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兵的使用与演进

商周时期青铜工艺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加上战争的频繁,促进了军事武艺的巨大发展,其突出表现是青铜武 器的广泛使用与进步。商周时期车战是战争的主要方式。我国早在公元前 二千余年的夏代即已使用战车,殷商时又有了巨大进步。 《吕氏春秋》记成汤就是以“良车七十乘”,战败了夏族。而西周灭殷商,也是依靠了“戎车三百乘”《史记周本 纪》古代战车为两轮四马,方形车箱,上立三位甲士。左 方甲士是一车之首,称“车左”,又称“甲首”,持弓箭主射; 右方甲士称“车右”,又叫“参乘”,执戈、矛作战,御手居 中,主管车辆驾驭。战车上使用的武器除弓箭外,主要有 戈、矛、戟、殳等。《诗经秦风》:“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可知戈、矛、戟为最常用之武器。 商周车战,即使双方战车逼近、马头相碰,其甲士间距还有4米以上,均不能杀伤对方。双方作战格斗,必须两车 相错。《楚辞国荡》“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便是车战场面的生动写照。

商周时期矛为重要长兵。殷墟出土铜矛均为双锋,柄 有双耳,以系缨络,精美锐利。周代铜矛矛刃加长而柄稍 短。周代有酋矛、夷矛二种。酋矛较短,夷矛较长,可能分别用于步战或车战。在形制上周矛的某些变化,表明矛的 刺杀技术有所发展。

考古出土表明,商周时期使用最多的铜兵是戈。戈是中国上古时期独具特色的兵器,主要是以钩割和 啄刺御敌。殷周铜戈有两类:一是以“内”安秘者,即木柄 凿孔,插入戈柄绑牢;一是以“墨”安柄,戈柄铸果,纳柄于基。在家战演变中以“内”安秘者多,故后期出土的 戈,大量为以内安秘的。周代铜戈的另一演变,是加长戈 援下部的“胡”,并增加“胡”上开孔数。加长戈胡,增强戈的割锯能力;增加胡孔,使戈在柄上绑得更牢固。戈的形制演变,标志着其使用技术的发展和提高。商周武器以戈 使用最多,西周武士必习干戈。干即盾牌,用于防守,戈主 进攻。《礼记檀弓》:“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干戈”成为 战争的代名词。直至春秋战国时期,戈均为重要兵器。

矛只能直刺,戈只能钩啄,古人在实战中试着把矛与戈结合起来,造成一种既能直刺又有横啄钩杀的武器,于 是创造了戟。目前所见考古出土最早的戟,见于河北藁城 台西商代古墓。木秘顶端装上青铜矛头,矛头下横装戈头。证明这种复合式兵器创制于商代。西周时期出现用 青铜将矛与戈铸成一体的铜戟,多呈十字形,但更多的是 戈、矛联装成戟,木柄腐朽不存,于是出土时只剩下矛头与 戈头,以致被误看成两种武器了。戟的使用最早是商周,为 其年战中的主要兵器之一。但更广泛地使用戟,则是春秋战国时代。戟虽然能剌、能啄、能割,但最主要的功能 还是用戟的下刃进行钩割。因有一些出土铜戟上端并不铸 成矛锋而铸成曲刃,'表明它主要使用的手法还是钩割。《晏 子春秋》曰,“戟拘其颈,剑承其心”可证。

“五兵”之一的“殳”,为西周时期兵器之一。《诗经伯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释名》:“殳,殊也。长一丈二尺 而无刃,有所撞桎于车上使殊离也。”《周礼夏官司戈盾》 注:“殳如杖,长寻有四尺。”上述i萼表明殳是长约一丈余、无 锋炯成羸其用法为打击。但不赢棒。在出土的西周铜兵 中,有不少球形器,球形上铸有乳钉,球体中央有圆晏,可以安 装木棒用以撞击敌人。球体重500克至800克,乳钉少则3 枚,多枚。可而It铜球装上木柄即成为年,为车战时之击 兵。湖北随县战国墓出土古兵器,器上铭文为总殳”。殳头呈三 棱琢殳柞有一个河御剌球状的铜箍。杆长3.4 米。可见昼是类似锤之打击兵器。殳首端加尖形物。

