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在军事武器的介绍上,主要介绍的是热兵器和冷兵器两类。前者包括“火药桶、火砖、喷筒、火器、火箭”等,后者包括“弩箭、 马箭、标枪、长枪、梨花枪、狼宪、棍、天蓬铲、偃月刀、剑”等。从武术器械的发展看,胡宗宪关于上述冷兵器的发展演变、制式、使用方法 以及具体招势等均有辑录,同时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且配以图文进行直观记载。
马箭胡宗宪总结出马箭三种箭法,并介绍每种技法要领:“予按马箭之法有三:日分骡向前射也,曰对蹬向旁射也,曰末秋向后射也。此武士之长技也。愚谓分踪者,以马之颈踪为界,一边挽弓,一 边发矢。乃弄花巧之法,边军不然,以身俯出马外,于此挽弓,就于此发矢,临敌仓皇之际,庶无缪误。对蹬者,主左一边而言,今北方响马常勒马由道右而行,让客于左,以便发箭,亦此义也。然是法但可施于途遇一二人耳,设使众敌丛射,或敌左右将一旋马以应酬之耶,学骑射者须习左右手,皆便,方可。”
长枪胡宗宪引用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的阐释:“长枪后手要粗,可盈把,庶有力,若细则掌把不壮,枪腰要从根渐渐细,至头而止,如腰粗,则硬强不可拿,如腰细则软而无力,虽手法之妙,不能拿打他枪开去也。枪稍不可辄细,要自后渐细,方有力。最忌太重,重则头沉,不可举动,是自弃枪也这段文字主要介绍的是长枪的制式。
梨花枪胡宗宪引用他人之观点,对梨花枪进行了介绍:“梨花枪者,梨花一筒,系于长枪之首,临敌时用之,一发可远去数丈,人著其药即死,火尽,枪仍可以刺贼,乃军前第一火具也,宋李全昔用之以雄山东。所谓二十梨花枪,天下无敌手是也。此法不传久矣布 政司报效吏许国得其法而造之,尝试之沈庄,果得其用”,棍在介绍棍时,胡宗宪既转录他语,也谈自己观点:“少林棍俱是夜叉棍,有前中后,三堂之外,前堂棍单手夜叉也;中堂棍阴手夜叉也,类刀法;后堂棍夹枪带棒。监紫薇山为第一(牛山僧善弄之),通虚孙张家为第二。河南棍赵太祖腾蛇为第一,屠钩杵与西山牛家硬单头皆次之,安猴孙棒(卞城淮庆人多用之)胡宗宪指出:“自占名将未见有用棍者,用棍惟宋江诸人”。偃月刀胡宗宪对倭刀技艺的破解,很有心得:“使刀无如倭子之妙,然其刀法有数艺高而能识破者,御之无难,惟关王偃月刀,刀势既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马 上刀要长,须前过马首后过马尾方善,在介绍狼第、天蓬铲、天蓬剑时,直接辑录了他人的阐释如记述剑式时,照录了剑式五家:一日马明王,一日先主,一日卞庄,一日 王聚,一日马超。关于武术训练,胡宗宪主要引用兵部尚书张时撤、胡世宁教十卒,练兵的方法。张时敏说:“备查编户,随其住居,相近团聚,大率以若干家为一甲各备锋利器械几件,每乡长管下置大旗一首,及合用铳炮等项,听从乡长统领,前置空闲处,所演习武艺,一遇有警,即便升旗举炮,其居民或多或少,随其团练,不拘定数。”而其所辑录的胡世宁“精教练”之法,更是十分周全。从组织管理到习练内容,均有详细的记载。特别是关于团练,其征引到:“每乡每里内,各选立有行止才望,能服一乡者二人,为正副总甲,置大旗一面,各置号头锣鼓, 部领齐集,每五日一次,在城者,就军伍教场,在乡者,就本乡教场,各操练武艺,乡市军民之中,若有平素胆力过人,武艺精熟者,须听赴府报名,另有义勇名色,本府重加优待,关于如何练乡兵,胡宗宪思考深入,针对当时保甲之法,提出了中肯的看法。他认为乡兵之名有二义:招募之乡兵、团保之乡兵。关于这两类乡兵的武术训练与使用不尽相同。胡宗宪指出:“召募之乡兵谓选其土著之骁健者为之,系其名籍于官,而又以将臣领之,无事则作其投石超距之气,有事则以搏前击后之功,是为素练之乡兵,至于团保之乡兵,不过因其地方远近,人民之众寡,使之自 相团结,谕以共保室家。小警则虚张声势以幸其贼之不来,大警则预行收敛免致受祸之惨,如是而已矣。”
胡宗宪认为,招募之乡兵,因训练有素,在抵御倭寇中,应该选用招募之乡兵,而不是调客兵。他还指出,僧兵由于武艺高超,训练有 素,是精兵的重要来源。他说:“今之武艺天下胥推少林,其次为伏 牛,要之伏牛诸僧亦因欲御矿盗而学于少林者耳。其次为五台,五分之传本之杨氏,世所谓杨家枪是也。之三者,其刹数百,其僧亿万,内而盗贼,外而夷狄,朝廷下征调之命,蔑不取胜,诚精兵之渊薮也。”
