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者:单手、双手、出手、领手、起手、截手是也。起前手如 鹤子人林,须束翅束身而起。推后手如燕子抄水,往上翻藏身而 后落。此单手之法也。如双手,则两手交互并起并落。起如举鼎, 落如分瓶是也。当胸直出,谓之出手。筋梢发起而未落者谓之领 手。筋梢发,有起有落者,谓之起手。横起顺落,参以领搓之意为 之截手。总之,直而非直,曲而非曲,肘护心肋,手起撩阴,而其起 如饿虎扑食,其落如鹰之抓物是也。
足法者:起翻落钻,忌踢易踩是也。盖脚起望膝,膝起望怀。 膝打膝分而出,其形上翻,如手起撩阴是也。至于落则如以石攒 物也。其忌踢者,足踢即浑京皆空也。宜踩者,即明手之落,如鹰 之抓物是也。置物于足下,手法足法本自相同。而足为用,必知其 虎之行无声,龙之行莫测,然后可也。
注 M
手法足法,取其劲利稳固,变化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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