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子简易太极拳

纵然在武侠小说里,想象中的武林第一大门派是少林派,但 在现实世界,不论台湾或大陆,民初以来,流行地区最广、学习 者最多、影响最深远的武术应是太极拳。

关于太极武术源头,历来有数种不同说法,但是主要派别则 大致不异,而有“一祖、二宗、四小家”的说法。一祖指陈家, 二宗是杨家及武家,四小家为李、郝、吴、孙四家。

陈家太极拳源自河南省怀庆府温县陈家沟。陈家沟的拳种从 何而来,亦是众说纷纭。一说来自陈卜。民国八年陈鑫著《陈氏 太极拳图说》③,自序云:“明洪武七年,始祖讳卜,耕读之余,而

民国二十三年黄文叔云:“太极拳,近年来风行南北,可谓为国术界中 最普遍之拳术。”见《武术偶谈》,附于《杨家太极拳各艺要义》,民国二十五 年出版,台北:逸文,二二年重印。如今在台湾及大陆,太极拳更为普遍。

参见王嘉祥《太极拳研究一杨氏太极拳篇》,台北:逸文,二OO一年。

陈鑫《陈氏太极拳图说》,上海:上海书店,一九八六年重印。

以阴阳开合,运转周身者,教子孙以消化饮食之法,理根太极, 故名太极拳。”依此说,则太极拳之初创,只是消化饮食的健身 体操,无关乎武术。另一说则指太极拳为陈氏第九世陈王廷所 造。①陈王廷为明末武庠生,尝自谓:“到而今,年老残喘,只落 得黄庭一卷,随身伴。闷来时造拳,忙来时耕田。趁余闲,教下 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②其中造拳之语,或谓即指创造 太极拳③,只是证据并不充分。再有一说,陈家沟的太极拳源于 王宗岳的弟子蒋发。

尽管陈家沟拳术源头说法不一,然陈家沟拳风炽盛则是毋庸 置疑,荆文甫即说:“今见太极拳谱,是陈君一生用力而得力者, 用以传其家人。故至今温县陈沟陈氏,人无男女,皆习是术,以 神勇称。”⑤陈家沟男女皆学习太极拳,影响至远,二宗之杨家及 武家亦皆出自陈家太极拳,李、郝、孙、吴四小家当中,吴源于 杨家⑥,李、郝、孙出自武家。亦即全部源于陈家沟。

武家指直隶广平府儒生武禹襄。武禹襄从河南怀庆赵堡镇陈

参见沈家桢、顾留馨编著《陈氏太极拳》,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一九六三年,页一

陈鑫《陈氏家乘》,见《陈氏太极拳图说》附录。

见《陈氏太极拳图说》,王壮弘《重印序》。

关于太极拳及陈家沟太极拳的考证,请参考唐豪《行健斋随笔》,民国 二十六年出版,台北:逸文,二二年重印。徐震《太极拳考信录》,台北:逸 文,二二年重印。徐震《太极拳谱理董辨伪合编》,一九三七年上海正中书 局出版,台北:逸文,二二年重印。

见《陈氏太极拳图说》,荆文甫“跋” 页四三一。

吴图南曰:“方露蝉之客于京师也,得其传者,闻仅三人,吴全佑其最 著者也。然承露蝉之命,均拜班侯之门。全佑有子一人,名爱绅,字鉴泉,得太 极真传,名闻海内。”班侯为露蝉(禄禅)次子。吴图南即吴鉴泉门徒。见吴图南 《国术概论》,民国二十六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北京:中国书店,一九八三 年影印,页六五。

清平①习陈家太极拳,颇有心得,其拳术人称武家太极拳。武禹 襄之外甥李亦畲从舅习拳,苦心钻研多年,卓然有成,传子李石 泉、李逊之,号李家武式太极拳或李家太极拳。郝家太极拳创始 者郝为真亦李亦畲之弟子。后来孙禄堂拜在郝为真门下,学习郝 家太极拳。孙禄堂又吸收形意、八卦的特色,自成一格②,称为 孙式太极拳。其传承谱系如下:

陈清平一武禹襄(武家)一李亦畲(李家)一郝为真(郝 家)一孙禄堂(孙家)

