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组织是使竞赛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散打竞赛组织包括制订竞赛计划、拟定竞赛规程、 建立竞赛组织机构、组织裁判队伍等。
一、制订竞赛计划
每年要举行全国性的散打比赛。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国际比赛的安排和国 内散打运动发展的需要,每年都会制订年度散打竞赛计划,各级体育部门可以根据这一计划制 订出相应的竞赛计划。
各地如果需要在全国性正式比赛计划之外举办各种形式的散打竞赛,则必须提前将完整的 竞赛计划和方案上报上一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各种散打竞赛活 动,必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批。
二、拟定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散打竞赛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程内容要周全,用语要明确,文字要简练,便 于理解和执行。竞赛的主办单位根据竞赛计划定出竞赛规程,并提前将规程下发至各参赛单位, 使他们能够根据规程来研究、调整训练计划,为参加比赛做好充分的物质和精神准备。
散打竞赛规程一般包括竞赛名称、竞赛日期、竞赛地点、参加单位、竞赛项目、参加办法、 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报名时间及方法、报到时间、裁判组织办法、仲裁委员会的 组成以及其他规定等。以上各项,根据竞赛性质和规模的大小等实际情况,可以有所增减。
三、建立竞赛组织机构
竞赛组织机构形式如下:
竞赛委员会各机构根据下列主要职责范围进行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一)办公室(秘书处)
办公室(秘书处)领导所属各组进行如下工作:
- .制定和落实大会各项活动日程。
- .根据组委会要求,安排召开领队会、教练员会、裁判员会议等,组织学习有关竞赛方面 的文件。
- .负责大会期间运动员创伤救护工作,并落实救护所需的药品器具、救护车和医院、值班 医生等相关措施。
- .负责参赛人员接送、住宿、饮食、交通、票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的落实。
- .负责竞赛的广告宣传、报道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 .负责竞赛奖品、奖状及纪念品的发放。
- .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计划、财务管理。
(二)竞赛处竞赛处领导所属各组进行如下工作:
- .编印大会秩序册和竞赛日程表。
- .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落实和检查裁判员分工安排。
- .负责安排各参赛队练习场地和时间。
- .打印竞赛顺序表和比赛成绩,印发成绩册。
- .落实和检查竞赛场地、器材、护具及其他竞赛设施的准备情况。
- .检查竞赛裁判用具、电脑、录像设备及人员落实准备情况。
- .落实和检查运动员更衣室、裁判员休息室、医疗急救室、录像仲裁室准备情况。
-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比赛场次和时间,负责及时通知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裁判 组和有关部门。
四、组织裁判队伍
裁判人员一般由主办单位确定和调派,不足部分和辅助裁判工作可由承办部门选派人员 补充。
(一)裁判人员组成
- .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 .临场执行裁判组:裁判长、副裁判长、 比赛需要,可设1〜2组裁判人员。
- .记录员、计时员各1人。
- .检录长1人。
(二)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 .编排记录员2〜4人。
- .检录员4~6人。
- .医务监督1人,医务人员2〜3人。
- .宣告员1〜2人。
- .电子计分系统操作员2〜3人。
(三)裁判人员的职责(1)负责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规则和裁判法。
(2)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量体重、抽签、编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工作。
(3)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但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5)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员。
(6)负责检查裁判员执行规则的情况。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7)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8)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1)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比赛中监督和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改判。
(5)根据临场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 关规定事宜。
(6)每局比赛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7)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协助裁判长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的工作。
(1)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障比赛安全。
(2)用口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3)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4)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1)根据规则判定运动员的得分。
(2)每局比赛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每场比赛结束后,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1)赛前认真将有关信息填入记录表。
(2)参加称量体重的工作,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入每场比赛的记录表。
(3)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告、强制读秒、下台的次数。
(4)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1)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2)负责比赛、暂停、读秒、局间休息的计时。
(3)每局赛前10秒钟鸣哨通告。
(4)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无电子计分系统的情况下,每局比赛结束时,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1)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表。
(2)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3)准备比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绩。
(5)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1)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护具的管理。
(3)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检录。
(4)检录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判长。
(5)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1)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2)介绍临场裁判员、运动员。
(3)宣告评判结果。
(1)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检抽查。
(3)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4)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5)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 建议。
(6)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负责与电子计分系统操作相关的工作。
担任裁判工作的人员除了应有相应的裁判等级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作为一名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裁判员守则》和《武术裁判员管理办 法》。要有热爱武术的事业心,关心武术散打运动的发展,并以此为己任,做好裁判工作。在工 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勤奋工作,不为名利;搞好团结。严格遵守赛会纪律,兢兢业业,高质量完成裁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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