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也促进了武术事业的蓬勃发 展,同时,也给社会武术带来了生机。特别是1982年召开 的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 众武术活动,允许民间开办武术馆(校)授拳传艺等政策, 给群众性武术活动指明了方向,充分调动了广大社会武 术工作者的积极性,群众性武术活动得到空前的发展,在 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群众习武的高潮,武术受到越来越多 的人的喜爱。各种形式的武术馆(校)、站、社等,应运而 生,形成了一个宣传武术,传播、推广武术,组织群众开展 武术活动的广阔而坚实的基地。这是武术事业发展中的 一支生力军。在群众性武术活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进行 了各种名目的武术擂台赛、邀请赛。武术的学术研讨会、 座谈会等频频举行,已蔚然成风。这是武术发展史上从来 未有过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随着群众性武术活动的深 入开展,各地建立的各种形式的武术馆(校)、站、社就有 一万多个,入校习武的青、少年、儿童有几百万人。各种形 式的辅导站、教拳点数以万计。全国参加武术活动的群众 (包括以武术作为健身锻炼的人)约六千万人。一些有条 件的地区,特别是武术基础好的市、县,还积极与教育部 门配合,联合下发工件,使武米真正进入了学校课 堂。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武术的发展,表彰在传播、推广 武术活动中的优秀分子,国家体委在全国开展了“千名武 术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于1984年在北京召开了“千 名武术优秀辅导员”表彰桨励大会,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 反响,充分调动了广大社会武术工作者的积极性。金名优费武术辅导员段英太今责合影音公,国家体委在全国开展“千名优秀武术辅导员”评选活动。 次年1月在北京进行了表彰。图为国家体委领导与部分来京接奖代表合影为了加强对民间武术馆、校的领导,促进民间武术 馆、校的健康发展,1989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在湖南 株洲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武术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进一 步做好武术工作,建立武术基地,办好武术馆、校,评选 “武术之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把民间武术馆、校的管理 和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保证了社会武术的健康发展。

经过40多年的发展历程,社会武术取得了丰硕的成 果,有力地促进了整个武术事业的发展。

二、全国“武术之乡”的创建

“武术之乡”,是在社会武术活动蓬勃发展的新形势 下应运而生的。它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武术的发展。

.近些年来;全国武术运动得到了蓬勃发展,并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国家体委为了表彰那些武术活动开展得好 的地区,树立典型,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以推动全国 城乡武术运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评选“武 术之乡”的活动。

19sl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武术之 乡”评选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国“武术之乡”评选 活动以县、市、区(相当县级)为单位参加评选;全国首次 评选活动定于1992年内进行;以后评选“武术之乡”列为 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通知》下发后,在 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各级体委和政府 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市政府把创建“武术之乡”列入县、 市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国掀起了争创“武术之乡” 的高潮。到1992年6月30日《通知》下发仅7个月的时 间,全国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单位申请 参加“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通过初评和考核验收,经国 家体委批准,共有35个单位被评为首批“全国武术之 乡”。他们是:天津市南开区,河北省沧州市、永年县、南宫 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黑龙江省肇源县,上海 ,市虹口区、黄浦区,江苏省沛县、太仓县,安徽省亳州市、 硕山县,福建省石狮市、永泰县、长乐县、泉州市鲤城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山东省荷泽市、郛城县,河南省登 封县、温县、汝州市、淮阳县,湖北省汉阳县,湖南省东安 县、新化县,广东省宁县、新兴县,广西自治区桂平县,四 川省江北县、宜汉县、夹江县,贵州省安龙县,甘肃省武山 县。1992年12月5日在四川省江北县召开的第二次全 国武术工作会议期间进行了命名表彰。在评选“武术之 乡”过程中,各地真抓实干,推动了群众武术活动的开展,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开展“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 “武术之乡”的先进带头作用,推动武术事业的发展,1993 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武术之乡”评 选活动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一)建立 抽查和普查制度。对“全国武术之乡”每年抽查一次,抽查 数约占“全国武术之乡”的五分之一。三年普查一次,与三 年评选一次“武术之乡”同步进行。(二)建立“全国武术之 乡”的比赛制度。首次比赛已于1993年在河南省温县陈 家沟举办。今后每两年举行一次。

“武术之乡”作为社会武术运动发展中的一个新生事 物,是推动和促进群众性武术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随着 时间的推移,它将更进一步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第六节武术竞赛的发展变化

一、武术套路竞赛及其发展

1953年11月8-12日,在天津举行了新中国第一 次规模较大的全国民族形式表演及竞赛大会上,武术作 为大会主要表演项目之一,迈开了作为体育项目进入竞 赛领域的第一步。这次大会参赛的武术选手145名,占与 会8项选手总数的38%,表演项目达332项。仅拳术就 有少林、罗汉、八极、猴拳、绵拳、查拳、八圭卜、太极、通背、 螳螂等。会后,武术代表团的优秀选手到北京怀仁堂向党 和国家领导人作了汇报表演,受到表扬。

1956年11月3日在北京举行了北京、天津、河,北、 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 12单位武术表演大会。共有92名男、女运动员参加。评 议项目分拳术、器械两类,以成绩最优一项评奖。

这次大会是在1953年全国民族形式表演及竞赛大 会的基础上举行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武术的宣传推广、 整理[研究、提高。对评议项目试行了 5条40字的评分标 准,对运动员技术水平进行实验性的评判,为后来起草武 术盍奖规则英息了基础。此外,大会还组织了以北京医学 院曲绵域:刘世明等运动医学专家为主的研究组,对运动 员比赛后的脉搏、心率等身体机能进行了测试分析,揭示 武术健身的价值,迈开了武术科学研究的第一步。

1957年,国家体委把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同年6 月16-21日在北京举行了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 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 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 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 183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表演评比大会,通过 评议,有30名运动员得分在8分以上(满分为10分),获 得一等奖。说明运动员的技术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这次 大会还提出了发展传统项目的建议。

1958年9月7 — 16日在北京举行了由27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共26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武术运动 会。这次大会要求除参加拳术、器械两类评奖项目外,每 个运动员还必须参加形意拳、八卦掌及短器械(刀、剑)的 表演。不少运动员还演练了新的套路。会后于9月19— 22日成立了中国第一届武术协会。中国武术协会成立 后,随即邀请了一些经验丰富的武术工作者,通过反复讨, 论,起草了中国第一个以长拳、南拳、太极拳为主要竞赛 内容的《武术竞赛规则》。规则中允许创编自选套路,充分 发挥了教练员的智慧以及运动员的个性特点和创造性, 促进了武术技艺的发展;

1959年,《武术竞赛规则》由国家体委正式批准公布 施行。《规则》将竞赛内容按项目分类,规定了竞赛套路的 组别和内容,规定了动作正确规格标准,以及错误动作扣 分标准,使武术第一次有了在相同条件下进行竞赛的规 定和比较具体的评分标准。《规则》的实施标志着武术竞 赛步入了现代竞技体育的行列。

按照这一《规则》,1959年3月22-27日在北京举 行了由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7名男、女运动员参加 的全国青少年武术运动会。大会进行了 9场978项比赛 和表演。其中包括长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及刀、枪、 剑、棍、鞭等拳械。出现了许多独特、新颖的套路。规程还 规定,每个运动员至少要报3种类型的拳械,从而丰富了 竞赛内容,促进了武术项目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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