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战因的特点
在中国武学中由于战因的性质和致战特点不同,致战打斗的反应各异,其表现 出来的手法、手段、恶狠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国武术战因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 点,就是除了了解其可能作为致战因素的客观条件外,主要是以各种战事的临阵表 现为依据,也就是通过分析作战的凶狠度来推算战因,从而为临阵攻守提供理论根 据。这种从凶狠度推算战因的方法,是从打斗格理反应状态及损伤效应等因果联系 中所总结出来的规律性认识,我们称之为“辨证求因”、“审因论格”。
就战事而言,同一打斗,因其临阵表现不同,其战因当然也不完全一致。若见好 恶斗狠,轻举妄动,没德无道,着法浮需,则多为街头混混、无赖、泼皮的闹事。若行 为恶毒,动作卑劣,行动诡秘,着法野蛮,则多为违法恶人的作乱;若动作得体,行动 敏捷,手法娴熟,着法地道,则为专业打手的行动。其他不同战因之确立,亦是通过 对上述不同表现和着法的分析、辨别而得出的。同样,针对不同的战因,分别采用不 同对法,即能消除隐患、变害为利、变恶为善,同时亦消除了战因及格理影响。可以 看出,中国武术战因学说不是单纯地、孤立地研究致战因素的性质,而是重视这些 因素与矛盾双方相互斗争的状况,探索致战因素与矛盾双方各种实力或破损力的 内在联系,从而认识致战因素时于作战及其预防的意义。这种把战因的研究与作战 的预防紧密结合的推测,肯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辨证论打是中国武术的基本特点之一,即是通过辨析对手的动作特征来制定 攻守方案,选择攻守招法。动作特征是人体作为攻守整体的战斗反应,而招法之选 择则是根据对手作战的动作特征来调整决定的。在临阵前对对手的动作特征辨析 得越精细,越准确,则作战与招法之间才能建立起更为精确的对应关系。凡据此用 招,方能获得预期的战果。因此,只有采用“审征求因”的方法去认识战因,并把战因 的研究与相对者动作特征、体征的辨析联系起来,才能对临阵对局起到指导作用。 实质上“审征求因”乃是辨证论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总之,中国武家通过研究对 手的整体性反应,来认识战因这一基本原则和特点,即充分体现了中国武术战因理 论的辩证观点。
应当指出,正是由于中国武术战因学说的致战因素概念,是根据一定的客观事 物反映,即主要临阵动作特征体征,并充分联系政治、经济、文化等具体情况对作战 的影响,加以类比而建立起来的理论认识。因此在学习和理解这些概念时,亦要与 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作广泛的联系,并掌握这些社会现象的特点,只有这 样,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武术战因学说某些概念的精神实质。
第三节战因与三因的相互关系
战因与三因的相互关系即战因与发生打斗、打仗、作战之内在因素、外在因素、 禀在因素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一般看起来都是非常 客观、现实、正大、光明的,但实际上有时候是非常微妙、浮浅、怪癖的,甚至是非常 幼稚可笑的。
战因与发生打斗、打仗、作战之内在因素,关键是生命、生存、生活的需要,其次 是情欲、贪婪、懒惰,最后才是狂妄、自大、无知。战因与发生打斗、打仗、作战之外在 因素,关键是侵略、霸占、夺取,其次是伤害、攻击、压迫,最后才是打击、报复、陷害。 战因与发生打斗、打仗、作战之禀在因素,关键是智慧、谋略、强大的需要,其次是品 尝、欣赏、拥有,最后才是尝试、感受、嫉妒。而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符合中国武家 之四柱辨证的。
其实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外部而重在于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对 立统一。辩证地讲,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禀因是变化的根本,外 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通过外因做调整,而引起变化的实质就是禀因。打斗、打 仗、作战的规律也是这样,其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打斗、打仗、作战三方主体 内部的矛盾斗争,外在各种致战因素侵犯作战的主体,只是致战的条件,而作战主 体的政治经济状态和作战主体内在决策者武略、武力、胆识的高低,以及其对于作 战经验、斗争形式、战斗力量的强弱,方是作战发生发展的根据。因此,任何致战因 素,都必须通过破坏对手内在的对立统一,从而导致上下左右思想、团结、信任上相 对稳定的失调、紊乱、内“,才有可能构成真正的打斗、打仗、战争。绝不是说打就打 那么简单的事情。
