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还在于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中 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文化蓝皮书认为,中国居民文化需求的满足度仅 仅不到1/4,文化消费需求有待释放。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说: “社会问题起于文化失调,所谓文化失调,就是说任何文化都有它的特 殊的结构模式,新的文化特质引入之后,不能配合于原有的模式中, 于是发生失调的现象。”他还说,文化本是人们生活的方法,所以文化 失调就在社会中个人的生活上引起了相似的裂痕,反映于个人心理上 的就是相似的烦闷和不安。这种内心的不安又促使人们想办法解脱, 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构建和谐社会时不能忽视文化 的价值意义。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遵循社 会组织为维持一定秩序而建立的各种社会规范。为此,必须建立共同 的社会文化认同,使人们形成共同的社会文化价值,建立共同的愿景 和协同,这样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我们正处在一个剧烈的 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形成、不同文化的产生、不同社区 的组合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不同文化、不同群体、不 同社区的和谐相处、友好相待需要确立基本的价值取向。在这样的价 值取向下,人们才能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中国传统武术恰能体现这 样一个价值取向。1966年,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家 公约》,这是第一次在世界范围内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经 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和文 化权利,正如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 自由人类享有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理想”。2003年6月27日,中国政 府首次向联合国提交了该公约的履约报告。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 国家,中国对公民文化权利的高度重视和逐步实现,对中国的现代化 进程和对人类文明的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传播武术文化是武术传 播者的责任;学习武术是中国公民的文化权利。阮纪正先生认为,武 术是中国人的存在方式。武术是数千年来中国人的智慧结晶,不仅是 中国人强身健体、修身养性的手段,还应成为中华民族生存、发展、 强大的重要精神依托。武术文化传播的价值和功能的理想状态可以引用恩格斯关于民间 故事的一段精辟分析:“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做完艰苦的日 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 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瘠薄的土地变成富裕的花园”。武术文 化传播与教育的价值就是要给武术传播对象习武的动力和对生活的信 心。武术的文化教育价值不同于语文、德育和历史,而是在身体力行 中达到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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