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学枪应先知棍与枪之分别,再须知马、沙、杨三家枪法之不同,则不惑 于常人之无知之语。吴殳三十年来每问枪师:“枪与棍皆革(格),何革为枪? 何革为棍?”能回答者绝少。枪棍尤不能分别其防守用法,况其进一步动作。 枪无非是拦拿,及由拦拿变出大小拦拿、提掳之法。棍无非是剪、飞叉、滴水 势等平圆,枪则为前之圈圆。学枪先绕大杆子,手松脚浮不着实,不得力或不协调,则永远不能学好 马家枪。如已学成马家枪,分出十之二分功力就可得沙家枪,只要加大步幅而已。马、沙已学成,杨家不学而自成。马家、沙家枪之区别:马家用静,沙家用动。马用手,沙用足(步)。马家 进,沙家退。马取紧小,沙取阔大。马取密,沙取疏。马取轻,沙取重(着 力)。马家取大成总括,沙家取适用得当。杨家无正名,杂出于二者之间,或 名之为“骡枪”。练枪者须枪枪都能见血,方可论胜负,以辨石敬岩、程冲斗之得失。此 事不但嘴上说不清,对枪时稍稍手下留情就不能分别。以真破假切须着实, “当堂不让步,举手不留情”,方可分出妙点所在。人有慧性能悟能变,方可学教枪术用巧。如仅知用力用强,这只能学练 叉铲为是。每有于我处学石敬岩枪法者,已得二分,还应渐进,但一遇到普通教枪 的老师马上沦入大封大劈,如同棍法,尽失用枪之诀要。人之见识与志识, 岂容易守住好的技艺,往往图快图简单,所以不容易得到真技艺。杨家枪威势最动人,一遇马家即败。以初学时,马家枪步步进入人之枪 头内,夺取先机,故手脚紧密。杨家以退诱人故粗疏。由此知马家枪步亦 快,进身快,以枪逼住他枪直入为“挫”。杨家枪破短枪用退,怕他深入时,长 兵短用不便。短枪破刀、棍亦退,法固应如此。不仅是杨家,学者要多学广取,不要独守杨家枪法。大封大劈用于枪为门外汉,用枪望而退走,亦非精 者。二人技艺相同以力判胜负。如石敬岩、程真如精于枪法,见人如用纸竹 糊的方相(假神形),才近身,一用枪即如百杂,碎身上处处可以中枪。此以 紧破疏之妙也。凡人心意必求相合,但枪法与意往往相违背,唯违是从反面来思考与要 求才是真合。以画人物为例来说明,衣纹回转必与肢体相应,若画锦衣则于 衣纹完后,铺一层平锦则不合衣纹。若于衣外挂以网,以意言之实在大违背 了,但不如此不成锦。若随衣纹而做锦,并非是着锦衣之形,如六朝画之漆 纱笼冠,岂非违者反而真合? 此即枪中四平之意也。戚继光鸳鸯阵每队十二人,唯枪手四人名“杀手”。以少胜多没有超过 枪者,学武者不可不知。石敬岩枪杆重八斤,极硬,学成上阵杀人在游场(可看成练武场)时,他 人不能用石之枪。因轻软者来对,如飘芦苇,何用再破,一搭即弹开划开,此 实破虚,以重破轻之故。敬岩在游场,遇低手不用戳革之法。如枪法浅直而不见深机者,拨其枪 而掷之。我才可以上游场,你何不可上场。我上游场胜人而人不能偷学我 枪法,你们得一胜就此以一法送人。其意不能虚实相间以惑之,使人知其败 而不知其所以败。戳即是扎。吴殳是苏州人,刺、扎都谓戳(音促)。扎,北方语;刺,浙江 过去称拦拿扎为“拦拿刺”。除戳外就是革,革法很多,有圈格、偃月之拦、拿 格等多种。如程冲斗所说:“枪中唯扎是杀法,他皆格法。”用枪把连打时,枪根(把)空半寸、一寸渐至一尺,活把对破时用出,是能 比人长一尺。如用得好,短枪能长出二到三尺则更得力。用枪用棍都要活 把,能伸缩自如,“长兵方得短用之妙”,长兵能收,他一旦入我枪内,我急滑 收,此时手中仅三尺,如刀长。枪戳一条线(又云枪扎一点),棍打一大片,初学时练手法,枪以扎为杀 手,棍以打为杀手,其打皆在空中或绕身作平圆。要练得人、枪、棍如蛇之曲 线行走方向为好,即避实就虚能从两侧进,两侧逼直中进。有枪扎来不妨拦拿在枪前端,他前软后硬亦或有诱我之意,我拦拿前 端,他转而挑腕,因相距远,我有机会再变,如拦拿在他手前即老了,他一动 即挑到我腕,来不及脱出,反为其伤。未进关手宜轻虚,已进关手宜重实,关即《纪效新书•剑经》之“拍位”, 即两枪、棍相交之接触点。即手前一尺,刀亦有拍位,在护手前半尺。枪法贵小为掐,能掐得他枪即管得住他枪。大了反而他可顺我力而转进转出。