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1987年夏天,在东京的全日本武术太极拳比赛大会上,第 一次由中日双方共同进行临场裁判工作。赛前,我们在一起进行实 习、试评、分析、讨论,以提高临场评判能力和水平,力求准确和比较 一致。日方裁判安部先生却显出一脸的困惑:我每个动作都看得很 仔细,评得也很认真,怎么会与大家的差别那么大?临近比赛,他心急如焚。当时大家除了帮助他进行分析,还从裁 判法的角度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若给一个人的脸蛋评分,除可以对 他的眼、鼻、嘴、齿、耳等每一部分进行标准化评判,恐怕更重要的是 看它的“整体”,即整个面庞中五官的和谐协调,这样才比较全面。甚 至有的人把他的五官分离开看并不那么合标准,组合在一起都很协 调,还有动人之处。这个例子未必十分恰当,却有一点可以引申,即局部和整体的关 系。武术套路由几十个不同动作组成,在竞技比赛中我们首先要评 运动员的技术动作规格,每一招、每一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做到了 “动圆定方”;此外,还要兼顾运动员在整套演练中体现的劲力、协调、 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等八个方面,我们不妨将其称做 “整体表现”或叫“整体技术”。上述两方面都很重要,前者在1。分中占6分,后者占4分。整体 技术不能脱离个体动作存在,但也不能只看个体技术而不顾整体表现。有的人认为整体表现就是印象分。但它不是那种一面相亲的粗 浅印象,而着重评判的是在整套中体现的劲力和技巧。如整套中冲拳击腿、刚柔运使的劲力如何,闪展腾挪、起伏翻转中的手眼身步配 合怎样,无不显现功力的深浅,而精神、节奏、风格则体现出演练技巧 的成熟妙道与否;内容、结构、布局乃至套路的编排水平和技巧。八 个方面通过整体观察,综合比较,加以抽象,来判断其优劣高下。如果说武术裁判难,主要难在整体的判断上。它需要不断地积 累经验和提高鉴别能力,更需要实践中的体会和理论上的修养,讲究 科学,而不凭主观臆断。它既蕴含在每个技术动作中,更体现在不可 言喻的总体之中。犹同书法,既要看点画的功力,字体的间架结构, 更要看整幅字的章法、气韵、神采等。中国画论中有“气韵生动”、“应物象形”、“随类赋彩”之说,无不体现了东方的整体思维观。联想武 术的整体技术,可以看出民族文化颇有相通之点。随便提一句,如今的安部先生不仅已在实践和学习中成了一名 出色的裁判,而且也深悟武术中的哲理。我想,个体的具象与总体的抽象相结合,正是武术裁判中的一个 重要特色。裁判,在竞赛场上相当于一名法官,要公正准确地依据规则评 判,发挥规则的正确导向作用,实现公平竞赛。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名 工作人员,为竞赛服务,为运动员创造成绩服务,要勤勤恳恳,谦虚 谨慎。在比赛中时有这样的情况:某某运动员突如其来地被一个并不 重要的技术细节扣了分,而下一次比赛的另一批裁判又认为不足为 错,应当忽略不计;而这一次可以忽略不计的临到下一次又被定为非 扣不可。为此,常听到一些教练员叫苦连天,看到运动员手足无措, 稍不当心,一年的训练付诸东流。这里所指的,当然不是已见诸文字的条款规定,安民告示。有言 在先,就应不折不扣地遵循,谁违反了都平等一律,无可辩驳。问题 出在一些并没有具体规定的技术细节上,或者原文字中比较宽泛,不 十分明确。裁判在操作中各有各的理解,时有争执不休。按照个人 的理解行事,就必然出现上述的情况。有人认为规则要细,也有人认为“宜粗不宜细”。都有一定的道 理。其实,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该细的地方要细,如一些反映技术 水平的主要指标、主要动作,要规定得很细,很清楚,钉是钉,钏是钏, 不容半点含糊,使人有章可循,能从中见到高低;当粗处则粗,对有些 技术细节,大同小异,只要不影响表现技术本质、技术功力,就不必规 定得太细太死,由运动员自己去处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风格,只要 不违反原则,几种技术处理都允许。这样,有利于公平竞争,也有益 于技术发展。