杨家太极拳始于杨禄禅。杨禄禅之太极拳,学自陈家沟陈 长兴。陈长兴“行止端重,号牌位陈。门徒尤盛,杨福魁其最 著者”③。

杨福魁,字禄禅④,生于清中叶嘉庆四年,世居直隶省广平 府永年县南关。杨禄禅诉说自己习武的经过曰:

余自幼即以救弱为己任,尝见卖解者,其精神体魄,固 不逊于外人所谓大力士、武士道者。余大喜叩其术,秘不 以告。乃知中国自有强身之术,而一弱至此,岂无故哉!嗣

亦有作“陈清萍”者,此据李亦畲《太极拳小序》,见徐震《太极拳谱 董理辨伪合编》,页一九。

孙禄堂自谓:“朝夕习练,数年之久,略明拳中大概之理,又深思体验, 将夙昔所练之形意拳、八卦拳与太极拳三家会合而为一体,一体又分为三派之 形式。三派之姿势虽不同,其理则一也。”见《太极拳学自序》,见孙禄堂《太极 拳学》,民国十年出版,台北:逸文,二。。三年重刊。

陈鑫《陈氏家乘》。又,陈炎林《杨家小传》亦曰:“陈立身中正,不倚 不靠,状如木鸡,人称为牌位先生。”见《太极拳刀剑杆散手合编》,台北:世 一书局,一九七六年,页一五。

陈炎林《杨家小传》则曰:“杨福魁,字露禅,一曰禄缠疽’《太极拳刀 剑杆散手合编》,页一五。杨字又作“儒禅”,见唐豪《行健斋随笔》,页二一。
杨家太极拳。杨澄甫忆祖父杨禄禅后杨禄禅“游京师,客诸府邸, 清亲贵王公贝勒多从受业焉,旋为旗 官武术教师”②。然习自陈家的内家拳, 传至其孙杨澄甫时已面貌迥异,号为

谈及陈长兴之武术曰:“其术本于自然,而为形不离太极,为式 十三,而运用靡穷。运动身体,而感及心灵。”至于杨澄甫本亦 无心习“一人敌”之武术,只因杨禄禅一席话,谓“从吾学者, 瘠者肥,羸者腴,而病者健”,于是欣然请受教。可知在杨禄禅 眼中,太极拳的功用在于“救弱强身”,特色为“运动身体,而

其孙杨澄甫记,见《太极拳体用全书》,《自序》,台北:老古, 一九九三年,三版,页一五。

黄元秀《张三丰传》,见《杨家太极拳各艺要义》 感及心灵”,竟无一语及于攻防之用。①杨澄甫在此观念下动念 习拳,故曰“太极拳,非专为与有力者斗狠而作”,而是“资道 体之用”。但是若论杨氏太极拳之功用,在“卫身养性,却病延 年”方面,无论“骚人墨客、羸弱病夫,以至于老幼闺人,皆可 学习。有恒者,三岁有成”。于武术方面之用,“则在不用力,而 却不畏有力也,倘有大力者来击我,以吾之至柔,自足以制胜 者,盖顺其势而取之也”,因此有“柔拳”之称。杨澄甫弟子郑 曼青,则在此“至柔”的理念下,发展其郑子简易太极拳,并成 为极具特色的至柔一派太极拳。

郑曼青,名岳,浙江永嘉人,民前十一年生,有诗、书、 画、医、拳五绝之称。郑曼青早年以诗书画闻名,弱冠任教北京 郁文、艺术两大学,不久又任上海暨南大学及美术教授。②郑曼 青年少时有软脚风痛病,习《易筋经》而愈。又曾患肺病,吐血 咳嗽不已,习太极拳而愈。③在拜师杨澄甫之前即曾习太极拳。 第一次在民国十二年,才学一个多月即中断。他说:“癸亥,岳 任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教授,有同事刘庸臣者,擅斯术,以岳体羸 弱,勉之学习,甫逾月,辄婴事辍,未得其趣。”第二次在民国 十九年,他说:“庚午春,岳因创办中国文艺学院,操劳过度,甚 至咯血,因复与同事赵仲博、叶大密研习斯术。不一月,病霍 然,而身体遂日见强健。于是昕夕研求,锲而不舍。两年之间, 与有力十倍于我者较,则数胜。”民国二十一年,郑曼青经介绍 投杨澄甫门下④。起初杨澄甫对郑曼青似有保留,陈微明曰:“名 画家郑曼青,精于岐黄。杨师澄甫南来,从学太极拳六年。师德

