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代民间结社的价值述评
在中国武术史上,民间武术组织曾经为武术的传播与发展起 过重要作用。分析历史上民间武术组织的传播可为现代武术组织传播提供借鉴。
宋朝出现了以乡社为基础的武艺结社组织,这些组织属于下层民众的社交团体,多与乡邻、行业、信仰相关,带有互相协助的性质。这是众多的小生产者、平民百姓克服己身势单力薄以维持生存的组织形式。北宋年间宋王朝与金签订澧渊之盟以后,边州郡的百姓自相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敌国同。私立赏罚,严于官府。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罚。遇其警急击鼓,顷刻可致千人,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盖亲戚坟墓所在,人自为战,敌浑畏之。”这样的社团属于民间村社的军事自卫组织。北宋至南宋初,山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还有抗金武艺组织“忠义巡社”。他们“尝于庄井附近便处”,“教习武艺”。这些结社组织遍布各省,从习武价值趋向看,突出了实用性,并与军事武艺有紧密的关系,总之,其对武术的传播有促进作用。宋代还有另一类民间社团,属于秘密武装会社的性质。《宋史·薛颜传》提到的仁宗时耀州的“没命社”是地方上一霸;《曾巩传》和《石公弼传》 分别提及的“霸王社”和“亡命社”,则似乎是民间游侠的武装②。以 上这些结社,有的是防御外族侵略,有的是为反抗压迫剥削而结社的,都比较注重武术的技击性,突出表现在对武术习练内容的实用价值趋向上。他们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民间武术的传播与发展。
南宋时,城市商业繁荣,城市人口增加,出现了以健身娱乐为主要目的的武艺社团。在都城临安出现了争交的“角抵社”、“相扑社”;射弩的“锦标社”、“川弩社”、“射水弩社”、“川弩射弓社”、 “射弓踏弩社”;使棒的“英略社”等。社的成员因社不同而异。如“射弓踏弩社”成员大都为武士;“角抵社”、“相扑社”大都是有膂 力的角抵手。这些有同一武术技艺的“社友”在一起,利于进行武术的交流与传播。这种同类相聚的特征,为现代社会的武术传播提供了参考价值。因为,这提示现代社会的武术组织也应以拳种流派为特色成立,可选择某一群体,比如老人、妇女、青年等进行组织传播。国家也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武术组织、社团的各类武术活动,以推动武术的社会化发展。
2.宋代套子武艺的价值述评
由于宋代城市经济繁荣,一些城市出现了前代所没有的固定游艺娱乐场所——瓦舍勾栏。据吴自牧《梦粱录·瓦舍》说瓦舍者,谓其来时瓦舍,去时瓦解,易聚易散也。瓦舍之中,用装饰有花纹图案的栏木或绳网,拦成一个个的圈子叫“勾栏”或“游棚”, 是专门表演各种技艺的场所。在瓦舍的各种技艺,名目繁多,其中 有“作场相扑”、“使拳”、“使棒”等。表演时,先以女胸在相扑 表演之前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者争交。其中“套子”与 当今的武术套路十分相近。明人何良臣在《阵纪》中用“套子武艺”来称套式武技就是例证。套子武艺的出现是武术趋于成熟的显著标志,更为重要的是,套子武艺的表演功能的出现,为武术的“艺术”化特征提供了历史依据。武术的属性中,“艺术性”应是其主要特征之一。
三、明清民间武术传播与武术文献述评
1.民间秘密结社的武术传播价值述评
清代民间宗教与秘密结社盛行,而众多的民间宗教与秘密结社几乎都与武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所谓秘密结社,是指以下层民众为主要成分,以结盟、传教、习武等活动为凝聚方式的各种民间秘密团体。”他们可以分为“会党组织、民间宗教组织和拳会组织”。这些组织中“习练武术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些组织内、组织间以及组织与社会的联系都促进了武术的传播。如白莲教就“注意吸收习武者入教”,并“在教内建成专门传习武术的武场”。在乾隆、嘉庆年间传习了“八卦拳、七星红拳、梅花拳、六趟 拳、阴阳拳等”。从属于白莲教的武术团体——义和拳曾在各地遍设拳场,教习拳棒。“据统计,当时仅山东荏平县境,就有拳场八百余处,几乎村村有拳场。北京城内亦设有拳场八百余处,几乎巷 巷有拳场。”