棍法贵大,枪中不要有棍法夹入。用枪一用把打,二是长兵短用。 欲知其扎何点,当看他眼所望处,望处即是扎之点。在拍位关子,上认枪、 棍、刀而不看人,到了拍位关子上只管看他人,不必再看枪、棍、刀,剑。此时 他人已被管定,再变也不能,只要扎去就可胜他。但用得精妙的人,两械相 交即掐得住,也只看人不看械。最精密的为腾蛇枪,就是过去对练时之连扎,此为细动作,最粗易之动 作是海马奔潮,滴水势后直走进去无一变化。如他在我入时抽身出,我枪变 为铁扫帚(甲组枪倒数第二段之动作),也叫拨草寻蛇。同为一转阴阳手,圈之力用于枪头,腾蛇枪用力在枪根,连扎高低左右 成一圈。以短降长。长兵短用(他入我关内)。对付多人时光用戳革不够,要有劈打。夜战看不清故有动作,要大,方可粘靠人杆。舞弄、演示技艺,丰富内容。也可看作是连用连打。吴殳之前一直反对将棍法夹入枪法内。但随着时间推移,他改变了原 有的立场,认为棍法在此五点上必须夹入枪法。石敬岩亦以棍入枪内,程冲 斗更是棍中直指者皆入枪法。“棍是艺中魁,一切都离不了。”是拳械之津 梁。枪中有刀法,枪法、棍法又都是剑法,所以古人说昨是而今非,吴殳同样 也在进步。(倪)近楼短枪未纯,而杆子(或为长棍)绝妙。吴殳曾问沙家枪法要否 再学,倪回答吴殳说:“不用取杆子极硬的,选马家枪用之必胜过他人。”吴殳 从他的回答中得到启发而下功夫,每比试时必令杆子好手折服。倪又说: “杆子手动则脚静,脚动则手静,手动是入拍位关中,脚动是已入关中即赶入 胜他。手脚俱动为无法,未掌握杆子之用法。”又说杆子头可软,胸腰必贵 硬,即用枪、棍要前软后硬,前软可顺他之力而绕转进出,后硬是劈打,扎时 着力。程冲斗说:“闪赚(诱引)动作要细密,左右变化不要硬顶硬拿。”拳打“顺 力”是也,颠、提局势阔大,诸势可破无不连接在后。其于枪法已知不可用硬 劲僵劲,而阔大二字牢记胸中,虽吴殳不以推崇石敬岩为然,但不阔大不能 逼开划开他人枪、棍。动作小,我入时亦有危险。程冲斗说:“他立中平势,我以他势惊之乱之,他变出他势,我即以中平 破入,虽然各势皆可相破。”但程冲斗用惯此法,可做参考,即乱以取之意。《纪效新书》所言枪法不及程冲斗而言棍法之精,吴殳取了通枪法者八 条,足见吴殳由反对枪中夹棍到取《剑经》八条为用之变化过程。七、通枪法者八条拍位早不得,迟不得,能见肉分枪,自知拍位。以拳术为例,他来拳我 可防他拳,接他手,殊不知手以臂为根,手动时弧度大,防不胜防。他来拳我 不论他如何来,直挑他大臂内侧之手尾穴(武术穴位),他必酸麻而却,此处 在臂根,几乎不动,我挑必中,在我敢不敢用而已(文明社会不讲打),此处即 “拍位”。决不可一发就伤及人身,徒使自己不能护住自身,多半有互中为虑。 也以拳术为例,他打我打,有人讲究“一个字”,即是同时,他动即我动,虽说 有“直来横打,横来直打”之说,但如我打他头,他可同时打我胸腹。应我虚 打他头(“中为实,不中为虚”仍是真打),不要进得去则不可能打到,他必打 我胸腹,我拳变为下圈砸他手三里穴,他必大痛而疑之,我再平拳冲打他胸 腹。这叫“胜在第二拍上”。应知他力出何处,我不在此处与他斗力,姑且忍之,待他旧力略过,新 力未发,然后乘之。话虽如此说,但要做则甚难。我站定左脚在前,他必在 我左面,反之必在右面,不可能从另一方面攻入。则我练熟之左右动作可以 应付,应我自己上前去,切不可光顾着等他来,我要连出一势打他,他防我急 顺连下势以降之,他防即我知他力出处。此亦“胜在第二拍上”也。转阴阳不宜太早,此深知甘苦之言。即变化不应过早,不到尺寸内不 动,或我主动上前,进入距离即用势打他,他变我再变,打他之变。一打一揭(原书为“切”,《剑经》为“揭”),步步向前,遍身着力。即少 林棍之五虎拦,枪中之凤点头。步步向前是进逼他动,遍身着力是打到为 实,不到为虚。少林棍来自俞大猷的《剑经》,戚继光说,青田棍与少林棍相 兼,则《剑经》所说之棍法或是青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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