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

(一) 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二)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第三条资格审查

(一) 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及本人15天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 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二) 运动员的年龄限在18-35周岁。

(三) 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

(-)48公斤级(U48公斤)

(-)52公斤级(>48公斤V52公斤)

(三) 56公斤级(>52公斤与56公斤)

(四) 60公斤级(>56公斤三60公斤)

(五) 65公斤级(>60公斤与65公斤)

(六) 70公斤级(>65公斤V70公斤)

(七) 75公斤级(>70公斤W75公斤)

(八) 80公斤级(>75公斤W80公斤)

(九) 85公斤级(>80公斤与85公斤)

( + )90公斤级(>85公斤W90公斤)

(十一)90公斤以上级(>90公斤)

第五条称量体重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二) 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 称量体重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配合 完成。

(四) 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 裸体或只穿短裤,并在1小时内称完,逾期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五) 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 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六) 每天参赛的运动员统一称量一次体重。

图片19 图片20

第六条抽签

(一) 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则 不能参加比赛。

(二) 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有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 教练或领队参加。

(三) 由各队教练员或领队为本队运动员抽签。

第七条服装护具

(一) 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胸、护裆、护 腿、赤脚穿护脚背。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裤,护裆必须穿在短 裤内。

(二) 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三) 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70公斤级及以 上级别的拳套为280克。

第八条竞赛中的礼节

(一) 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 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抱拳礼。

(三) 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先相互行抱拳 礼,再同时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 礼,教练员回礼。

第九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 运动员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有吵闹、谩 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二) 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但不得在场下呼喊或暗示。局间 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三)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输氧。

第十条弃权

(一) 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体重超出不能参加比赛者,作弃权论, 不再参加以后的比赛,但已进入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 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安全,教练员 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 赛前3次点名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作无故 弃权论。

(四) 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 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 ~2人。

(二) 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边裁判 员5人。

(三) 编排记录长1人。

(四) 检录长1人。

第十二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 编排记录员2 ~3人。

(二) 检录员4-5 Ao

(三) 医务人员3-5人。

(四) 宣告人员1~2人。

第十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图片21 图片22

(一)总裁判长


  1. 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研究裁判方法。

  2. 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 的准备工作。

  3. 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精神,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 赛规程和规则。

  4. 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5. 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 和宣告员。

  6. 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作出最后决定。

  7. 负责检查裁判人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8. 审核、监督和宣布比赛成绩。

  9. 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总裁判长的职责。

(二) 裁判长

  1. 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 比赛中监督、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 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 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在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 每局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6. 根据场上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 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三) 台下裁判员

  1. 严格执行规则,公正裁判。

  2. 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证安全比赛。

  3. 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4. 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得3分、临场治疗 等有关事宜。

  5. 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四) 边裁判员

  1. 根据规则记录运动员的得分。

  2. 每局结束后根据裁判长的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 每场比赛结束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五) 记录员

  1. 赛前认真填写每对运动员记录表。

  2. 参加称量体重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统计表。

  3. 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告、强制读秒 的次数。



  1. 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六) 计时员

  1. 赛前检查铜锣、计时秒、核准秒表。

  2. 负责比赛、暂停、局间休息的计时。

  3. 每局赛前5秒钟鸣哨通告。

  4. 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 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七) 编排记录长

  1. 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单。

  2. 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秩序表。

  3. 准备竞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 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 统计和收集有关资料,汇编成绩册。


(八) 编排记录员

图片23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九) 检录长

  1. 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 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管理。

  3. 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

  4. 点名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 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十)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一)宣告员

  1. 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资料。

  2. 介绍裁判员、场上运动员。

  3. 宣告评判结果。


(十二)医务人员

  1. 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 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3. 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格抽查。

  4. 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1. 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2. 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 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第三章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 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理参加比赛的 运动队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

(二) 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耽误其他场次的比赛、名次的 评定及发奖。

(三) 根据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行调查。召开 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但无表决权。仲 裁委员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做出的决定方为有效。

(四) 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讨论。

(五) 对申诉材料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查,确认原判无误,则维 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可以改判。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六条申诉程序及要求

(一) 运动队如果对裁判人员的裁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 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 的申诉抵押金。如申诉正确,除予以改判外,退回800元;申诉不正确的, 则维持原判,抵押金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二) 各队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如果因不服无理纠缠,根据 情节轻重,可以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大会组织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八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图片25

(一) 监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裁决 运动队的申诉不公,有违反《仲裁委员会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教育、撤换乃至停止工作的处分。

(二) 监督裁判人员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严肃、认 真、公正、准确的进行裁判,有明显违反规程、规则的行为者;有明显错判、漏判、 反判的行为者;接受运动队的贿赂,以不正当的手段偏袒运动员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停止工作,乃至建议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对其 实施降级或撤消其裁判等级的处分。