在中国武术史上有着特殊地位的剑,当起源于商代。 考古茁土殷周战车装备之武器分三类:弓箭为远射兵器, 戈、矛等为格斗兵器,剑则为卫体武器。商代青铜冶炼技术提高,人们铸制略如刀矛形之匕首,柄首略曲,呈马、羊 首形,双锋刃,长30厘米左右,这便是最早的古剑。西周 时铜剑形制较多,有马首柳叶形、有脊柱形等,均较短小, 多为肉搏自卫用。《初学记》引《释名》:“剑,检也。所以防 检非常也。”指出剑的主要作用是防身自卫。总的看,商周时期剑尚处于初期阶段,至春秋战国时代,剑术方有飞跃 的发展。

作为防卫武器的甲盾,在商周时期已有初步的发展。 商周时期主要使用皮甲,但亦有青铜制作的甲胄。披挂起 来,威武壮观。干盾,后称盾牌,为手持防卫兵刃、矢石之 器械。甲骨文中有武士一手执戈,一手执长方盾的生动形 象。至周代,盾已有多种形制。《周礼夏官》载,“司兵掌五兵五盾,司戈掌戈盾之物”。所谓“五盾”,有大小不同及木制、皮制等各种盾牌,以备车战、步战等用途。

在中国历史上,降至商周,揭开了华夏文明。进入了青铜文化的灿烂时代。这个时代,也是中国武术进入武术文化开端的时代,青铜兵器的多样化及其演进,为中国武术史留下了一曲光辉的乐章。

二、拳搏与角力

人类搏击虽在原始时期已有萌芽,但形成具有 一定技巧的拳击搏斗之术,当开端于商周时代。在甲骨文 中还没见到“拳”字,意为二人徒手相搏,互击 对方头部。《说文为广士潮对,兵杖在后,象凹之形。”古人作戢、帮猎,虽主要凭借武器,但武器不在手边 而只凭手夥斗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机同时嗷章不用器械赢争搏斗角力,更成为一种武艺董赛显系力量 的方式。'传说夏桀和殷t(这两个末代帝王都有菲凡的勇 力。《史记律审》:“夏暮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 非微也。”《殷本纪》说殷纣王“材力过人,手格猛 兽”。都是以他们能徒手与猛兽相搏来称赞其勇力。西周 借“由猎”活动习武练兵。郑康成《诗笺》曰:“田猎,搏兽 也尸与猛兽搏斗当然不完全是徒手,但人们仍喜歌颂徒 手搏兽的英雄。《诗经大叔于田》描绘了郑庄公之弟共 八 叔段“檀褐暴虎,献于公所”。注曰:“植褐,肉袒也。暴,空 手搏兽也。”说他竟肉袒徒手地击毙了猛虎。《诗经车攻》也有“搏兽于敖”的描述。赤手空拳搏兽当然要求有高 超的武艺功夫。

拳搏技术的发展,主要还是体现在人与人的徒手搏斗。商周时期,习练搏斗、角力是军事训练的重要内容。 《礼记》:“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 “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这表明周代挑选 武士时,要考查武艺与勇力,在冬天要进行包括角力的武 艺训练。所谓:“裸股肱”,即上下肢均裸露赤体地进行徒手搏斗、角力及射御等。

