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将文化产业纳人到国家战略体系中加以发展,作为体育经济之 一的武术文化产业紧随其后,但总体表现是武术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产业 战略不配套,武术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现实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直接影 响了产品结构和发展的均衡性。从武术主体产业看,如武术教学、健身、 竞赛、训练、培训、俱乐部等方面,有较为成熟的产品来满足常规的需求, 但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从武术相关产业看,如武术用品、武术器材装备、武术保健用品、食品和纪念品等,其中武术用品和武术器材装备较为成熟, 有一批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这个群体就是自发、松散、随意现状下的中 老年健身队伍。他们购买器材是“一次性消费”,参与集体集中的消费是较 少的。这与武术本身固有的“不需要多少投资,对场地、器材要求较低, 易于普及”的特点有关,这也限制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在众多的武 术器材生产厂家中难见名门望族,大多数是一些民营小型企业。当小企业 在走向大市场时其弱点显而易见,诸如投资少,设备简单、检测手段落后、 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难以保证,销售渠道狭窄,难以满足高端的供求 关系。总的看,目前对武术产品整体开发缺乏宏观指导,联合开发的项目 很少,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系统化的生产,在市场上没有竞争能力。 从武术辅助产业看,如武术信息咨询服务业、网络传媒业、经纪代理业等 十分缺乏,与时代要求扔有较大距离。
由于受地域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武术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不 平衡的特点。目前我国有大大小小上百家武术器材生产厂,基本分布在浙 江和河北两省。河北厂家靠低价位立足市场,像定州的训练竞赛刀剑和廊 坊的白蜡杆各有特点;浙江的企业以质量赢得消费者,如龙泉市的龙泉宝 剑,永嘉县的散手护具深受欢迎;南京的武术服装设计新颖、面料考究、 做工精细,有市场份额,这些厂家都是当地稳定盈利的企业。当然,也不 否认还有一些作坊式的生产厂家,向现代化企业经营模式转型较为困难, 竞争力明显不足。采取的主要措施依法推进武术文化产业,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在此情况下, 所有行业都将逐步依法依规取代现有的、不合时宜的行政性规定和管理条 例,武术文化产业也必将依法得到发展。由于武术文化产业,既有体育的 属性,又有文化的属性,既有事业的特点,又有产业的特点,所以,它的 发展首先是在体育和文化的框架下发展,然后才在事业和企业框架下的发 展。就在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给武术文化产业单独制定相 应的法律法规是不可能的,只能是主动适用于体育、文化、事业和企业多 个领域的政策法规,以求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可以预计: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的需求,一些政策和法规将会陆续出台,如《影 视法》《出版法》《演出法》《电信网络法》等,以确保与文化产业相关的 企业发展得到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扶植。目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完善武术 文化产业管理体制机制。通过管办、政企、政事、企事分离实现政府职能 转换,建立与武术文化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府部门主要是做好 宏观指导,整体规划,在产业项目、园区建设、示范基地、品牌塑造、投融 资政策、人才队伍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战略部署,把武术文化产业纳人文化产 业发展的体系中加以指导,并制定规则、规范市场和监督管理,不直接参与 具体的武术文化产业经营。其次,要建立健全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植 体系,在资金、立项、税收等方面优化武术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尤其 要重点支持有市场竞争力或有品牌优势的武术文化企业、产业园区和示范基 地做大做强,大力培育能带动产业发展全局的武术文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 第三,抓住核心产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合理的产业结构是保障产业间协 调发展的基础,坚持调整改组相结合,支持鼓励发展多元的武术文化产业。 积极推动武术教学、健身、培训、竞赛、表演、俱乐部等核心产业的发展, 并带动武术相关产业和武术辅助产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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