(三) 监督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运动员的行为。对于不遵守《赛区工作条 例》、《运动员守则》,不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及赛场纪律,对裁判人员行贿,运动 员之间搞交易、打假赛等有关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 消比赛成绩、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四) 竞赛监督委员会听取领队、教练、运动员、仲裁人员、裁判人员对竞赛 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意见,保证竞赛公正、准确、圆满、顺利地进行。

(五) 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 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入判决结果的纠 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结果。

第五章使用方法、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第二十条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

第二十一条禁用方法

(一) 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二) 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 用腿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四) 用拳连击对方头部。

第二十二条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

第二十三条得分标准

(一) 得3分

  1. 在一局比赛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对方得3分。

  2. 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

  3. 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

  4. 使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


(二) 得2分

  1. 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支撑台面),站立者得2分。

  2. 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者。

  3. 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次。

  4. 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次。


(三) 得1分

  1. 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

  2. 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和下肢(脚除外)者。

  3. 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4. 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起立,对方得1分。

  5.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6. 使用方法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四) 不得分

  1.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 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

  3. 双方互打互踢。

  4. 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5. 抱缠时击中对方。


第二4四条犯规与罚则

(一)犯规

技术犯规

  1. 消极搂抱对方。

  2. 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3. 比赛中场外进行指导。

  4. 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5. 比赛中大声叫喊。

  6.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1. 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有意松脱护具。

  2. 运动员不遵守礼节。


侵人犯规

  1. 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 击中对方禁击部位。

  3. 用不允许的方法击中对方。


(二)罚则

  1. 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 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 受罚失分达6分者,判对方为胜方。

  4. 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判对方为胜方。

  5. 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


第二十五条暂停比赛

(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三) 运动员受伤时。

(四) 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五) 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时。

(六) 运动员由于客观原因举手要求暂停时。

(七) 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八) 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九) 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十)运动员对峙出现消极,被指定进攻一方达8秒仍无进攻时。

第六章记录方法、胜负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六条记录方法

(一) 劝告、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和消极分别用“x”、“㊉” 符合代替。

(二) 边裁判根据得分标准和主裁判员的裁决,记录运动员的得分及犯规 情况,每局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的得分填入记分表中。

(三) 循环赛制时,记录员根据每场比赛的结果在记分表中为胜方计2分,

第二十七条胜负评定

负方计0分,平局时各计1分。因对方弃权获胜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图片26 图片27

(一) 优势胜利

  1. 在一场比赛中,3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下台除外)。

  2. 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 者为该场胜方。

  3. 被重击(侵入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 对方为该场胜方。

  4. 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 胜方。

  5. 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 场胜方。


(二) 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

(三) 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入犯规除外)2次,另一方为 该局胜方。

(四) 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两次有效使用3 分动作者为该局胜方。

(五) 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按下列顺序判定胜负。

  1. 本局受警告少者为胜方。

  2. 本局受劝告少者为胜方。

  3. 体重轻者为胜方(以当天体重为准)。


上述三种仍相同,则为平局。

(六) 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七) 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判犯规一方 为该场胜方。

(八) 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再比赛者,为该场 胜方。但不得参加以后的比赛。

(九) 淘汰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按下列顺序决定胜负:

  1. 受警告少者为胜方。

  2. 受劝告少者为胜方。

  3. 体重轻者为胜方。


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十)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局。

第二十八条名次评定

  • 个人名次



  1. 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2. 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相同时,按下 列顺序排列名次:



  • 负局数少者列前。

  • 受警告少者列前。

  • 受劝告少者列前。

  • 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 团体名次



  1. 名次分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1. 积分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 按个人获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时,按个人获第2名多的 队员次列前,依次类推。

  • 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 受劝告的队员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相等时,名次并列。

申国散打调练与竞赛

第七章编排与记录

第二十九条编排

  • 编排的准备工作



  1. 学习竞赛规程,掌握下列情况:



  • 竞赛性质、竞赛办法。

  • 大会期限。

  • 体重分级。

  • 参加办法及人数。

  •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审核报名单。

  2. 统计各级别人数。



  • 编排原则



  1. 以竞赛规程、报名表(表一)和时间为依据。

  2. 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应在同一单元进行。

  3. 一名运动员一天最多安排两场比赛(不在同一单元)。

  4. 同一单元的比赛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

  5. 一个单元的比赛,一般安排15-22场。



  • 编排方法



  1. 根据竞赛办法,计算各级别轮次和场数。

  2. 编排竞赛日程表(表二)。

  3. 绘制各级别轮次表(表三)。

  4. 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5. 淘汰赛可采用抢号的办法。



  • 种子设定



  1. 确定种子的原则



  • ± 一年全国锦标赛取得名次的运动员才能定为种子选手。

  • 根据每个级别的种子数目,由第一名往后排满为止。如前面的种子选 手缺额,则由后向前递补。

  • 变动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定为种子选手。

  • 若有轮空,种子选手必须优先。


表二 散手竞赛日程表
表三单循环赛(3人)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 0 1—3 1—2

