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事物各含理,哲理解析觅其根。 心法须由高境定,拳学法理要义遵。 辩证之中谙内意,寻其规律逻辑间。 判断不失壕法正,析明道要其伪分。 思维有则学识重,功能造诣效益深。 因含理念而至用,察验透彻学术真。 广博诣理终达境,谦仁练达亦平心。 有为不求名利获,苦于参研悟奥深。辩证是指辨析考证之意。辩证法在哲学上是 指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理、学说。而辩证逻辑是研究思维辩证法的科学。其科学理念要求人必须把握、研究事物的总和,从事物本身矛盾的发展、运动变化来观察它、 把握它,只有这样,才能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从而科学、正确地透析、判断、认识、处理、解决矛盾中的所有事物,亦因之而形成正确的逻辑性哲理、手段,以适应用之需。在拳学的研求中,正确认识、掌握辩证逻辑的哲理,从拳学心法方面着重在练用体认中,对辩证逻辑的实际研求、应用,亦是科学研拳、辨析功、理,指导运用而出功达效和加深透悟的有效手段。对研求拳学的造诣境界修为的明达髓奥,亦有尚佳的功效作用。运用哲学理念研求拳学本身就是由高境界领域的哲理逻辑人手的上乘之为,也是人类最高深的思维形式、思维法则在拳学研求的应用,也势必为产生高境界层次认知、应用效果的必然之举和惟一的最佳必经途径。而形式逻辑是指关于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而言,形式逻辑是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等 主要思维形式,研究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思 想规律。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学理在拳学研求过程中,均对拳学练、用、功、理、心法运用所包含的内容、性质、因素、关系等问题从本质上进行分析、了解,将即统一又矛盾的功法精髓、拳理内含以及具体存在的内在本质和概念的深层功能、效果、认知、悉解,起着解析、提高、运用的重要作用。王荽斋宗师在拳论中所论的“拳学必符哲理” 亦是指哲学理论、学说、思想在拳学中的实际应 用,哲理亦指宇宙和人生的原理而言。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世界观在拳学中的应用,前文有述,在此从略)。哲学是指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故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均包含于哲学的总体理念之中。本文虽以拳学中辩证逻辑的心法哲理进行析解,而形式逻辑在拳学研求中亦相辅应用,本文的拳学哲理心法均含于拳学总体的实际应用之中,起着尚佳的应用效用。应用效果如何,关键在于认知正确、运用适则。下面就辩证逻辑在拳学中的心法理念进行析解。(上文列举涉及拳学法理方面与本文内容有关的部分, 在此不重述。)

辩证逻辑的哲学思维形式,即能应用于研究、分析、认知客观世界本质性的哲理法则,亦同样也可用于拳学研求功、理、心法所有方面内容的分析、认知、解析的应用手段,以利于拳学研求。 而在拳学的内在因素中,亦包含着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内容和规律,其本身矛盾的发展、运动、 变化是客观存在的实质、本质问题,很多内容之间和各个方面互相之间均存在着矛盾,又统一包括于拳学总体之中。如能正确认识,看待、解析拳学中存在着的矛盾的发展、运动、变化的本质,正确地把握这些实质性的内在因素,掌握运用其运动规律,就找到了正确解决、处理、应用这些矛盾的关键环节之所在。掌握运用辩证逻辑的学理、法则,就是掌握了深研拳学髓理、实质的手段。王芳 斋宗师在《大成拳论》中有“一切法则,无微不有先后、轻重、松紧之别。” “总之一切力量,都是 精神之集结紧密,内外含蓄一致而为用。若单独而 论,则成为有形破体机械之拳道,非精神意义之拳 也”“吾感各项力量,都由混圆阔大,空洞无我产 生而来。然混圆空洞,亦都由细微之棱角形成,渐渐体会,方能有得”“天地间之一切学术,无不感矛盾,同时亦感无一不是圆融,然而须打破圆融, 统一矛盾,始能融会贯通。” “养成神圆力方,形屈意直,虚实无定,锻成触觉活力之本能。以言其体则无力不具,以言其用,则有感即应”“要以虚无而度其有,亦以有处而揣其无。” “盖全体关节,无微不含屈势,同时亦无节不含放纵与开展,所谓遒放互为。” “见虚不击击实处,要知实处正是虚。