健身或许是当时的时空环境共同关心的话题。

郑曼青《郑子太极拳十三篇》,台北:兰溪图书,一九九二年,页二九。

《郑子太极拳十三篇》,页七,《自序》。

以上参见《太极拳体用全书》,《郑序》。 配侯夫人抱疾垂危,得君投剂而起,师感之,悉以口诀相授,他 人所未闻也。”①因此郑曼青得以从杨澄甫学得他人未闻的口诀。

郑曼青本为文人,非有志于武术,又无家学与环境之造就, 加上自幼身体孱弱,对武术的理解和基础自与陈、杨所传各派宗 师不同。他根据自己的生命经验,加上读书的体会,撷取杨家太 极拳“柔”之一端,发挥至极,遂有郑子太极拳之诞生。

郑子太极拳又称为“简易太极拳”。此拳的来历,据郑曼青 的说法,是在民国二十七年他主持湖南省国术馆时,国术为该省 全民众之运动,不论男女老幼,都必须学习。为了普遍推行太极 拳,采用分批集训的方式,每两个月调训全省各县国术馆及教官 四十人,亲自教授。然而两个月学习时间太短,学员无法学会整 套传统太极拳。于是决定删削,以成简易拳套。他说:

太极拳原仅有十三式,以沿传既久,架式增繁,练习

费时,不易普及。余乃删减为三十七式。已较原有之十三 式,增多廿四式。此亦因时制宜,勿以余著之简易太极拳

以为简也。②

郑曼青不认为招式多是拳架的优点,而且比起“十三式”, 简易太极拳已多了廿四式,不可谓少。郑曼青学自杨澄甫的太极 拳,全套计一百二十余动,当中不少重复的动作,这些动作“反 复不已,颇耗心神,无裨于体用”。他推论发展出重复招式的用 意有三:一、恐学者无恒心,故事衍演,以稽其时日,聊资善 诱。二、以此拳式中,有基要动作,欲其反复多练,以促其进

《郑子太极拳十三篇》,页一,《陈序》。

郑曼青《郑子太极拳自修心法》,台北:兰溪图书,一九七八年,页十三。 至于年代,另一说为廿六年。见《郑子太极拳十三篇》卷中,页五三,《释主旨》。 度。三、或以十三式拳套过短,嫌不足为运动之数量者。对于这 三点,他也分析道:“若以此三点言之,亦都未得要领。倘无恒 者,却使之有恒,非易事也。久暂之间断,同也。若以有基要 拳式,另为提出,属其多练可也。若嫌拳套过短,多练一套可 也。”①因此他极早即有意将此拳架删繁就简,使学者能由易而 难,如此才不违背简易之理,所以“今得传授一式或二式者,必 须潜心娴习,而默记之,方能有得,不然未有不惑也”。拳架取 名“简易”太极拳,不仅指太极拳架之删简,更是《易经•系辞 传》所谓“易则易知,简则易从”的简易之义。

郑曼青创造简易太极拳的目的,却不仅删减架式而已,而 是基于对太极拳理的体认,进一步发挥“致柔” “柔术”的观念, 重新诠释太极拳之体与用。最具代表性的即在强调“美人手”。② 以下从美人手出发,探讨郑子简易太极拳之特色。图片1

二、郑曼青之美人手

郑曼青于一九五。年印行的《郑子太极拳十三篇》中论 “掌”时,有“美人手”之图,并说明:“掌,相传谓美人手,手 背筋不浮露。无论何式,腕背皆要竖直。”③文中强调手背筋不浮 露且腕背竖直,及无论何式均须合乎美人手,即美人手为简易太 极拳的共法。一九七八年出版的《郑子太极拳自修新法》则略修 正为“腕背皆要自然伸直”。或许“自然伸直”较不致造成“用

《郑子太极拳十三篇》卷中,页五三,《释主旨》。

郑子太极的“田”字步法,则为另一项特色。本文不及说明,当于其他 论文详述。

郑曼青《郑子太极拳十三篇》,台北:兰溪图书,一九九二年版,页五八。

台湾的宜兰地区虽开发较晚,于嘉庆元年(一七九六年)始 有吴沙等入垦,武风却素称兴盛。宜兰武风兴盛的因素,主要为 开垦御番之需,其次是作为安定地方之力,再次为分类械斗之用。