  • 3 0—2 3—0


n为偶数时,轮数=n - 1

n为奇数时,轮数=n 5

单败淘汰赛(8人) 4

轮数=n(n为2的乘方数) 3

场数=N-1(N为人数) 6

双败淘汰赛(16人) 7

轮数=2n(2为2的乘方数) 2

场数=2N-2(N为人数)

___ 申国散打帽练?窟赛

图片29

图片30

  1. 种子数目


确定种子数目时,根据该级别参加比赛的人数,选择最接近的较小的2的 乘方数,即2",n则为种子数目。

  1. 种子的位置


(。根据成绩排出种子的顺序。

(2) 根据种子的顺序号在轮次表中找到相应号码的位置,即种子的位置。

(3) 种子选手不再抽签。

第三4条记录

(一) 绘制竞赛记录表(表四)

(二) 绘制边裁判员记分表(表五)。

(三) 核对、公布每场比赛成绩。

(四) 计算得分、录取名次。

(五) 汇编成绩册。

第八章口令与手势录

第三十一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一) 抱拳礼

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离为20~30 厘米(图1、2)o

(二) 上台

站立在擂台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图3)。在发出指令的 同时,屈臂侧举成90。,掌心相对(图4)o

(三) 双方运动员行礼

双臀屈于体前,左掌盖于 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 (图 5)。

(四) 第一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 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直臂前 举,成弓步(图6)。

(五) 第二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 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7)。

(六) 第三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指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弯曲直臂前 举,成弓步(图8)。

(七) "预备——开始”

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 口令的同时,两臂伸直, 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图9)。在发出“开始” 口令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 前(图10) o

(九)消极8秒

两臂前上举,一手小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手指自然分开、伸直(图13)o

(十)读秒

面对运动员,屈臀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指指至小指依次张 开,间隔1秒(图14、15)o

(十一)消极搂抱

双手环抱于体前(图16) o

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 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 分开,其余两指弯曲,心向下,自腹前 向外横摆于体侧(图18)0(十二)强制读8秒

单臂指向裁判台,拇指竖直,其 余四指弯曲(图17)。

(十三)3秒

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开, 其余两指弯曲斜上举(图19)。(十四)3分

(十五)指定进攻

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朝下,在发出“某 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向横摆(图20)o

(十六)倒地

一臂伸直指向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于体侧,掌心朝下(图21)。

(十七)倒地在先

一臂指向先倒地一 方,在发出“某方倒地在 先”的口令同时,两臂在 体前交叉,掌心朝下(图 22,23)o

(十八)同时倒地

两臂体前平伸,后拉下按,掌心朝下(图24) o

(十九)禁止发声

一臂伸直,虎口张开指向发声的运动员或教练员(图25)。而后,拇指与四指 合闭(图26)。

(二十)踢裆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内,摆至裆前(图27)。

(二十一)击后脑

一臂伸直批指向犯规运 动员,另一手俯按于后脑 (图 28)0

(二十二)肘犯规

双臂屈于胸前,一手俯 盖于另一肘部(图29)。

(二十三)膝犯规

提膝,用手拍盖膝部

(图 30) o

图片31 图片32 图片33

(二十四)一方下台

一臂前平举旨向下台 一方(图31)o另一手立 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 成弓形(图32)。

(二十五)双方下台

弓步,双手立掌,手 心朝前,向前平推(图 33) o而后屈臂上举于体前 成90。,掌心朝后,成并步 直立(图34) o

(二十六)警告

一臂伸进指向犯规运 动员,掌心朝上,另一手 示出犯规现象后,屈臂成 90。握拳上举于体前,掌心 朝后(图35)。

(二十七)劝告

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 规运动员,在发出“犯规口令的 同时,屈臂成90。立掌上举于体 前,掌心朝后(图36)。

(二十八)取消比赛资格

两手握拳,两前臂交叉于胸 前(图37) o

(二十九)无效

两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摆动 (图 38、39、40) o

(三十)急救

面对大会医务席,两手立掌, 两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图41)0

(三十一)休息

仰掌侧平举,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图42)。

(三十二)平局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握两侧运动员手腕上举(图43)。

(三十三)获胜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获胜运动员手腕上举(图44)O

(三十四)交换站位

站立在擂台中央,又臂伸直在腹前交叉(图45)o

图片34 图片35

第三十二条边裁判员手势

(一) 下台或倒地

一手食指伸直向下,其余四指弯曲(图46)。

(二) 没下台或没倒地

一手立掌,左、右摆动1次(图47)o

(三) 没看清

双手仰掌,由体前向外屈肘平摆(图48)。

中国徵打训练与竞费

第九章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三条场地

(一) 比赛场地为高60厘米、长800厘米、宽800厘米的木结构的台,台 面上铺有软垫;软垫上有帆布盖单;台中心画有直径100厘米的阴阳鱼图。 台面边缘有5厘米宽的红色边线;台面四边向90厘米处画有10厘米宽的黄 色警戒线。

