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击刺娱乐在汉代形成之后,并未停止发展的脚步,而是向更广阔的方向发展。不畏艰难,不断开拓进取,正是汉代文化的品格。前文曾经提到蜀国刘备,把兵器击刺武打表演融入故事之中,实际上,汉代早已经有了以兵器击刺表演故事的武打戏。张衡在《西京赋》中描述长安城的角抵戏表演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 卒不能救,挟邪作蛊,于是不售。” 一个传说人物的故事便是以武打形式来表演的。东海黄公的故事早在汉代初年就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了,《西京杂记》载:秦汉之际,东海黄公,少时为术,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以绛缙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行其术。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 乃为虎所杀。东海黄公的故事情节曲折而又富有哲理:年轻时候的黄公身强力壮, 且法术高强,能够降伏白虎;但到了老年,由于体弱又过度饮酒,身体更加衰退,黄公却不自量力,还要去制服白虎,结果未能降服白虎,反而为虎所害。据戏剧史专家考证,“东海黄公”是中国最早的戏剧表演。但是, 汉代还没有说唱艺术,这么曲折的故事情节是怎样向观众表现的呢?四川郸县汉墓石棺画像“角抵戏图”为我们解开了这个难解之谜。此图上层共有七人,均是戴了假面具代表各样人物和动物。画面左侧第一人戴假面具似猴,手中拿了一个长柄钩形兵器;第二人戴假面具似猪,背上负有一个坛形器物;第三人为一壮士,双手拖着蛇虎的尾巴;第四人为黄公法师,头上梳五髻发,胸前挂一斧头,两臂平伸,施展法术, 坐于蛇虎身上;第五人也是一壮士,一手拿盾,一手持殳,正回头报告消息;第六人、第七人也都是身强力壮的勇士,闻召奔跑向前,第六人双手端着一物,第七人手执一件法器。这幅图像再现了汉代“东海黄公”故事表演的一幕场景,表现的是东海黄公以他的法术制服了蛇虎,将它们置于身下,使猴、猪之类的妖邪也闻风逃跑。几个壮士可能是他的徒弟,也可能是他以法术招来的力士,协助他完成降伏蛇虎的法术。黄公等人手中有斧、殳等兵器,猴、猪之类怪物也有钩等兵器,说明黄公在制服蛇虎的过程中不是用言语,而是以兵器击刺形式表演出来的。黄公等人把蛇虎打败 了,压在身下,表明年轻的黄公法术高强,以兵器击刺武打表现其功力。 下一个场景应该是黄公已经衰老,通过兵器击刺武打被蛇虎打败,俯伏在地,以表明黄公为虎所害。现代戏曲中有《三岔口》《雁荡山》《挑滑车》等武打戏,这些武打戏除了自报家门以外,基本上也没有唱词,故事情节都是通过武打动作来表现的,所以被称为武打戏。“东海黄公”就是汉代的武打戏,是中国戏剧史上最早的表演剧目。毫无疑问,这种表演艺术是由兵器击刺娱乐发展而来的,是在兵器击刺娱乐表演受到广大观众欢迎的基础上,为了延长演出时间、满足观众的欣赏要求而发展起来的表演形式。兵器击刺娱乐与武打戏 是一对李生儿,只是兵器击刺娱乐要比武打戏早出生一些时间。中国在汉代就有了武打戏,能表演故事情节,也推迟了说唱戏剧的产生,比古希腊戏剧的出现晚了几百年。直到元朝,中国才有了说唱的戏剧,并且有了西欧社会所没有的武打戏。中华武术和武打戏都是中国独有的传统文化,也都是在汉代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东海黄公”武打戏由于有张衡、葛洪的记录和汉画像中的表现而得以流传,为我们考证汉代已经有了武打戏提供了证据。从事物的发展规律来 说,汉代武打戏的创造绝不会只有一出“东海黄公”,如前文所引用过的刘备为了让许慈与胡潜和好,曾使优人装扮成两人形象表演的故事,两者的形式相去不多。在汉画像石图像中也有具有武打故事的图像,如“荆轲刺 秦王” “二桃杀三士”“豫让刺赵襄子”“鸿门宴”等,有人把此类画像称为 “故事画”。但是,如果以“东海黄公”的石棺画像来说,又焉知这些画像不是戏剧故事画呢?这些广为流传的故事更容易编成武打戏而进行表演, 也更能吸引观众的兴趣。河南唐河出土的画像石“荆轲刺秦王图”,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刀剑相击。该图中刻画两人手持剑搏斗,旁边一小童惊走。