虚 实转移枢纽处,若非久历永不知”“变化形无形, 周旋意无意。” “动静互为根”“随曲忽就伸,虚实自转移。”等,上述诸多拳论,均体现其拳学功、 理、心法的矛盾统一观点,又符于辩证逻辑学理在拳学中应用的法则,而均能在拳学研求中认知、析透、合于法理、用而生效,成为实用、具效之学而 延续至今,为拳学不二法门究其因实为符合哲理的拳学要义所致,即符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学理的认知、把握、应用于拳学中的效果所致。辩证逻辑学理在拳学中的具体认知、应用亦是拳学练用中的重要环节。对此认识把握、运用得当,必于研拳有尚佳效益。如认识不清,用不适当,或误解、乱为反而会造成不利研拳的后果。所以对此必须析明、真知、正为方可,只要深悉哲理、 慎解、慎为皆可无失。例如以拳学中的精神与意念而论,在认知和运用中亦应分清本质、来源、关系、 利弊、先后、主次等多方内在髓理之间的本质关系 (即内在矛盾性质),用辩证逻辑哲学法理配合拳学心法要义,进行析解,自能由深知、细解入手达通析髓要,至把握应用的过程。在大成拳的拳理、 心法中,精神是第一性的,而形、意、气、力、声均次之,这首先是因神多来源于与人的本能有关的原始因素基础而定,因为精神在人的思维中是第一思维信号,他首先与本能的生存目的相关连, 也就是说精神与目的是同步的,精神在人类祖先的最简单的思维中存在,这种思维信号,多来源于与生存、生活的本能的原始目的、目标,精神多只体现在原始生存的简单思维目的之中,而也包括目标,这种简单的思维目的信号中并无(也不包括)下一步行为、行动的继续思维。原始人类的祖先在未进入人类社会以前,仅有的思维信号只有精神,即单纯的目的、目标性思维,而完成这一思维(精神)目标的行动、行为,均由精神所激发的人类的本能来完成,这是因为当时的人类祖先还 未发展进化进入人类社会之前,也只有精神方面以目的、目标为第一思维信号的简单的本能思维。

人类的祖先在原始的状态下生存、繁衍,是靠本能的第一思维信号精神来维持生存的,多以小脑的本能为主,其大脑并不发达,与野生动物脑的结构和功能也并无区别,动物和人类祖先同样是靠本能的精神作用来完成最简单的思维的,故远古人类祖先还未有进化形成第二思维信号(意念)的功能,亦没有理智思维的大脑活动的思维过程,只靠本能生存,靠精神来思维,不用理智思维的意念来支配行为和行动,也就是当时未形成人类社会的意念活动来指导行为、行动,所以人类祖先的思维只有精神(目的、目标)的第一思维信号的功能, 并无意念支配行动、行为方面的第二思维信号的功能和理智分析的大脑思维活动的功能。可以说原始野生状态下的人类祖先与野生状态下的动物, 即同生活、生存在同样的环境下,亦有相同的精神 思维的第一思维信号的相同的本能,而均靠这种本能来维持生存、自卫搏击和种群繁衍。而这种本 能的精神,也是拳学首重的人类自卫搏击本能体认恢复的重点。当然这种本能在每个现代人的身上亦有遗传因素和潜能的残存,但强弱性能不一, 亦可解释为人类祖先原始本能在现代人身上有所减弱、退化但并未完全消失,因从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的科学分析和现代人的行为中还有具体的器官、组织物质的因素存在,也有本能应用的诸多实际表现。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进入人类社会以后这种原始本能由于大脑的发达、应用、抵制、影响、代替了本能的应用,也因此而消弱了本能的作用。所以猛兽(如虎、鹰)只有为了生存的第一目 的、目标的简单明确精神的信号(如猎取猎物、进食),而没有用何种行动、用哪样行为的具体意念的下步(第二思维)信号来指导或支配完成精神信号目的的具体思索的支配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完成,是在第一信号的精神目的、目标作用下,用本能来完成的。所以说精神是第一的首要功能,意念是在精神(目的、目标)的作用下,产生的思维形 式,这种用意念的第二思维信号用来完成第一思维信号精神目的、目标的下一步行为、行动的意念指导、支配功能只有人类才有,而人类的祖先在未进入人类社会之前时也没有,这就是精神为第一性的生存重要因素的本质和根源。因为现代人用发达的大脑功能的理智意念思维代替了人类固有的动物本能的特殊高效的自然动能。如从另一角度来说明精神是拳学的第一性的重要因素的问题:就是现代人没有精神目的、目标,意念就不会形成和产生作用,因为无目的(精神)的意念是不存在的,也不会形成意念。只有在精神作用下才有意念,才可用意念支配形、力的运用来完成精神的目的(目标)服务,这也是精神为第一性重点的拳学义理的根源问题。