效的判定: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刚一 “搭把” 即用摔法,并使对方失重或失控,随即将对方摔倒,也就是 说,运用这一摔法是一气呵成的,没有“变招”或“变劲”的 现象,这即为有效的摔法,且不宜用2秒来限制。
②对摔法无效的判定: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在相互“掏 把”且未能“得把”施摔达2秒以上,台上裁判即刻喊“停”。 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得把”后因对方的抗摔使施摔方一再 变劲”、变招”达2秒以上,台上裁判即刻喊“停”。
(13)记分。记分是指边裁判员根据运动员使用的不同方 法、击中的不同得分部位、产生的不同效果和台上裁判员的不 同判罚情况,按照得分标准及时记录运动员的得分。然而,有 两种情况应注意:
①击中部位可能是不同分值的交接点,也可能是得分与不 得分的交接点,现一律按下限取值。也就是说,如击中2分与 1分的交接点,按1分取值;如击中得分与不得分的交接点,则 按不得分取值。
②使用同一个动作产生不同的分值,则以上限取值。如用 拳法击中对方头部致使对方倒地,拳法击中头部得1分,倒地得 2分,则以上限取值得2分。
(14)每局胜负评定。边裁判员用色别标志(色别灯、色 别牌)表示胜负结果,红色或者黑色多者为胜方。
(一)发展力量素质常用方法
力量素质是指人体肌肉系统在工作时克服或对抗阻力的能 力。依据力量素质的不同特征,一般分为最大力量、速度力量(爆发力)、力量耐力等。
1.发展最大力量,常用方法
发展运动员最大力量的负荷强度一般可控制在75%~80%, 重复次数8~12次。
杠铃屈臂:两脚左右开立,两手反握杠铃提至腹前,以肘 关节为轴做两臂屈伸动作。
卧推杠铃:仰卧在长凳上,做卧推杠铃动作。
负重深蹲:肩负杠铃,深蹲起,蹲起时做提踵动作。
高翻杠铃:半蹲正握杠铃,提至胸前,翻转腕关节成胸前握,然后放下。
抓举杠铃、挺举杠铃。
负重收腹:仰俯,两脚固定,两手持杠铃片置于头后,做收腹动作。
负重俯卧体后屈:俯卧,两脚固定,两手持杠铃片置于头
单杠引体:两手正握单杠,做引体向上。引体向上时,下 额要高过横杠拉至乳头,才能最有效地发展背阔肌。上拉时不 要摆动或蹬腿,脚上可系重物,反复练习。
2.发展速度力量常用方法
发展速度力量的练习,根据不同的练习方法,其负荷强度也有所不同。
卧推杠铃:负荷强度为95%〜100%,加助力推起,加保护慢放下。
负重弹跳:负重沙袋或杠铃,负荷强度为30%左右,结合各种步法做连续弹跳。
站立快速平推杠铃:双脚自然开立或前后站立,双手正握杠铃于胸前,负荷强度为30%〜50%,向前快速平推杠铃,反复练习。
握轻哑铃冲拳:手握轻哑铃或其他短铁棒,成实战姿势,做各种拳法练习。在进行这种练习时,应与不负重的空击动作 交替进行练习。
握拉力器(橡皮带)冲拳:拉力器的另一端固定,成实战姿势冲拳。
负重做腿法练习:腿绑沙袋,做蹬、踹、弹等各种腿法练习。在进行这种练习时,应与不负重的空击动作交替进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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