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纳的操持下,一家人生活虽然谈不上富裕,但吃穿不 愁,她常把孩子们喜欢吃的香肠、火腿和其他肉制品如动物肝 脏、鸡肉、猪肉、猪杂碎等买回家,让他们美餐一顿。或许正 是这个原因,泰森和哥哥姐姐身体都很棒,哥哥11岁时体重就 高达280磅,姐姐丹尼斯体重也有220磅,泰森的个子虽然不 高,但看上去却很结实。洛纳还尽量把孩子们打扮得漂漂亮亮 总是给他们买来看上去质地不错的衣服、款式比较流行的运动 鞋。孩子们也都很知足、很幸福。

然而,母亲把家搬到了布朗斯维尔后,一切都变了,泰森 发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发现自己成了同学们嘲笑、讥讽的对 象。那时,泰森视力有问题.母亲就给他配了一副宽边眼镜,谁 知竟引起他同学的好奇。从此,奚落和嘲弄就开始伴随着泰森 的二年级学习生活,同学们常把他的眼镜抢走,扔在马路上,看 着飞驰而过的汽车将眼镜压得粉碎,然后拍手大笑;还有的同 学把眼镜抢走后扔在地上用脚踩碎。眼镜一次次被打碎弄坏,胆 怯的泰森却不敢吭声,有时任凭同学们推来搡去。

更为不幸的是,泰森成了街道流氓和左邻右舍孩子们打斗 的“牺牲品”。他们总是抢走他的衣服和钱,不让他上学,还打 他,随着时间的延续,恼火、怨恨和复仇的种子在泰森幼小的 心灵中逐渐开始膨胀、发芽、结果。有一次,当一位比泰森大 很多的男孩子从泰森手中抢走他最心爱的鸽子并残忍地拧断鸽 子的头时,一直积压在泰森内心中的那股怒火终于爆发了,他 拼命地冲过去与对方厮打起来。

“我当时不知是什么心理促使我开始打架,用暴力反击,但 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最后,我从这个孩子手里捡了一条 命,”泰森回忆说,“我虽然被打得很惨,但我也狠狠教训了对 方,我感到了打架竟是那么令人开心。”

从那以后,泰森开始变了,变得总是爱打架了,变得对一 切都无所谓了。当时,他虽然只有八九岁,但看上去显然比实 际年龄大得多。由于天生的大力气和与日俱增的勇气,即使对 面是一个比他个头高、年龄大的孩子,他也不会发怵,很多时 候他总是把对手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泰森从未想到过,他竟然在打架方面显示了很高的天赋。屡 屡成$胜利者使他在当地名声大振,再没有孩子敢欺负他了,相 反,&开始寻衅滋事,“我成为布鲁克林大名鼎鼎的小英雄.经 常踢别人的屁股取乐。大家都想巴结我,想让我为他们撑腰。那 时我的感觉好_了。”

泰森在外面“春风得意”,却给家里带来了很多麻烦。姐姐 丹尼斯成了泰森手下败将们报复的“牺牲品”,有好几次丹尼斯 被打得鼻青脸肿,东西也被抢走,引起泰森对他们进行更疯狂 的报复。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报复在泰森的心灵中打下了深深 的烙印,并最终导致他锒铛人狱。

在殴斗、抢动、杀人已司空见惯的贫民窟里,畏惧和恭敬 总是一对难舍难离的“伴侣”,在那条街上饱尝艰辛生活经历的 丹尼斯就曾感慨地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为泰森感到骄傲。 如果你住在布鲁克林的那些街道上,要么你做一个好人,但总 是受别人的欺侮、掠夺和殴打;要么你做一个恶人,却可以得 到别人的尊重。”

因此,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泰森只相信武力和 拳头的威力,他把那条街上不服输的家伙们几乎一个个都打服 了,再没有人敢讲洛纳和丹尼斯的坏话。尽管那伙人对每个过 路人都要抢劫,但当洛纳手拿现金从他们眼前走过时,这些人 对她毕恭毕敬,他们甚至会说:“别动她,她是迈克的母亲。”有 时,洛纳提着几个包从街上走过,那些人见到后就会说:“泰森 夫人,让我们帮你提吧。”有时丹尼斯回家晚了,他们就会说, “那是迈克的姐姐,我们送她回家吧,她不会受到威胁。”