古代典籍最早的“拳”字',见于《诗经巧言》。诗人讽刺一个人说他无拳无勇”。古注“拳”为“力”。可知在当 时人们心目中的男子汉应是“有拳有勇”。勇指勇气,拳指 力量,以拳代表力量。周代以“拳勇”一词代表武艺、勇力, 尽管当时还没出现“拳法”之类的词,但“拳勇”包含,了徒 手搏击的武艺电《管子》记载当时尚武,国君下令推荐“有 拳勇股肱之步、筋.骨秀出.于众者气这就是以“拳勇”代表 武艺。周代徒手搏斗甚为流行。《左传》记晋侯做梦都梦 见他和楚子搏斗,并战胜了对手在周代拘捕人犯时,为制服被捕者的反抗,必须要手搏技艺,故称“搏”。《周礼夏官环人》说,环人 的任务之一是“巡邦国,搏谍贼”。《礼记月令》记孟秋之 月,要“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准备好监狱、刑具以对有罪之人。拘捕人犯时 必定会遇到反抗,这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手搏擒拿技巧。这 表明徒手拳搏在周代亦发展到一定的水平。

三、射术的发展与射礼

商周时期青铜的广泛使用,为制造箭簸提供了优越 条件,从而促进了射术的发展。据殷墟出土的铜镰看,都 是中有脊及倒须式,这就极大提高了射箭的杀伤力。甲骨 文表明,殷代有专管射事的官吏。军中射手是重要的组成 部分。至周代,习射成为武士的重要标志,成为人们的日 常生活中重要内容。家里生了男孩,便在大门左边挂上一张弓;还要向天地四方射六支箭,以象征男孩将来 成为守卫四方的勇士。人们心目中的英雄都是善射的 能手。《诗经猗嗟》是这样歌颂鲁庄公的:“巧趋跄兮,射 则臧兮! ”“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意 思是鲁庄公跳舞是高手,射箭穿靶子,四箭都射到中心,真是御敌的英雄。

为提倡人们习射,周天子经常习射,并修“射庐”、“射 宫”等习射场所。对有功臣下,也多用精美的弓箭作为赏 赐品。对各地武士的选拔主要考试射箭术。《礼记射 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极为重视“礼”。所谓“礼”,本指 兀奋i丞星活中必成共同遵守的一些规矩、准则,以规 范人们的行动,维系社会的正常关系。早在原始社会末 期,人们共享猎物而不私有,可以说这是礼的萌芽,所谓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记礼运》。到了周代,形成 了丰富的体现社会等级观念的礼仪活动,以培养人们的 德行,维护社会统治。祭祀有祭礼,婚有婚礼,丧有丧礼, 射箭既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因而也就有了射礼。所谓射 礼,就是贯穿了道德礼仪观念和规则的射箭活动。正如 《礼记射礼》所述:“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 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 务焉。”说明射礼是与德行教化紧密结合的。这大概是武 德的开始因而对射礼的要求是:“故射者,进退周还必 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周代的射礼有四种:

(一) 大射:天子与诸侯在举行盛大祭祀之前为选拔 参与祭祀的人选而举行的射礼。

(二) 宾射:诸侯来朝天子或诸侯互相朝拜时举行的 射礼。

(三) 燕射:天子、诸侯燕息娱乐宴会时的射礼。

(四)乡射:乡大夫举行乡饮酒礼时举行的射礼。

上述四种射礼,实为规格不同的射箭竞赛活动。周时 射礼,天子、诸侯及大夫以下各使用不同的侯(箭靶)。天子自射用虎侯,诸侯射用熊侯,大夫以下用豹侯。每人皆四矢。设置众多职事人员管理竞赛,如司射,又叫射 人:掌握射法,测量距离以张侯,梓人:负责制侯、张侯;太 史:负责点计射中之箭数;司常:举旗报告射中成绩,射鸟 氏:负责取回射出之箭;车仆,供应报靶、计分者之护具; 大司乐:负责射箭竞赛中的奏乐。竞赛分为二队,每次各 队一人组成一对,两人相对,以决胜负,谓之“耦”。比赛完 毕,不胜者要饮酒。

西周的射礼,实为二千余年前我国体制完备的体育竞赛活动。这项较射竞赛不仅具有习武健身、寓德于武的意义,而且有丰富的娱乐性,为古代重要的文体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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