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古代武术与古代军事技艺存在着种种差异,但两者并非绝 然对立,在漫长的冷兵器时代,武术与军事技艺始终保持着亲密的联 系,相互发生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从军事技艺的角度看,古代军事 技术对古代武术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兵者,国之大事”也, 自古以来,军事在国家生活中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历来受到 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为了满足国家对军事的需要,国家常常投入大量 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发展武备,想方设法增强军事实力,对军事的重 视必然导致对武艺的重视,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将士的选拔与训 练。《孙子兵法•篡卒》中说“兵之胜在于篡卒,其勇在于制。”《管 子•七法》中也说“为兵之数:存乎聚财,而财无敌;存乎论工,而工无 取;存乎制器,而器无敌;存乎选士,而士无敌;存乎服习,而服习无 敌;故兵未出境,而无敌者八……”战国时期的兵家吴起在与魏武侯 议论如何选兵练兵时也指出:“一军之中,必有虎贲之士,力轻扛鼎, 足轻戎马,奉旗斩将,必有能者,若此之等,选而别之,爱而贵之。”(马 明达《说剑丛稿》)从上述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聚积财富,搜罗人 才,训练精锐部队,制造精良兵器,常常是统治者的强兵治国之道。针对将士的选拔与培养,历代都有一系列的办法与制度。如战 国时代齐、魏、秦的“技击”、“锐士”制度;始于唐的“武举制”;宋、明、 清的“武学”等等。这些选拔军事人才,鼓励练兵习武的措施,首先对 武术本身有重要的推广作用,仕宦利禄之诱,激发了更多的人习武热 情,尤其是出生寒微的下层平民与士兵,藉武艺入选军中,凭军功而 晋升腾达,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而且,在社会动荡时期,民间许多 人习武大多是为了准备入军,明末遗民吴殳曾说:“余少时见中原多 事,尚得见用,必于兵事,故常与里中诸少年驰射于郊,习读孙武、戚 继光之书,攻求其故”,“若止眩俗,不能杀中原流贼者,吾不学也”(任 海《中国古代武术与气功》),其次,选拔武勇的条件与标准对民间习 武的内容常常发生重大的影响,有许多本属军事技术的技艺,如“射 箭”、“投石”、“翘关”等在民间得到了较大的普及,“寓兵于农”的军事 政策进一步使各种军事技艺在民间空前地发展起来,这对后来各具 特色的地方武艺的形成有不小的影响,与此同时,对士兵武艺训练的 重视,使一些军事家自觉地对各种军事技术进行总结、概括,从而促进 了武术与兵家谋略的结合,推动了武术训练理论和战术思想的发展。武术器械也是随着战争的发展而发展的,从人类文明起始,人类 总是把自己生产力进步的最新成果运用于战争。战争方式的演变, 直接影响着武器的使用与改进,早期兵器多用的形制被高度精炼、便 利所替代,如弓弩刀枪等。兵器的种类和数量由简单向复杂发展,那 些古老的,形制特殊的兵器,由于缺少临阵实用性而逐渐被军中淘 汰,有的自此绝灭,有的被民间吸收、改造,成为民间“十八般兵器”库 中的一种。总之,适应不同时期阵战发展需要而产生的长兵、远射、 短兵器械,极大地丰富了后世武术演练器械的种类和数量,对中国武 术蔚为壮观的各式各类器械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民间武术对古代军事技术亦存在重要的补充作用,拳 法一直是民间武术的主体,虽然无益于大战,但能“活动手足,惯勤肢 体”,因此,军事训练也吸收了不少朴实无华的拳法作为士兵活动身 体、掌握器械技法的基础。同时,军队从民间征集士兵常将其掌握的 武技带入军中,那些适合军阵实战需要的技术自然被保留在军中,从 而有助于军事技术的发展。而当大批将士解甲归田时,他们又会将 其所掌握的军中技艺带回民间,明末战将陈王廷解甲归田后,“忙来 时耕田,闲来时造拳”,便是其生动一例,古代军事技术与古代武术就 在这样的双向交流过程中不断地相互吸收”相互促进,从而得到推 广、发展和完善。自春秋时期武术流向民间以来,古代武术从军事阵战中剥离出 来,在民间广袤的社会土壤中不断滋生、成长,逐渐形成了独特的个 性,古代武术的实质主要就是指广泛流行于民间的,以个体性为特征 的武术,它与流行于军队中的军事技艺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在整个 古代武术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军事、军事技术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推 动作用,但不能因此就以军事武艺来等同于古代武术,同时也不能简 单地把古代武术划分为军事武术和民间武术两大类,从历史的角度, 辩证地分析古代武术与古代军事技艺之间的异同,是我们探索、研究 武术与军事复杂的渊源关系所必须始终坚持的。