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刘向的《新序•杂事》中记载:“叶公子高好龙,钩以写经,凿以 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于是天龙闻而下之,窥头于牖,施尾于堂。叶公 见之,弃而还走,失其魂魄,五色无主。”人对动物的敬畏,源于人科动物 身置捕食猛兽环境的生活记忆,也形成了献祭的宗教行为——人科动物 将畸形儿、病人和垂死之人暴露给那些捕食猛兽,因此,最古老的宗教教 人变成半狮子、半公牛、半牡鹿、半狐狸等等。同时,我们的祖先也比我 们自己长得“更像动物”,他们不仅在宗教活动中将自己装扮为动物、戴 动物面具,而且也在洞穴岩壁上描绘动物世界。

人对动物“叶公好龙”式爱与惧,神化为人的宗教对象(如龙崇拜), 戏化为舞龙与龙舟活动、民俗运用、五祖拳的“斩青狮”,以及西班牙的斗牛和巴黎城门附近露天咖啡馆以射活鼠为乐的游戏(将活老鼠钉在 木版上,作为射箭比赛的靶子)

在“学之于动物”的道路上,“形似”与“神似”本是并不矛盾的统一 体;但后来其矛盾在于,不论是技击性仿生还是养生性仿生甚至是游戏 性仿生,人们都将“神似”置于“形似”之上,将审美性仿生置于功能性仿 生之上。因为,在人们眼中,“如果摹仿是艺术的唯一规律,它就会导致 艺术的死亡,因为艺术就同'被摹仿的'自然毫无二致了”。审美价值天 平的倾斜,也影响到人与动物的关系,将人之文明置于动物之野蛮之上; 甚至影响到武术的文化态度,将“文”之文明置于“武”之野蛮之上,产生 文重武轻,以及其中以“文"为中心的理念。

总而言之,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动物只是 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 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 去。”在人克服未特定化的文化过程中,人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 来进行生产”,自我驯化的人,在以文化驯化自我、驯化动物的同时,又从 动物界获取自我驯化的源泉,出现了动物尺度的利用和文化生产。因 为,在与动物生命的相似性和生存空间的毗邻性当中,人类发现了与动 物的区别,并从这些区别中寻找到提高自身生存能力的方法,也建构起 完善自我的驯化文化。人与动物共生体的矛盾,如巴塔耶眼中人与动物 关系的悖论:“人从根本上说就是动物,然而,人类只有否认自己的动物 性,其自我身份才能得到确证。”

对武术而言,人们通过对动物动作、活动方式、生命力等仿生,再生 产了套路的象形拳系统、养生系统与游戏方式,以及武术的动物化意向。 其中,既有对动物的功能性模仿,如技击性仿生、养生性仿生等,以模仿 动物本义的形式、通过对动物的象形、象声(模仿动物的叫声、呼吸法)进 行文化生产,形成了象形拳系统或兰芝尔眼中动物的“行为记号”。同 时,仿生学生产也有非功能性模仿,如审美性仿生、游戏性仿生和动物意 向的生产等,用转义的形式、会意的方式书写武术的新意义、新形式,形 成了武术的动物意向、动物的“非行为记号”。在武术的仿生学生产中, 表层是对动物形态和动作的模仿,中层是对动物能力的模仿,深层是对 动作特性和运动神态的模仿;并起于形态模仿、经过能力模仿、终于神态 模仿。也就是说,动作、形态模仿是武术“学之于动物”的起点,因为人们 看到的是动物能力的动作;能力模仿是武术仿生学的中介,它连接“形 似”和“神似”,需以动物的形态和动作作为基础,并通过动作特性和运动 神态来升华。这样,动物就像献祭技击的牺牲,既用之,又弃之。

人与动物的关系,并不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减弱,变化的只是形 式的改变,没有本质的改变。“动物性总是在人类意识的边缘上空盘旋, 将自己那闪烁的光亮照进无知的夜空。”如现代广告设计中“卡通代言 人”、迪士尼公司创造的米老鼠与唐老鸭、奥运会的吉祥物等动物形象的 再造(编码、解码、重新编码),都是对人类关于动物原始记忆、潜意识的 唤醒,并以此(符号)联系人们对动物的“可爱、吉利、图腾的群体认同”等 映象。

卢瑞认为,“消费文化是关于使用物品的文化”,“以物作为媒介是人 们建立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消费文化研究中,物品、物品 的使用之所以成为研究对象,原因有二。第一,物品不仅具有交换价值, 能够从物质上满足人的需要;同时也铭刻文化意义,具有文化价值。第 二,对物品使用的关注使消费者进入研究视野。消费者通过对物品不同 于生产者预定功能的开发,而生产出符合自己需要的实践。本章试图通 过剑的使用,考察其文化意义的重组。因为,不同使用者在作为物品的 剑之上留下自己的痕迹、雕以不同的文饰、引申出不同的功用。所以,通 过不同人对剑使用方式的变化、“剑法”的新联想、剑的意义的新探究等 消费活动的考察与绘制,也有助于展现具有鲜活个性的剑的文化史。

