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已经延续了几千年的肢体操作技术,为什么竟然不能具有自身独立的 性能和意义呢?有道是“好汉行不改姓、坐不改名”,老朽并不否认事物的普 遍联系和相互转化,更不固执非此即彼的门户之见(性质异化并不就是百花齐放);然而却不想张冠李戴和指鹿为马地被“忽悠”误以他乡作故乡。不错,所 有传统都是在历史中生成的,而任何功能也可以引导并创造实体,但现在问题 在于这种生成并非只有一个方向和一种可能,而社会功能也并非只有简单的那 么几种,还有历史形成的东西也不会因人们的不同认识而改变自身的意义。指 鹿为马的研究和牛体马用的创新,很难说就是传统文化自身的继承和发展。在 这里,统治精英顶层设计的“应然”与民间草莽自身存在的“本然”,恐怕很 难说都是一回事。在老朽的武术观念中,行功走架是身体训练而不是艺术演出,问 拳试手是内部交流而不是公开较技,应敌防身是肢体冲突而不是友谊竞赛,功 力效应是潜能发挥而不是杂耍炫耀,精神追求是自我实现而不是招摇过市,活 动参与是身体力行而不是取悦于人。由此,其“合法性依据”是内在于操作主 体的个人感受、形势判断和目标效应,而不是外在于操作主体的观众狂热、规 则设定和市场卖点,技击家的命运不能交给裁判去决定,个人的偏好也没有必 要献媚于观众。老朽那僵化的头脑中总是觉得,正如特定形态的市场竞争无法 取代所有形式的阶级斗争一样,特定形态的竞技运动也无法取代所有形式的肢 体应对。作为一个现代人,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自觉调控自我的身心(但在特 定条件下和某些方面上也未必),但在更大程度上却无法选择环境条件和面临 对象。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简单抄袭西方竞技体系,但又打出坚决捍卫传统文 化的招牌,这在逻辑上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再说一次,尽管肢体应对是人体活动的基础,它确实必然会影响和渗透到 人类活动的所有方面,然而因 此硬要把人们活动的不同属 性和不同领域混为一谈,则让人确实无法理解。例如,把体用一如的自我修炼改变为灵 肉分立的外部灌输,把紧急避险的身体博弈改变为竞技台上的技能比较,把个体性质的肢体冲突打扮成国 家大事的军事行动,把应对环境的实用技术打扮成表达理想的形体艺术,为什 么竟然会是传统武术本身的发展呢?有学者正确地指出,“武术的发展要遵循 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它的发展首先是一种文化的演变和发展”。由此,传统武 术的传承首先便是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其发展也首先是传统文化的演变和发展。
作为一种操作应对,传统武术以技术立身;而作为一个社会活动,传统武 术更以文化立命。老朽以为,受到外来影响而产生的外部特色,并不等于原生 专有的内部特质,如果离开了武术本来到底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这个对象界定,仅 仅执着其某些外在要素和表现色彩,那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对武术的继承和发 展。任何传统都是在克服(而不是推进)自身异化倾向的过程中获得传承的,改 革开放的本来含义也只是完善自我而不是颠覆自身。由此本文的出发点也就只 是以江湖草根的眼光对传统武术作一个“同情性的了解”,而不是从执政主宰 的立场对传统武术搞“颠覆性的改造” 。再说一次,迷失自我并不等于对外开放,回 归本真更不等于自我封闭。窃以为,就其对象把握而言,传统武术原有本性是 一回事,这种本性后来在不同环境中发生的种种变异分叉,还有人们对它的认 知、把握和利用的侧面,又是另外的一回事。我们不能因为由于传统武术相邻 区域边界模糊、功能重叠、技术交叉、技能迁移,便可以抹煞所有差别而把什 么都混为一谈。而就社会运行来说,目前情况并不是传统武术“占住茅坑不拉 屎”,而是现代“武术”盗用传统武术的名义鸠占鹊巢并排斥传统武术的基本 生存空间。作为传统武术爱好者的老朽并不相信,作为传统武术本真体现的那 些自家受用的身心修炼、紧急避险的肢体应对、返本开新的文化传承、警务安 保的特需技术、特立独行的人格追求等,在目前果真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存在理 由;同时也更不相信,明显异化了的那些帮人赚钱的购买服务、精神意淫的舞 蹈表演、去真造假的遗产开发、货不对版的商业炒作、跟风从众的文化工业等,竟 然可以完全垄断所有社会活动空间。至于这里所渭“群众欢迎”,恐怕也是需 要具体分析的。技术本为“公器”,不同利益人群对武术需要的方面本来就是很不一样的,由此他们所欢 这里,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 以“代表最大多数”,是什么迎的着眼点也就并不相同。在 的态度和需要说成是什么可 么“唯一”的正宗和主流。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并不一致,由此所谓“实践标准”的市场效益,恐怕是很难 检验商品属性的。众所周知,假冒伪劣的市场效益极高,一部分人确实因此而 迅速暴富了起来,然而其社会杀伤力却极大,难道我们能够就此而判定假冒伪 劣具有客观真理性、社会合理性和道德正当性吗?现代武术在技术走向上的竞 技化和社会运行上的产业化固然可以得到一部分人的热烈支持,它确实也反映 了当代西方国家“身体娱乐”行业发展的主流走向,但反映中国另一部分人需 求的传统武术难道因而就必须放弃自己的生存空间了吗?不合潮流并不等于违 反规律,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南辕北辙以及“挂羊头 卖狗肉”和“打左灯向右走”,这恐怕只能是瓦解社会共识并让整个社会失序。老 朽这里为传统武术的基本生存权发点声音,反映的是时髦潮流以外那沉默人群 的倾向(传媒无反映并不等于实际无需求),这恐怕不能就此可以扣上“反对 改革”的“政治反动”大帽子吧? !