此图像的内容与史籍中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有些差距,《战国策》载: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推抗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 掺其室。时怨急,剑坚,故不可立拔。……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 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剑以击荆轲,断其左股。史籍上记载荆轲手持的兵器是匕首,而不是长剑。秦王拔出长剑砍击 荆轲,并未与荆轲剑锋相交,也并没有侍童惊走。但是,传说与史籍的记 载有差异是可能的事,作为戏剧更会有许多演义。如果说这幅图像刻画的 是戏剧故事,那就更难避免与史籍的差异了。由这幅图像可知,汉代的武 打戏应该还有一些剧目的,只是没有留下文字记载和图像资料,我们现在 能够确认的只有“东海黄公” 一出武打戏而已。汉代武打戏的发展,从一个侧面说明汉代兵器击刺武艺已经发展到 了相当高的水平。在兵器击刺武艺高水平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兵器 击刺娱乐表演,也才有可能编制以兵器击刺形式表演的有故事情节的武 打戏。武术在汉代形成之后,不断丰富和扩展其文化内涵,产生了多种 娱乐形式。手搏就是徒手搏斗,在武术中名为拳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争斗和战争,首先使用的战斗形式便是徒手搏斗,以本身的爪牙之利、拳脚之力 来战胜对方。随着兵器的创造和发展,徒手搏斗在战争中的作用日益降 低,但并没有完全消失,因为使用拳脚战斗是一种快捷、方便、灵活的方 法。到了奴隶社会,已经有了相当锐利兵器的时候,徒手擒敌还是重要的 手段。《周礼》中有“环人”的官职,其职责是:“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故,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围邑。”对于敌国的谍报人员一定要生擒活捉,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信息,以便向对方提出交涉。《礼记•月令》中也规定:“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对于国内的奸邪盗贼务必要活捉,因为他们都是一般罪犯,生擒之后可以改造。所以,对于一般官吏来说,手搏本领是必备的能力。《诗经》中有一首诗批评没本领的官吏说:“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既微且痛,尔勇伊何?为犹将多,尔居徒几何?” “无拳无勇”的人占据了管理职位,这是导致祸乱的根本原因,说明拳脚功夫对于奴隶社会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在夏、商、周三代社会,统治者大多是重视手搏本领的。《史记》载: “夏桀殷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也就是说,奴隶社会的帝王也有很多具有徒手擒捕野兽的本领。到了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纷起,具有手搏本领的人才更受到重视。齐国宰相管仲曾命令全国各乡推荐人才,据 《管子》载:“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 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作为统治阶级基层官吏的乡长有义随时举荐有“拳勇”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才而不予举荐,则予以治罪。 到了战国时代,战争更加频繁,手搏技术得到更大的发展与提高,而且有了手搏理论。《庄子》载:“且以巧斗者,始乎阳,常卒乎阴。大至则多奇巧。” 这里说的阴阳含义极为深广:阳代表着公开、进攻、力量、刚劲, 而阴则代表隐蔽、防守、巧妙、柔劲。在徒手搏斗中常常是阴阳两手交替使用,开始时总是阳手占上风,而最终却是阴手获胜。手搏最精妙之处是隐蔽进攻,后发制人,在格斗中具有极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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