这极大地促进了武术在城乡的传播。天地会是清初滋生的一个下层民众的秘密结社组织。乾隆三十年左右正式定 名,内称“洪门”。在天地会从福建、广东迅速蔓延至苏、皖、赣、湘、 鄂、滇、黔、蜀等地的过程中,“洪拳”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拜上帝会在开始时也是秘密传教,公开练拳,并从一开始就注意发展武艺高强者入教。拜上帝会于道光三十年建“太平天国”。“太平军在绵延14年的战争中,转战十八省,各地方拳技随新补兵源带入军中,军中将士擅长的武艺也被带往各地,促进了民间武术的交流和传播。”这说明武术组织不但有组织内部的传播,组织外部的传播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另外,组织传播过程中的武术文化传播也对武术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中国古代武术组织传播具有许多特点,这些特点使武术得以在当时社会上广泛传播。尽管有些组织未必是严格意义上的武术组织,但是他们以传播武术为主要活动,所以,从武术传播的角度 出发,都可纳入武术组织传播的研究范畴。这些武术组织具有显著的特点。一是这些组织中武术是重要的传播内容。由于武术具 备的技击价值在当时社会里体现得更为突出,尤其表现在防身、保家、卫国等方面,因此把武术作为主要内容传播可以满足当时的社会需要。二是这些组织都有专门的武术传播者。组织中一般都注重吸收武艺高强者加入,“论武艺,不论年纪”是不少组织推选首领的原则之一。毫无疑问,这些擅长武艺者,进入组织后就成为传 播武术的骨干。三是设有专门的拳场。比如洪秀全在广西传教期 间,每到夜晚就聚积群众学武艺。义和拳也曾遍设拳场传习武艺。 四是注重传播谋略与技巧。传播谋略与技巧对武术传播有促进作用,许多组织都有自己的传播谋略与技巧,虽然在现代社会大部分已不合时宜,但这种方法还在频繁地运用着。天地会曾把少林寺作为武术圣地加以推崇,“武从何处学习,在少林寺学习”“武艺出在少林中,洪门事物我精通”,以此来刺激人们的习武意识。又如 一些组织把传习武术与宗教结合起来,利用人们信仰宗教的心态,把武术与宗教结合起来,促使人们习练武术。这些做法在当今社会显然已不合时宜,但是从传播学的角度进行历史研究,就有必要强调其积极的一面。
总之,中国古代社会的武术组织传播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武术传播活动,只是其传播的内容或主要内容为武术,才把它定义为武术的组织传播。由于这些组织是现代武术组织的起源,并具备现代体育组织和社团的主要特点,因此,我们才对其进行梳理研究,探寻它们传播武术的特点和规律。综观以上武术民间组织,它们都具备固定的组织成员、有明确的组织目标、适宜的社会环境, 并且具有同类相聚性、互益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这些都有助于当代武术组织借鉴。
2.明清武术文献述评
武术理论对武术传播的作用很大。但是中国武术虽然源远流 长,绵延数千年,然而在浩如烟海、汗牛充栋的中国古代史籍中,却很难寻觅到武术资料。直至明清时期,才出现了为数不多的较有代表性的与武术有关的典籍或武术论著,如明代的《纪效新书》、《武编》、《耕余剩技》、《武备志》;清代的《手臂录》、《拳经拳法备要》、《内家拳法》、《蓑氏武技书》、《太极拳谱》等。其中一些还是兵书。由此可见武术理论著述在历史上处于落后状况。这使武术 拳法、拳理的阐释只能以“口传身授”为主,缺乏理论传播的有力支撑。许多技术方法都由于这个原因在同一个拳术不同版本的拳谱中出现音同字不同或音字都相近的现象。至于在民间辗转传抄的拳械谱之类的武术资料,却因极少示人使许多老拳家总结的经验理论也毁于战乱或者丢失。可见,在中国古代社会,武术理论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武术的传播。经分析,原因在于,一方面 古代社会习武之人在整个文化界中的文化层次处于较低水平;另 一方面,由于社会上的重文轻武风气,武术没有在学校很好地传播,致使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未能得到很好的武术教育。儒术武师武禹襄阅读了《太极拳论》后撰写成了言简意赅的《打手要言》、《四字不传秘诀》、《十三势行功心解》和《身法十要》等,还在钻研陈氏太极拳和杨氏太极拳的基础上创编了武氏太极拳,极大地促进了太极拳的社会化进程。可见理论传播的作用是很大的。
浏览1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