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抱剑于胸前,剑尖朝右为横抱剑;剑尖朝上为立抱剑;剑尖朝前为平 抱剑。
12 . W
平剑或立剑由前向侧后或侧后上方抽回为带,力达剑身。
13 .穿剑
平剑,剑尖经胸腹间弧形向前为平穿剑,力达剑尖,剑身不得触及身体; 前臂内旋,立剑,剑尖由前向后转动而出为后穿,力达剑尖,高不过膝,低不 触地。
14 .提创
剑尖垂直朝下为倒提剑,前臂内旋,虎口朝下;立剑由下向右上方贴身弧 形提起为右上提剑,剑把高与肩平,剑尖斜朝下;左上提剑时前臂外旋,向左 上提起,余同右上提剑。
15 . M
平剑向左(右)横出,高度在头与肩之间为斩,力达剑身,臂伸直。
16 .扫剑
平剑向左(右)横出,与踝关节同高为扫,力达剑身。旋转扫剑要求旋转 一?周或一■周以上。
17 .剪腕花
以腕为轴,立剑在臂两侧向前下贴身立圆绕环,力达剑尖。
18 .撩腕花
以腕为轴,立剑在臂两侧向前上贴身立圆绕环,力达剑尖。
(三)眼法
换势运转时,要全神贯注,势动神随,神态自然;定势时,眼看前方或看 剑指、剑首或剑身攻击部位。
浏览40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