而拳学中本能作用的发挥, 通过长期正确的练、用、体认、研求也能达到在人类自卫搏击本能条件下的直接应用,形成在没有 意念支配干扰下的高境界本能发挥的高效作用的功能,这就是研求拳学由有意而练至有意无意之间而用,再至下意识的反映,再至本能发挥的拳学功、理高效造诣境界的上乘水平,这种拳学境界的应用效果从本质上论与野生猛兽本能搏斗的机能的性质和高能效果是无区别的。所以也是精神直接作用于本能应用的拳学境界,即为王荽斋宗师 《大成拳论》中“习拳最贵明理和精神有力。换言之,即有无兽性之笃力也。果能如是功力笃,再加之以修养、锻成神志清逸大勇,自不能深入法海, 博得道要,至通家而超神人化之堂奥也矣。” “尤须天赋(先天)之精神”及“切志倡拳学,欲复故元 始”的王荽斋拳学首重精神、恢复古代人类祖先的原始本能之拳学观的练用、实效的本质。所以拳学精神、意念的根源本质的析解均来源于人类的自身和进化过程之中。以辩证逻辑学理的析解,精神、意念之间,在人类进化历史过程中有人类自身 的演变、转化和形成的过程,亦有客观环境、客观规律的作用与多种矛盾变化的影响因素,也有精神、意念之间的作用关系和不一致的矛盾及统一的整体关系内容。(有关拳学精神意念方面的其他内容,本书前文和后文中均有述。本书中从略的内容请参看《大成拳学》第一部书中有载。)

辩证逻辑的哲学思维形式,除上述理念内容外,于拳学功理、心法的实际应用中,亦有具体应用的高效作用,故研求拳学,亦应在实用中结合练用体认方可对此达深悟、通解的境界。例如王荽斋宗师的“过犹不及,矫枉过正”的拳论观点,亦在拳学实际练用中经常出现很多涉及此理的内容。 如能辨证析解髓理、运用适理对拳学练用的大幅提高亦有具体效益。本人认为只有运之符则、法方可,如:力过就着象、露形,力不过则势弱、无威。 故运力(用力、发力)当自然才为本能力,力活、 力灵才有变化之机。过早用力则于敌有预警之弊, 而包先机之势,过晚用力则有缓、慢之失,而具隐形之优。力运过紧则僵滞,力运过松则懈柔。 发力炸爆有反弹之害,而具难防之冷脆,发力松缓有后至之效,而无灵捷迅变之能;过于求整则失分段互为之变,而有重厚力摧之威,过于整爆则有单一受变之虞,而有力摧莫当之势。善厚以待人有德友信行之优,则易受小人之害;防心含警有守身自护之长,则易失群朋之友近。过攻无守则以攻中无守,过守无攻则因守无胜,故应以攻守合一而处之,守中有攻而用之。静为主、是单纯守兔之为;动为主,是只求追逐之势,故动中有静,静中蓄动,动静合一适时适势应变方可。以虚补实,攻虚即实,左虚右实,虚实无定是指当虚则虚,当实则实。长搭以短用,短蓄而长发,是反向力运用之 机。而拳学练、用的所有方面的正反、先后、大小、 重轻,以及教习、练用、悟求、得失、高低、成败、 优劣、深浅、强弱等等,均包含于拳学的整体之中, 亦在互相矛盾、变化、运动的过程之中,辩证逻辑学理是用以参透其本质、析解其根源、领悟其内含、明析其哲理,从中找出认识、掌握、运用其规律,了解、明析来源、性质、变化、相互间的内在关系的根源和利弊因素本质与外界客观因素之间的关系,拳学练用中恰到好处也适时、适变、适情、 适势、适法的选择应用,方算达境之为。由内质析解髓理观其整体,再由表象窥其内含,习悟适则应法、运用得机符势、一法不立、无法不容,由有法 而练至无法而用,即达本能的发挥,万法归一,以应诸法。而拳学之中法广而多繁,则应在于取法适用,无定法而成用,是因其诸法已通而得。无为而法,是指无为而无不适法;非是指乱为是得法,胡为是得法之意。所以由有法而练以达无法而用方是大成拳之真法,即本能发挥。所谓法,不 是指招数,也不是窃门,法是拳学本身的真髓内含 在正确的要领、要求、范围条件下的正确认知、练用、研求而悟的总体。所以不同的认识、看法、功、 理、作用、效果就是矛盾。正误是矛盾,成败也是矛盾,所有方面之间全是矛盾,所有矛盾均于拳学内在的本质之中,相互矛盾着的各个方面,即矛盾 对抗,又相互影响、相互变化、又相互统一。所有 不同矛盾均处于拳学的总体之中,如能从本质上 认识、区别矛盾双方的利与弊、优与劣、正与误、 高与低的特点、变化、规律和之间的统一关系,进而适情、适则而择选,区分不同、用以适势,就是辩证析其髓、其理,考证、判断其正、其非之间的内在规律、特点,即已达辩证逻辑在拳学中应用的要则。但还应注意理的正确、法的符则,当以实地应用、反复验证的尚佳效果为判定准则。总之,在拳学研求中哲理运用的法则,应以王荽斋宗师的“要知拳学根本无法,亦可云无微不法”,“过尤不及,矫枉过正”,“一法不立,无法不容”等拳学哲理,析解拳学中的内含变化、矛盾统 一和哲学中的二律背反的原则、义理,进行深悟才能在拳学练用中体认、法理中辨解、实用中至效, 科学哲理在拳学研求中的正确运用,必然产生极高的实用效果,也是求达研拳高境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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