后来丹尼斯才知道,那帮人之所以表现得如此客气是因为 弟弟曾狠狠地揍过他们。在他们眼中,泰森是一个天不怕地不 怕的勇士,千万别跟他过不去,否则会受皮肉之苦。

既然泰森在另外一个“疯狂的世界”里生活得自由自在并 成为霸王,他就没有必要在“理性的世界”中“忍辱吞声”,学 习对他来说已变得毫无意义。泰森开始背着母亲旷课辍学,回 到家时却向母亲自诩是班里的好学生。然而纸里包不住火,泰 森反常的举止终于被母亲发现了,母亲将他转到了另外一所小 学,希望他能重新当个好学生。但事情蛮不是那么回事,课堂 对泰森来说已成了束缚“自由”的牢笼,他终日在布朗斯维尔 大街上游荡,打架斗殴,嘻戏玩耍,行为愈来愈大胆且具有危 险性,家里人越来越少见到他。当一个流氓让他加入一个使他 最终走上犯罪的流氓集团时,泰森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从此,偷 东西、抢劫、在街道上酗酒闹事和砸商店等都成了泰森的家常 便饭。

泰森清楚地记得,他偷东西的恶习是从一辆货车上偷水果 开始的。当时是一个波多黎各人唆使泰森去偷一个苹果。轻而 易举获得的果实使泰森从好奇、满足到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他 把偷东西当成了一件乐事。

一次,泰森行窃时碰巧被他哥哥罗德尼发现了。那天,罗 德尼在街上路过一家很大的面包房,排气窗散发出烤面包和糕 点的香味,罗德尼情不自禁地将目光对准了面包房那装满食品 的临街橱窗上。突然,他透过明净的玻璃窗看到,泰森正在偷 偷地将面包房里的食品往袋子里面装。情急之下,罗德尼飞快 冲进面包房,一下夺过他手中已装满面包和糕点的袋子准备与 泰森赶快跑掉。正在这时,面包房内几个高大的师傅跑过来一 把抓住罗德尼,而泰森却拎着食品袋飞也似地跑掉了,罗德尼 成了“替罪羊”,被扭送到警察局。最使罗德尼气恼的是,当母 亲将他从警察局领回家时,泰森竟兴高采烈地在与丹尼斯分享 偷来的胜利果实呢。

泰森当时只有1 〇岁,胆子d很大,偷盗的场所从公共汽车、 商店、超级市场到支票兑换所无所不至。通常情况下,他和几 个同伙把偷来的钱买烟抽,买波多黎各产的朗姆酒,还有便宜 的烈性酒喝,有时竟喝得晕晕乎乎,头重脚轻。那时泰森还小, 一般是他把偷来的东西放在书包里,然后由年长的同伙把书包 拿走,配合得相当默契。

面对偷窃成瘾,打架成癖的泰森,母亲洛纳显得束手无策, 除了吓唬、威胁和打骂外,其他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是以泪洗面。

泰森说:“我对打骂习以为常,一点儿都不在乎。我愿意和 哥儿们在外面混,那是因为我从中可以学到不少盗窃的本事。我 在偷盗现场跟着学,学会怎样利用一把普通钥匙打开别人家的 大门.然后溜进去寻找值钱的东西。有些钥匙可能不太好用,但 不管用什么钥匙,我们最后都能捅开人家门上的锁。我开锁的 成功率达90%。

随着行窃的次数增多,所偷东西的价值愈来愈高,有时甚 至是一把古色古香、有纪念意义的手枪或是一把左轮手枪,泰 森被抓进警察局的次数也就更频繁了。12岁前,泰森进警察局 大概有40多次。那时,警察常在夜间闯进泰森的家,让泰森的 母亲洛纳到警察局去领泰森出来。最初,泰森还感到有点害怕, 但渐渐地就变得麻木了。特别是在拘留所看到他的那帮狐朋狗 友也在那里,泰森竟产生了一种英雄感,因为在外边,泰森还 踢过他们的屁股呢。

在拘留所,泰森最感兴趣的是一对一的与对方交手,因为 那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即不赞成以多打少。这对泰森来说 可真有用武之地了,很多时候他是胜利者。

然而,世外的高手多着呢。一次,泰森栽在一位曾打过拳 击的波多黎各人手里,眼睛被对方准确的直拳打中受伤。泰森 当时破口大骂“我宰了你”,看到泰森吃了亏,他的那群狐朋狗 友准备帮助泰森报仇,但被泰森拒绝了,他认为那是懦弱的表 现,他要自己来解决。机会来了,一天早晨,泰森趁那家伙把 牙刷放进嘴里时,一记重拳打中腮部,顿时血从嘴中流出来,那 家伙求饶了。

泰森说:“我贏得别人尊敬的方式与众不同,他们尊敬我是 因为我揍过他们。”

全家人对泰森屡进拘留所都感到很难过,他们为他蒙羞。有 一次,全家人包括母亲洛纳、继父吉利森、哥哥罗德尼和姐姐 丹尼斯到法庭旁听法官对泰森的宣判。

当泰森戴着亮铮铮的手铐走进法庭时,全家人惊奇地发现, 泰森竟面带微笑。此时,母亲洛纳的心都要碎了,她伤心地哭 了。法官用严厉的声音对泰森说“小家伙,你在拘留所呆了 几天,你要感谢法庭对你的帮助。下次再犯,法庭就不客气了, 拘留你的时间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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