在古今中外的残酷现实中所有的外忧、内患、自受,俗称三造,都是没有把武摆 在第一位的必然结果,才会招来无穷无尽的痛苦、耻辱、宰割。中国武家认为:“任何 一个生物体没有刺激就没有应激,没有应激就没有应激反应,没有应激反应就没有 身体建设,没有身体建设就没有自己的进步,不进步自然就会落后,而落后者挨打 是无法改变的人类规则。”由此可见,外忧与外因,内患与内因,自受与禀因是有质 的区别的。也就是说,外忧、内患、自受这三造是意识形态上丢弃了人类主宰的武所 造成的,而三因却是人类正常的攻守对抗。虽然三造与三因在感受上有一定联系, 但在概念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事实上,无论是外界的人情事故反常变化,或是损坏 伤害、偶遇摩擦,或是环境刺激、不法侵害,都是外来的致战因素,皆应属于外因、外 忧范畴。当然,外感三邪(赖皮、混混、流氓)、六罪、十恶之害致战,亦应考虑包括自 己抗战能力方面的内在因素,备战不足或没有对抗经验等致战,亦应考虑自己接受 外来侵犯能力差的客观因素。因为外来的侵犯,不是自己接受不接受、喜欢不喜欢、 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你必须接受、面对、抗争的,是人类、乃至其他所有动物所 绝对无法摆脱和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内因、内患即以胆量过度、野性大发、娇生惯 养无法无天、涉世太浅、不知天高地厚为前提。禀因、自受即以生存危机难以转逆、 基因传递备受侵害、功高盖世无法展现为前提而致战的。
第四节外界致战因素
外界致战因素即不以自己的意志、行为、能力所主宰的由外界所导致的攻击、 伤害、侵略,是外来武力的攻击。如果自己无法应对,就会成为侵略者的战利品,从 而任其摆布、侮辱、奴役、杀戮、宰割。如果自己的武力大大超过侵略者的实力,就会 将侵略者打个落花流水,而使之受到应有的赔偿、惩罚、管制。这也正是对武家的管 理,只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而绝对不可压武、制武、弃武、厌武、恶武的根本所在。 要知道的是,人世间所有的外界战因,如果他们得不到武家的支撑那就只是一种玩 耍了。故中国武家说:“邪恶罪过犯,侵略挑衅欺,起于物,发于心,泄于格,疏于谈, 聚于制,化于战,世之常情。”
一、恶行
恶行即人类所特有的坏到底的一种不可饶恕的行为,与善相对而立。有三邪、 六罪、十恶之分。三邪即赖皮、混混、流氓等邪恶活动者的总称,是人群中无法避免 的,是天才、奇人、高素质者没有进行武德修炼的结果,是家长的最大遗憾,是国家 的最大损失,是民族教育的最大失误,是国家教育的最大悲哀。六恶即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绑架、暴力六种犯罪活动的总称,是世人的弃正化恶,或过急、过骤、过 烈的无人性打斗。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 内乱等不可赦免的中国古代的十种重大罪过的总称,是炎黄子孙无论如何都不可 以做的事情,是人类兴旺发达、源远流长、长盛不衰的天敌。
在人类相对而立的社会斗争中,当一个人的抗战能力下降不能抗击和制服犯 罪活动时,即化恶开始显现,直至相对而立、或者被化、或者灭亡。这是动物的基本 特性,是高级动物的天性,更是人类进步的必然。其实犯罪与立功在形式上是相近 的,但在性质上是截然相反的。一般来讲,立功是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遵旨,以匡 扶正义、见义勇为、自卫反击为前提的攻击。而犯罪是以破坏人类正常生存、生活、 生发为前提,而使人的生命、尊严、财产受到严重摧残的过程,是没有系统修德成人 所造成的恶果,是没有恪守文武始祖黄帝“修德、振兵、治气”教诲的必然,是没有系 统学练中国武术的必然。
所谓化恶是指恶胜太过后所必然发生的人类悲哀过程,引申为异常、骚扰、违 法、犯罪、动乱、战争。一般来说,人是离不开人而永存的。老子所说的不相往来是指 高度往来之上的相对独立,而绝不是常人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不相往来。在人类社 会中,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人在社会活动中难免会遇到别人、别的动物以及 天地自然对自己的侵害。故中国武术家说:“有人必有利害,无人不成世界。”又说: “夫百战之始生,主治五气,唯六恶为首,六恶者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暴力, 必以全力而抗之。”此即为中国武家所强调的“该出手时必出手”的弱肉强食观念。 一个人要生存,就得为生存而斗争。攻守、斗争、对抗是宇宙万物运化的根本、必然、 必须。在人类历经数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历经不断地环境适应、改造、建设,而使人 类成了地球的主宰者,其主宰的根本、实质、主体就是中国的武术。因为,武术只有 武术才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动力。
