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武术正式被列为推广项目。随后在研究发展 的基础上,先将武术套路运动形式作为推广、表演和竞赛的 重点。但散手在民间仍有流传。1979年3月随着全国“武 术热”的兴起,为了破除迷信、玄学,使武术攻防格斗技术 在比赛的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丰富武术套路内容,加强 攻防意识,提高套路演练质量;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武术 活动;全面继承和发展武术这一宝贵文化遗产,国家体委决 定首先在浙江省体委、北京体院和武汉体院三个单位进行武 术对抗性项目的试点训练,以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同年5 月,在南宁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上述试点单 位做了汇报表演。会上,广东、福建等省的代表也做了散手 表演。在同年10月举行的第四届全运会期间,国家体委又 调浙江省和北京体院散手代表队赴石家庄赛区,与河北省体 委选拔组成的散手队进行公开表演。1980年5月,在太原 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进行散手表演的省、市 越来越多,北京体院与武汉体院还进行了内部交流,互相学 习。同年10月,在昆明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表演赛期间,国 家体委调集了散手试点单位的有关人员开始制定全国散手竞 赛规则,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后,拟定了《全国散手竞赛规 则》(征求意见稿)。1981年5月,在沈阳市举行的全国武术观摩交流大会上,北京体院与武汉体院进行了第一次公开表 演赛。1982年1月,国家体委又调集了北京、山东、河北、 广东、北京体院和武汉体院六个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北京召开 了全国散手竞赛规则研究会,制定了《散手竞赛规则》(初 稿)。并按这一 “规则”,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散手邀请 赛。自此,武术散手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每年都举 行一次全国性的武术对抗性项目(散手)表演赛。在实践的 基础上不断进行新的探索,总结经验,充实并完善规则,终 于在1987年全国武术对抗项目表演赛中,采用了设台比武 的办法,从而确定了以擂台为民族特色的武术对抗项目竞赛 形式。
武术散手运动的开展,深受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喜爱, 同时也得到了各省、区、市体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参加散手 比赛的单位不断增加,而且各地也相继举行了全国性的武术 散手邀请赛,如成都、重庆、郑州、沧州、武当山等地都举 行过规模较大的赛会,深受广大观众欢迎。中国人民武装警 察部队肩负着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的光荣使命,从组建起, 他们就十分重视在部队开展武术活动,经常举办一些武术比 赛,1985年在南宁举行了首届全国公安武警系统的武术散 手比赛。从此武术散手成为公安武警系统每年一次的正式比 赛项目。另外,广州、上海、郑州等大城市也组队与香港、 澳门进行友好比赛,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由中国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1988年国 际武术节上,首次举办了国际武术散手擂台邀请赛,来自 1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名运动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激烈角 逐。中国队获得了7个级别中5个级别的冠军。这一竞赛形 式和办法很快被参加比赛的国外朋友所接受,反映说“中国 散手安全、有特色”。
1989年,散手被批准列为体育正式竞赛项目。这是武 术散手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阶段。它必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散 手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武术散手早日推 向世界。