关于剑的起源,周纬认为,剑应出现在商殷之前,“其始型应略如未 成形之铜矛头,体式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笛(筒)。”钟少异根据剑“尖锋、两刃、中部有脊、底部有茎或柄”的特点已在箭镰和矛头中 成型,推理先民由箭缺和矛头而作剑。在钟少异看来,先民发明了弓矢 和矛头后,因一些偶然场合的急用或原有器具的改造而作剑。如战场 上贴身肉搏时随手抽出箭矢刺扎、长矛断折以矛头而战等急用场合,引 发剑的创制;渔猎生活的剔割器由箭镰和矛头而制作成尖锋双刃的手 持割剔刃具,以及尖锋双刃的手持割剔刃具在近战中的运用而带来剑 的制作。

兵剑的使用

剑,早在商殷之前即被使用。如《史记•周本纪》载,武王伐商,攻入 朝歌后,“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以 黄钺斩纣头,县大白之旗”;武王灭商,告祭于社,“散宜生、太颠、阂夭皆 执剑以卫武王”;公元前550年,晋国内乱,赵氏、范氏合力攻灭挛氏的战 斗中,赵鞅“用剑以帅卒"(《左传》)。战国时期,剑成为军队装备的主要 格斗兵器。据《荀子•议兵》所记,魏国通过“穿戴甲胄,操强弩,负箭簸, 持戈佩剑”,携带三天粮食,从早晨出发,至日中而行军百里,以考选兵 卒,韩国步卒也以“被坚甲,踱劲弩,带利剑”作为装备。

兵剑的制作

用于作战的剑,其刺和斩的功能也使剑的工艺有了脊之厚和锋之薄 的要求。“毋脊之厚而锋不入,无脾之薄而刃不断”(《战国策•赵策 三》)。然而,其刺和斩功能对制作而言又是一对矛盾。因为,为了提高 剑的锋利性,需要增加剑的硬度;为了预防“斩”之断折,需要增强剑的韧 性。对此,人们采用高锡青铜和低锡青铜的复合材料来解决剑的硬度和韧性矛盾。如越王勾践剑,因部位不同(作用不同)而采用不同的铜和锡 的比例。剑脊含铜较多,增强剑之韧性,不易折断;而刃部则含锡高,硬 度大,非常锋利。这种合金而制的复合剑,也使原先一次浇铸完毕的青 铜剑,变为二次浇铸而成的复合剑:先以剑脊范浇铸剑脊,在剑脊两侧预 留出嵌合的沟槽;再把铸成的剑脊置于另一范中浇铸剑刃,剑刃和剑脊 相嵌合构成整剑。

1994年3月1日,举世闻名的“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 二号俑坑正式开始挖掘。在二号俑坑内发现一批青铜剑,长度为86厘 米,剑身上共有八个棱面,考古学家用游标卡尺测量,发现这八个棱面的 误差不超过一根头发丝。这批青铜剑内部组织致密,剑身光亮平滑,刃部 磨纹细腻,纹理来去无交错。它们沉睡了 2 000多年,出土时光亮如新,且 所有的剑都被镀有一层10微米厚的倍盐化合物,其刃硬之锋能一次划透 20张纸。在清理一号坑的第一过洞时,考古工作者发现一把青铜剑被一 尊重达150千克的陶俑压弯了,弯曲的程度超过45度;当人们移开陶俑之 后,那又窄又薄的青铜剑,竟在一瞬间反弹平直,又体现了它的韧性,呈现 出当代冶金学家梦想的“形态记忆合金”。此外,其“冶淬之精、合金之巧,外镀之精良,剑上天然花纹之铸造,均为艺术之超越成就。”

作为手臂的延伸,剑也通过加长剑身得以发展。“初期矛形剑…… 仅有极短之茎几乎不成为柄。其后,茎加大加长,由杆形茎而演为杆形 柄,再进为管形柄,更演为实茎有后有腊有首之柄;而剑身亦渐长。”在 剑身的延长中,铜剑也由最初的20—30厘米,发展到春秋战国的50- 60厘米,战国晚期70厘米以上(最长达75-76厘米),秦代80厘米以上 (最长近95厘米)。虽然,剑有“夫吴干之剑,肉试则断牛马,金试则截盘 匝”之锋(《战国策•赵策三》)、“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之利 (《墨子》),但是由于青铜质脆、钢铁坚韧,因此在加长剑身的制作中,人 们开始用铁锻造剑。也就是说,加长剑身的生产,面临材料的限制和重 新选择。在人们由青铜进而块铁作为材料的炼剑过程中,剑制也由铜剑 一次成型的铸造演变为锻打,反复折叠锻打、斤两不减而成百炼钢。在 剑身以铁燃制而成的同时,人们还部分地保留了铜:以铜作为铁剑的剑 首、剑格等附件,格、柄、首已属外加之材料,而不与剑一体矣。至唐代,中国剑形成了千百年不变之剑形——剑刃宽而长、中有脊、呈菱形、 下端稍窄、刃尖呈V形锐角,两边与刃锋衔接处不圆而尖,剑格与剑首均 为云头形,剑格突出于刃之两面、剑首突出于茎之两面,茎之上下微内 弯,茎体作六角形。

后来,骑兵作战以及坚盔重甲对砍劈的需要,使兼具刺击、利于劈砍 的刀逐渐走上前台,逐渐取代了“利于削,不利砍劈”的剑。在西汉晚期 刀(环首刀)成为军队重要装备,出现了刀剑并行、“刀光剑影”的局面。 汉盛行用刀,进而取代了剑在军事上的地位。对此,杨泓引用《史记•项 羽本纪》的“项庄舞剑”和《三国志•吴书•甘宁传》的“凌统刀舞”说明了 汉代400年间由剑而刀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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