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律传承

传承传统武术文化需要一定的法律保护作支撑,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监管和指导的行政职能,通过为传承者提供生活和经济上的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保护和传承武术文化,也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他们心里才会踏实,才愿意将自己的毕生所学传授给后代。

有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找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传统武术的传承与保护,也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武术文化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体系。有了法律法规体系作支撑,传承者才可以大胆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是不错的选择。

4.自主传承

传承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态”传承,另一种是“动态”传承,前者是指对武术文化物质生产资料的传承,后者强调的是武术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是对传承人的保护。

在对传统武术传承的过程中,传承者作为传承武术文化的主体,应该主动承担起传授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的职责,以防某些以不正当理由和非法行为的机构影响传统武术文化的发展。因此,作为传承武术文化的主体才是传承的重点保护对象,更是顺利完成传承的重要保障。这就需要国家在制定传统武术文化传承制度时要将能够促进传承者自主传承的内容考虑在内,从而使传承者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度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5.物质传承

所有的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实践中经过劳动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 精神财富,因此其必然具有两面性,即“物质”和“精神”,纯粹的“物质文化 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存在的。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武术文化,其 不仅可以通过传授技术和文化的方式进行传承,还可以通过实物收藏的方式进行 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这样的传承方式具有客观性、直观性和真实性,是其他传承 方式无法做到的。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主体是人,这就需要武术传承人在传承中 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促进传统武术文化的大发展。另外,国家还可以通过建立 “武术生态文化保护区”来加强对武术文化整体性和真实性的保护和传承。

6.整体传承

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具有整体性,即不仅要保证武术体系的完整性,而且要 保证武术生存环境的完整性。众所周知,任何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由不同的内容构成的,因此在传承中如果只注重对某一方面的保护和传承,那么必然会使 传承的效果甚微,达不到理想的结果。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武术,其不仅有众多的门派、拳 种、拳术以及器械技术等理论知识,还有礼节礼仪、练习口诀、传承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传统武术理论体系。因此,在进行传承的过 程中,也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加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传统武术文化得到完整的保存和发展。

第二节传统武术的传承环境研究

一、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文化空间

(一)武术文化空间

“文化空间”也被叫作“文化场所”(Culture place),主要指人类口头与非物 质遗产代表作的形态和样式,是由联合国教科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用的专 有名词。因此,文化空间也只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用语而出现。

文化空间就是指对非物质文化生存的空间和时间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是 传统文化活动以及民间文化活动得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这些活动都需要受到一 定社会客观条件的制约。因此加强对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也就是对武术发展的空 间时间进行保护。

文化传承的前提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展开,这既是传承传统武术文化的必然 要求,又是当代武术文化保存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即包括对武术技术和武术文化 全部内容与形式的传承。只有将文化不断地传承下去,文化才能不断地得到自我 完善和提升。作为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传统武术既是民族文化的代表,也 是影响中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对其进行传承是文化界和武术界的大事。

我国传统文化不仅具有文化价值,还具有艺术价值,因此传统武术文化传承 过程也必然是整体的、全面的。当前传统武术的传承方式大都以学校传承为主, 尽管这一传承方式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技术层面而言,学校传承是培养不出 “传人”的,因此,武术的传承一定要经过“口传心授”“身体力行”,在不断的 练习和发展中才能真正实现武术文化的保存和传承。这就需要当前的武术传承者 引入武术文化空间概念,只有对武术文化的有价值的生存空间和时间进行了有效 保护,那么传统的武术文化才算是真正得到了切实的发展。

(二)武术文化空间的保护

1.武术文化空间保护的基本原则

(1)内容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武术文化空间的保护,需要遵循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原则,这就需要传承 者对武术空间进行整体的保护,不能将武术内容割裂开来,进行片面的、单一的保护。这样不仅容易损害武术空间的整体性,而且不利于传承和发展武术空间, 对传统武术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另一方面武术文化空间里的文化形态和文化样式都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是 祖先们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创造出来的,因此武术文化发展的历史也必然具有真实性,因此要遵循客观发展规律,不得随意对其进行改革。

(2)生态性与生活性

“文化空间”的存在必然与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生态有紧密的联系,这就导 致了文化无形中具有生态性的特点,因此在对传统武术文化空间进行保护中,还要加强对其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保护。传统武术文化的产生一定离不开社会生 活方式以及民俗风俗的影响,因此对武术文化生存的空间进行保护,就是对其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保护。

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动态的、实践的、活态的,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因此,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脱离了现实生活,就会缺乏实践性,否认客观规律发展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样就会沦为供人观赏与表演的纯粹的形式,缺乏生命力。

(3)动静结合

动静结合就是指在保护传统武术文化空间中的动态文化、演示艺术的过程中 还要与武术发展所产生的环境、历史背景、器物等相结合,从而实现文化空间的动静结合。因此,在对传统武术文化空间保护中,只有坚持动静结合的原则,才 能使传统武术文化得到长足的发展。

2.武术文化空间保护的基本措施

下面将对武术文化空间保护的基本措施进行详细的介绍。

(1)可以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申报联合国“人头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增强本民族人们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还有利于全世界对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增强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

(2)加强对传统武术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作为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主体,对于传统武术是否能够得到延续和发展至关重要。另外,传统武术文化空间具有整体性、实践性、动态性和生活性,因此更需要人与人之间动态传承才能确保传统武术文化得到继承和发扬。对传承人的保护是传统武术文化空间得以保留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3)加强对“农村武术”的重视。由于我国传统武术产生于人民的日常生活中,因此武术也多流传于民间,尤其是广泛分布在农村地区。尽管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受到了西方体育文化的影响,但是农村的武术文化受到的影响相比城市来说要小一点,这就为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加强对农村武术文化的重视,不仅可以保存大量的原生态武术文化,而且对武术空间的整体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环境类型

由于传统武术传承人的生活和成长受到不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因此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过程也必然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但归根结底,武术文化传承环境的类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传承单位、传承基地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

(一)传承单位

面对传统武术文化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的消息,承担起传承传统武术文化的单位也鳞次栉比,但是一些关于传统武术文化保护的提议一般是由“代表性传承单位”来发起的,这从另一侧面反映出,还存在与“代表”相反的单位,即“普通”,这两种传承单位的中心任务是一样的,就是存在普通与专业的差距,要想成为具有代表性的传承单位就需要满足以下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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