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剑纵横-长江流域的武林与流派


五、四昆明武士护工商|拳剑纵横-长江流域的武林与流派





赛典赤在云南行省设78处驿站(马站74处,水站4处),形成了以 昆明为中心的辐射状交通体系。赛典赤“屯田以安民,为市井以通贸易, 薄征税以广行商”。昆明成为交通中心、政治中心,同时也成为商品集散 中心。



商品运至昆明或从昆明转运至各地,免不了要经过一些未经开化之 地,或匪徒聚集之地。为保障商旅安全,除依靠驿站驻军和地方驻军外, 昆明出现了职业的护商武士。《滇中纪事》载:“商贾行前数日,即于回回 营募集护商壮丁,予以订银,立生死关书。择日共行,壮丁自携兵刃。或数 十日一行,或期月得返。”这是不挂镖局招牌的保镖队,所谓“以生死搏钱 财”之人。



元顺帝时,四川明玉珍派人进攻云南,元朝在大理的宗室梁王把匝 剌瓦尔密无力抵御,从昆明逃至楚雄。大理总管段功出兵援助梁王,和明 玉珍大战于吕阁关,保住云南不失。后又夜袭古田寺,用火攻将明玉珍击 退,并在七星关击溃明玉珍的兵马,终收复中庆路、夺回昆明。把匝剌瓦 尔密将其女阿盖公主嫁给段功。两年后(公元1365年),因奸隹谗言怀 疑段功想吞并云南全境,要阿盖公主用孔雀胆毒杀段功。阿盖不忍,告 知段功。段功认为阿盖无中生有,向梁王泄露了阿盖所言。梁王派人刺 杀段功,阿盖吞孔雀胆殉情自杀。近人郭沫若即以此事创作《孔雀胆》话 剧。



明玉珍溃败四川时,不少将领流落滇境,其中有一人叫鲁大莽,本齐 鲁响马,从红巾,后落草安南坡、定西岭一带,以拦截商旅为生。据考,以 前滇境无啸聚之匪,只有破落山民偶发抢劫之事。从明玉珍入滇后,盗匪 拦道劫商,累有发生。直到明朝建立后,盗匪才为沐英所率明军击溃,鲁 大莽逃入昆明为丐。这些游兵散勇既将中原武术带入云南,也将中原响 马的“切口”用于自己的土匪生涯中。不久回回营的护镖武士也开始用 “切口 ”与盗匪打招呼。由于回回营凝聚力强,人多势众,小股散匪在听到 回回营武士的招呼后,往往讨要几个盘缠,并不抢劫。元末云南商谚“回 回同行,有惊无险”。



从元末至明初,回回营逐渐解体,但回族武士已从随商人护商的生
涯中领悟到经商技巧和以武术谋生的方式。不少回族人改业从商,更多 的回族人开起了镖局和马帮。文献中记载云南民间的马帮活动至少始于 元代驿站网络的普遍建立之时。历史上的云南马帮以回族、汉族、白族、 彝族和藏族五个民族的马帮为主,尤以回族马帮的规模最大,其经营活 动的范围最广、资金最雄厚、持续时间最长、社会影响最大。许多回族马 帮都由掌班锅头出资配备有精良的武器装备,以便自卫。为了保守自己 的商业机密,回族马帮利用阿拉伯语、波斯语和通用汉语,结合马帮商队 的实际需要,创制了两套重要的商业暗语。一是商贸往来中讨价还价时 用于内部互通底细的数词暗语:如对基本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分别表达为噪、假、银、吊、拐、闹、柴、盘、坎、祥”,根据具体场 合要表示一定数量单位,只用附加上相应的量词即可。其二是利用汉字 的发音由声母韵母两个“音素”组合而成的特点,创制了一套成为“漏八 分”的话语系统。



云南回族作为云贵高原族群加盟较晚(始于元代)的成员,快速地融 入到云南多民族的社会中。利用自身优势,吸取其他民族的长处,适应历 史发展的趋势。在元朝灭亡、明朝建立的历史时期,迅速抖落精神上的桎 梏,成为活跃在明清两代的商品传播者,依托其武术成为工商业保护者, 并在其他领域也有所建树。



