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孕育的武术运动,虽经欧、美近代体育的熏陶和 影响有所改进,但是,武术中宗派门户之见,仙传神授之说,陈规陋习之恶,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相当一段时间还充斥武术运动的各个领域。保守落后 的观念、有损健康的动作和某些项目,亟待改造和纠正。党中央针对武术 运动的客观现实,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于1950年在北京召开了武术座谈 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张文广(天津)、徐致一(上海)、田镇峰(北京)等。会 议纠正了各种错误倾向,确立了武术运动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为人民健康服 务的发展方向,批判了保守思想、门户之见,清除了反科学、有害健康的锻 炼方法,使武术开始沿着社会主义正确的方向发展。在贺龙“发掘、整理、 提高、推广”的方针指引下,武术事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在党的文化遗产 政策的正确指导下,武术运动进入到稳步发展的阶段。
1952年冬,武术被列为推广项目。同年,设立了民族形式体育运动 委员。
1953年11月2〜12日,在天津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 和竞赛大会。赴京武术表演团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怀仁堂作了精 彩表演。朱德说:“要珍视祖国几千年的传统”。
1954年各地体育院、系,把武术列为正式课程。唐豪等主持武术史料 研究工作,先后出版了十多辑《中国体育史参考资料》。
1956年春,刘少奇指示“要加强研究、改革武术、气功等我国的传统体 育项目,研究其科学价值,采取各种方法传授、推广气同年4月28日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竞赛制度暂行规定》(草案),把“武术列为表演项 目,定期举行气 同年秋,在北京举行了 12个单位武术表演大会。荣高棠 指出:“在武术项目推广上,从实际出发,首先抓住全国发展比较普遍的项目,作为研究发展的重点,逐步整理武术技术,建立运动制度。”
1957年国家体委指出:“凡是爱好武术的,都可以像其他项目一样,自 愿地组织锻炼小组或单位进行锻炼,各地可以举办武术表演。”同年在北京 召开了全国武术学习会,北京、上海、武汉等18个省、市组织了武术协会, 武术指导小组等,北京、武汉、成都等体院开设武术选修课。
从1956年全国12个单位武术表演大会开始,全国性武术竞赛与表演 活动不断地举行。1958年在北京成立了全国性的武术群众组织一一全国 武术协会。同时,国家体委制定了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规则允许创编 自选套路,并可以以此套路参加比赛,这大大地提高了教练员和运动员的 创造性,使套路动作的组合、布局、难度都有了新的发展。
1959年举办了全国武术学习会及全国武术裁判员训练班。第一届全 运会,武术是大会比赛项目之一。以后历届全运会,武术均为大会竞赛或 表演项目。除全运会武术比赛以外,全国性武术竞赛活动还有:全国太极 拳、剑比赛,全国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对抗项目(太极推手、散手)表演 赛、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全国业余体校武术比赛,全国体育学院武术比 赛等。
1960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成立武术优秀运动队.业余体 校增设了武术班,中、小学把武术列为体育教学内容。同年中国武术团首 次出访东南亚。武术自1957年列为国家竞赛项目后,每年都举行全国武 术竞赛和表演。
1961年,武术被列入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逐渐增加了武术基本 功、武术操、初级拳、青年拳、初级剑、棍等内容。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武术工作者被扣上“反动学 术权威”、“封建遗老遗少"的帽子,武术被全盘否定,大量古老的拳谱及武 术书籍被抄毁,武术器械被收缴,对仅存的一些武术项目也通过所谓审查, 用舞台化的各种动作硬套在传统技法中,致使武术发展长期偏离了正确的 民族方向;特别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武术不准谈“技击”、“劲力”和“攻防 方法”,武术的特点被扭曲,使武术走进了死胡同。
粉碎“四人帮”后,经过切实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组织准备,于1982年 底在李梦华的主持下,国家体委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武术工作 会议。这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盛会,不仅为武术正了名,恢复了武术工 作者的社会地位,还为新时期武术发展制订了方针、政策,规定了任务,从 而极大地鼓舞了广大武术工作者及爱好者的积极性,使沉寂了十余年的武 术得以复苏。会议研讨并整理的《全国武术工作会议纪要》以及后来颁发 的《关于加强武术工作的决定》,成为此后武术大发展的纲领,尤其是会议 中提出“武术要开展国际交流,积极稳妥地向国外推广”的战略目标,为武 术走向世界一锤定音。为此,1984年在武汉市举行了 13个国家和地区的 武术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共同讨论了一个国际武术运动的大题目:自发的、 分散的、个体的武术运动时代应该结束了,要迈步进入一个有组织、有领导 的新时期。此后的国际武联、欧洲武联、亚洲武联、拉美武联和非洲武联的 诞生,都与这次会议有极大的关系,可以说“武汉会议”奏响了武术运动国 际化的交响序曲。