这里让人感到困惑的是:在那些被“发展了的”官方武术和市场武术面前,为 什么不能容许爱好者心目中所追求的传统武术呢?有人激烈批评老朽这些陈旧 和僵化的观念,指出其作用只能是“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毛泽东所谓“不 破不立”的年代早已经过去,时下的要求是大立不破。“如果让你当体委领导,你 会怎么办?难道还要这样说三道四横加挑剔吗? ”老朽才疏学浅,缺乏政治眼 光并且没有领导和管理的能力,确实不知道究竟怎么办才是真正“正确”。这 里有两个根深蒂固的思想迷惑,希望先进的行家里手们能够有以教我:第一,就 文化现象和文化活动来说,武术的自我修炼、应急反应、个人兴趣、文化传承、特 需技术、劳动保护、民俗活动、研究对象、交往手段等功能,果真可以统一地 由主持体育竞技运动的行政机关制定一个比赛规则来主导和规范吗?武术活动 的主体确实是身体训练,但演艺的形体训练、庆典的礼仪操练还有宗教的自我 修炼也都同样属于身体训练,那么演艺、庆典和宗教是否也得通通地由主持体 育竞技运动的行政管理机关来规范呢?第二,从政府管理方面来说,其具体管 理职能难道不是权力型的政治引导、关系协调、信息服务、法律监督,而是非 权力型的技术规范和商业运营吗?权力型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完全取代和 垄断非权力型的技术研究机 构、企业经营组织和民间自 治社团、个人兴趣爱好?
至于在武术反思过程中,人们还多有提及传统武 武术理论反思:历史身份的自我认同术自身的局限和缺陷问题。我们并不否定这些局限和缺陷,发展中的事物总是 不完善的,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说是尽善尽美,关键在于因应环境中能 否扬长避短和随遇平衡。况且这些局限和缺陷问题的解决,恐怕也并不在于笼 统和简单地根据“国际竞技标准”和“奥林匹克精神”进行指责,或者干脆“转 型换轨”把传统武术变成通行的西方式规范竞技,而是在于认真清理这些东西 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原因,厘定我们自己的价值坐标,并且通过分别情况和 具体分析去挖掘抢救传统武术中真正有生命力的东西。把一个事物干脆消灭 掉,那确实就没有了这个事物所产生的问题了,但这还能够叫做“继承和发展” 吗?此外,任何优劣评价都是跟一定的价值系统和操作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价 值目标和路径选择不同,其优劣的定性也就很不一样。老朽其实并不否认传统 武术保留有大量的技术弊端,这是技术性问题(其中又可分为技术的结构功能 问题和操作者的掌握运用问题),需要有深入细致的全面分析和鉴别;更不否 认传统武术界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的种种“封建糟粕”,不否认习武之人中 确实还混有不少豪门鹰犬、武林败类、江湖匪霸、地痞流氓,但这些却是社会 性问题(其中又可分为社会制度问题和活动参与者问题),要由社会发展才能 解决。应该明白,技术问题与社会问题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领域(毛泽东当年谈 文艺问题时,使用过“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这样两个概念),这两个领 域在实践中尽管可以密切相关和相互影响,但操作上却恐怕实在是无法相互替 代或相互衡量。社会方向正确并不等于技术路线恰当,技术问题解决也不等于 社会问题消失。硬要用社会标准去衡量技术问题或者是用技术标准去衡量社会 问题,都不外是要“用身高去衡量体重”或者是“用体重去衡量身高”。而且进一步说,无论技术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恐怕都无法通过“产业化”的商业营运 方式而获得真正解决。笔者以为,所有离开面临问题产生之客观根据和环境条 件的具体分析,只懂得伦理归因和动机追究的主观主义做法,恐怕永远都是于 事无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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