第四节



。明清武林多沧桑



明清两代是门派武术的发展高峰期,明代在云南军屯的士兵和民屯明清两代是门派武术的发展高峰期,明代在云南军屯的士兵和民屯裁族武士裁族武士






明清两代是门派武术的发展高峰期,明代在云南军屯的士兵和民屯



明清两代是门派武术的发展高峰期,明代在云南军屯的士兵和民屯



裁族武士



裁族武士



的移民均从原居留地带来了地方武 术。到云南来谋求发展的商贾、僧道 等人,为了自身安全,有的聘请武师 随行,有的是自己身怀绝技。这些外 来人为云南武术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尤其是武当大师张三丰入滇,使云南 武术步入了内外兼修的境界。



明清时云南矿业发展迅速,开矿 者往往因矿脉之争、护矿之争引发械



斗,故而开矿者多聘人护矿。矿工为了自己的生存也习练武术。在明成化 年间,朝廷派太监管理矿业,其凶残盘剥逼得矿工走上反抗之路。武术在 这种场合成为保全自己生命的唯一手段,以致云南铜矿中出现了“众皆 习武,众皆藏兵”的状况,客观上提高了云南武术的普及率。



-军屯武术成家传



明军征滇,共发30万大军,除少数随傅友德、蓝玉回京外,大部分留 在云南。这是明政府针对土著容易形成割据势力、民族成分复杂,易引发 族群斗殴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稳定地方、维持安定的政策。沐英忠实地 执行了这一政策,在云南设立了大量的卫、所、营、屯、堡进行戍兵屯田。 军人成为双重职业者,“执枪矛以靖地方,荷锄铲而营桑麻”o为了让这些 军人安心于此地,起初沐英经明太祖批准,允许屯田者携带家属,后发展 到允许未婚军人在当地娶亲,但娶亲后不得脱军籍。



明朝士兵除少数来自无业游民外,大部分来自农民,能够重归田园 对他们未尝不是一件幸事,大都安心于此。立业成家之后,因未脱军籍, 只能教后代习武以便子承父业。沐英对屯田之兵每年两操,考校武术。沐 英之子沐春未直接考校,将考校之责任加于卫所官员身上,每年对卫所 官员进行一次考校,《徐霞客游记》中载“滇省戍军之考校甚严”。正因为 这样的考校,终有明一朝云南除监矿太监及其僚属引起的矿丁暴乱外, 一向宴然。



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朱元璋命令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 六部,共同制定了《教练军士律》,除制定了考校标准外,还规定了考校不 合格的惩罚标准。“军将至指挥使以下,所统军士三分至六分不中者,次 第夺俸;七分以上,次第降官至为军止。都指挥士兵四分以上不中,夺俸 一年;六分以上,罢职。”惩罚标准可谓极严。在云南开始屯垦后,朱元璋 于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下令:“年深惯战及屯田者免”。沐英并不因 为皇帝的恩诏而免除屯田士兵的考校,依然按《教练军士律》进行训练、 考校。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沐春之弟沐晟才废除。沐春规定屯田士兵除 按屯田数分发粮草外,考校优秀者另予奖励。因此明初云南屯兵极重习 武,有“耕种一年不如校场一箭”之说。



由于屯田士兵各按所司职务操练不同兵器,因此士兵们传授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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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也是自己熟悉的兵器,久而久之形成了家传武术。如云南永昌卫士兵 周壮雄素习单刀,经其子周世原、其孙周宏通三代习练,竟成为有名的 “黑虎”刀法。明亡后,周氏后人周广宗携其艺投吴三桂,被吴三桂任命为 佐领,负责高启隆总兵营中的训练之事。后周广宗见吴三桂杀害云南巡 抚朱国治,“潜逃至蛮寨,五年后还至昆明,觅其妻子不得,遂于崇圣寺出 家”。数年后,因其子寻至,还俗,父子二人在昆明以行镖为生。类似于周 壮雄这样形成门派武术的,屯垦士兵中还有李志昆、郎士龙等。李志昆以 棒术闻名,郎士龙则以轻功闻名,在清朝均有传人。



术业有专攻,由于专心致力于某一项技能,由于数代之积累,在这一 项技能上当然有所突破。云南现代武术家沙国政重视云南由屯兵们流传 下来的武术,他认为“操一业而精一业,良可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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