(二) 台下四周铺有高20-40厘米、宽200厘米的保护软垫(擂台平面示 意图)。

擂台平面示意图

申国散〃训练与竞赛

注:

A线: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宣告员席

B线:裁判长、副裁判长、计时、记录员席

C线:运动员、教练员席

D线:1、2、3、4、5为边裁判员席

第三十四条器材

(一)色别牌

是边裁判员判定运动员比赛胜负所出示的标志。圆牌直径20厘米,木把长 20厘米,共计18块,其中红色、黑色、红黑各半色牌各6块(图49)o

(二) 劝告牌

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上写“劝告”字样。

(三) 警告牌

长15厘米、宽5厘米的红色板6块,板上写“警告”字样。

(四) 强制读秒牌

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上写“强读”字样。

(五) 放牌架

长60厘米、高15厘米,红色和黑色各1个。

(六) 弃权牌

圆牌直径40厘米,木把长40厘米,黄色2个。

在圆牌正反面分别用红黑色写“弃权”字样(图50)o

(七) 秒表

2块(1块备用)。

(八) 哨子

2个(单、双音各1个)。

(九) 扩音喇叭

3个。

(十)铜锣、锣锤、锣架

1副。

(十一)计数器

15-20 块。

(十二)摄像机

2台。

(十三)公制计量器

2台。

2000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补充规定

一、 每局比赛时间改为净打2分钟。

二、 规则中得3分的条款改为4分。在得4分的条款中增加第五条“使用腾 空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4分”的内容。

三、 禁止采用死拉硬推的方法将对方推拉下台。只有采用合理有效的拳法、 腿法、摔法、干净利落地将对方打下擂台者方为有效。

四、 取消“不准用拳法连击对方头部”的限制。

上述条款已从2000年全国武术散打冠军赛时执行。

后 记

经过十多年的奋斗,本书终于与大家见面了!二十多年的习武生涯,十多年 的讲课、带队训练、竞赛,使我更加钟爱所从事的事业。虽然生活中,自己经历了 许多曲折,但欣慰的是,无论多么烦恼、多么艰辛,我都没有丢下我的散打专 业。每天我不是带队,就是自己训练,或者看书学习搞理论研究。有时也想,现 已近四十岁的人了,总不能冲冲打打训练一辈子吧!可我的良知又告诉我,不但 现在,就是将来,都应去致力于自己的专业训练和研究,因自己在专业上的成 长,已倾注了太多太多人对我的支持、培育,若抛弃了自己的专业,不但从大的 方面讲对不起祖国的传统文化,而首先对不起的是自己的父母和恩师们。记得 起初父母、姐妹们靠种地节省下的钱来供我在嵩山少林体校等地习武,记得期 间多名教练辛苦的培养,尤其是大学期间,教练朱瑞琪恩师和当时留校带我训 练的曹涛老师、班主任杨丽老师、院团委书记王文杰老师等,为我的成长派心沥 血,付出了巨大艰辛。大学四年如一日的训练,他们不但给了我规范的技术和系 统的理论知识,而且给了我更多无私的爱和新的思想,我怎么能舍弃这神圣的 武堂呢?我生在农村,起初可能有许多压力和梦想,是我所从事的散打项目,把 我送入大学的殿堂,又是因为散打才使我有了较理想的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 武学生涯,才使我更懂得人要有理想、有追求,应靠自己所掌握的文化科技知识, 更加深入地研究它、推广它,沿着恩师们开创出的武学之道,去拼搏、去奋斗!

武学这个深奥的学科,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它包含着古老的东方哲学,更是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二十一世纪,它将呈现出 更加灿烂的光辉!学无止境,我深感自己的不足,唯有努力,才是正确的选择。

本书的编写出版,得到了恩师、北京体育大学武术院院长朱瑞琪教授的具 体指导和湖南省公安厅领导及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领导的热情支持,不少师友的 帮助。江正楚先生作了精心修改,杨宏芳、何登、张幸福、张效闻、王东明、李谟先 生为图片制作付出了艰苦的劳动,而湖南文艺出版社又给予出版的机会。恩师 朱瑞琪教授在百忙中为本书作了序,并且邀请到了全国部分专家、学者为本书 顾问,真是三生有幸,在此深表谢意,并永志不忘。

图片36 图片37

浏览5,710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