胡宗宪关于武器使用、选武用武,可以说,既能承接他人之武术技法与用武理论,又有百己独到的见解与认识。从《筹海图编》来看, 似乎其已将所知武器及着法、理论全面记载呈现。然而正如其所说: “愚见学士大夫,谈经济者,多有不传之秘。如无形渡之类,随时变化,出奇制胜,尤为将者所当知也。但不可显言以示敌,故书之所已刊者,愚择而录之,书之所未刊者,愚不敢录,惟提其端以侍将官之自访而自悟云。”可见,胡宗宪所辑载的只是当时流传开来的,尚有一些秘籍,胡宗宪个人是掌握的,但不便于辑载,从而没有传承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武术史上的一个遗憾”
第六节武术与徽州军事(四),《兵镜》为明代新都人吴惟顺、吴鸣球编撰,共二十卷。这二十卷主要是记述军事及其战略,涉及有关武术器械。在中国武术史上,军事与武术始终相互影响、发展。因此研究明代徽州人吴惟顺、吴鸣球编撰的《兵镜》对整体把握明清徽州武术的发展,很有必要。
在《兵镜》二十卷前有一卷为《兵镜吴子十三篇纲目》共设“军制”“选将”“任将”“将职”“选兵”“讲武”“行军”“计战”“营阵”“攻守”“军需,天文地理,十三篇每篇下均设有相关条目每篇后均有序言,阐释了编撰者的见解与《孙子兵法》十三篇数目相同,但内容不同。从军事武术的角度来说,其中“讲武”中的序言,值得提起:夫今之兵,皆市人也,驱市人而战,可必胜乎?则势必借于练矣。顾练之法,唯以习武艺、教阵法为主,其法维何?日:止就千人而言,选其长于矛者为矛长,长于刃者为刃长,长于射者为射长,长领二十人,晨夕训练,譬之塾师之课蒙,工师之绳艺,然将官则日升演武堂而督之,日演百,十日演千,周而复始,无容少懈;阵法则授之以图,而通之以变,合而操之三六九之期,于是衡军中勇技全擅者,列上册。勇劣于技,技劣于勇者,列中册;计三月可以熟练千人,竣则别为简阅, 此与假献俘佯北走者,似有间也。又一法云:假如五人为伍,伍之长则一日而三阅焉,二十五人为队,队之长则一日而一阅焉。 五十人为哨,哨之长,则间日而一阅焉。百人为卒,卒之长则三日而一阅焉。五百人为旅,旅之长则五日而一阅焉,千人摄之以团练,团练则十日而一阅焉。合二较之,二法实小异而大同也。 考诸略日:队与队熟而后合之于总,总与总熟而后合之于哨,哨与哨熟而后合之于营。以督抚操军,不若以将官操军,以将官操 军,不若使军自为操,斯非练兵一证佐乎!兵既选矣,训练要矣, 故以讲武继之。
这是从军事中武术训练方法、训练管理方式两个方面,对军队中如何开展武术训练而做的总结。虽然在其总结中更侧重于武术训练管理,但是这也说明了明代军队中对武术训练的重视程度,表明武术在军事中的重要地位。
《兵镜》的主要内容。《兵镜》二十卷主要有“军制”“选将”“任将”“将职”“选兵”“讲武”“行军”“计战”“营阵”“攻守”等。每一卷均署名吴惟顺、吴鸣球编撰,但是不同卷次的校正者不同,但是大都为其同族、同宗、同邑人士所校正,、具体有其同邑人汪仲弘、郑俊、程宾王、汪梓、汪京;同族吴德弘、吴仕嘉、吴腾蛟;同宗吴之奇、吴中行等可见当时徽州邑里,徽州吴氏族人中,有不少人对军事武术有了解。
吴氏二人所编撰的内容,或辑录他人观点,或陈述自己的见解,特别是在每卷中归纳总结的“条略”,十分精练,又把握住了该卷的主要内容,如卷二的“选将条略”,涉及武学、武举、选将标准、破格选将等其云“天下武学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三六九日,将武经韬略,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乡塾亦宜仿此”; “武事虽与文艺异,然须得识义理。知机变之人,可以致折冲,故必应对详明,博通典籍者录之,即武试亦当先以策为去留,后以弓马为高下”;“选将全在破其常格,或山林或行伍或贩屠或世袭或官僚或举监庠生,未尝无干城腹心之士,总在闻其声,核其实,随其材而用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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