让运动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运动水平上,而不是谨 小慎微地处处防范被扣分。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讲整体综合是东方文化 的一个基本特点,这有别于西方重肢解分析的思维方式。就医学来 讲,西医基本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中医则不然,重在对人的整体 调整和辨证施治。其实武术也不例外,小到一个动作要看“手、眼、身 法、步,精神、气、力、功”,大到一个套路要看整套表现的功力和气韵。 现今的竞技武术不妨说是中西文化交流下的一种竞技方式,既要看 技术规范、难度等量化指标,又要看整体的功力技巧水平,两者不可 偏废。既然如此,对有些并不体现功力水平,也不反映技术本质的要 求,犯不上事无巨细,刻板一律。比如,为撤半步后再上步做得太连贯,未出现明显的停顿,竟被扣0. 3分,为一个先插步再提撩棍,还是 边插步边撩棍,争得不可开交等等,类似这样的技术细节,没有穷尽, 规则再细也包罗不了。运动员防不胜防,临场时若被斩一刀,怎会心 悦诚服,即使吸取教训,下次改了,谁又能放下心来,下次不再出来一 个新的“名堂”。说来说去,作为裁判应当抓什么?抓住规则精神、抓住技术本质 不放,从严掌握,一丝不苟;对一些并不反映水平高低、非主要技术中 的枝节,应当宽松,给运动员一片发挥技术的开阔天地。一个裁判 员,要通过辛勤的工作,抓出个技术方向来,而不是以我为中心,稍有 变化就认为是错误。应当承认,每一个人在运动中总有细微差别,节 奏、方法处理上也应允许不同的风格,千篇一律、刻板一块并不是发 展方向。促进技术发展是本,不应舍本逐末。武术套路运动的美学特征与艺术性武术发展到今天,不再是一个板块的多元价值功能,至少应分为 健身的、艺术的、格斗的三个武术板块,充分发挥各自的价值功能,才 会适应当今的社会和市场需求。本文所论多指艺术武术这一板块。武术套路运动如同其他体育运动一样,具有各自独特的美学特 征与艺术表现力,但它们又具有共同的特性,即所有的体育运动都是 通过参与者的智慧和体力对各自的技术进行再创造。无论是怎样的 目的,他们都从一个侧面间接或直接地表达了运动的美学与艺术特 性。因此,对武术套路运动进行再创造,首先要明白它是一种怎样的 创造,即它的技术特征是什么,然后才能深入到它的审美艺术表现 问题。武术套路运动,是中国独特的一种运动形式,世界上很多技击 术,唯独中国武术形成了庞杂纷繁、浩如烟海的套路运动。这是由中 国文化特征,诸如人生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民族性格、生活习 俗、审美情趣所决定的。武术缘起于狩猎和战争,在搏斗格杀中,提炼了攻防技术。这种技术随着历史的进程,在东方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下,逐渐产生了分 化。军事中的实用技术逐渐总结提炼为“战阵武艺”,民间流传的拳 法逐渐演变为名目繁多的“日常武艺”。今天的武术大多是后种武艺 的延续。两者虽具有很大的不同,但无论怎么说,武术还是一种传统 的技击术,技击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武术套路技术的核心仍然离不 开技击性。准确地说,武术套路的技术结构具有技击性,而它的演练 技巧(技法)则具有很强的艺术性。武术套路运动的技艺特性,在于 从攻防中提炼了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对格斗技术进行了再创造 和升华。明代戚继光是一名善于谋略的战将,同时也是一位精通拳法的 武术家。他用三十二式长拳,作为训练士兵的必修课。他说“拳法似 无益于大战之技,然可以惯勤肢体,活动手足,此为初学入艺之门 也。”(《纪效新书•拳经捷要篇》)。就是说,打拳、练拳似乎在战场上 无用,但它可以提高士兵灵巧机敏的身体素质,间接地为军事所用。所谓拳法,就是一种技击的模式,应付各种攻击和防守的招式方 法。经常组合在一起的模式,也就成了“套子”。历史记载中,宋代出 现了 “打套子”,在勾栏、瓦舍中表演的,称“路歧人”。

浏览335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