二、侵犯
侵犯是指别人对自己的侵略和冒犯,是具有强烈制裁性的行为,包括古今武术 界或社会上出现过的恶性打斗和各种侵略战争。在中国武学的古代文献中,有着各 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打斗战争范例o侵犯与六恶不同,不是由于个人或几个人反常行 事所造成的致斗因素,而是一种人们通过联合所造成的团体作战形式,是不可能说 战就战,说起就起,说落就落的。中国武家说:“夫欺为犯,众猎为侵,不侵不犯,何以 抵抗,何以抗击,何以振兴。”可见,侵略和冒犯是必然的,是善良者所不齿的,但如 果没有侵略和冒犯又何以主宰。所以说,侵略、冒犯的深刻内涵,是推动人类、武术、 武学、武文化、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侵犯的致战特点
侵略、冒犯、抢掠致战,其特点是开战急骤,战况恶劣,毁灭性强。正如中国武术 家所说:“侵犯之至,皆无人性,多无恶不作,天良散尽,轻则损失惨重,重则三光政 策,乃至灭门灭族。”这说明中国武家早已明确认识到侵犯致战的可怕性以及侵犯 致战对人类生命、生存、生活危害的严重性。一般来说,侵犯为战,大多具有开战较 急,来势较猛,战况危重的特点。其临阵多具发狂特征,来势猛烈,并伴有烧、杀、掠、 抢、夺等人类所不齿作为。在现实中由于侵犯比六恶的危害性更强更烈,且常兼挟 瘟疫之灾,故其致战的作用更为剧烈险恶。所谓灭门灭族是说侵犯致战具有强烈的 狂热性、残酷性、毁灭性,并具有死亡率高、毁坏性强之特点。
此外,中国武术家又明确指出,由于侵犯的目的有所不同,可发生不同的侵略 和冒犯。如中国武术家所说:“众人来犯,各有其心,众国来侵,各有其意,心意为诸 战之根。”并认为某种心事、意图、欲望对某些人、事、物以及土地的占有也是不同 的。所以,从形式上来看,侵略、冒犯、抢掠,既可散在发生,也可形成大面积作战,其 常见的侵略有霸权侵略,掠夺侵略,藐视侵略。常见的冒犯有强者冒犯,狂热冒犯, 鄙视冒犯等,实际包括涵盖了古今各种各样的侵略战争以及阳烈性的、阴柔性的、 禀和性的攻守对抗。
(二)侵犯发生的条件
中国武术家认为:“侵犯事件的发生,与强弱兴衰、呆板落后、狂热放荡以及需 求、欲望、斗志等因素有关。”其强弱因素,主要是指强弱差距过大,加上强者要扩 展,弱者又不识时务所致。呆板落后则主要是指武政治、武经济、武文化的相对落后 所致。狂热放荡则主要是指社会治理薄弱,狂热分子得不到恰到好处的管治,不能 及时控制所致。另外,好斗、好打、好战等武盲分子的聚集也是重要的所致因素。
三、挑衅
挑衅是指有目的、有计划、有准备的没事找事、寻机闹事、无事生非等外因所导 致的战事。本质地讲,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发起的主动骚扰性攻击。轻则不得 安宁、单打独斗,可引起局部冲突,造成相关局面的混乱。重则危机四伏、群扼伙拼, 可引起大面积瘫痪,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四、陷害
陷害是指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设计害人,是中国古代流氓政治家和武德 缺失者所普遍、惯用、拿手的伎俩。他们总是采用各种卑鄙、恶劣、无耻的计策、手 段、方法来无中生有的陷害别人,已达到自己的目的,由此所导致的战事武家称之 为陷害性外在致战因素。作为中国武家如果不能正确识别、处理、抑制这一陷害性 外在致战因素,就极易被利用,成了害人者的帮凶或者牺牲品。他们只要离开武家 的支撑那就不值一提了。
五、欺负
欺负是指用蛮横无理的手段侵犯、压迫、侮辱他人的行为,是没有进行武术修 德训教的明显标志,是中国古代文痞政治家和武德缺失者所普遍、惯用、拿手的伎 俩。他们总是采用各种卑鄙、恶劣、无耻的计策、手段、方法来无中生有的欺负别人, 已达到自己的目的,由此所导致的战事武家称之为欺负性外在致战因素。作为中国 武家如果不能正确识别、处理、抑制这一欺负性外在致战因素就极易被利用,成了 害人者的帮凶或者牺牲品。只要他们离开了武家的支撑就无所谓了。
六、侮辱
侮辱是指有意识、有目的、有设计地使对方的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和蒙受耻辱 的做法,是没有进行武术修德训教的明显标志,是中国古代小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武 德缺失者所普遍、惯用、拿手的伎俩。他们总是采用各种卑鄙、恶劣、无耻的计策、手 段、方法来捕风捉影的侮辱别人,已达到自己的目的,由此所导致的战事武家称之为 侮辱性外在致战因素。作为中国武家如果不能正确识别、处理、抑制这一侮辱性外在 致战因素就极易被利用,成了损人者的帮凶或者牺牲品。只要他们离开了武家的支 撑就不值一提了,但武家是具有净化、修复、训教人世间所有德行缺失之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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