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政府制度改革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政府的责任是协调社会利益矛盾、缓和社会利益冲突。政府作为执掌国家公共权力的主体,是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 它的权威性体现在既能分配社会公共资源,也能决定社会公共事务。尽管政 府的职能是综合性的,但分配利益与协调利益则是其全部职能的核心。①政府在整个社会复杂的利益关系网中履行的是网络枢纽的功能。它除了要建立、理顺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还要使当前与长远等利益的不同形式互相兼顾,进而发挥协调、维护社会利益关系的强大整合功能。

改革开放后,武术在登封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方面。政府对武术发展的管理方面:第一,控制范围在缩小。在武术教育、武术经济等方面,政府的直接干预已经越来越少,社会自主性明显增强。第二,在仍然保持控制的领域中,控制的力度在减弱,控制的方式在变化。武术作为传统文化,维护其传承与发展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但政府不能将其强加给社会组织和个人,而是进行引导。第三,控制手段的规范化在加强。从武术在登封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来看,政府由最初的强制、高压、集中的管理,发展到现在的合作、协商和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的契约式合作模式的建立,为武术的健康发展和武术组织网络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大力发展登封民间组织,促进武术发展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导致了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对立。广大民众为了 控制公共权力,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逐渐组织并建立了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利益分化与利益整合的对立统一体。社会组织是许多个人为 了一定的需要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形式,其实质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在诸如社会规范等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一定的发展在社会中获取资源。社会组织有很强的整合功能,它有助于影响其成员的思想、行为,强化其成员之间的凝聚 力。社会组织可以说是政府与个人的中介。在市场经济时期,社会组织的发展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登封原有的武术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正在转型,转型后的组织如武校、武术用品公司、武术旅游公司等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发展的利益协调问题。

① 杨超:《政治的功能分析:利益关系的视角》,《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55页。 例如,登封政府对武校发展的政策以及政府对武术用品城的建设等。怎样建立一个政府与武术组织的协调机制,寻求一个以武术组织发展为出发点、以政府为宏观管理的模式是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

三、在登封武术的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对个人利益的维护

政府的根本职能是协调社会利益矛盾。而从社会的本质来讲,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发展就牵涉到自由、平等和民主等问题。至于公民与武术的关 系,公民可以说是武术文化传承、发展的主体。因为文化内化在人的生活方式 中,所以没有人的传承,武术文化就无从谈起。因此,武术要发展,必须处理好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人们为了自身的发展在一定的规范下向社会索取资源,在这个过程中势必与政府的利益发生冲突。特别是在改革中的社会,资源的划分还不是很清晰,更容易出现这样的矛盾。在这个过程中公民与政府怎样通过协调机制来达成利益均衡,既实现当前的发展又能兼顾长远的发展,是当前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由于武术在登封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将武术的发展视为带动城市发展的助推器。因此,登封政府对武术发展做了大量的规划,尤其是少林景区的拆迁。 毋庸置疑少林景区的建设对登封乃至中国的对外宣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 用,但是在拆迁过程中确实涉及了少林景区附近居民的利益与政府利益均衡的问题。在现阶段中国社会中,政府无疑是掌握资源的主体,其在与市民产生利益冲突时占有优势地位。当然,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也意识到要尊重市民需求,然而这与市民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怎样在市民与政府之间建立一个利益互动的机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建立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

武术在登封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将来武术的发展更应得到政策的支持。但是从武术在登封的发展来看,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登封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利益群 体并存的格局。一些如少林寺景区的拆迁、初期武术馆校的成立标准等政策的出台,很难兼顾多方利益。因此,在武术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在制度上规范这些诉求,以保证诉求的合理性、诉求实现的可能性,是影响武术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值得登封学习。美国政府针对体育场馆的税收政策体现了公平原则。地方政府在供给公共产品时,政府的行为比较容易受到当地居民的监督①,这促使他们有可能降低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②。美国政府在建造体育场馆前会争得地区公民的认可,在市民认可的基础上建造体育场馆。之后,他们会根据利益原则对获利群体进行收税,来弥补体育场馆的公共财政支出。至于获利的市民,他们或是体育场馆附近的居民,或是运动队的球迷。因为他们从建造体育场馆中获利,也比较认可针对此项的税收。而对于职业球队来讲,在一个热爱球队且具有较强购买力的社区发展,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来讲对其都将有很深远的意义。因此,今后登封政府针对武术发展的政策应注重利益表达机制的建设,在保障人民表达权和知情权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武术的可持续发展。

武术功能的开发应界定清晰政府、组织与个人的职责。市场经济改革前, 武术是一项单纯的文化活动,改革后武术成为产品,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其发展自然会涉及多方利益的均衡。武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现象, 具有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在它的发展中,会体现出多方利益群体的冲突、协调与发展。武术属于公共产品,政府有义务对其发展给予支持,而社会则是武术发展的主力军,武术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民间。政府发展武术出于社会整合的目的而个人与组织则更多的是考虑个体的发展。那么怎样协调两者的利益?从武术在登封发展的个案来看,关键是建立一个民主、自由、规范的协调机制,让政府了解民众的需求,让民众参与政府决定。只有政府与社会有效地沟通,才能兼顾国家、社会组织与个人的利益,形成共生机制,武术事业才能良性发展、世代相传。但政策的制定要征求民间的意见。

从武术在登封的发展动力来看,武术在登封的发展是在内外部环境下,由个人、政府与社会组织三种力量协同实践的。实践过程中,武术在登封多年形成的精神文化特质内化在个人的生活方式中,影响个人对武术有关的需求的产生,进而影响个人针对武术的实践活动,最终影响武术的发展。政府出于社会整体利益发展武术,而个人和组织则是站在自身利益的出发点发展武术,武术在登封的最终发展结果得益于这三种力量的均衡。首先,武术在登封的成功发展使人们意识到武术想要在现代社会谋求长足的发展,必须吸纳政府、个人和民间组织多重力量,而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或者民间组织,它们的发展动力

① 宋少为:《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地方财政发展研究》,吉林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

② 张华:《我国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体制问题探讨》,《体育与科学》2007年第3期,第11页。 应是一种合力。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也确实有一定的力量可以参与武术的发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重视对民间力量的引导。从登封的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支持对民间力量的参与影响明显,特别是税收政策。由于武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政府有义务和责任通过政策对发展武术的民间组织给予支持。最后,在如何均衡武术发展中的多重利益时,不存在一个政策能符合所有利益群体的要求的。在武术的发展中,个人和民间组织有必要为社会的利益做出适当的牺牲。而在政府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关键要形成一 个沟通民间社会与政府的机制,使得政策的出台能更多地兼顾社会与个人的利益。

浏览220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