清朝嘻玛兰时期及日据时期,官方对武馆均采严格管制立场, 直至光复之后,武馆管理才纳入正轨,武馆的发展才受到法规保障。 武馆管理的法规,主要是一九四九年台湾当局公布的《台湾省各县 市国术馆管理规则》,订定国术馆成立与经营的规范。

宜兰县的主要武术团体为一九五二年成立的“宜兰县国术会” 及一九六七年成立的“宜兰县体育会国术委员会”。“宜兰县国术 会”近年来少有活动,“宜兰县体育会国术委员会”则为宜兰县国 术活动主要推动单位。

宜兰县传统武术门派以宜兰河为界,有溪南、溪北之说。 大致而言,溪南武馆重视门派,严守家法传统,以德义堂、勤 习堂为代表;溪北武馆讲究革新求变,主张吸收众家之长,以 太祖忠义堂、礁溪狮团为代表:1 .德义堂:德义堂分布全省, 以五祖拳为主,号称宜兰最大门派,曾在宜兰各处传授三千名 以上弟子。2.勤习堂:宜兰勤习堂传自云林四湖吴金河,属白 鹤拳系。3.太祖忠义堂:林金狮所传,属太祖拳系。4.礁溪 狮团(金鹰拳):振兴社系,目前以茅埔、港仔尾、林美、洲 仔尾四团为主。

宜兰县武馆之传统经营形态,主要为庄头武馆及国术馆两 类。庄头武馆以庄头为中心,弟子为附近子弟,武师则多半聘自 外地,流动性较大。国术馆则以武师为中心,固定一地设馆,弟 子慕名而来。时至今日,武术传承逐渐转移至小区及学校的武术 社或武术队。其招生方式、对象、经费来源、师生关系以及武馆 的社会角色,均大幅改变。

展望宜兰县武馆之发展,有几项新的方向。分别是:(一) 小区化、学校化之传习;(二)正式比赛之激励及套路标准化; (三)养生、气功、整复等武术新路向;(四)本土化、民俗活动 之热潮。这几项方向,是宜兰县武馆发展的新挑战,也是契机。

一、宜兰县武术源流

宜兰地区虽开发较晚,于嘉庆元年(一七九六年)始有吴沙 等入垦,武风却堪称兴盛。同治元年至光绪十九年间,宜兰武举 人即有李辉东、周振东、胡捷登(礁溪乡武暖庄人,同治九年庚 午科中式第二十六名)、周元泰、陈遐龄、李睿川、陈朝仪、江

锦华、潘振芳、陈文德等计十三人,武秀才亦有林陈祖(礁溪街 人,四围堡下四围区长)、谢长生(礁溪街人,光绪乙亥科武秀 才)、林兼材(礁溪街人)等。传习武艺之风,遍及各乡里。宜 兰武风兴盛的外在因素,主要为开垦御番之需,其次是安定地方 之力,再次为分类械斗之用。

阵头表演为武馆训练成果的正式展现场合,融合舞狮、拳 术、兵器、阵式与鼓乐而成,或称为“舞狮”“狮阵”。

宜兰狮团以礁溪最负盛名。据《礁溪乡志》载,礁溪狮团 源自白云村份尾阿琴师。阿琴师俗称“大箍吟”师,少居林美山 麓,光绪九年(一八八三年)迁居白云村份尾聚落,务农维生。 阿琴师见当时治安不佳,盗贼四起,民心惊惶,乃思筹设村庄自 卫组织,于是创立武馆,收徒三十余人,分别教以拳术,包括叉 手、粗拳、直箭、三叉、大马、下粗拳、上中下洗马、童子拜观 音等二十余套拳,及长短兵器。三年后,学习人数已多,遂组成 舞狮团,表演民俗阵头,形式略似宋江阵。阵头表演中的拳套演 练顺序大致如下:


  1. 龙吐珠

  2. 跳四门

  3. 走蛇泅

  4. 跳中村

  5. 开斧

  6. 蛇脱壳

  7. 田螺阵

  8. 双套

  9. 连环套

  10. 螟蚣阵

  11. 排城

  12. 破城

  13. 跳城

  14. 交王花

  15. 四梅花

  16. 八卦阵

  17. 黄蜂结巢

  18. 黄蜂出巢


其中八卦阵除武术演练之外,更象征 镇煞驱邪,对于以庙会为主要表演场合的 阵头而言,特具意义,亦更显重要。

阿琴师的弟子在礁溪二龙村、三民番 割田、壮围乡五间等处,各自组织狮团, 传承武艺。

宜兰地区的分类械斗,依性质可分为 六大类:一、省籍械斗,如闽粤械斗;二、 府别械斗,如漳泉械斗;三、姓氏械斗, 如陈林李三姓械斗;四、职业械斗,如挑 夫械斗;五、乐派械斗,如西皮福禄械斗。

其中西皮福禄的乐派械斗为宜兰特有之械斗类别,并与武 馆发展息息相关。日据时期宜兰厅曾调查并作成《西皮福禄之历 史调查及目前之情势暨视为两派首领者之视察要领及与他厅(基 隆、顶双溪)同党者之关系(气脉通之与否)》之报告。调查报 告说明西皮与福禄两派产生之背景与习武械斗之状况曰:

音乐是由中国古代所传,距今四五十年前,在宜兰厅下 尤其在南部地方盛行音乐,有数庄连合或一庄分为数派以 举行音乐比赛。竞赛到了极点,终于发争斗杀戮事件。此即

为西皮福禄为名产生党派之起因也。

其后(大概于道光年间)西皮福禄互相培养子弟,而
另一方面又设置集义社、暨义社等,大练武术,两派互相蓄 势对立应变。大有摩拳擦掌虎视眈眈之状况。……当时之清 朝官吏亦大为,或以威力压抑,或以道理试行和解,但未至 根绝之态势,而经常小斗不断。至光绪十九年,福禄派仰仗 陈辉煌(阿里史庄武学官),而西皮派则仰仗黄绩绪(宜兰 街十六炭街黄举人)。互相挑战,旁若无人,因而横行益甚。

宜兰厅的另一篇报告《西皮福禄之结党纷扰》,更说明两派 为械斗而聘请武师传授武术之事曰:

迨至光绪七年,马桂芳卸任,由彭达孙继任宜兰知县, 因让西、福两党自由弄奏音乐而禁止演戏。一时几乎绝迹 之西、福两党乃重新再唱出歌曲,争斗亦随之而起。自光绪 八、九年双方各结党徒,聘请教师学习拳头槌法之各种武 术及十八般器械使用法,以应时之需,从此两党之仇视欺 压更甚。于光绪十年、十二年在头围、宜兰、罗东等地区相 继斗争,官方虽逮捕一二名处以死刑及其他重罪,但随制随 起,遂至无论如何处理亦无可奈何。
可见乐派之械斗为武馆发展之重要助力。
不仅于民间有此种党类事件,在官衙及地方绅士亦有 参加其党派者,福禄推举营官陈辉煌为其首领,西皮乃拥 戴举人黄绩绪为首领。

日据时代早期乐派械斗仍然严重,当时各村庄均有三馆之 设,一是子弟馆(即音乐团),二是狮馆(即武术馆),三是学 馆(即私塾)。狮馆由武师成立,聚集青壮年教授拳术,及长棍 短棒、大刀铁尺、藤牌双刀等兵器,进而舞师跳桌等。日本官方 为防止对立与械斗情势蔓延,强化治安,严格管理,终使西皮、 福禄之械斗绝迹。日本官方亦禁止民间狮馆之组织,于是武术活 动只能暗中进行。

少数例外如台北县知事倡立武德会,以“裁成在台之武人”, 这当然是应和日本官方的门面话。原文作“栽成”,当为“裁成” 之误,邱心源曾有一文记录其事,颇能表现狮阵表演之貌与武馆 于日据时期之处境,曰:

台湾习俗,有谓弄狮者,每年春之元日、冬之十日,以
文中所谓“自改隶以来,武人技击亦自弃”之说,当然是为 日人之严厉管制文饰之词,但可见日据时期武馆生存的困难。及迎神赛会,凡武人各集 数十人,名曰狮阵。扎竹 枝外蒙五色帛为狮子形,以 二人妆狮子为跳掷状,余 则拥以矛盾刀杖,列次各展 拳勇技击之术。 自改隶 以来,武人技击亦自弃,然 拙者巧之机,屈者伸之始, 且文德与武功不容偏置, 武人尤须作其壮气,使之修德,而入于有勇知方之范围。于 是,村上台北县知事为会长,倡立武德会。以栽(裁)成在 台之武人。未几,知事以官制改易,解组归朝。于是武德会 员,相率呈其技勇,送别于淡水馆,并摄影为记。(《台湾惯 习记事》中译本)

此外,文章开头所云:“凡武人各集数十人,名曰狮阵。扎 竹枝外蒙五色帛为狮子形,以二人妆狮子为跳掷状,余则拥以 矛盾刀杖,列次各展拳勇技击之术。”说明狮阵为武人所集、狮 头作法、舞狮的基本方式及拳术兵器的表演等,则是近百年来大 同小异。

二、宜兰县武术团体

清朝喝玛兰时期及日据时期,官方对武馆均采严格管制立 场,直至光复之后,武馆管理才纳入正轨,武馆的发展才受到法

规保障。图片4

(-)国术馆管理法规与台湾省国术会

一九四九年,台湾省政府公布了《台湾省各县市国术馆管 理规则》,开始管理台湾各地武馆。其中规定了设立国术馆的许 可制度,“凡开设国术馆者,应由负责人于开设前填具申请书、 保证书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照片三张暨许可证成本费、印花税 费,向该管警察局申请登记,经查明核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得 开办”。此份许可证每年一月应缴回该管警察局查验,并加盖验 戳,然后发还存执。而且于此规则施行前已开设之国术馆,也 应于此规则公布施行后十五天内补请登记领证。此规则还限制 设立和参加者的条件,凡具有下列各项情事之一者,不得开设 国术馆,也不能充当国术教练或参加学习国术:一、无一定住 所或居所者。二、素行不良者。三、患精神病者。不仅如此, 自开办日起,负责人每三个月应“将参加学习来宾之姓名、性 别、年龄、职业、住址呈报该警察局备查”。此外,国术馆所用 的武器,不但均须烙印该国术馆名称及号码,备簿登记,并由 负责者直接保管。更严格的是“除练习武艺外,不得借予他人, 非有正当事由不得携出馆外使用”。当然,国术练习使用的武 器,“系指锻炼刀、剑、枪、矛及各种武器而言,枪械不包括在 内”。而且这些武器,“当地警察机关因治安上之需要,得予以 检查或暂时保管及使用”。

这个规则并规定国术馆负责人和国术教师“非领有从事医术 之开业执照者,不得为人医治疾病”。如此一来,武馆的重要经 济来源受到限制。这个限制却受到台湾省国术会的挑战。

台湾省国术会于一九五一年由国术耆老及党政人士二十一 人发起筹备,推举时任台湾省警务处长的王成章将军为筹备会 主任委员,国术名家黄生发、新竹县警察长陈鼐为副主任委 员。当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台北市中山堂第一届会员大会正式成 立,由王成章担任第一任理事长。台湾省国术会成立后,颁行 伤科及内科之“证明书”。“证明书”成为台湾省国术会创会初 期最重要的经费来源。当时台湾省国术会入会费为新台币五元, 会费一年为新台币十二元,而医疗证明书一份则需新台币五十 元。因此一九五一年九月成立后,十一、十二月两个月的收入共 一万一千八百一十八元,其中开立“伤科证明书”收入六千四百 元,开立“内科证明书”收入二千二百元,两项合计八千六百 元,占总收入72.77%,重要性可想而知。所谓“伤科证明书”, 是以台湾国术会名义,开立证明书给会员,证明该会员“精医跌 打伤科,接骨入甑,应用各项丹膏丸散,合乎科学卫生,悬壶问 世,济世救人”,因此“合应发给证明,用介病家”。这样的证 明书,提供国术馆执业行医的非官方证书,当然深受欢迎,却 也遭到批评,于是改成“介绍书”。“介绍书”内容为:“查会员 x x x经历祖传师授,熟谙国术拳技,兼精中法接骨疗伤之学, 尤具仁人济世之心。多年以来,嘉惠伤员不可胜计,军民咸沾其 德,而于发扬中华固有文化意义尤深。爰给本书,用为之介。” 进一步担保其拳技、接骨疗伤之学与仁人济世之心,及“嘉惠伤 员不可胜计”,并同样推介给病患。虽然不论证明书或介绍书, 都不能改变《台湾省各县市国术馆管理规则》中“非领有从事医 术之开业执照者,不得为人医治疾病”之规定。然而这样的情形 一直持续到一九七五年才改变。