明代武术是我国武术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武术与军事的分 野到明代才基本得以完成。人们日渐认识了武术的健身作用,逐步 走上了体育运动的坦途。著名抗倭战将戚继光精研覃思,运用武术进行军事训练,取得了 赫赫战绩,同时在理论上进行了精辟的总结,写下了武术理论上继往 开来的光辉一页。他的《纪效新书》既是一部“诲三军俾习”的军事论 著,又是武林中人长期探研追索的一部武术经典。它在论述武术与 军事的辩证关系上,是很值得推崇的。人们在抨击当今武术是“花架子”、“不实用”时,常引用戚公的一 句话:“既得艺,必试敌。”问题在于这里的“艺”指的是军事武艺,还是 武术武艺。《卷六•比较武艺赏罚篇》中说:“凡比较武艺务要俱照示 学习实敌本事。真可对搏打者,不许仍学习花枪等法,徒支虚架,以 图人前美观。”这段话正是从练兵的实效出发,强调了兵枪的功能是 “实敌”,决不能学供人观赏的花枪法。再从器械的规格和装备来看, 如“长枪锋要轻利”,“狼髡要利刃”,弓箭手要负“铁链三十枝,大腰刀 一把,解首一反”;弩弓手则要求“每弩毒花一瓶,铁箭一百枝”;藤牌 要“坚大轻遮”。“每人长刀一把、标枪二枝”。不难看出,这样的装束 械备完全是古代军中所用,是从征战的实际出发的。在今天热武器 高度发展的昌明时代,军队大都不会如此装备,作为体育运动的武术 就更不会有如此要求了。就比试方法来看,也大都属于军事性质的。比如枪,“先单枪试 其手法、步法、身法、追进之法”,可以想见,与武术中的枪术比较相 近,但无花法而已;对试则“以二十步内立木靶”,“分目、喉、心、腰、足 五孔,各安一寸木球在内”,“每一人执枪二十步外,听鼓擎枪作势飞 身向前戳去孔内,圆木悬于枪尖上如此遍五孔目也就是说要求在 快速冲杀中,迅疾准确地击中象征人体的五个部位,形同今日军队中 的刺杀训练,与武术中的枪术训练大相径庭。再如试射。八十步外 “每三矢中二矢为熟”,不是很像今天军事上的打靶吗?不难看出,戚 公所言的比较武艺大抵指适应作战的军事技术,和今天的武术不能 混为一谈。从这个角度出发,讲究实效:不允许“学花法”、“支虚架” 是理所当然的。今天,我们的公安战士、侦察兵要学习武术中的拳 法,也应从克敌制胜的实效出发,大可不必去仿效竞技体育的一套, 而更多地着眼于战争的各种可能性,否则,难免“花枪”。《卷十四•拳经捷要篇》中说:“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然活动手足,惯勤肢体,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这段精辟之言道出了武术与 军事既相关联、又相区分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说,拳法虽不等于军事 技术,但可以使手脚轻便、进退得宜,可以擒其妙、学其快、得其猛、兼 其柔,使动作变化无穷,有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这不妨说是掌握军事 武艺的入门之法。他进一步说:“大抵拳棍刀枪钗把剑戟弓矢钩镰挨 牌之类,莫不先由拳法活动身手。”这句话,用今天武术的观点似可理 解为练拳是学各种器械的基础,着眼于通过各种拳法的习练,使身灵 步捷,手脚轻便,练就良好的身体素质,对进而掌握各种兵器武艺是 十分有益的。戚公认为,“此乃武艺之源矣”。其实,借助运动形式来提高军队素质并非武术一种。唐代张建 封的马球歌诀“俯身仰击复傍击,难于古人左右射”,描述了以马球运 动提高作战技能。宋孝宗赵慎常借马球运动以习武,今天,我们的军 队借助包括武术在内的各项体育运动来增强体质,与戚公以拳法活 动身手,同出一理。由于火器的高度发展和大量使用,使武术与军事的关系发生了 巨大的变革。武术的职能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下,脱离了敌我双方,发展到今天,主要的是作为一项体育运动造福于人类。作为一宗文化 流传于世,武术运动随着人们新的需求不断发展,才出现了“高、难、 美”的技术,“稳、准、快”的风格。按照套路的运动规律,在手、腿、身、 步、精神、节奏、劲力、结构、布局等诸多方面,出现了更严谨的规格, 更多变的技巧,于是才会出现如电影《少林寺》、《少林小子》所表现的 那种令人叹为观止的上乘功夫动作。这不妨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产物。“乖巧者,未必实用”,但用为体育运动的武术就不能光着眼于实 用。只要有益于发展身体,有益于人类文明,“花”一点,“绣”一点,何 尝不可?当然武术动作当不是纤纤细腰那一套(亦不足以为武术), 但也决非定要“一拳打死牛”才算不“徒支虚架”。由此,笔者认为,古代武艺与今之武术虽是一脉相承,却不能等 量齐观。对戚继光的武术观也应以历史的、辩证的观点来认识,不应片面地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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