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早在《国家“十一五”时 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就已提出。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文化部相 继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 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海洋渔文化(象山)和晋 中文化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一种创新,建设民间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武 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独无举措的项目保护过渡到与其依附的生态地 理、人文环境中,进行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 传承,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举措。以山东地区为例,山东省进行了大规模新农村和城市化建设。此 外,全国各个省都积极挖掘开发本省文化资源,向文化大省迈进。在 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山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着一 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建立“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成为山东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的首创和试点,意义重大而深远,一定程度上也 有利于调动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和发展武术遗产的积极性, 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里 程碑意义。通过分析山东地区武术文化的分布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分 别设立鲁西南、鲁西地区实验区和鲁东地区实验区。
1 .鲁西南、鲁西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在鲁西南、鲁西地区,可以设立“水浒武文化生态保护区(梁山一 郓城)”“义和团文化生态保护区(临清一冠县)”,两个武术文化生态 保护实验区。在广袤的鲁西南、鲁西地区,这里自古就是阶级与民族 斗争的多发地区,宋代梁山好汉起义、近代的幅军起义及捻军斗争、 太平天国运动,以及较大规模的义和团运动都是爆发于此地。其中义 和团起义是有史以来成因复杂、规模最大、最具下层文化色彩的民间 起义运动。纵观两个朝代的文化背景,梁山好汉在斗争中形成的水浒 武文化,以及义和团民众的民族斗争形成的义和团文化,两种文化具 有共同之处且历史背景不同。对其全面地从社会结构、历史背景、民 俗民风、地域生态环境多层次考察该民间起义凝结成的民间武术文 化,这些恰恰都集中反映了鲁西南和鲁西地区下层民众通过武术进行 斗争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髓。梁山武术、中华子午门分布在梁山县和郓城县一带,这些地区群 众自古就有习武尚武风俗,依靠着良好的自然生态、文物古迹密切结 合,如水泊梁山、宋江河区域,这些地方可以建立子午门、梁山武术 文化村落或者建立文化宣传博物馆等。义和团运动从1898年开始,距今已有131年之久,它根植于山东鲁 西、鲁西南地区广阔的土壤。它是甲午中日战争后,特别是胶州事变 后民族危机加深的产物,究其酝酿则实滥觞于冠县梨园屯教案,“民、 教矛盾”成为义和团运动的导火索。聊城古称“东昌府”,冠县和临清是 义和团策源地,其首发地一梨园屯、桑园(分别为冠县十八村、临清 十八村之一)。梨园屯又名李阎屯,属东昌府冠县。虽属冠县,但在 直隶威县境内。原来山东冠县在直隶威县境内有一块“飞地”,被称为 “冠县十八村”。据考证十八村大部分现不属于山东区域,这些地区远 离县境辖地,当地老百姓称之为“留边地”“插花地”,亦称之为“飞 地”。这种飞地制度,有的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有的说形成于明代, 现已很难考证。根据《冠县志》记载,该地“突出于河北省清河、威县 之间,距城百三十里,地势远隔,风俗攸殊,盗匪充斥,民教杂处” “孤悬境外,隐然独立一小邑,控制既鞭长而莫及,治理亦梗塞而不 通”。又据史料载,东昌知府洪用舟向山东巡抚张汝梅文书中说: “直、东交界各州县,地处边疆,民强好武,平居多习为拳技,各保身 家,守望相助。传习既众,流播邃远……”该地区通过诸如义和拳、梅 花拳、大刀会等具有神秘特征的民间会社、教门组织广泛开展,直到 今天,该地区村落大部分的民俗民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依然保存 着原貌,传统的民俗信仰、社会结构、群众心理、群体组织等保持延 续得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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