第二节散手的特点
散手既有别于其他体育项目,也有别于世界各国流行的 技击术。它的特点是:
一、 体育性
寓技击于体育之中是散手的第一个特点。
散手属于体育范畴,与各运动项目相同,这是共性。但 它突出地反映了武术的特殊本质一一^击性,然而它又明显 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技击术内容,即所谓致人于死地的绝 招妙计。因此,散手竞赛规则严格规定了后脑、颈部、裆部 等为禁击部位。另外,从技法上,不管用哪种技术流派的击 打方法,均不允许使用反关节的擒拿动作,以及用肘、膝等 技法进攻对方。散手的技法是以增强体质、交流技艺、提高 技术水平为出发点取舍动作和使用方法。
二、 对抗性
对抗性的技击内容是武术散手的基本特征。比赛双方没 有固定的动作顺序,而是互以对方技击动作随机转移,互相 指向对方的弱点斗智、较技。它不仅要求运动员熟练地掌握 散手技术,还要有敏捷的应变能力。从而明显区别于武术套 路运动形式。
三、民族性
武术散手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是在中国特定的 社会历史条件下逐渐演变发展形成的。因而,它具有鲜明的 民族特色,中国散手不同于拳击,也不同于跆拳道,更不同 于用头顶、肘撞、膝击的泰拳和不能用脚,只能摔、绊、擒 方法的柔道等对抗项目。日本空手道虽能手脚并用,但没有 武术散手的快摔技术勺法国的踢腿术也只是以脚为主,配合 拳法。此外,诸如印度尼西亚的本扎,日本的相扑、踢拳 道、体道、格斗术,以及法国的忍拳等都与武术散手的“远 踢、近打、贴身摔”的技法不同,比赛形式和方法也不同。
尽管武术散手与世界各国技击术在技法上有某些共同特 征,但却有着各自的发展模式。中国武术散手是在继承武术 传统技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体育竞赛项目。民族形式 不是凝固的,也不能理解为只是“过去形式” “历史形式” “传统形式”。民族形式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形式不是单 一的,而是多变的和发展的。
散手运动发展过程中既要反对民族虚无主义,也要反对 民族自大主义,要善于不断从世界各国的技击项目中,取他 人之长为我所用。使武术技术不断得以提高和发展,为人类 健康作出贡献。
第三节散手的作用
一、提高素质、健体防身
散手比赛较力、较技、斗智、斗勇,对抗性强,尤其为 广大青少年所喜爱。它对提高人体的速度、力量、灵巧、耐 力等身体素质,提高内脏器官的机能,特别是对提高神经系 统的灵活性有较大的帮助和明显的作用。
通过实用性的攻防技术的习练,并在交手比试中不断体 验战术的运用,提高应变能力。同时,经过艰苦的功法练 习,增加了功力,更能发挥攻防技术的实效性。无疑这对提 高人们克敌制胜和防身自卫的能力是行之有效的。尤其对公 安武警和边防指战员更有特殊意义和作用。
二、 锻炼意志、培养品德
散手的习练对意志品质考验是多方面的。如功力练习要 克服疼痛难忍关,从不适应到适应。交手时,首先要克服胆 怯怕打关,逐步增加胆量。比武中遇到强手时,要克服消极 逃脱关,敢于拼搏,提高以弱胜强的智慧。耐力训练或比赛 到最后一局时,要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以及在比赛中正 确对待胜负的心理锻炼等。经过这些锻炼,可以培养人的顽 强、果断、坚毅的精神,锻炼人摒弃软弱、怯懦而敢于进 取、积极向上的品质。
贯彻于散手教习全过程的武德教育,如尊师爱友、讲礼 仪。教师在“喂手”“递招”中传艺授徒的师表作用。学员 在操手比试中提倡互相学习,切磋技艺,培养胜不骄、败不 馁的谦逊品德。针对习练中难免因失误磕碰的现象,提倡互 相爱护、团结友爱的精神,切忌报复。无疑对培养习练者的 优良品德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 竞技观赏、丰富生活
武术的对抗形式比试,历来为人们所喜闻乐见。许多古 籍史料和文学名著中有关于打擂台的描写,围观者都是“人 山人海,群情沸腾”。自1979年我国开展散手以来,全国性 和各地举办的散手表演赛、擂台赛都深受群众欢迎。散手, 不仅是较力斗勇,更讲究较技斗智,所以每当赛场上出现奇 招妙技时,观众都报以热烈的掌声。这说明散手具有很高的 观赏价值。而且,习练者也深感其奥妙、精深,给人以启迪 和乐趣。
四、交流技艺、增进友谊
继承和发展散手运动,提高攻防技能,不仅对武术套路 技术的提高,更加突出武术的攻防特点,有促进作用。同 时,可以促进与国外武术爱好者的交流,增进友谊。许多国 家的武术爱好者不仅喜爱套路运动,更有试图通过习练中国 武术既增强自己的健康水平,又提高防身自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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