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的裁判工作是在仲裁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的,它下面设有裁判组、评判组、场记 长、记录员、计时员、检录员、临场宣告员、临场医生等。他们既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司其职,又要 彼此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来完成工作。

裁判工作是拳击比赛的关键性工作,裁判组织是否健全,裁判人员的素质高低都直接影响着拳击 比赛的顺利进行。所以裁判人员常被喻为比赛的法官,法官要正确的执法,就必须知法慊法。在拳击 比赛中的法就是拳击的竞赛规则,它们虽然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文,但它们是正确执法的依据。因 此,拳击裁判员必须了解、熟悉技术动作,精通规则。

在拳击比赛中,裁判工作有很多具体的工作岗位,不同岗位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每个工作岗位 都有各自得工作职责,如果裁判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知道要干些什么,要负责些什么责任,那 么他就无法把自己本岗位的工作干好,更谈不上相互间的协作了。因此拳击裁判员在执裁前首先要熟 悉拳击技术和业务,真正领会和掌握竞赛规则和精神。

裁判员执法的公正、准确以及判罚的果断、严明是一场公平比赛的保证。所以,裁判员执法的水 准就关系着比赛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运动员、教练员的切身利益。因此,拳击裁判员必须具备高水 平的业务修养和公正、严明的优良品德。如果裁判员的文化素质低,业务能力差,就不可能准确地进 行执法,往往造成误判或漏判的现象;那么如果裁判员执法不公正,那就缺少了职业道德,缺少做裁 判最基本、最主要的品质。拳击裁判员在执法时,还要恰当地把握分寸,才能够宽严适度,始终如 一,而不致因执法的忽松忽紧、忽宽忽严导致失误。

因此,拳击裁判员要在执法时坚决做到严肃、认真、公平、准确。并且要努力学习,及时总结经 验,不断提髙裁判理论和实践水平,增长自己的才干,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运动员在比赛中充分发挥各 自的拳击技术和战术,保证比赛的顺利完成。

一、仲裁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比赛中,执委会承担仲裁委员会的角色,它负责任命一个仲裁委员会。在洲 际比赛中,仲裁委员会是由洲际拳击协会的执委会任命的,如果该大洲没有成立拳击协会,那么就由 相关的大洲局任命。每场拳击比赛除(决赛外)的仲裁委员会是由3 ~5人组成的,其中1名为仲裁 主任,2名必须是裁判委员会的委员。在比赛期间不允许仲裁委员会以外的其他成员人座仲裁席。在 国际性的大型比赛中是由国际拳联执委会中具有国际裁判、评判员资格的执委和裁判委员会成员构成 具有投票资格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比赛中仲裁委员会分别坐在5评判员后面,利用另一套电子评分系统或人工评分器进行评 判。

(二) 仲裁委员会主任和执行仲裁在比赛结束后根据电子评分系统得出的结果来判定获胜方,并 将获胜者的姓名通知广播员。

(三) 仲裁委员会在每一单元比赛结束后的次日早晨召开会议,对前一天比赛中裁判员和评判员 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哪位裁判员和评判员的工作不合格,将向执委会提交其名单。仲裁委 员会可以召见在前一天比赛中执法的任何一名裁判员和评判员,并向他们咨询执裁的情况。

 

(四) 如果仲裁委员会委员认为裁判员或评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未能有效地执行拳联的规则或进行 客观地评分,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国际拳联。

(五) 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裁判进行重组时,可以向国际拳联执委会、大洲拳联执委会 和相关地区局提出建议。

(六) 如果裁判员或评判员经所属协会提名,被选派参加奥运会、世锦赛、洲际锦标赛裁判组工 作,并已经到达相应比赛地点,却缺席不能履行职责的,而且没有事先通知秘书长,又无正当理由, 那么仲裁委员会应将情况报告给执委会。

(七) 如果被选派的裁判员在比赛前缺席,那么仲裁委员会必须尽快地从已被批准的裁判员中挑 选一位合适的替代者,并向执委会报告有关名单的变更情况。

(八) 如果在比赛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妨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而裁判员又不能采取有效 行动时,仲裁委员会有权停止比赛,直至意外情况排除,比赛能够继续进行为止。

(九) 仲裁委员会和执行仲裁委员负责处理拳击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妨碍比赛进行的突发事件。

(十)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或剥夺在比赛过程中故意犯规、情节严重,并且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的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名次、奖牌和奖品,可以做出阶段性禁赛的处罚。

当裁判员做出有明显违背国际拳联章程和规则的判决时(在审议此类问题时可以观看比赛录像), 仲裁委员会有权力予以改判。同时如果在一场比赛结束后,一方的领队对比赛结果不服而提起申诉 的,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主任提出,同时交纳200美元的申 诉费。如果仲裁委员会同意对申诉进行审议,将会做出必要的处理。而如果胜诉,则退还全部申诉 费

 

在拳击比赛中,台上裁判员是每场比赛的组织者,控制着比赛的顺利进行。台上裁判员水平的高 低,直接关系到运动员技术、战术的发挥,并影响着运动员胜负的评定。拳击比赛是紧张激烈、对抗 性极强的运动,台上裁判员要求准确地判定双方运动员的成绩,台上裁判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按照规 则的精神,对运动员有意、无意所造成的犯规以及动作不合理现象,及时地进行制止和判决,从而防 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运动员的安全。

台上裁判员必须熟悉比赛规则和拳击运动的基本技术,而且头脑冷静、判断准确、果断,在任何 情况下都必须保证比赛的公正立场,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保持所需要的熟练和耐力,具有很好 的视力。既要有裁判的理论素质,又要有拳击的实践经验,同时又不能受观众、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影 响。

(一)台上裁判员的主要职责

确保比赛公正与公平进行。

保持对比赛各阶段的控制。

防止较弱的运动员遭受过度和不必要的击打。

检査拳套和装备。

在宣告员宣布比赛胜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示意比赛结果。在宣告员宣布获胜运动员后,裁 判员应举起获胜者的一只手臂示意。

用恰当的手势向运动员示意其犯规动作。

当作出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和终止比赛的判决时,裁判员要首先向仲裁委员会主席报告被取 消比赛的运动员姓名或终止比赛的原因,以便仲裁委员会主席通知宣告员准确无误地向观众公布判决结果。

 

使用三个口令执法:

籲“BOX”(开始),在比赛开始时命令运动员可以开始比赛,或因为犯规等其它原因造成比赛中 止后,命令运动员继续进行比赛。

STOP”(停止),在一个回合结束后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或在一方运动员犯规、被击倒等情 况下,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BREAK”(分开),命令运动员停止相互搂抱,各自后撤一步,然后继续比赛。

(二)台上裁判员的权力

如果比赛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有权随时终止比赛。

如果一方运动员受伤,台上裁判员认定伤势严重无法继续比赛时,台上裁判员可以随时终止 比赛。

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不积极主动,可随时终止比赛,并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对运动员给予告诫,或中断比赛对犯规运动员或任何违背公平竞赛的行为给予警告,确保规 则的顺利实施。

取消违反规则的助手的资格,如果助手不听从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可取消其运动员的比赛资 格。

对于有严重犯规行为的运动员,无论事先有无警告,可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方运动员被击倒,如果另一方运动员故意不退至中立角,或拖延时间,台上裁判员应暂停 数秒。

对于不立即执行裁判员口令,或对裁判员有挑衅或攻击行为的运动员,可取消比赛资格。

在规则适用和允许的范围内执法,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的任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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