同时,在提倡社会办武术的正确思想指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民间举 办的武术馆校、社团如雨后春笋般诞生,据报载,多达一万多所,武术事业 在中国大地上得到蓬勃发展。
原国家体委主任、中国武术协会第一任主席、原国际武联主席李梦华 (右)向参加武术裁判员考试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1.挖掘整理,抢救遗产
武术的发展经过了几朝几代的变迁,难免发生遗失。第一次挖整工作 可以说是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国家体委重点研究了太极拳、长拳、刀、 枪、剑、棍等项目;生理学家对1956年全国12单位武术评奖观摩大会的运 动员作了生理测定;对武术性质及个别项目的源流、演变过程、发展方向、 锻炼效果、锻炼方法、比赛规则等问题,在报刊上展开过广泛的探索、讨论;
出版了许多武术专著、挂图、画册,并翻印了一部分有价值的武术古籍。
第二次挖整工作是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之后,趁身怀技艺的一部分老 拳师尚在之时,国家体委于1979年及时发出了“关于发掘、整理武术遗产 的通知”,要求“各地体委一定要对武术的继承、发掘、研究、整理工作给予 足够重视气1983—1986年间,在国家体委统一部署和各级体委积极参与 下,动员了全国8 000余名专职武术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耗资100多万 元,开展了我国武术发展史上空前的“普查家底,抢救遗产”工作。经过3 年艰苦努力,初步查明流传各地除台湾外,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 自成体系的拳种达129个,并使许多濒于湮没、鲜为人知的拳种得以抢救。 各省、区、市编写的各拳种理论、技术和传播发展的典籍——《拳械》和《武 术史志》等达651万多字。录制了 70岁以上老拳师的拳艺394. 5小时。 为保存武术文物、史料开展的“献拳经拳谱、献兵器实物、献功法技艺”三献 活动,共收集了有关文献482本,古兵器392件.实物29件。丰富了武术 文物资料库,为武术挖掘、整理、继承、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为弘扬武术文 化、促进武术国际化的进程准备了基本条件。3年的挖整工作,还极大地 激发了各地武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他们的爱国热情,培养选拔了一支业务 素质较好,有较强组织能力,能吃苦耐劳,勇于为武术事业献身的精干 队伍。
改革竞赛制度,开拓理洛研究
武术进入现代竞技体育行列,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体育领导机关为倡 导民族传统体育所作的新贡献。由于社会和自身工作经验等原因,武术竞 赛形式单一,规则不够完善,制度也不够健全。“文化大革命”后,不仅要恢 复竞赛,而且亟待改进与完善。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完成了修订竞赛 规则;制订并施行了分级的团体与个人锦标赛和多层次的群众性观摩交流 大会体制;颁布与施行了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等级制度。经过试验,散 手运动搬上了现代竞技场,使武术在竞赛形式上更加完整。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武术技术也进一步规范化。已制定出了太极拳、 长拳、南拳和刀、枪、剑、棍等统一竞赛套路和动作规格要求,并且在继承传 统武术形式基础上,打破门户、流派界限,搞技术动作的创新,使技术动作 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武术研究工作者在理论建设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 作,出了不少武术专著和教材。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培养武术专门人 才,不少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都设立了武术专业、武术系。1984年,由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术专业研究生,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培养了 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武术人才。在1983-1986年的武术遗产挖掘、 整理的基础上,开辟了武术学术研究新领域,数次全国武术学术论文研讨 会,引起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界的极大关注,为开发武术理论和技艺、弘 扬武术文化遗产,从理论、方针、政策上为武术运动的科学化作出了有益的 贝献。
武术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理论建设还远远跟不上武术推向
世界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亟待继续深化和完善。
1998年,首批中国武术段位制仪式在北京举行。图2-66为获得最高 段位“九段”的何福生、张文广、蔡龙云。
浏览1,38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