行政院卫生署于一九七五年发布《国术损伤接骨技术员管 理办法》,确定国术馆接骨疗伤的法令依据。此办法将国术馆从 事跌打接骨者订名为“损伤接骨技术员”,并限定可从事内容为 “国术损伤接骨整复”,而且“不得施行注射或交付内服药品”, 似乎从严管理。然而此办法的结果,是使原有从事接骨整复人 员,能够就地合法,取得从业资格。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凡“于 民国五十六年六月二日前,取得台湾省国术会会员证,经查证属 实者,均得依本办法之规定,向行政院卫生署申请有登记,并请 领国术损务接骨技术员登记证”。持此登记证,即可向所在地政 府申请从业执照。

这显然是为传统国术馆从事接骨工作者大开方便之后门。因 为国术会为依人民团体组织法成立的民间社团,加入会员的条件 十分宽松,只要是对国术有兴趣的初学或外行人,都可以经简单 手续加入国术会,成为会员。且加入国术会时并未考核其接骨整 复能力,换言之,国术会章程并未将接骨能力列为会员加入的必 要审核条件,亦可以会员资格作为申请接骨技术员的唯一条件。 尽管不合理,却给予国术馆生存发展的一股力量。

国术馆最主要经济来源,本即是接骨疗伤,此后更确定国术 馆由“传授武艺、接骨疗伤、弄狮演武”三合一的武馆,转变为 “接骨疗伤为主”的国术馆,传授武艺与弄狮演武的功能,已不 再是国术馆的必要项目。

(二)宜兰县国术会

宜兰县国术会的全名为“台湾省宜兰县国术会”,依章程所 载,其宗旨为“提倡国术效忠国家发扬正义服务社会并团结力量 努力反共”(原文无标点)。

宜兰县国术会是宜兰县第一个国术民间组织,然而近年来迹 近停摆。说“迹近停摆”,有几项因素。

首先,本届是第十届,相对于第八届、九届举办的活动,本 届自一九九七年会员大会结束后,未曾举办活动,因此可谓停摆。

其次,相对于同属国术团体的宜兰县体育会国术委员会、宜兰 县武术协会及台湾省体育会国术委员会之活跃,国术会可谓停摆。

再者,经查宜兰县政府社会科,并无本届国术会资料,仅有 第十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手册,而此手册所列资料均属第九届,至 于第十届资料付诸阙如,自是必然。社会科所能提供数据,仅知 第十届理事长为余添泉,并登录两个联络电话。可是这两线电话 不论白天、晚上、平时、假日都无人接听。社会科人员帮忙试 打,结果亦然。再询问曾任理事长的黄培基、曾任监事的简忠信 及会员也是体育会国术委员会理事长的陈正行诸位先生,均无所 悉,只知国术会停摆多时。

后来联络上理事长余添泉才知道因为工作在台北,长居台 北,宜兰虽有亲人,毕竟山隔路远,事务繁忙,与宜兰国术界少 有联系,也是必然。联系尚且罕有,遑论推展国术会会务、举办 活动了。

然而国术会资料并未完全毁损,据吾人调查,宜兰县国术界 前辈杨长宪先生即收藏一份宜兰国术会成立时之报备文件,包括 总报告表、理监事名册、会员名册。

根据此份数据记载。宜兰县国术会于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五 日获得发起许可,共五十人列名发起。发起宗旨为:“提倡国术, 效忠国家,发扬正气,服务社会,并团结力量,努力反共抗俄。” 三月一日推选筹备员,分别是苏耀南、张冠雄、游溪赖、林旺 全、陈荣国、林本坚、蒋戊庚、刘银汉、林金木、李烟汉等十

人。三月五日呈报章程后,三月二十日于宜兰县会议厅正式成 立。当时到会人员共五十人,选出理、监事及理事长如下:

现存名册所载人员仅三十八名,全为个人会员,且全部是男 性。其中职业登记为医者为十三人,牙医一人,接骨师二人,药 一人,商十二人,警三人,农六人。

另成立大会还通过《台湾省宜兰县国术会狮艺公约》包括前 文及公约六条。全文如下(标点符号及文字一律照第十届第一次 会员大会《大会手册》所载,以存其真):

查狮艺为国术之一部既可锻炼体魄强健身心,尤富民族精 神且为平民业余正常娱乐实有保存与提倡必要,本会为加强组 织严守纪律爰依章程十一条之规定订定公约六条,凡我用志仰 共信守。

一、 各狮艺会员应有舍己为君尽忠国家服务社会之职志及协 助政府担任战时肃奸妨匪之义务。

二、 各狮之基本设置与装备力求简单实用以符政府战时节约 之旨。

三、 各狮所需经费以就玩习会员之财力自由捐助为限另有会 员以外人士乐意捐赠者应于事报请本会核准方得受领事后着由负 责人掣给收据附函致谢,严禁个人自由捐募。

四、 各狮不得任意参加团体外之游行,如有必要应于三天前 报请本会核准始可参与其队形以三列纵队为原则并由组长及干事 分负督导之责不得妨碍交通。

五、 凡在夜间练习狮艺不得超过十时并应避免扰及邻居之休息。

六、 玩习狮艺会员应养成礼让美德不与人纠纷如有发现冒用 国术名义对外滋事者应随报会以便请求宪警机关查办。

此公约除文字不甚通顺之外,更可看出光复初期的政治氛 围,如“协助政府担任战时肃奸妨(防?)匪之义务” “符政府战 时节约之旨” “不得任意参加团体外之游行”等均反映动员戡乱 时期之政治要求。

但是另一方面,虽然国术会号称民间团体,却规定各狮艺团 体接受会员以外人士捐款必于事前申报,并“严禁”个人自由捐 募,显见国术会想扮演部分公权力的角色。

另外,狮队若要参加“团体外”之游行,必须于三天前报请 国术会“核准”始可参与,并规定其队形“以三列纵队为原则”, 似乎以国术(狮队)的“主管机关”自居。

又第六条论及会员的道德规范,及所谓“冒用国术名义对外 滋事”之用语,用意在维护国术界之形象。至于“舍己为君”之 类说法,则颇不知所云。

宜兰县国术会自一九五二年成立之后,并未积极推展会务, 至一九七。年举行第二届改选前,十八年间并无任何活动,新会 员自然也无从加入。眼见国术有团体却无活动。国术界遂有人想 另起炉灶,筹组新的国术组织,以便加强国术活动之推广。于是 致力国术组织及活动之杨长宪,即于一九六七年倡议成立新组织 “宜兰县国术委员会”。从此,宜兰武术活动重心,即转移到“宜 兰县国术委员会”。直至一九九。年九月选出之第八届理监事, 才积极拓展组织、推动会务。

第八届理事长为德义堂国术馆李铭泰,常务理事为许其旺、 杨文旗,理事包括赖皇衡、黄宗一、黄正源、江昆霖、王水金、 游正义等六人。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召开第九届第一次会员大会 时,登记会员二百八十七人。会员变动情形,以一九九三年整理 时为例,新加入三十四名,亡故七名,退会二名,停权保留会籍 一百三十二名。一九九七年第十届会员大会整理会籍时,则新加 入会员一百二十二名,亡故三人,停权恢复会籍者三十一人,停 权保留会籍者一百二十三名,共计合格会员三百二十七名,比上 届多出四十人。第八届理事会推动工作,包括于一九九一年五月 设立国术训练中心,开班授课共十二期,计学员三百六十一人 次。授课内容分为:一、气功养生班。二、传统武术。三、达 摩、五祖拳。四、各种长短兵器。共四大类。至一九九七年六 月,增加三期,学员增加二百零二人次。此外,第八届理事会还 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举办教练讲习,共有六十二人参加,五十七 人合格。竞赛活动包括一九九一年三月在冬山乡体育活动中心举 办北部八县市国术赛。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礁溪乡礁 溪国小举办宜兰县国术会成立四十周年“中正杯国术赛”。参加 一九九二年区运会踩街游行及国术表演。一九九二年于苏澳举办 八十一年度中正杯国术赛。一九九三年元宵节四十五名会员参加 台南市举办之民俗艺术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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